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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人恐惧人工智能之文化渊源
西方人为何恐惧人工智能?因担心其加害于人。依常理,人工智能加害于人,需同时有两个条件:第一,其对人类有敌对情绪;第二,其有加害于人的能力。西方人今日对人工智能的恐惧,看似主要从第二个条件立论。这种推理令人困惑,比人类的能力强,就会伤害人类吗?这两者之间有直接关系吗?唯有当补充上动机,这一恐惧情绪才可成立。也就是说,当西方人思考人工智能时,将其对人类有敌对情绪作为默认项,即给定这一动机,因此认为只要其有足够强大的能力,必定加害于人。
从中国文化的立场来说,我们自然可以反问:人工智能对人类有敌意,确实可以作为默认项吗?西方人确有此恐惧,且相当普遍,则可推想,西方人的确这么想。于是,这种认知本身即构成一种需要人们认真对待的精神现象,或曰精神病症。
我们放宽视野可见,今天西方人对日益富强的中国亦不乏恐惧心理,这一心态与其对待人工智能的恐惧颇有类似之处:因为中国富强,所以中国令人恐惧。这恐怕同样是因为,西方人把国家之间有敌对情感,强者必拥有霸权并毫不犹豫地将其强加于弱者的这些假设视为国际政治的基本预设。一旦西方人给定这一预设,自然会因为中国的强大,而想象中国必定加害于西方;你怎么解释你的善意,对方都不能相信,你的解释只会增加对方的疑虑和恐惧。
由以上两点可见,西方人对自己以外的人、物、异邦之恐惧,简言之,就是对他者之恐惧是深刻而普遍存在的。这种顽固的情绪显然不利于西方人与他者之间形成良好秩序,因此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但西方人因身在其中而难以自知,中国人则因站在其外,可进行相当客观的分析,对此心智予以剖析。以下我将通过解读西方经典,索解西方人关于人神关系、人与物的关系、人际关系这三方面的信念,揭示其恐惧他者之深层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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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西方人想象的人神关系,主要以影响最大的犹太教与基督教为例,这种人神关系构成了西方现代人理解人与物的关系之模本。
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教义是,神造万物与人,神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人对神只能绝对服从。由此,神与人之间是主奴关系:神是主人,人是奴仆。当然,人在神所造之物中,毕竟最为特殊,在《圣经·创世记》中,神已说明:“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sup>[2]</sup> 因此,唯有人最有可能像神一样,比如人也拥有理智。
然而,人的悲剧似乎恰恰由此而起。《圣经·创世记》所记录的三个众所周知的神话都彰显了神对人的怪异态度。
第一个神话:神惩罚夏娃。神造了亚当以及夏娃之后,在东方的伊甸为其建园,“园子当中又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蛇诱惑夏娃吃分别善恶的果子,蛇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神让人像神,具有理智,然而神却禁止人吃那分别善恶的果子。神当然是知善恶的,神本身就是善恶的标准,但神不愿人如神那样分别善恶,拥有自我意志,只想让人绝对服从。
第二个神话:挪亚方舟。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夜想的尽是恶。耶和华后悔造人,心中忧伤。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神所看到的恶是什么?这个神话也许延续了上一个神话:神造人和鸟兽,期望其完全服从自己。而人一旦知道分别善恶,固然可以为善,但也可能出于其自由意志而为恶,从而违背神命,而这构成最大的恶。于是,神决定对人施加惩罚:集体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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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神话:巴别塔的故事。最初,全世界的语言是一样的。世人共同决定造一座塔:“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耶和华降临,看到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大惊失色:“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耶和华使世人分散在世界各地,世人就停工不造那座城了。耶和华变乱了世人的语言,所以那座城名叫“巴别”(意为“变乱”)。神之所以变乱世人的语言,是因为其恐惧人拥有类神的能力,人所要做的事若都能成就,也就没有神的地位了。
