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能够产生这样的效应。实际上,在互联网络之中,我们每一个行为都生产着数据,但不是所有的数据都变成了可以被平台用来盈利的数据关联。这就意味着,仅仅依赖于数据是不够的,数据也有着自己的盈利模式。相对于萨伊提出劳动一工资、土地一地租、资本一利息的三位一体,数据也应该拥有自己特定的盈利方式,这个方式就是流量。比方说,我们可以将数据理解为图书馆的书籍,存储在图书馆的书籍并不直接对生产产生作用,只有当人阅读了书籍,书籍之中记载的内容才能被阅读的人所把握,才能变成可以传播知识。数据亦是如此,当数据只是被记录下来,以ASCIⅡI码的形式存储在一个服务器上,没有人翻阅这个数据,而且隔一段时候,会被服务器的数据库所清理,这样的数据是不会产生任何价值的。正如如大卫·希尔就曾批判性地指出:“我们一开始倾向于从储存的角度来思考数据。数据是动态的、流动的,即便它们的影响是持续的。我们需要理解数据的轨迹,也就是说,不仅要理解储存着的数据,也要理解它们的运动方式,最重要的是数据如何被建构为流动的形式。”①只有那些经常被人们翻看的数据才能产生经济上的效应,所以,数据的价值并不在于采集和存储,甚至不主要来自分析,而是来自流动,即当数据在互联空间中流动起来,被不断传播,获得可观的关注度,才能成为能够获益的数据,对于这样的数据,我们可以称之为“流量”。这样,萨伊的劳动一工资、土地一地租、资本一利息的三位一体,在我们这里变成了劳动一工资、土地一地租、资本一利息、数据一流量的四位一体①。数据一流量在今天也成为西方资本主义攫取利润价值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数字生产方式面对的原材料不再仅仅是具体的生产材料,也包括了看不见的,在网络空间中存在的数据一流量,而对数据一流量的生产、收集、分析、处理和加工,成为了数字时代平台资本主义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而作为生产要素的数字一流量,也成为了我们甄别数字生产方式和产业生产方式、数字劳动和产业劳动的一个重要尺度。
如何思考全球数字资本主义?
① David W. Hill, "Trajectories in Platform Capitalism", Mobilities, 2021, Vol.16, No.4, p.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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