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0f4df77e-fbc5-46b5-aca2-e27886d75b12","title":"论数码物的存在","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154346","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0f4df77e-fbc5-46b5-aca2-e27886d75b12","id":"0f4df77e-fbc5-46b5-aca2-e27886d75b12","uuid":"0f4df77e-fbc5-46b5-aca2-e27886d75b12","title":"论数码物的存在","normalized_title":"论数码物的存在","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154346","isbns":["9787208154346"],"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317,"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0f4df77e-fbc5-46b5-aca2-e27886d75b12","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8%AE%BA%E6%95%B0%E7%A0%81%E7%89%A9%E7%9A%84%E5%AD%98%E5%9C%A8","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0f4df77e-fbc5-46b5-aca2-e27886d75b12/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0f4df77e-fbc5-46b5-aca2-e27886d75b12/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0f4df77e-fbc5-46b5-aca2-e27886d75b12","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0f4df77e-fbc5-46b5-aca2-e27886d75b12/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0f4df77e-fbc5-46b5-aca2-e27886d75b12/search"},"page":{"printed_page":67,"pdf_page":77,"physical_index":77,"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9965e3aca13a370faecf326544606ab3c8636895cddd1477da29c178e3707b1c"},"chapter":"论数许煜著李婉楠译码物的存5上海人民出版社 在","content":"首先，我们将研究本体论的概念。在上一章的末尾，我们已经将网络本体理解为数码物具体化的现状。还有必要在这里指出，本体论在网络本体出现之前早已存在。本体论最初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作为存在的存在”（beingqua being)，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个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以及它本身具有的特征的学科”。[2]本体论的发展可以总结为——正如我们在本书的导论中所见——本体(ontologies)与本体论(Ontology)。前者指形式化与表征的理论；后者是指海德格尔所谓的基本本体论。前者关心的是存在物(Seiendes);后者涉及存在(Sein)。从表面上看，这就构成了本体论与本体之间的对立或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讲，就是存在物层面的(ontic)]。我们可以说，本体论是对本体的批判，然而，我们也会看到本体如何成为本体论的物质支持。\n\n其次，我们将讨论计算的“语法本质”。计算机通常被描述为“语法的”而非语义的机器；语法是从形式而非内容中派生的。计算机实际上并不理解句子的含义，而仅仅明白其语法。约翰·塞尔(JohnSearle)的“中文房间”思维实验批判性地说明了“语义不是语法固有的”。[3]实验是这样的：想象一个不会中文的人坐在房间里，另一个无法看到房间内部的人用中文写命令给他；房间里的那个人—一个黑箱—必须按照一套已经提供的规则(用正确的中文字符)选择正确的答案。这台“计算机”通过了图灵测试,[4]并能使观察员相信他懂中文。看起来电脑好似真的懂中文，实际上却完全不懂输入的中文含义，而只是根据预先为其生成的规则执行命令或语法。塞尔进一步指出，此类机器不是真的遵循规则，而是看起来好似在遵循规则。这些语法计算状态—不是物理学固有的，而是分配给物理系统的；换而言之，他们不具有任意权力。[5]实际上，我们可以将其与上一章中讨论过的形式质料说相提并论。机器不是按照命令的意义，而是根据遵循逻辑规则与符号顺序的指定语法来处理命令。譬如，当给出一个如<book><title>论数码物的存在</title></book>这样的简单的可扩展标记语言标记，计算机不一定理解“标题”(title)的意思，但是当它看到请求“标题”，它就会检索字段“标题”内的内容，这是机器“思考”的原理。计算机是否具有语义的问题将在后面进一步阐述。现在我们只需要认识到，计算与标记语言的语法本质使“语义网”中的“语义”经不得推敲。\n\n第二章 数码物与本体\n\n76\n\n77\n\n67","previous_page":66,"next_page":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