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title":"西方哲学史 第2版","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300121413","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id":"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uuid":"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title":"西方哲学史 第2版","normalized_title":"西方哲学史第2版","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300121413","isbns":["9787300121413"],"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591,"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8%A5%BF%E6%96%B9%E5%93%B2%E5%AD%A6%E5%8F%B2%20%E7%AC%AC2%E7%89%88","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8d2fa07d-9d78-4c34-bef3-077110a9fb0d/search"},"page":{"printed_page":75,"pdf_page":82,"physical_index":82,"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61a27c6f5dc6e953e5371d7784ef78b4f330a324993f159a74a74409d60b3fd9"},"chapter":"第二章","content":"第七组：如若“一”是相对的不存在，“其他的”是一切；\n\n第八组：如若“一”是绝对的不存在，“其他的”不是一切。\n\n在这八组推论中，一、四、六、八为一列，它们的结论都是否定的，而前提都是绝对的，或者是绝对孤立的“二”，或者是绝对的不存在；二、三、五、七为另一列，它们的结论都是肯定的，前提都不是绝对的，或者是与“存在”结合的“一”，或者是相对的“不存在”。\n\n在进行完八组推论之后，柏拉图做了一个简短的小结：如若一存在或者如若一不存在，则相对于自身或相对于其他的，既完全是一切又不是一切，既表现为一切又不表现为一切。①意思是说，“二”这个范畴既可以和任何范畴有联系，也可以不与任何范畴相联系，既可以被理性和感觉所认知，也可以不能被认知，关键看前提如何。究竟柏拉图本人持哪一种观点，在《巴门尼德篇》中并没有明确的答案。\n\n(三)《智者篇》中的通种论\n\n在《智者篇》里，柏拉图的答案明确起来了。他指出，理念之间的关系有而且只有三种可能情况，即全部能结合、全部不能结合、有的能结合有的不能结合。论证表明，前两种情况都不可能，所以，只剩下一种可能情况：有的能结合，有的不能结合。为简明起见，他没有对各种理念的关系进行讨论，只选择了存在、不存在、运动、静止、相同、相异这六个最普遍的理念作为代表来讨论，而这些理念所体现的正是希腊哲学所讨论的中心问题。由于这些最普遍的理念外延最大，在逻辑上也被称为“种”（genos)，所以，哲学史上通常把柏拉图关于这些理念关系的研究称做“通种论”。\n\n柏拉图选定“运动”为范例来说明六个种之间的关系。首先，运动与相同、相异。运动显然异于相同，因为它们是不同的理念；但运动又是相同，因为一切理念都分有相同，所以，运动既是相同又不是相同。同理，运动既是相异又不是相异。其次，运动与静止。这两个理念是不相通的，因为运动异于静止，不能说运动是静止，静止是运动。最后，运动与存在、不存在。运动不是存在，又是存在，因为它分有存在。而不存在是必然存在的，既存在于运动中，又存在于每个理念中。因为当我们说到不存在时，“我们并不是在说与存在相反的东西，而只是异于存在的事物”②。所以，运动无疑也与不存在相通。\n\n①[古希腊]柏拉图：《巴门尼德篇》，166c。参见陈康译注：《巴曼尼得斯篇》，362～36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n\n② 苗力田主编：《古希腊哲学》，347页。\n\n75","previous_page":74,"next_page":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