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它们是在信用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马克思继续引用房屋的例子:
在给私人建造房子时,私人分期付款给建筑业主。因此,事实上他是一部分一部分地支付房屋的代价。而在发达的资本主义时期,一方面大量资本集中在单个资本家手里,另一方面,除了单个资本家,又有联合的资本家(股份公司),同时信用制度也发展了,资本主义建筑业主只是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为个别私人定造房屋。他以为市场建筑整排的房屋或市区为业,就像单个资本家以作为承包人从事铁路建筑为业一样。②
马克思引用了一个1857年银行法委员会的报告,关于投机房屋建筑的策略,按揭贷款、土地收购以及借入资金杠杆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任何一个建筑业主不从事投机建筑,而且不大规模地从事这种建筑,就得不到发展。建筑本身的利润是极小的;建筑业主的主要利润,是通过提高地租,巧妙地选择和利用建筑地点而取得的”(然后他引用了伦敦贝尔格雷维亚的高档社区为例)。我认为这个过程比人们通常认为的要重要的多,但是由于它还涉及租金的榨取和占有,马克思在这里并没有深究,我也尽量不作赘述。但是注意一下马克思在这里举了多少关于在建成环境上的投资(这个话题是在这种特殊的场合提出来的,但马克思出于特殊的考虑而没有将其独立出来讨论)的例子是十分
八 资本的时间与空间(第二卷第12一14章)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二卷,第2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②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二卷,第2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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