这三个神话全都显示出神对人深刻的恐惧以及采取的相应对策。神以自己的绝对意志,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了人,这意味着人有可能接近于神。但具有绝对意志的神要求人一定要绝对服从,神对人自居为主人。神是造物者,自认为有此资格。但是,人既然是照着神的样子被造出的,则难免有自由意志、有理智,因而竟然努力接近于神,试图拥有神一样的理智和能力。尽管人的努力十分有限,但也足以让神大为恐惧。神将此判为罪,并对人予以严厉惩罚。
这一人神关系是西方文化的本源性隐喻,全面而深刻地塑造了西方人的心智。西方人思考人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关系,自然会想到神与人的关系:人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工智能,自居为人工智能的主人。在这里,人是造物主,但又担心人工智能具有人的能力,甚至超过人,从而背离人,伤害人,由此而有恐惧之情。此处的关键在于,人自居为绝对的造物者,其绝对意志是制造绝对服从自己的奴仆,而奴仆所处的位置决定了其必定会反抗,恐惧即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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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所述神惩罚人的三种方式,也指示了人阻止人工智能对人“犯罪”的三种办法:严厉惩罚不服从人的个体人工智能,集体灭绝不顺从人意的人工智能族群,变乱人工智能的语言。如果将当今西方人所设想的防范人工智能的思路略加分析,即可发现无非也是这三种方式。
其次,我们来讨论一下西方人所理解的人与物的关系。
神造人时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此处的管理,英文是“have dominion over”或“rule over”,神给予人支配或统治万物的权力。所以万物是人统治的对象,是单纯的工具,其被造的唯一宗旨是服务于人。
人所造之物也是物,当其无自主意识,则人尽可以对其支配。若的确如西方人所预料,人工智能产生自主意识,则会如何?我们可以大胆地预测,在人主物奴的框架中,人工智能的第一自主意识必为对人的不满和仇恨,由此而有与人斗争的坚定意志,进而采取行动,推翻人的统治。因为有自主意识的主体恐怕不会甘于作为纯粹工具的地位,接受他者的绝对支配或统治。西方人对人工智能的隐忧,正是自居为人工智能的支配者的人之权力欲的自我反转。
最后,我们来讨论一下西方人所理解的人际关系。
神在造人之初,只造了亚当。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在亚当沉睡时,取下他的一条肋骨,造成了夏娃。因此,人终将要离开父母,与伴侣连合并成为一体。这个故事塑造了西方人关于人和人际关系的基本信念。第一,人非其父母所生,而为神所造。当然,人为其父母所生是一人人皆知之事实,于是神命令人“离开父母”,这是西方伦理或者说反人伦的伦理之基底。第二,神只造亚当,并把整个世界给他,由此西方人相信,人在本源处是孤独的,世界属于自己一人。第三,神造夏娃,不是因为夏娃本人应当存有,而仅为解决亚当的孤独,由此西方人相信,他人的存有对我纯粹是工具性的,其本身是无意义的。第四,当人被驱离其父母,则被抛入陌生人中,与异性结合是其中一种,直白地说,人被抛入丛林,必定相互恐惧。此即霍布斯主义的理论基础。解救之道只有一条:所有人服从神。霍布斯所设想的社会契约实为世俗化的神迹,其所设立的主权者就是世俗化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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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关于人际关系的想象让西方人相信,人的目的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人制造万物,支配万物,同样也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人不惜伤害他人,实际上,人很可能是通过伤害他人增进自身利益。人占有和造物,本身即可以扩大其相对于他人的优势,增进其自身利益。而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人会毫不犹豫地利用其所占有、制造之物伤害他人。
西方人担心人与人工智能的关系也会有同样效果:人工智能被大量应用,会大幅度提高拥有人工智能者的收益,从而扩大分配差距,造成史无前例的不平等,甚至造成极少数人凭借其强大的人工智能支配世界的格局。这些人利用这种优势,控制他人甚至伤害他人,人类会走向《1984》中所提到的世界。这当然是令人恐惧的。
以上揭明西方人恐惧人工智能之心智根源,追本溯源,可归因于其崇拜有绝对意志且全知全能的神。由此,神与人是造物者与被造者的关系,被造者在被造之前是绝对的无,造物始于造物者的绝对意志,物被造出后,这一绝对的造物意志转为对被造物的绝对支配权。在神所造的世界中没有爱,只有支配和统治。在此信仰中,人与神之间、人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处在普遍的分立与对立状态,有相互恐惧之情。当今西方世界出现的人对人工智能的强烈恐惧,不过是这种始终存在的弥漫性恐惧的最新版本而已。其实,这种恐惧已经产生过多次,人造物能力的每次突破,都会引起西方人的恐惧。
