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8efeb70-2043-4122-a461-fbf8384bb0fc","title":"形而上学","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100011361","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8efeb70-2043-4122-a461-fbf8384bb0fc","id":"88efeb70-2043-4122-a461-fbf8384bb0fc","uuid":"88efeb70-2043-4122-a461-fbf8384bb0fc","title":"形而上学","normalized_title":"形而上学","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100011361","isbns":["7100011361"],"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383,"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8efeb70-2043-4122-a461-fbf8384bb0fc","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5%BD%A2%E8%80%8C%E4%B8%8A%E5%AD%A6","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8efeb70-2043-4122-a461-fbf8384bb0fc/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88efeb70-2043-4122-a461-fbf8384bb0fc/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88efeb70-2043-4122-a461-fbf8384bb0fc","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8efeb70-2043-4122-a461-fbf8384bb0fc/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8efeb70-2043-4122-a461-fbf8384bb0fc/search"},"page":{"printed_page":"M9 / 284","pdf_page":288,"physical_index":288,"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ac670889c4fa82006819a33355e730a3e5ace5d6e0958bd785af0fc775ec5772"},"chapter":"形而上学","content":"10要差别，相同的困难跟蹤着这些理論—由这些来制数，其方法为如何，搀杂或挑列或混和或生殖？以及其它諸問題。在各种疑难之中，人們可以独执这一問題，“假如每一單位为1，1从何来？”\n\n15当然，拜非每个1都是“本1”。于是諸1必須是从“本1”与“众”或众的一部分来。要說單位是出于众多，这不可能，因为这是不可区分的；由众的一部分来制造！也有許多不合理处：因为(甲)每一部分必須是不可区分的（否則所取的这一部分將仍还是众，而这\n\n20将是可区分的)，而“單与众”就不成其为雨要素了；因为各个單位不是从“單与众”創生的。（乙)执持这种主張的人不做旁的事，却預拟了另一个数；因为它的不可区分物所組成的众就是一个数。①\n\n又，我們必須依照这个理論再研究数是有限抑无限的問題。②25起初似乎有一个众，其本身为有限，由此“有限之众”与“一”共同創生有限数的諸單位，而另有一个众則是絕对之众，也是无限之众；于是試問用那一类的众多作为与元一配合的要素？人們也可以相似地詢問到“点”，那是他們用以創制几何量体的要素。因为这当\n\n30然不是惟一的一个点；无論如何請他們說明其它各个点各由什么来制成。当然不是由“本点”加上一些距离来制作其它各点。因为数是不可区分之一所組成，但几何量体則不然，所以也不能象由众这个要素的不可区分之諸部分来制成一〈單位〉那样，說要由距离  \n35的不可区分之諸部分来制成点。③\n\n于是，这些反对意見以及类此的其它意見显明了数与空間量1086a体不能脫离事物而独立。又，关于数論各家立說的紛歧，这就是其\n\nM9\n\n10852\n\n①这里說明朗些：(甲)众的不可区分部分就不成为“众多”而是“單一”。这样，“众多”为諸一所構成，这就不能与“單位之一”相配而成为制数兩要素。(乙)由众多制数等于說“数出于数”，也等于什么都设有說。\n\n②参看1083b36。\n\n③点不能含有距离的要卖；而且距离的任何一段仍还是距离，不能成点。一在“众”中可作为一个部分，点在綫内不能作一个部分。\n\n284","previous_page":287,"next_page":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