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正义论","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500402449","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uu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正义论","normalized_title":"正义论","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500402449","isbns":["7500402449"],"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624,"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6%AD%A3%E4%B9%89%E8%AE%BA","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search"},"page":{"printed_page":141,"pdf_page":153,"physical_index":153,"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e1e131885e50cebccca5efe1e74758f445093ec8f9ca8a9257f424579ea0f79a"},"chapter":"第二章","content":"9.合理性（见第25、27节）\n\n\\*a. 以统一的期望和对或然性的客观解释来采取达到目的的有效手段\n\nb. 同上，但没有统一的期望并使用不充足理由的原则\n\n10. 契约的情形（见第24节）\n\n\\*a. 永远的一致同意\n\nb. 在某一有限时期的大多数人或任何其它范围内的接受\n\n11.服从的情形（见第25节）\n\n\\*a. 严格的服从\n\nb. 不同程度的部分服从\n\n12.无一致点的观点（见第23节)\n\n\\*a. 一般利已主义\n\nb. 自然状态\n\n我们现在可以转到原则的选择问题。但我先要述及一些要避免的误解。首先，我们必须牢记：在原初状态中的各方是从理论上加以规定的个人。他们同意的理由是通过对契约状态和他们对基本善的选择的描述来表述的。当然，当我们试图在日常生活中模拟原初状态时，即，当我们试图按它的条件引导我们的道德论证时，我们大概会发现我们的思考和判断要受到我们的特殊倾向和态度的影响。在努力坚持这一观念状态的条件时，我们确实很难纠正我们的各种好恶。但这决不影响到下述论点：即在原初状态中，被如此确定其特征的有理性的人们将做出某个确定的决定。这一命题属于正义论。至于人们在调节他们的实践推理中能否扮演这一角色，则是另外一个问题。\n\n由于原初状态中的人们被假定是对相互利益不感兴趣的（虽然他们可能对第三方有一种关心），人们可能会认为作为公平的正义本身是一种利己主义的理论。它当然不是前述的三种利己主义中的一种，但可能有人会象叔本华设想康德的理论那样，认为它不管怎样还是利己主义的。①这是一个误解。因为，在原初状态中被设定为不关心相互利益的各方，并不会引出在日常生活中坚持那些将被同意的原则的人们会同样地相互漠不关心的结论。正义的两个原则及职责和自然义务的原则显然要求我们考虑别人的权利和要求。正义感就是一种通常有效的服从这些约束的愿望。原初状态中的人们的动机，决不可混同于那些在日常生活中接受将被选择的原则并有相应的正义感的人们的动机。一个人在实际事务中了解他的处境，若他愿意，他能够利用偶然因素来促进自已的利益。假如他的正义感真的推动他按照将在原初状态中采用的正当原则行事，他的欲望和目标就肯定不是利已主义的。他自愿地承担对这一道德观点的解释所表示的限制。\n\n141","previous_page":140,"next_page":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