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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创新与科技革命
产业革命始于科技,成于金融。科技的不断进步,不仅可以改变传统的企业经营模式,刷新经营者的思维,还可以推动新行业的出现,孕育出大量商机。技术还能从根本上改变金融业的服务生产和提供方式,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管理效率,改进市场秩序;同时,伴随着科技发展的企业创新升级也对金融提出了新需求,促使和推动金融机构不断创新。
(一)四次技术革命中的金融创新
技术革命是指技术的升级创新,在生产方式上由机器取代人力,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取代个体工厂手工生产的一场生产与科技革命。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历四次技术革命,在金融行业也表现出四次比较重大的变革和突破。
1.第一次技术革命:蒸汽时代推动了现代银行体系的诞生
18世纪60年代,以蒸汽机的发明和广泛普及为主要标志的第一次技术革命,实现了工业生产从手工器具到机械化的转变。蒸汽机的出现和广泛使用也推动了其他工业部门的机械化,引起了工程技术上的全面改革。在工业上,导致了机器制造业、钢铁工业、运输工业的蓬勃兴起,初步形成了完整的工业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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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人类摆脱了小农经济,出现了大规模工业生产,异地交易和国际贸易进一步发展,商业往来的规模越来越大。而当时银行过高的利率几乎吞噬了产业资本家的全部利润,使新兴的资产阶级无利润可图,不能适应资本主义工商企业的发展需要。随着社会化的大生产和工业革命的兴起,迫切需要建立起能够服务、支持和推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并能以合理的贷款利率服务工商企业的商业银行。
因此,为顺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在第一次技术革命后,以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为代表的现代银行体系初见雏形,为工业生产源源不断地输送资本燃料和动力。
2.第二次技术革命:电气时代推动了投资银行的诞生
19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范围内兴起了近代第二次技术革命,这次技术革命以电力技术为主导,以电力的广泛应用为主要标志,因此也被称为电气时代。它的产生、发展及其应用,极大地推动了化工技术、钢铁技术、内燃机技术等其他技术的全面发展。
电气时代是产业规模经济诞生的年代,需要密集资本的大规模投入。而传统的商业银行是针对传统企业设定的,主要经营债务属性的存贷款业务,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对于新技术、新行业,需要设计出新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因此,第二次技术革命推动了以摩根银行、卡内基投资银行、洛克菲勒财团为代表的投资银行的诞生和兴起。这些投资银行在当时的市场中,为大规模生产匹配资金、构造证券市场,起到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整合的作用,为规模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助力。
3.第三次技术革命:信息技术时代推动了PE/VC风投体系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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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电子计算机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极大地改变了世界的面貌和人类的生活。以全球互联网络为标志的信息高速公路正在缩短人类交往的距离。这次科技革命不仅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变革,而且影响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使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的现代化向更高境界发展。
1965年提出的摩尔定律指出,约每隔18个月集成芯片上的电路数目就会翻一番。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诞生了大量的创业企业。同时,信息技术时代,若没有创新的产品模式和有竞争力的服务,现有企业也很容易被新的业务和模式取而代之。因此,这一阶段有大量企业诞生的同时,也有很多企业在快速消失。这就需要资本在投资时能擦亮眼睛、慧眼识英雄,同时也要具有承受创投失败的抗风险能力。这一阶段的投资有很多的不确定性,会给投资及其回报带来很大的风险,为满足这些融资需求,PE/VC(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现代风投体系由此诞生。
风险投资在创业企业发展初期投入风险资本,待其发育相对成熟后,通过市场退出机制将所投入的资本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以收回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风险投资是优化现有企业生产要素组合,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催化剂,能强化市场对企业的优胜劣汰。这些不同的风险投资模式通过不同风险偏好资金的汇集,分担了创业企业的高风险,推动了信息技术时代的发展。
4.第四次技术革命:数字经济时代推动了消费数字金融、产业数字金融的诞生
进入21世纪,在第四次技术革命中,5G、物联网创造了万物互联的全新世界,全面改变社会生产要素和生产关系,数据逐渐成为关键的生产要素。以数字经济发展为代表,人类社会也正在进入以数字化生产力为主要标志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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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经济时代,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变化,正推动形成数字化生活。一方面,随着线上支付的发展,C端(客户端)的消费场景逐步向线上化转移。为满足C端的消费需求,技术的创新带动了金融服务的创新,在支付、消费信贷、智能投顾等领域开展了很多尝试,涵盖了人们的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面向C端的数字金融服务越来越丰富。另一方面,伴随着数字经济时代新技术的落地,数字科技开始与产业深度融合。传统的B端(企业端)需要利用数字技术破解企业、产业发展中的难题,重新定义、设计产品和服务,实现业务的转型、创新和增长。当前,数字金融在产业端的应用方兴未艾,在产业数字化变革的进程中,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产业金融预计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二)小结
