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title":"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116030","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id":"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uuid":"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title":"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下)","normalized_title":"贺麟全集精神现象学下","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116030","isbns":["9787208116030"],"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309,"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8%B4%BA%E9%BA%9F%E5%85%A8%E9%9B%86%20%E7%B2%BE%E7%A5%9E%E7%8E%B0%E8%B1%A1%E5%AD%A6(%E4%B8%8B)","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351c895b-b657-4a7e-b455-777b70961fc0/search"},"page":{"printed_page":276,"pdf_page":283,"physical_index":283,"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eb5af4ae16d7908076755bddf549b7b6b3357785c1b2dc8715546288e687c28b"},"chapter":"第八章 绝对知识","content":"〔三、达到概念式理解的精神向着特定存在的直接性的返回\n\n因此，精神在〔绝对]知识中结束了它形成形态的运动，尽管精神在这些形态形成的过程里是同意识的已经得到克服[1]的〔主客差别或对立相伴随的。精神已获得了它的特定存在的纯粹要素，即概念。内容就其存在的自由而言，即是自身外在化的自我或自我知识的直接统一。这种外在化的纯粹运动，如果我们从内容方面来考察它的话，构成着内容的必然性。杂多性的内容，作为特定的内容，是在关系中而不是自在的，并且是使得它扬弃它自身的不安静，或否定性；因此，必然性或杂多性，正如自由的存在一样，也是自我〔或主体〕；而具有这种自我的形式的内容—具有这种形式的定在直接地就是思想就是概念。因而，当精神达到概念时，它就在其生命的这种以太中展开它的定在和运动，而这就是科学。在科学中，精神运动的各个环节不再表现为各种特定的意识形态，而是由于精神的差别已经返回到了自我，它的各个环节就表现为各种特定的概念及这些概念的有机的、以自身为根据的运动。如果说在精神现象学中每一环节都是知识与真理之间的差别和差别得到自身扬弃的运动，那末，相反地，科学并不包含这种差别及其扬弃，而是由于每个环节具有概念的形式，它〔概念〕就把真理的对象性形式和认识着的自我的对象性形式结合为直接的统一体。每一环节不是作为从意识或表象到自我意识以及相反地从自我意识到意识或表象的反复往来的运动而出现，而是作为纯粹的即摆脱了它的意识中的现象的形态，即纯概念而出现，而纯概念的前进运动只是依赖于它的纯粹的规定性。相反地，一般讲来，科学的每一抽象的环节总有一个表现着精神的形态跟它相对应。正如特定存在着的精神[1]并不比科学更为丰富，所以同样，特定存在着的精神就其内容而言也不是更为贫乏。以意识形态的形式去认识科学的诸纯概念，这就构成它们〔纯概念的实在性的方面；按照这一方面，科学的本质、概念—概念在科学里是被当作为思维简单中介作用的——就在于把这种中介过程的各个环节加以分解和拆开，并且按照\n\n精神现象学（下卷）\n\n[1]按“已经得到克服”，原文为überwundene Unterschiede，贝利的英译本和什彻特的俄译本均作“不可克服”，不知有何根据，存此供参考。——译者注\n\n276","previous_page":275,"next_page":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