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应该受到谴责。接下来我将会集中在这一理论角度。理论权威主义或反权威主义既具有实践成分也具有认识论成分。当某种理论将观念或行动的伦理价值与被人们视为具有价值的主观视角相分离的话,我就会将其称为实践角度上的理论权威主义。至少在哈特(Hardt)和奈格里(Negri)《帝国》一书中所出现的革命概念就是这种实践意义上的理论权威主义。革命应该产生善好社会,但这种产生却被鼓吹为自发的事件因而从根本上并不依赖于大众(群众)的意愿。①当某种理论将真理的认知限制在人们认识上具有优先性范畴上的时候,我就称其为认识论角度的理论权威主义。此外,这种认识论上的权威主义总是与某种关于认识的最终非历史的、绝对的概念联系在一起。所谓的批判哲学的拥护者不仅仅被赋予了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公平的认识上的优先性;除此之外他们的认识还被赋予了为历史进程所确保的绝对有效性。因此它所关涉的有效性诉求,不仅不能被置于公开的批判之下,而且还应该在任何时候都具有有效性。②
实践权威主义和认识论权威主义的共同之处在于对有效性概念的理解。这种有效性概念与有效性诉求所具有的公共的、包容的以及公开的批判并没有内在的关联。而如果当前的社会批判理论是通过反权威主义的特征而加以规定的话,那么它就需要一种与批判具有内在相关性的有效性概念。换言之,它需要一种非权威的批判概念。而对这种非权威的批判概念的需要并不涉及在这种批判中推论性的(diskursiven)理性的位置。因为这种关于有效性诉求的非权威性的批判并不一定要采取论证程序这种形式。朱迪斯·巴特勒的理论可以作为这一立场的例子。她的理论尽管也是由某种反权威的动力所主导,但它同时被置于推论性批判的对立面。在她的著作中,相比于理由上的交流,展示性的、身体性的批判形式更为优先。①另外,谁如果想要坚持以公共的、包容的和公开的论证的形式展开理由上的交流的话,他不仅必须服从理论反权威主义的义务,而且还必须要支持某种伦理自主的概念。理性的归责能力构成这种伦理自主概念的核心要素。对这种概念的支持当然不排斥身体或其他非论证性的批判形式。这就是我赋予伦理自主这一概念以中心地位的原因。然而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当前的社会批判理论可以在支持或反对这一概念上作出简单的选择。社会批判理论的反权威的动力同样产生于价值观的构成复合。从这一构成复合中产生了伦理自主的概念。在这里两组规范性设定叠加在一起:一组使得理论反权威主义变得有说服力,另一组使得伦理自主成为某种价值并且使得理性的归责能力成为其核心的构成要素。由于这两组规范性设定相互交织在一起,似乎可以进一步断言:社会批判理论需要一种批判的概念,这种概念依赖于以公共的、包容的和公开的论证形式得以开展的理由的交流(den Austausch von Gründen inöffentlichen, inklusiven und offenen Argumentationen)
① Micheal Hardt und Antonio Negri, Empire, Die neue Weltordnung, Frankfurt/M.2003.
② Maeve Cooke, Re-Presenting the Good Society、 Cambridge/MA2006, S. 195-196.
朝向社会批判的理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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