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820dc9b-e77c-46b0-8fa3-85067d5182b4","title":"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上卷)","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116030","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820dc9b-e77c-46b0-8fa3-85067d5182b4","id":"8820dc9b-e77c-46b0-8fa3-85067d5182b4","uuid":"8820dc9b-e77c-46b0-8fa3-85067d5182b4","title":"贺麟全集 精神现象学(上卷)","normalized_title":"贺麟全集精神现象学上卷","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116030","isbns":["9787208116030"],"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370,"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820dc9b-e77c-46b0-8fa3-85067d5182b4","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8%B4%BA%E9%BA%9F%E5%85%A8%E9%9B%86%20%E7%B2%BE%E7%A5%9E%E7%8E%B0%E8%B1%A1%E5%AD%A6(%E4%B8%8A%E5%8D%B7)","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820dc9b-e77c-46b0-8fa3-85067d5182b4/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8820dc9b-e77c-46b0-8fa3-85067d5182b4/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8820dc9b-e77c-46b0-8fa3-85067d5182b4","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820dc9b-e77c-46b0-8fa3-85067d5182b4/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820dc9b-e77c-46b0-8fa3-85067d5182b4/search"},"page":{"printed_page":308,"pdf_page":319,"physical_index":319,"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edde755291a5c8e128fc4150fac82793e956ecd7c37ea16816441c6385d7976e"},"chapter":"第五章 理性的确定性与真理性","content":"相反的，与心的规律对立着的规律是与心分离开来、自为而自由的。受制于这种规律的人类，并不是生活在规律与心的那种令人快乐的统一性里的；人类的生活，如果说不是残酷的分裂和痛苦，至少是于服从规律时缺乏对它自身的享受，于逾越规律时缺乏对它自己的高贵性的意识。由于这种强有力的、神的和人的规律是与心分离开来的，它就被心认为是一个假象，而这个假象被认为应该丧失其还与它联系在一起的东西，即应该丧失其力量与现实性。人和神的规律诚然可以在它的内容上偶然地与心的规律互相一致，从而可能被心的规律所赞同或默许，但对于心来说，本质不在于单纯的规律性本身，而在于它在服从规律性中取得关于它自身的意识，在于它在服从规律性中使自己获得满足。但是如果普遍的必然性的内容与心不相一致，则普遍的必然性，就它的内容来说，自身就什么也不是，而必须让路给心的规律。\n\n[Ⅱ.将心置入于现实]\n\n个体于是就实施它的心的规律;心的规律变成了普遍的秩序[1],而快乐变成了一个自在自为地合乎规律的现实。但在这个实现过程里，规律事实上已经脱离了心，它直接变成了应该予以扬弃的关系。心的规律恰恰由于它自己的实现而不再是一个心的规律，因为它在这个实现过程里获得了存在的形式，变成了普遍的势力，对于存在的形式或普遍的势力来说，这个〔特定的]心就漠不相干了。这样，个体正因为是它建立了它自己的秩序[1]，发现它自己的秩序不再是属于它的了。通过它的规律的实现，个体因而不是建立了它的规律（因为这个实现就其自身来看可以说是属于个体的，但对于个体来说却是一个外来的)，而仅仅是把它自身卷入于现实的秩序里去；而且它被卷入了进去的这个现实的秩序[2]是一个对它既陌生又有敌意的高压势力。—个体通过它自己的行为把自己放进存在着的现实的普遍原素里去，或者更可以说，它把自己当作了存在着的现实的普遍原素；它的行为，即使按照它自己所赋予的意义来说，也应该具有一种普遍的秩序[3]的价值。但是这样，个体就离开了它自己，继续自为地发展成普遍性，并从自身中清除了个别性；个体是只愿意在它的直接的自为存在的形式下去认识普遍性的，因此，它在这个自由的普遍性里就认识不出它自己来，虽然它同时就属于这个自由的普遍性，因为，事实上这个自由的普遍性就是个体的行动。个体的这种行动于是有了颠倒了的含义:一方面，它与普遍的秩序[4]相矛盾，因为个体的行为应该是个体的个别的心的行为，而不是自由的普遍的现实；但同时个体又事实上承认了普遍的现实，因为所谓行动，意思就是要把它的本质变为自由的现实，也就是说，要承认现实就是它的本质。\n\n精神现象学（上卷）\n\n[1]“秩序”初版译作“法则”。——编者注\n\n308","previous_page":307,"next_page":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