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业不同,在艺术中始终存在着本质上的不确定性:“当进入一间画廊,除非人们来此不是为了发现,那么人们渴望看到一些画作,而不是某张特定的画布,如同听乐谱即使听第十遍,也听不出美感来。”②艺术作品的特征是要“有趣”。在审美品味工业化之前,工业产品能够偶尔呈现趣味,然而制造者的目的并不是明确地激发公众的兴趣。③审美化的工业有赖于其能够为商品消费提供人为的推动力的能力。
在工业中进行的审美变革既可以如此微不足道,却又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例如,在纯工业的体制内,走进一家商店明确意味着人们来此寻找某样特定的东西以满足某种短缺。然而,在工业消费的核心中,可以掺杂一部分艺术的不确定性。在事先不知道要买什么的情况下走进一家商店,预示了消费体制的变革:“(……)当衣服的材质和剪裁因其新颖而吸引我们的时候,当我们在察觉到之前并没有产生怀疑的时候,那似乎,并非没有理由的,这种一时的欣喜就是某种艺术。”①原则上,欲望本应先于它的实现。并且只有艺术品“同时期待着它的目的与它的完成”。感觉的工业化取决于工业消费动因的转移,工业消费逐渐要求更多的惊喜——即不确定性与偶然性—和更少的对需求的理性预测。在这种情况下,在例如保障持续消费的周期性和规律性的重复等工业的特性中,加入了借自艺术的刺激性,例如独特性与创造性、美化和风格细节等。
① 塔尔德,《社会逻辑》,第595 页。
②同上,第551页。
③ 塔尔德写道:“此外,即使它回应了它所激发的好奇心,工业品并不提供除了问题的解决方法之外的趣味;艺术作品的趣味本身的源泉则是更复杂的。”(同上,第5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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