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9df479dd-2d06-4301-9e80-dbd6e8d4d830","title":"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 第一卷","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532763610","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9df479dd-2d06-4301-9e80-dbd6e8d4d830","id":"9df479dd-2d06-4301-9e80-dbd6e8d4d830","uuid":"9df479dd-2d06-4301-9e80-dbd6e8d4d830","title":"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 第一卷","normalized_title":"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第一卷","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532763610","isbns":["9787532763610"],"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376,"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9df479dd-2d06-4301-9e80-dbd6e8d4d830","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8%B7%9F%E5%A4%A7%E5%8D%AB%E2%80%A2%E5%93%88%E7%BB%B4%E8%AF%BB%E3%80%8A%E8%B5%84%E6%9C%AC%E8%AE%BA%E3%80%8B%20%E7%AC%AC%E4%B8%80%E5%8D%B7","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9df479dd-2d06-4301-9e80-dbd6e8d4d830/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9df479dd-2d06-4301-9e80-dbd6e8d4d830/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9df479dd-2d06-4301-9e80-dbd6e8d4d830","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9df479dd-2d06-4301-9e80-dbd6e8d4d830/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9df479dd-2d06-4301-9e80-dbd6e8d4d830/search"},"page":{"printed_page":21,"pdf_page":30,"physical_index":30,"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6d8fdec1062b40c93224c418d664633087390b5ef2a81eed193d4f89b07201c7"},"chapter":"第一章 商品","content":"但是，“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例如资本主义社会），商品“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注意“承担者”(bearer)一词，因为承担什么与是什么不同。商品是仍需确定的其他事物的承担者。我们如何发现商品是什么事物的承担者呢？当我们观察市场中实际的交换过程时，我们可以看到大量不同的交换比率，例如，在衬衣和鞋子之间，苹果和橘子之间，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甚至同样产品的交换比率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乍看起来，交换比率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注意“相对”一词）。由此，它“表现为”这样一种观点，即“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第126页)另一方面，每个物品在原则上都是能与其他物品交换的。有一种东西使所有商品在交换中成为可通约的。从这里开始，随后出现了“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我无法分解一种商品，并找出其中可交换的要素。使它成为可交换商品的应该是其他什么东西，而这种东西只有当商品被交换时(在此，运动和过程的观点开始变得重要了)才能被发现。随着商品被换手，它不仅表现出它自己的品质，而且表现出所有商品共有的品质，换言之，它们之间是可以互相通约的。那么，为什么它们可以通约，而这种通约性又来自哪里？“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第127页)\n\n马克思随后提出，“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第127页)这使讨论的内容发生了显著变化。马克思经常被描述成一个坚定的唯物论者，如果不是原教旨主义者的话。每件事物都应该是物质的，以确保把它作为现实的东西来考虑，但在这里他否认商品的物质性能够告诉你任何你想知道的是什么使它们能够通约的问题。“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就不能构成商品的通约性。“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只剩下一个属性”一而且在这里我们将通过提前做出断言的方法，完成另外一个先验的跳跃“劳动产品这个属性”。(第128页)所以商品是所有人类劳动的产品。商品具有的共性，是它们都是体现在生产中的人类劳动的承担者。\n\n一 商品与交换\n\n021","previous_page":20,"next_page":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