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title":"贺麟全集 小逻辑","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077065","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id":"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uuid":"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title":"贺麟全集 小逻辑","normalized_title":"贺麟全集小逻辑","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077065","isbns":["9787208077065"],"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409,"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8%B4%BA%E9%BA%9F%E5%85%A8%E9%9B%86%20%E5%B0%8F%E9%80%BB%E8%BE%91","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search"},"page":{"printed_page":183,"pdf_page":192,"physical_index":192,"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5ca1da102c3819cffb4d5cda69414daa2eb995f132834857322aa582096d52ff"},"chapter":"小逻辑","content":"第一篇\n\n存在论\n\n(Die Lehre vom Sein)\n\n§84\n\n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存在的各个规定或范畴都可用是去指谓。把存在的这些规定分别开来看，它们是彼此互相对立的。从它们进一步的规定(或辩证法的形式)来看，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这种向对方过渡的进程，一方面是一种向外的设定，因而是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开展，并且同时也是存在的向内回复或深入于其自己本身。因此在存在论的范围内去解释概念，固然要发挥存在的全部内容，同时也要扬弃存在的直接性或扬弃存在本来的形式。\n\n§85\n\n存在自身以及从存在中推出来的各个规定或范畴，不仅是属于存在的范畴，而且是一般逻辑上的范畴。这些范畴也可以看成对于绝对的界说，或对于上帝的形而上学的界说。然而确切地说，却总是只有第一和第三范畴可以这样看，因为第一范畴表示一个范围内的简单规定，而第三范畴则表示由分化而回复到简单的自身联系。因为对上帝予以形而上学的界说，就是把他的本性表达在思想里；但是逻辑学却包括了一切具有思想形式的思想。反之，第二范畴则表示一个范围内的分化阶段，因此只是对于有限事物的界说。但当我们应用界说的形式时，这形式便包含有一种基质(Substrat)浮起在我们观念中的意思。这样一来，即使绝对一—这应是用思想的意义和形式去表达上帝的最高范畴—与用来界说上帝的谓词或特定的实际思想中的名词相比，也不过仅是一意谓的思想，一本身无确定性的基质罢了。因为这里所特别讨论的思想或事情，只是包括在谓词里，所以命题的形式，正如刚才所说的那个主体或绝对，都完全是某种多余的东西(比较§31和下面讨论判断的章节〔δ166以下〕)。\n\n183","previous_page":182,"next_page":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