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这样,因为“过程的经常连续性,即价值毫无阻碍地和顺畅地由一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形式,或者说,由过程的一个阶段转变为另一个阶段,对于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来说,同以往一切生产形式下的情形相比,是在完全不同的程度上表现为基础条件”。②
把这些从别处摘录的论述作为第14章关于流通时间的讨论的前言极为重要,它部分地强调了那些看似粗糙地堆砌在本章中的各种材料远远不是次要的、一次性的观察的结果。这些材料提出了一些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空间动态的原理,因而需要我们去研究,甚至苦心钻研。马克思集中研究的一个原理是:“在运输工具发展的同时,不仅空间运动的速度加快了,而且空间距离在时间上也缩短了。”③
然而,马克思以一个简短的陈述开始了第14章:“商品的销售市场和生产地点的距离,是使出售时间,从而使整个周转时间产生差别的一个经常性原因。在商品运往市场的全部时间内,资本束缚在商品资本的状态。”④正如我们在对信用制度进行讨论时所看到的,除非有货币资本家时刻准备着贴现那些附属于商品运动的汇票(因而长距离贸易与信用制度之间有很强的历史联系),否则资本就不能转化为货币形式。马克思称为“出售时间”的是流通时间中最重要的部分。毫无疑问,存在努力把出售时间缩减到最短的强烈的竞争性动机(正如我们在第三卷对商业资本的分析中看到的那样,但在这里生产者似乎同时也是自己的销售当事人)。“商品的销售市场和生产地点的距离,是使出售时间,从而使整个周转时间产生差别的一个经常性原因。”①
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四十六卷(下册),第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四十六卷(下册),第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③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二卷,第2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④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二卷,第2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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