金融行业历来是先进技术应用的先行者,金融发展史也是一部与技术不断融合的历史。技术的发展不仅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还拓展了金融服务的范围,使交易可能性边界得到极大拓展,资源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在网络空间内实现优化配置。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变局中危和机同生并存,这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带来了重大机遇。那么,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把握这次历史性机遇?历史经验证明,只有抓住这次技术革命的机会,以技术手段构建更加健全的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才能更加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并最终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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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数字金融的发展:成绩、问题与对策
数字金融是利用金融科技构建的金融新生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金融业栉风沐雨、砥砺前行,积极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业务流程,拓宽客户渠道,提升服务质效,推动金融服务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明显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进一步加速了数字金融的发展。当前,我国在数字金融的一些领域已取得不错成绩,占据了全球领跑的优势,但在此过程中,也不免会遭遇曲折、走弯路,暴露出一些问题。对这些风险问题进行总结,可以对未来的更好发展指明方向,意义重大。
(一)数字金融在发展中取得的成绩
截至2020年,我国数字金融的用户总数超过10亿,居全球第一。各类数字金融的应用,拓展了我国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领域的空白。通过发展金融科技和新型商业模式,数字金融有效提升了我国金融行业的整体效率。近10年来,中国持续在数字金融领域深耕,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特别是在消费互联网的金融科技创新和应用方面已占领全球领先地位。
例如,移动支付的兴起和发展在中国数字金融历史上算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在移动支付普及前,我国处于现金和银行交易并行发展的支付节点,并且银行卡支付基础设施相较发达国家而言有很大差距。在移动支付普及的今天,我国呈现银行卡、现金和移动支付并行发展的格局,其中在移动支付领域全球领先。Statista发布的《2021金融科技报告:数字支付》(FinTech Report 2021-Digital Payments)显示,2020年全球最大的数字支付市场是中国,数字支付规模达24 965亿美元,占比45.6%;其次为美国,数字支付市场规模为10 354亿美元,占比1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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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达到8.54亿,比2019年6月增长了34.9%,网民移动支付的使用比例由2018年底的72.5%提升至86.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移动支付业务1 232.20亿笔,金额432.1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48%和24.50%。伴随着中国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行为的改变,未来中国移动支付市场规模还会进一步扩大,预计到2026年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有望达到1290.42万亿元。
在数字金融领域,移动支付是数字金融的起点和发展基础,它让居民拥有较发达的数字生活,已成为中国在全球的名片。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包括数字政务在内的数字化生活服务,成了我国居民抵御疫情对生活冲击的重要科技力量。中国金融科技企业利用全球领先的移动支付技术,让中国数亿居民享受到了便捷的数字生活服务。高比例的移动支付背后是中国居民领先全球的数字生活方式,数亿居民足不出户,仅凭手机就可以实现在线缴纳水电煤气费、交通罚款,办理社保、公积金查询等数十项便捷服务。此外,移动支付作为数字普惠金融的重要工具载体,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与可得性,缩小了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城乡数字鸿沟。
金融与科技紧密结合,不仅催生了新的支付方式,还带动了金融配套服务的发展。信贷方面,随着第三方支付的普及,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互联网企业利用平台上累积的互联网大数据,实现大数据风控,通过旗下的数字银行或互联网小贷公司,向平台生态内的微型企业和消费者发放数字贷款。保险方面,我国近10年保险增长速度较为高速,居民保障需求也呈现快速上升态势,业内普遍预计我国在2030年前后有望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保险市场。得益于保险市场需求旺盛、数字保险降本增效效应强,以及我国金融科技具有整体领先优势等有利因素,我国数字保险近年获得快速发展。我国多家大保险公司在发展线下代理人模式的同时,或自建线上保险销售渠道,或与保险科技平台合作线上销售保险产品,大量商业保险公司还与互联网保险科技平台合作,创新推出多种定制化互联网保险产品,并把服务触达到原本难以获得保险服务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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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基于新科技、新技术的数字金融新趋势正在形成,在新发展形势下,多样化的参与主体、业务模式、服务方式,将为我国带来由表及里的更新和变革。数字金融经历了几年的快速发展,市场体量不断扩大。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发展和场景应用丰富,细分领域越来越多,客群范围逐渐向下沉市场覆盖已初见成效,但这仅是起步和奠基时代。未来,由技术升级带来的数字化转型进程还将进一步加速,我国金融业也将进入整体数字化转型升级时期。
(二)数字金融领域曾经的风险爆雷
中国的数字金融在前期发展迅速,规模快速扩张,代表了中国金融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数字金融的风险和问题也在不断暴露。从P2P爆雷到校园贷、现金贷等,沉渣泛起、良莠不齐。
- P2P
P2P本质是信息中介,与作为信用中介的传统金融机构有根本区别。P2P交易模式诞生于欧美,本来仅是针对特定范围的小众商业模式,但是2006年传入我国后,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有所变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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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在我国发展的教训,一是监管不完善、商业模式异化;二是P2P商业模式天然存在缺陷,难以持续。