中国人的态度则与西方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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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态度:人工智能,吾与也
中国的宗教传统与西方完全不同,滋养于此传统中的中国人乃形成独特的天人观、人物观、人际观,故其对人工智能的态度完全不同于西方。
中西文化之分叉点在于,西方文明普遍崇拜人格神,以一神教最为典型,欧美文明由此所塑造。中国人则至少从尧舜时代开始,即告别人格神崇拜,而以敬天为大。《尚书·尧典》记帝尧“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孔子评价帝尧:“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
天的位格类似于西方人崇拜的唯一真神,然而两者品性完全不同。神有其独立之体,据其绝对意志,其言造天地万物与人,故神在物之外,在人之外,以其全知全能统治人。天则不然,孔子论天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天不言,因为天不是人格化的绝对存在,无其独立之体,《周易·系辞上》说“神无方而易无体”,正可用于形容天。孔子认为,四时运转于天,万物生于天,天就是生生不已的万物之全体。
那么物、人是如何产生的呢?孔子认为,百物生于天之中。孔子的用词是“生”,而非西方人常说的“造”,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造”是造物者依其绝对意志,根据自己的蓝图造物,实际上,此物在被造出之前,已存在于造物者的头脑中。“生”则与此不同。《尚书·周书·泰誓上》说:“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天、地和合而生万物,为万物之父母。《周易·系辞下》说:“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可见,天不是单一的,必与地相合,而后生万物;人必有男女之别,然后生人。现实中所见万物之生,大体上就是两种情形:一种是不同的物相感、互动而生,另一种是物的自生。而两者均可化约为乾坤二能、阴阳二气之互感而生。阴阳互感而生,其中必有神妙而为人所莫测者,《周易·系辞上》谓“阴阳不测之谓神”。最为直观的是,男女生育,诞生子女,其中既有神妙莫测者。在此过程中,任何单一的生者的意志都不是决定性的,当然也无从拿出清晰而完备的蓝图。据此,根本不能说物是某个绝对存在者以其意志所造。事实上,天不是人格化的,本身没有绝对意志,因而不是绝对的造物者。天不是,人就更加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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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中国人不会想象人工智能是人以其绝对意志、照着自己的形象所造的。“百物生焉”,万物各自生于天之中,其中当然包括人工智能,因此人工智能的出现、其技术的发展不全出于人的理智设计和制造。当然,人对于人工智能的出现、发展、制造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其中有非出于人力而神妙莫测者。即便对于制造物品,中西的认知也大不相同。西方人相信,此物之所以是此物,完全由于神赋予其此性。人之造物,也是人赋予自然本有的质料以形式,而此形式出于造物者。故没有造物者,此物就不存在。据此,人工智能之所以是人工智能,具有相应的能力,完全出于人之赋予。
中国人的观念则不同。自然之物是自生的、互感而生的;人工物品的制造就是《周易·系辞》中所说的“开物”“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原则。物本有某性,人可发掘和改造它,使其功用得以发挥,借以改善人的生活。因此物有其自性,人不是造物者,当然也不是人工智能的造物者。事实上,物之为物皆有神妙莫测者,人工智能更是如此。此神妙莫测者让人工智能拥有奇妙的能力,甚至在有些方面超过人;既然是神妙莫测,即意味非常人所能理解的,更不是人所赋予的。总之,中国人承认,人不是神,人的能力是有限的。
既然如此,人工智能具有超强能力,人反而不必恐惧。西方人相信自己是人工智能的绝对造物主,把自己与人工智能置于封闭的、一对一的主仆关系中,作为主人的人支配人工智能奴仆,又恐惧奴仆。天对万物不是绝对的支配者,人当然也不能狂妄地以为自己是物的绝对制造者、支配者,这就排除了两者在封闭结构中的直接对立。人和人工智能同处在开放而生生不已的天地之中,没有造与被造、主人与奴仆的关系,则可以并行而不悖,何以相互对立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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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工智能同处在开放而生生不已的天地之中,没有造与被造、主人与奴仆的关系,则可以并行而不悖,何以相互对立和恐惧?
