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title":"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116030","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id":"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uuid":"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title":"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normalized_title":"贺麟全集精神现象学下","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116030","isbns":["9787208116030"],"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309,"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8%B4%BA%E9%BA%9F%E5%85%A8%E9%9B%86%20%E7%B2%BE%E7%A5%9E%E7%8E%B0%E8%B1%A1%E5%AD%A6(%E4%B8%8B)","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search"},"page":{"printed_page":200,"pdf_page":207,"physical_index":207,"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602c6e4277167892bea075c142a26a195bf287fd4100e910229f69f79ce47d01"},"chapter":"第七章 宗教","content":"但是伦理精神的宗教是伦理精神之提高到超出它自己的现实性，并目是从它的真理性里返回到对它自身的纯粹知识。由于伦理的民族，生活在同它的实体之直接的统一里，并且它还不具有自我意识那种纯粹的个体性原则，所以这种民族宗教在它的完成形式里首先表现为同它的持久存在之分离。因为一方面，伦理实体的现实性建筑在它的静止的不变性上面，不同于自我意识之在绝对运动中，因而也就是建筑在这个事实上面，即自我意识还没有脱离它的静止的风俗习惯和它对风俗习惯的固定信赖而回复到自身；另一方面，伦理实体复建筑在它的一套权利和义务的组织形式，以及民众之划分成等级和各个等级的特殊活动（这些活动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上面，因而也就是建筑在这一事实上面，即个人对于他的特定存在的局限性感到满意，并且还没有理解到他的自由的自我之无限制的思想。但是由对〔伦理〕实体的那种静止的、直接的信赖引回到对自身的确信，并引回到自身信赖和确信所包含的那一套权利和义务以及那些特殊的、有限制的活动，乃是伦理实体的一种辩证运动，正如存在于诸多事物和它们的不同规定中的辩证运动那样——这种辩证运动，只有在自身确信的精神的简单性里才获得它们的安静和固定性。—因此，伦理生活完成其自身而达到自由的自我意识以及伦理世界的终极命运，就是回到其自身的个体性和伦理精神的绝对松懈。而伦理精神的松懈使得它的稳定存在之一切固定的区别消溶，并且使得人民群众间的有机关联解体，而且完全确信其自身达到了无限制的快乐和最自由的自身享受。精神自身的这种简单的确信具有双重意义：既是静止、稳定的存在和固定的真理，又是绝对的不安定和伦理生活的消逝。但是精神的简单确信转化为后者〔伦理生活的松懈或消逝】；因为伦理精神的真理只有当自我不知道它自身是自由的个体性时，它才仍然是这种实体性的本质和信赖，因此这实体性的本质和信赖在自我的这种内在性和变为自由的情况下就走向崩溃了。于是由于信赖破坏了，民族的〔伦理〕实体本身被打碎了，所以精神本来是〔维系那〕无持久存在的两极端的中项，现在就变成了一个极端，变成了把自己理解为本质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就是自身确信的精神，它悲哀于失掉了它的世界，现在从它的纯粹自我里产生它的本质并提高它自身超出现实性。\n\n精神现象学（下卷）\n\n200","previous_page":199,"next_page":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