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中所有的人类艺术都要接受偶然性的状况,从偶然中汲取精华并将这些精华回馈给艺术。然而,任何关于礼节的论文都不能够为具体情况下特有的复杂情况提供完整答案。并不存在能够规定最适用于社交情境的最佳姿态的品味标准。因为,要预测同阶层者所有的回应、异义、态度、行为和反应是不可能的。宫廷朝臣们需要应付一系列的困难,作为回报,这些困难也确立了他们的权威。所有无法完全预见的事物正是选拔优秀朝臣的理想办法。
在宫廷文学和宫廷思想中,“优雅”(grâce)指的是劳动和实践永远都不可能触及的事物,它不是通过为了一个目的而采取的一系列方法来获得的。要配得上尊贵的地位并在宫廷中闪耀,朝臣们需要“让自己所有的动作、姿势、风度都伴随着优雅”。①“优雅”的概念投射了基督教的价值观。在梅莱(Meilet)和埃尔穆(Ermout)编撰的《拉丁语词源词典》(Dic-tionnaire étymologique de la langue latine)中,拉丁语中 gratia 这个词,跟希腊语中charis这个词一样,表示抽象意义的“感激”和具体意义的“以此博得感激的行为”。“grâce”这个词的原始词义包含了“恩惠”、“信誉”、“影响力”、“吸引力”等意义。一个人或一件事物所具备的“优雅”能够取悦他人,而他人则会出于感激回馈他的恩惠。由此可见,优雅是为了被认可而存在的。
①卡斯蒂廖内,《廷臣书》,卷一,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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