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马克思没有进一步研究这个关键因素。沉没资本价值问题和固定资本的估价问题还是没有定论。固定资本的估值问题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中也是令人讨厌的问题,也被许多人视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深层问题。特别是,这个问题有时被看作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概念的“阿喀琉斯之踵”。毫无疑问,固定资本的“独特性”确实挑战了劳动价值论中的一些概念的正确性。如果价值被定义为凝结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投入,它总是确定了商品的“真正”价值,同时是市场上观察到的“自然”或均衡价格的基础,那么马克思确定某物什么时候是或不是固定资本(消费基金或联合产品情形中的相关项目)的关系性的分析方法就直接摧毁了这整个理论框架。可以很肯定和令人信服地表明,固定资本的流通是不能与这样一个价值理论调和的这种价值理论认为,价值仅仅是由过去和现在确定数量的劳动时间凝结而成的。但是,在《资本的限度》一书中,我提出这是李嘉图的价值理论,而不是马克思的价值理论:
“马克思经常为了方便把社会必要劳动等同于凝结劳动,但是后者并不包含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价值的所有方面。价值,我们回想一下,只存在于某种使用价值中’,所以,使用价值丧失,价值也就丧失’。这是因为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此,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①
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
① David Harvey, The Limits to Capital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82), Chapter 8; John E. Roemer, "Continuing Controversy on the Falling Rate of Profit: Fixed Capital and Other Issues", 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 3 (1979), 379 - 398; Ian Steedman, Marx After Sraffa (London: Verso,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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