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title":"贺麟全集 小逻辑","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077065","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id":"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uuid":"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title":"贺麟全集 小逻辑","normalized_title":"贺麟全集小逻辑","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077065","isbns":["9787208077065"],"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409,"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8%B4%BA%E9%BA%9F%E5%85%A8%E9%9B%86%20%E5%B0%8F%E9%80%BB%E8%BE%91","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14ecd11-5d1c-4f8a-b6d4-83f989e06c58/search"},"page":{"printed_page":90,"pdf_page":99,"physical_index":99,"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d299412571d79d9b5e1a1edd8f31fba42edb929a149f04ba94d9b6806017f377"},"chapter":"小逻辑","content":"当我们这样规定普遍时，我们便发现普遍与它的对方形成对立。它的对方就是单纯直接的、外在的和个别的东西，与间接的、内在的和普遍的东西相对立。须知普遍作为普遍并不是存在于外面的。类作为类是不能被知觉的，星球运动的规律并不是写在天上的。所以普遍是人所不见不闻，而只是对精神而存在的。宗教指引我们达到一个普遍，这普遍广包一切，为一切其他的东西所由以产生的绝对，此绝对也不是感官的对象，而只是精神和思想的对象。\n\n§22\n\n(γ)经过反思，最初在感觉、直观、表象中的内容，必有所改变，因此只有通过以反思作为中介的改变，对象的真实本性才可呈现于意识前面。\n\n附释：凡是经反思作用而产生出来的就是思维的产物。例如，梭伦为雅典人所立的法律，可说是从他自己的头脑里产生出来的[1]。但反之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将共体〔如梭伦所立的〕这些法律，认作仅仅的主观观念的反面，并且还要从这里面认识到事物本质的、真实的和客观的东西。要想发现事物中的真理，单凭注意力或观察力并不济事，而必须发挥主观的思维〕活动，以便将直接呈现在当前的东西加以形态的改变。这点初看起来似乎有些颠倒，而且好象违反寻求知识的目的。但同样我们可以说唯有借助于反思作用去改造直接的东西，才能达到实体性的东西，这是一切时代共有的信念。到了近代才有人首先对于此点提出疑问，而坚持思维的产物和事物本身间的区别。据说，事物自身与我们对干事物自身的认识，完全是两回事。这种将思想与事物自身截然分开的观点，特别是康德的批判哲学所发挥出来的，与前些时代认为事情(Sache)[1与思想相符合是不成问题的信心，正相反对。这种思想与事情的对立是近代哲学兴趣的转折点。但人类的自然信念却不以为这种对立是真实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进行反思，但并未特别意识到单凭反思即可达到真理；我们进行思考，不顾其他，只是坚决相信思想与事情是符合的，而这种信念确是异常重要。但我们这时代有一种不健康的态度，足以引起怀疑与失望，认为我们的知识只是一种主观的知识，并且误认这种主观的知识是最后的东西。但是，真正讲来，真理应是客观的，并且应是规定一切个人信念的标准，只要个人的信念不符合这标准，这信念便是错误的。反之，据近来的看法，主观信念本身，单就其仅为主观形式的信念而言，不管其内容如何，已经就是好的，这样便没有评判它的真伪的标准。前面我们曾说过，“人心的使命即在于认识真理”，这是人类的一个旧信念，这话还包含有一层道理，即任何对象，外在的自然和内心的本性，举凡一切事物，其自身的真相，必然是思维所思的那样，所以思维即在于揭示出对象的真理。哲学的任务只在于使人类自古以来所相信于思维的性质，能得到显明的自觉而已。所以，哲学并无新的发明，我们这里通过我们的反思作用所提出的说法，已经是人人所直接固有的信念。\n\n小逻辑\n\n[1]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引用了梭伦的例子来指斥毕希纳。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47页。\n\n90","previous_page":89,"next_page":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