P2P兴起之初是为企业和个人解决融资渠道狭窄的问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2012年以后的几年时间里,P2P等互联网金融业务迅速发展,最高峰时我国网络借贷平台数量超过5 000家。但由于行业的进入门槛低,同时国内的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这种新兴的借款平台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风险开始集中暴露。为维护金融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2016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监管措施整治P2P行业,在2017年以后的强监管下,开始出现P2P清退潮,到2020年11月中旬,我国P2P清零落幕。
纵观P2P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自2006年实践至今,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2006—2011年:萌芽期。行业发展缓慢,以借鉴国外模式为主,以信息中介模式存在。随着英美P2P创新浪潮传入中国,2006年宜信首先实践,2008年拍拍贷首创国内小额信贷网站。这一阶段业务模式以信息中介模式存在,借款人基于授信额度在平台发布借款信息,投资人自行选择投资。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末,我国网贷平台数量大约有60家,活跃的平台只有不到20家,平均月成交金额为5亿元,有效投资人约为1万人。
2012—2013年:野蛮扩张期。市场需求激发高增长,但在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P2P异化为信用中介。由于彼时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健全,且以间接融资为主,居民理财渠道有限,小微企业、个人融资难度大,P2P一定程度上弥补金融系统空缺,市场需求较大。2012—2013年,货币政策中性偏紧,部分信用资质较低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贷款,P2P平台结合民间借贷开始对中小企业融资采用“线下审核+线上融资”模式,并要求借款方出具抵押物,同时平台承诺保障本金和利息,出现信用中介特点。
2013—2015年:风险暴露期。大量民间借贷、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涌入P2P行业,自融、资金池、庞氏融资等层出不穷,平台风险激增。这一阶段,P2P行业出现两次爆雷潮。第一次是2013年,宏观经济下行引爆部分平台风险。2012年以来经济换挡趋势明显,信用风险压力提升,而此时野蛮生长的平台自融、假标等乱象丛生,因此集中违约、资金抽离引发了部分平台卷款跑路等问题。第二次是2014—2016年,股市上涨导致流动性抽离,叠加监管政策落地,大量违规平台风险暴露。2016年4月,原银监会印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在此期间,问题平台出现大量跑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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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11月中旬:整顿规范、清退期。针对P2P风险爆雷,2016年3月,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8月,原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随后关于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配套政策陆续落地;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一年以后,开始强监管和清退:2017年12月,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由于各地执行力度不一,2018年8月领导小组再度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强化备案要求;2019年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提出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和加快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2020年11月27日,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表示,我国P2P网贷机构数量已完全归零。
在短短不到10年时间里,P2P从遍地开花到完全归零,导致居民财富流失、金融风险加剧,教训深刻,值得反思。从整个市场发展的角度来说,中国一直面临着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P2P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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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其实是用互联网手段来解决金融发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难题的一种有效思路,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由于过度发展,行业泥沙俱下,P2P出现大量问题,这些问题最终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风险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P2P迫不得已最终退出了市场。
之所以P2P在我国风险大量集聚并暴露,是因为其业务模式出现异化,并且监管尚不完善。P2P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正规的信息中介,只对借贷双方进行信息匹配,以拍拍贷为代表;另一类是违规的类信用中介,包括担保模式、超级债权人模式、类资产证券化模式等,其共性均为资金池方式运营,背离信息中介职能,存在期限错配、自融、庞氏融资等多种违规操作。随着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监管漏洞逐渐涌现,大量P2P在发展过程中以类信用中介模式冲规模,挤压正规信息中介生存空间,劣币驱逐良币,导致风险快速积聚。与此同时,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坏账现象越来越多,1 000多家网络借贷平台集中爆雷,行业出现“庞氏骗局”,危及社会和金融稳定。
2.互联网消费信贷
互联网消费信贷是指金融机构、类金融组织以及互联网企业等借助互联网技术向消费者提供的以个人消费为目的,无担保、无抵押的短期、小额信用类消费贷款服务,其申请、审核、放款和还款等全流程都在互联网上完成。与传统消费金融相比,互联网消费信贷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业务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性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至今,业务范围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扩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银行为适应市场需要,拓展金融业务服务范围,以满足个人正常消费需求而纷纷开展了针对个人开办的贷款品种,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教育助学金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家居装修贷款、度假旅游消费贷款等。这些个人信贷品种的发展,拉动了市场内需,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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