大数据的肤浅性(superficiality)也引起了一些社会研究者的批判,他们认为,人们增加大数据的使用来试图理解社会行为和身份认同,却忽略了多重的复杂性、矛盾性和相互关联性,因此也忽略了这些现象的意义。尽管大数据是一种构成高级知识的形式,但它对于人们行动的原因并不能提供深入见解(boyd and Crawford,2012;Uprichard,2013)。大数据有时会与“小”“深”“厚”或“宽”数据相比较,后者是对“大”数字数据的回应,强调大规模的数据并不总是更好的。“小数据”(small data)是指个体为了个人目的而收集的关于自身或环境的个性化信息;“深度数据”(deep data)指的是那些详细的、深人的信息,通常来源于定性而非定量的数据;“宽数据”(wide data)被用来描述收集信息、然后将它们结合起来以提供更深刻见解的各种形式;“厚数据”(thick data)一词凸显了数据的语境性,或者说只有在其生成和使用的特定语境中才能理解的数据(Boellstorff, 2013)。
大数据伦理
大数据也有许多重要的伦理和政治含义。“好数据”(good data)和“坏数据”(bad data)这两个术语有时被用来描述企业和政府机构使用大数据的意义(Lesk,2013)。“好数据”为商业企业和政府机构提供利益,有助于推进重要的研究进展(如医学课题),并协助采取安全和防护措施,而不损害消费者和公民的利益,不侵犯他们的隐私或公民自由(否则就是“坏数据”)。关于数据“洪流”和“海啸”的讨论——或者用更平实的语言来说,数字数据的动态性、指数增长性和相互关联性——强化了人们对隐私和数据安全问题的忧虑。据估计,一个典型的美国人会被以20多种不同的方式收集数据。由于数字监视手段的介入,这个数量是15年前的两倍(Angwin andValentino-Devries,2012)。个体信息一直在被第三方数据经纪机构从数据库中出售,这些信息包括警官的家庭住址,某人是否为强奸的受害者,是否患有遗传病、癌症或艾滋病。尽管许多数字数据集删除了个人信息(如姓名和地址),但是,包含同一个人的详细信息的多个数据集的组合,仍会抹去数据的匿名性(Crawford,2014)。
第五章 大数据批判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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