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title":"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153554","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id":"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uuid":"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title":"哈贝马斯著作集 包容他者","normalized_title":"哈贝马斯著作集包容他者","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9787208153554","isbns":["9787208153554"],"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389,"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5%93%88%E8%B4%9D%E9%A9%AC%E6%96%AF%E8%91%97%E4%BD%9C%E9%9B%86%20%E5%8C%85%E5%AE%B9%E4%BB%96%E8%80%85","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ab07c774-3ed2-48d8-8672-5c17d147d9d8/search"},"page":{"printed_page":101,"pdf_page":110,"physical_index":110,"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ed528a4a6a8c4d4ffe98484a0745364f87403b67e618abcdeacc3f1fd92d05ea"},"chapter":"包容他者","content":"话语伦理学的基础是一种直觉观念，即用一种正确的普遍化基本命题要求共同接受的一种理想的角色。话语伦理学根据米德的观念，用实用主义的论证理论对此加以了阐明。14自由而平等的参与者要想进入一种包容性的自由话语当中，就必须满足一定的交往前提，在这些交往前提下，每一个人都必须接受所有其他人的视角和自我观以及世界观；对视角的这种限制，最终导致的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的“我们的视角”(Wir-Perspektive)，由此出发，我们可以共同检验，一个有争议的规范是否可以作为实践的基础；这就应当包括相互对于语境解释以及需求解释的恰当性的批判。沿着这样一种渐进抽象的路径，我们就可以逐步剥离出普遍利益的内核。 15\n\n如果“无知之幕”从一开始就把原初状态下的各个派别的视野局限于基本命题，而且，对于这些基本命题，假定的自由而平等的公民还可以达成一致，不管他们的世界观和自我观多么的不同，那么，情况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从一开始就进行抽象，这就使得罗尔斯背负了双重论证压力。“无知之幕”必然覆盖一切影响公正判断的特殊视角和特殊利益。与此同时，“无知之幕”又只能涉及一些规范内涵，它们从一开始就会被列为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共同接受的候选的善。第二个条件提出的要求是罗尔斯的理论所无法满足的。稍微思考一下，我们就会明白这一点。根据正义的基本命题的论证，“无知之幕”是逐步撩起的，从立宪到一般的立法再到法律的具体运用。由于汇集起来的信息必须在选择出来的基本命题当中加以混合，而基本命题的选择依靠的又是剥夺信息，所以，不允许出现任何恶意的惊异。但是，我们如果想确保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原初状态有所了解，甚至预先把它的一切规范内涵都建构起来，因为它们可以充当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建立共同的自我观和世界观的动力。换言之，信息加工的重任回过来又落到了理论家头上，而这正是罗尔斯为原初状态下的各个派别卸下的！在原初状态下要想保证判断不偏不倚，用于建构原初状态的基本的规范概念，比如政治自主的公民、公平的合作以及秩序良好的社会等(而且还必须是罗尔斯所理解的概念)，在面对未来的经验和学习过程时就必须不断加以修正。\n\n第二部分政治自由主义—与罗尔斯商榷\n\n101","previous_page":100,"next_page":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