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0d272aac-4efc-423e-9f18-814009c4219b","title":"不可能的存在之真 拉康哲学映象","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100046726","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0d272aac-4efc-423e-9f18-814009c4219b","id":"0d272aac-4efc-423e-9f18-814009c4219b","uuid":"0d272aac-4efc-423e-9f18-814009c4219b","title":"不可能的存在之真 拉康哲学映象","normalized_title":"不可能的存在之真拉康哲学映象","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100046726","isbns":["7100046726"],"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401,"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0d272aac-4efc-423e-9f18-814009c4219b","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4%B8%8D%E5%8F%AF%E8%83%BD%E7%9A%84%E5%AD%98%E5%9C%A8%E4%B9%8B%E7%9C%9F%20%E6%8B%89%E5%BA%B7%E5%93%B2%E5%AD%A6%E6%98%A0%E8%B1%A1","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0d272aac-4efc-423e-9f18-814009c4219b/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0d272aac-4efc-423e-9f18-814009c4219b/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0d272aac-4efc-423e-9f18-814009c4219b","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0d272aac-4efc-423e-9f18-814009c4219b/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0d272aac-4efc-423e-9f18-814009c4219b/search"},"page":{"printed_page":264,"pdf_page":286,"physical_index":286,"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2f11aac6700cc2c4b5adcf9fb3f83659420a52e0caff4909280c7d6e0108ce83"},"chapter":"第七章 大写他者的发生学逻辑","content":"者的面貌，\n\n它是一个面貌，具有变为萦绕在脑子中的顽念的面貌的一种不可见性，这一不可见性并不在于临近之物的无涵义，而在于它的一种不同于表现、显现，不同于视象的意谓方式。①\n\n在这种临近的关系中，关键性的因素是我对他者的“责任心”，他者通过责任唤醒我。在我与他者的关系中，我像是个“受传讯者(assigne)”，因为他者对我的关系是一种“自我被他人的传讯，是对我们甚至不认识的人们的一种责任心”。这种传讯来自于本体论，它可以“先于任何介入，先于任何开端”。②这里的先行性更接近海德格尔一些。其实，我的“主观性、心理现象都消极地为他人而建构”，“我的自我的港湾是‘为他人'，也就是说，我对他人的赎罪(因为在责任心中没有赔偿)。主体就这样成了失去地位的主体”。③在为他者的责任中，主体颓然失却自己的唯我论式的主体地位，这显然是在批评海德格尔，同时也异质于拉康的他者理论。这一点，尤其突显在主体间的言说中，“在言说中，我显现出来的方式是一种到庭(comparution):我处于作为被告的宾格(accusatif)地位，也就是说，我失去了一切地位”。④于是，那个“主体——建立在自我之上的著名主体——被他者：一种迫切需要或一种没有话语的指控拉下马来”。⑤被拉下马的著名主体即施蒂纳一尼采的唯一者。在列维纳斯这里，言说的本质是道德责任，“听到一种和你讲话的声音事实上就是对讲话者负起了责任”，在他看来，言说的最初功能是“对他人承担的一种职责”。①十分清楚，关于言说的判断与拉康的遮蔽性言说是完全不一样的。\n\n不可能的存在之真——拉康哲学映像\n\n① 列维纳斯：《上帝、死亡和时间》，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11\\~210页。\n\n② 列维纳斯：《上帝、死亡和时间》，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10页。\n\n③ 列维纳斯：《上帝、死亡和时间》，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88～189页。\n\n④ 列维纳斯：《上帝、死亡和时间》，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93页。\n\n264\n\n⑤ 列维纳斯：《上帝、死亡和时间》，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22页。","previous_page":263,"next_page":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