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人类称为局部有理性的(locallyrational)动物。因为人通常对于一个小问题能够得出首尾一致的解释。但是若把局部合理的问题扩延成生活中的大问题,往往就会发现这些问题相互矛盾,前后并不一致。
用两种方法可以帮助人们解决复杂的、结构不合理的大问题,使问题统一于一个汇聚点。一种方法是做计划,把整个大问题加以抽象,把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成分抽象出来。如设计师可以根据以往的经验,先把大的框架设计出来,这样,细节性的小问题就容易解决了。在解决小问题时,解决问题的次序也很重要,尤其是对那些影响较大的小问题来说,其解决的先后就显得更重要。如果设计得好,后期小问题的解决就不会与先前的小问题发生矛盾,更不至于改变整个设计方案。正因为如此,在工程设计课程里,才需要用很多的时间训练学生在设计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步骤。解决结构不合理问题的第二种方法是满意法。所谓满意法,就是只要求找到一个比较满意的解决办法,而不保证这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例如在建筑设计中,可以提出一个比较满意的方案,而这一方案并不一定是最好的设计方案。采取满意法出于两种原因,第一,人们不可能把各种各样的方案都设计出来,再对它们进行评价,从中进行优选,因为那样做代价太高。一般只能设计出2至3个方案,从中择优,而忽略其他可能的方案。第二,任何方案都有相互矛盾的要求,总要进行取舍。例如设计一栋教学楼,一方面应把使用率高的教室安排在楼下或楼上靠楼梯的地方;另一方面也应把具有笨重设备的实验室安排在低楼层。对楼下的空间还可能提出其他的要求,这些要求是互相矛盾的,因此对它们就需要进行权衡,作出决定。对于各种设计方案,并没有一种数量化的统计指标,也不可能精确地衡量哪一个最优只能做相对满意的安排。在设计方案的过程中,应该先满足最重要的要求,否则在设计后期出现新的问题就不容易解决了。
第五章 语义丰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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