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正义论","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500402449","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uu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正义论","normalized_title":"正义论","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500402449","isbns":["7500402449"],"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624,"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6%AD%A3%E4%B9%89%E8%AE%BA","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search"},"page":{"printed_page":177,"pdf_page":189,"physical_index":189,"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27f1f01ad5bd6994f7b741ff489fcd0542e070bb02610a1ca17e4e0dd9437ed7"},"chapter":"第二章","content":"虽然有可能用契约论的观点来补充公平的观察者的定义，但也有别的方式给予它一种演绎的基础。这样我们假定理想的观察者被设想为一个完全同情的存在。然后沿着下面的路线就可产生典型功利原则的自然推论。我们可以说：如果一个同情和公平的理想的观察者，比起赞成任何别的在一定环境中可行的制度来更有力地赞成某个制度，那么这个制度就是正当的。为简明起见，我们可以象休谟有时做的那样假设：赞成是一种特殊的快乐，这种快乐多少强烈地出现在思考制度的活动及其有利于那些介入者的幸福的结果的时候。这种特殊快乐是同情的结果。按休谟的解释，它确实是别人感觉到的满足和快乐在我们经验中的一种繁殖。①这样，一个公平的观察者就在思考社会体系中，体验到了与这一体系所影响的那些人所感到的快乐的最后总额相称的快乐。他的赞成的力量相应于（或标志着）这一社会的满足总额。因此，他是根据古典功利原则表示其赞成的态度的。确实，象休谟注意到的，同情并不是一种强有力的感情。自私不仅可能抑制这种同情的心灵状态，而且倾向于在决定我们的行为时逾越它的命令。但休谟认为，当人们从一普遍的观察点看待他们的制度时，同情还是一种有活力的主要心理特征，它至少要指导我们的道德判断。不管同情可能是多么软弱，它还是构成了一种把我们的道德见解结合为契约的共同基础。恰当概括的人的同情的自然能力，提供了一个我们从它可以达到理解一种共同的正义观的观察点。\n\n年)，第257—277页。在C.D.布罗德那里有一个一般的讨论，见《对伦理学中道德感理论的一些反思》，载于《亚里士多德协会会刊》第45卷（1944—1945年），亦见W。K.克内尔：《道德中的客观性》，载于《哲学》第25卷（1950年）。\n\n①这样，例如，弗思认为：一个观念上的观察者拥有各种般的(虽非特殊的)利益，如果这个观察者要做出任何有意义的道德反应，这些利益确实是需要的。但他没有涉及到能使我们明白一个理想的观察者是如何做出赞成与不赞成决定的这些利益的内容。见《伦理绝对主义和理想的观察者》，第336—341员。\n\n177","previous_page":176,"next_page":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