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平台盈余,即平台所有用户信息的差额价值大于为用户提供平台的成本。①
布拉顿所指出的事实是,数据本身不产生利润,只有数据进入到一个平台时,平台对用户数据和其他的信息进行加工,让其流动起来,才能产生网络空间中的价值形式。这就好比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商品”章中的分析一样,当一个陶罐在自己家储存或使用时,它具有使用价值,唯有在市场上被贴上价格标签,并被交易时,陶罐才具有了交换价值。现代资本主义也是如此,资本主义的工厂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它们生产出来了可以使用的产品,而且在于它们通过必要的劳动的量,为这些产品赋予了价值形式,从而工厂出产的产品从一开始就不是纯粹的物,而是带有价值形式的商品。与之类似,在互联网络中,某一个数据并不具有数字空间的价值,即便当它流动起来,就比如从我这里流动到我的朋友那里的数据,不会产生网络上的利润。唯有当这些数据进入到平台,经过平台的加工生产,变成一定的流量数据之后,数据才产生可观的利润。譬如,我们自己在家里录制了炒菜的视频,发给自己的亲友看,这个视频仅仅只是一个生活中的视频而已,它不足以产生互联网的价值。相反,如果我们将这个视频上传到B站和YouTube等平台上,并获得足够的关注量,我们便可以赢得一定的收入(一部分是广告收入,而广告收入的基础是注意力的流量经济学),而一旦成为知名网红,如YouTube上曾十分活跃的李子柒,便可以从中谋取相当可观的利润。我们知道李子柒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体,而是被今天的数字资本集团推送出来的流量,而资本集团之所以愿意不惜重金去塑造一个李子柒的形象,也正是因为一旦数据变成了流量,成为了具有超额利润的价值形式,就会在市场上占据优势的地位。
第八章 数据一流量与数字生态
① Benjamin H. Bratton, The Stack: On Software and Sovereignity,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015, 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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