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d":true,"match_type":"uuid","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正义论","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500402449","requested_by":"printed_page","book":{"source_type":"original_book","book_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uui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正义论","normalized_title":"正义论","author":null,"edition":null,"publisher":null,"year":null,"isbn":"7500402449","isbns":["7500402449"],"parsed":true,"ai_readable":true,"document_type":"book","page_count":624,"navigation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titl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title/%E6%AD%A3%E4%B9%89%E8%AE%BA","fixed_page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printed_page}","path_api_url_template":"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printed_page}","read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page","search_url":"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books/c3e269f2-c36d-4862-98ef-fa37a2f8b009/search"},"page":{"printed_page":296,"pdf_page":308,"physical_index":308,"physical_index_base":0,"printed_page_status":"recognized","page_sha256":"4c0f9d047cff9e916aa5b779d52d476d263973666b67590bb765741e0af32055"},"chapter":"第二章","content":"所有这些看来都是相当明确的。更重要的是进一步的几个要点。首先，不同的正义观可能产生相当接近的常识性准则。这样，在一个由功利原则调节的社会中，所有上述的准则就很可能被承认。只要经济实体的目标是充分相似的，这些准则就必定要被诉诸，工资政策就将明确地考虑它们。另一方面，对这些准则的评价一般是不同的。各种正义观正是在这里分野。这里不仅有一种以其它方法实施工资政策的趋势，而且经济活动的长期趋势几乎肯定要采取另外一条路线。当背景制度中的家庭受不同的观念支配时，公司和工人必须适应的市场力量却不是这样。供求关系的一种不同平衡肯定会使各种准则产生不同的平衡。这样，不同正义观之间的对立并不表现在常识性准则的水平上，倒不如说表现在对这些准则的因时制宜的相对不同的强调上。无论如何，一种关于公平或正义的平衡的传统或习惯的观念决不能被看作是根本性的，因为它依赖于那些调节背景制度的原则及其所要求的对现存条件的调整。\n\n有一个例子可以澄清这一点。假定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提供了机会的公正平等，而另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没有做到这一点。那么，在第一个社会中，以按每个人受训练和教育的情况付酬的特殊形式出现的按贡献付酬的准则也许不大受重视。即使我们假设（正象事实所表明的）个人具有不同的天赋才能，情况也很可能如此。其原因在于：在有更多的人接受了训练和教育的情况下，这个社会中有能力的人力供应要大得多。当不存在对获得教育的机会的限制或在资金市场中对教育方面的贷款或补贴没有不完善之处时，那些具有较好天赋的人便只得到相当少的特别报酬。在较有利阶层和最低收入阶层之间的相对收入差别趋于消失；而且，当差别原则被遵循时，这种倾向就更强烈。这样，按照每个人的训练和教育情况付酬的准则，在第一个社会中就比在第二个社会中被考虚得少，而按照每个人的努力付酬的准则则得到更多的重视。当然，一种正义观要求随着社会条件的改变，各种准则的恰当平衡正常地相应发生变化。对正义原则的始终一致的运用逐渐重塑了社会结构，以致市场力量也发生了变化，因而重新确立了这些准则的重要性。即使现存的平衡是正确的，它也决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n\n296","previous_page":295,"next_page":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