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title":"西方哲学史 第2版","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300121413","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id":"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uuid":"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title":"西方哲学史 第2版","normalized_title":"西方哲学史第2版","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300121413","isbns":["9787300121413"],"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591,"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8%A5%BF%E6%96%B9%E5%93%B2%E5%AD%A6%E5%8F%B2%20%E7%AC%AC2%E7%89%88","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search"},"page":{"printed_page":463,"pdf_page":470,"physical_index":470,"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5ce859f49ea687ae221f3737ad114db3915e9d687c2f101462031ebfd7717add"},"chapter":"第九章","content":"(二)理性的自我批判\n\n康德主张在认识之前先来分析理性的认识能力，这种思路固然不错，但也存在着问题。批判哲学的基本精神是反对独断论，主张在把认识的基础问题搞清楚之前不要武断地妄下判断。然而当我们通过批判去分析理性的认识能力时，这种批判存在着一个不可忽视的漏洞。经过批判的理性认识能力固然因为批判而避免了独断论，但是批判本身却难避其嫌：如果我们承认批判也是理性的活动，那么批判本身亦同样需要接受批判，否则就难以保证批判的批判性亦即非独断性。这就意味着如果批判是可能的，那么批判就应该是理性的自我批判。\n\n然而，按照通常的观点，似乎理性的自我批判是无法进行的。知识的真理性就在于它与对象符合一致，但是由于我们只能认识意识范围之内的“为意识的对象”而不可能认识对象自身亦即“自在的对象”，因而永远也无法超出自身之外去比较知识是否与意识之外的对象符合一致，康德就是因为这个难题退回到了主观性的立场。黑格尔却从知识与对象之间的差别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可能性：由于在认识之中存在着知识与对象之间的差别，我们就完全有可能根据这一差别来考察知识。当我们发现知识与对象是不相符合的时候，通常我们就必须改变知识以符合对象，从而形成了新的知识。然而原来的知识毕竟是根据相应的对象而形成的，现在知识发生了改变，这就意味着对象也与知识不再相当了，它同样需要改变自己以适应新的知识。因此，认识不仅是改变知识的过程，同样也是改变对象的过程，在认识活动中，不仅出现了新的知识，而且也出现了新的对象。这就是说，原来在认识中未被我们意识到的对象现在成为了为意识的对象，而对象的改变就意味着原来被意识以为是“自在的对象”的对象，现在变成了为意识的对象：\n\n知识新知识新知识……\n\n对象——新对象——新对象……\n\n以认识的最初阶段—“感性确定性”为例。“感性确定性”属于直接性的认识，不过它仍然可以区别为感性的对象和“意谓”两个方面。感性认识的对象是“这一个”个别的具体事物。认识以对象为真理，它要求在对象中确证“这一个”。“这一个”可以分为“这时”和“这里”。当意识企图在对象中找到真理的时候，它却发现，无论“这时”还是“这里”都是消逝着的：“这时是上午”，一转眼，“这时”就变成了中午；同样，“这里有一棵树”，一转身，“这里”就变成了一块石头。于是意识发现，“这一个”的内容处于变化之中，唯一不变的是“这一个”本身，因而它不是个别性的东西，而是一个共相。当意识在对象中找不到真理的时候，它只好转向了自身，在“意谓”中寻求真理。然而它最终发现，“意谓”的内容同样是变化着的，唯一不变的是“意谓”本身，因而“意谓”也是一个共相。于是以“这一个”个别事物为其对象的感性认识就走向了以共相为对象的知性。\n\n463","previous_page":462,"next_page":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