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正义论","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500402449","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uu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正义论","normalized_title":"正义论","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500402449","isbns":["7500402449"],"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624,"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6%AD%A3%E4%B9%89%E8%AE%BA","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search"},"page":{"printed_page":239,"pdf_page":251,"physical_index":251,"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c39a80b63957aff83e359190fec17072b80a3b61a5c65853cea4c505ae9ba6c6"},"chapter":"第二章","content":"这里，需要讨论一下家长式统治的问题，因为在平等自由的论证中，家长式统治经常被提到，并且它关系到一种较小的自由。在原初状态中，各方假设自己在社会中是有理性的，是有能力处理各种事务的。他们不承认任何对自己的义务，因为就追求他们的善而言这是不必要的。但是只要理想观念一被选择，他们就要确保自己不因这样一些可能性而蒙受损害：即他们的力量是尚未发展的，不能合理地推进他们的利益，例如儿童的情形；或者由于某些不幸和偶然事件，他们不能为自已的利益作出决定，例如那些脑子受到严重伤害或精神紊乱的人。他们通过同意一种刑罚体系（这给他们一个很大的压力来避免愚蠢的行为）和接受某些课税（这用来避免那些会带来不幸后果的轻率行为）来保护自己不受自己的不合理倾向的支配，这对他们来说也是合理的。对于这些情形，各方采纳这样的原则，这种原则规定什么时候其他人有权代表他们行动，而且必要的话，什么时候可以不理踩他们当时的愿望；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认识到他们合理地追求他们自己利益的能力有时可能失败或者完全缺少这种能力。①\n\n所以，家长式统治的原则是这样的原则：在原初状态中，各方会接受这种原则以保护自己在杜会中免受自已的理智和意志力的软弱动摇之害。这样，他人就被授权、有时是被要求代表我们来行动，做假如我们是理智的话就会为我们自己做的事情；只有当我们不能照管自己的利益时，这种授权才生效。家长式决定应当根据授权者已经形成的偏爱与兴趣（利益）（就其不是非理性的而言）的指导，或者，在缺乏有关这些情况的知识时，根据其本善的理论的指导而作出。我们对一个人知道的越少，我们为他作出的行动就越象我们从原初状态的立场为自己作出的行动。我们努力为他得到无论他想要别的什么他大概都想要的东西。我们必须能够这样说：当所说的这个人发展或恢复了他的理智力时，他将接受我们代表他所做的决定，承认我们为他做了最好的事情。\n\n①关于这个间题的讨论，见杰拉尔德·德沃金的《家长式统治》，这篇论文载于《道德和法律》，8.A.沃塞斯特罗姆编（加利福尼亚，沃兹沃思公司，1971年版），第107一126页。\n\n239","previous_page":238,"next_page":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