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1cd40951-874b-4d06-9eea-f6afadf57c08","title":"德勒兹关键概念","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568912952","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1cd40951-874b-4d06-9eea-f6afadf57c08","id":"1cd40951-874b-4d06-9eea-f6afadf57c08","uuid":"1cd40951-874b-4d06-9eea-f6afadf57c08","title":"德勒兹关键概念","normalized_title":"德勒兹关键概念","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568912952","isbns":["9787568912952","9781844652884"],"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409,"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1cd40951-874b-4d06-9eea-f6afadf57c08","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5%BE%B7%E5%8B%92%E5%85%B9%E5%85%B3%E9%94%AE%E6%A6%82%E5%BF%B5","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1cd40951-874b-4d06-9eea-f6afadf57c08/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1cd40951-874b-4d06-9eea-f6afadf57c08/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1cd40951-874b-4d06-9eea-f6afadf57c08","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1cd40951-874b-4d06-9eea-f6afadf57c08/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1cd40951-874b-4d06-9eea-f6afadf57c08/search"},"page":{"printed_page":48,"pdf_page":62,"physical_index":62,"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d21d937c9307d6a91ad311d6ca1e3547cfe2fd8693dee7c27b34ec83484a45c3"},"chapter":"德勒兹：关键概念 （原书第2版）","content":"问题如下：是否存在某种东西，某种相当大的东西(aliquid)，它既不与陈述或陈述的措辞相融，也不与对象或陈述所意指的事物状态相混，亦不与“被经验的事物”，或表象或在陈述中表现自己的人的精神活动相杂，甚至不与概念或被意指的本质相合？\n\n(LS: 19)\n\n意义无法被化约成所有这些限定形式，它标志着一种既不属于词语的秩序，也不属于事物的秩序的超存在(cxtra-being)。这个维度就叫作表现。\n\n因此，一方面，意义不存在于表现它的陈述之外。被表现的事物不存在于它的表现之外。另一方面，意义也不能被完全化约为陈述的内容，因为有一种非常明确的且与其表现不相类似的客观性(objectité)。德勒兹在《意义的逻辑》中使用了“树变绿了”这句话，作为该悖论的一个例子。这句话表现的是树“变绿”的意义，是颜色的意义，而这颜色就是它的纯粹的“灌木”(arbrification)的事件。但在此处，事物(树)的属性是“变绿”这个动词，或者进一步说，是由这个动词表现出的事件。但这一属性将不会和物质的状态混为一谈，也不会和事物的特性或特征相混淆。正如德勒兹所说，“属性并非一个存在”，而是被陈述所表现的超存在，而“变绿”的意义也不存在于表现它的陈述之外(LS：21)。这里，我们可以再次提及在表现中被汇聚在一起的两个平面，这两个平面会继续保持彼此的不同，并在其意义不同一的情况下共存下去。但是，正如德勒兹所评论的，这并未产生循环推理或同义反复，而是产生了在陈述中或在事物的表面上维系着或持存着的差异观念。“意义既是陈述中可表现的(the expressible)或被表现的(the expressed)东西，也是事物状态的属性”(LS：22)，但这个意义所表现的是意义本身的事件(the event of sense itself)，它是一条跨越了陈述与事物、陈述与身体的界限，是一个一开始就表现了它们之间的关系的超存在，这种关系并不存在于表现之创造的外部。然而，尽管意义的事件(或“意义一事件”)和语言有密切关系，但人们绝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它的本质是纯粹语言性的，以至于语言正是以这样一种方式作为它的原因而发挥作用。这条界线一方面并未穿越语言和事件，另一方面也没穿越语言和世界或事物的状态，而是一起出现在两边，同时使它自身区别于那种在每个序列中都出现或显示自身的意义，就好像意义每次都把它自己和那些陈述的意义或属于对象世界的意义区分开来，从而导致了矛盾的差异的出现(参见Zourabichvili 2003：36)。按照德勒兹所说，这个差异将成为意义本身的意义(sense)。\n\n48\n\n德勒兹：关键概念(原书第2版)\n\n36","previous_page":null,"next_page":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