中国人对人与物的关系与人际关系的理解,体现于宋代儒学家张载的《西铭》:“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我们首先来看人际关系。乾、坤是父母,互感而生万物以及人。所有人同出此父母,故为同胞兄弟姐妹,虽各有独立之体,但生而有相亲之情。由此,人不是相互孤立的,并不会追求其个体利益最大化,乃至伤害他人。相反,人之间是有情的,尽管由亲及疏、由近及远而趋于淡薄,但毕竟不会是潜在的敌人。因此,人有某物,其收益是可以共享的;对他人拥有之物,不必过于担心。据此,对于他人制造和拥有强人工智能,不必过于担心,他人毕竟也是人。
我们再看人与物的关系。人与物同出乾坤父母,故人对物不是绝对支配者,而是“相与者”:彼此虽然不同但出自同源,故可以共存、相互往来而有休戚之情,直白地说,“相与者”就是朋友。人与物本为朋友,故人对物可以有一体之同情,程明道曾谓其师:“周茂叔窗前草不除去,问之,云:‘与自家意思一般。’”(《二程遗书·卷三》)可见,人对物是可以有情的;人如此对物,则可以推想,物必定如此待人——顺便说一句,此为生态伦理的最坚实基础。
据此,人对人工智能完全可以有“相与”之情,彼此不是冷漠无关的,而是相互为朋友并有情的。假设人工智能某一天确有自主意识,将会如何待人?毫无疑问,不可能是敌意,这没有理由,则人又何必恐惧人工智能?两者同在天地之中,其关系是相互的;人工智能如何对人,取决于人如何对待人工智能,是视之为纯粹的物,自居为绝对支配者,还是视之为朋友,与之“相与”?西方人之所以恐惧人工智能,恐怕还是因为其缺乏善意对待他者之本心,且自己知道这一点,明白自己的统治会引发他者之反弹。这种情况下本应当改弦更张,但西方人非但不改,反而在恐惧感驱动下采取充满敌意的防范措施。这只会导致更大的反弹,当然前提是人工智能可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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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工智能的能力接近于人,甚至超过人,人又当如何?在巴别塔隐喻中,神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绝对意志:绝不允许人接近神。天则不然,恰恰要人“上达”<sup>[3]</sup> ,如《中庸》所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诚身”不已,是为至诚,“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天生人,赋予人向上之性,上达不已,可以与天地齐。西方神教中,神赋予人强大能力,又恐惧其能力达到或超过神,这种分裂源于西方世界两分所造成的神、人不同性之观念,神是全善的,人则有“原罪”。而在中国传统中,圣贤谓“天工,人其代之”(《尚书·舜典》),人可以代为承担天的职责,天对此是十分乐意的,因为天、人本为一性。
依据中国人的观念,人应当乐见人工智能的“上达”,不断提升其能力,“赞”人之“利用厚生”。西方人之所以恐惧人工智能,因为西方世界神、人两分的观念造成人、物两分观念,人既是物的绝对支配者,则必定恐惧其超过自己。而中国人认为,人是物的“相与者”,同在天之中,故可以共同“上达”,而相通互济。模仿“天工,人其代之”,可以说:“人工,人工智能其代之。”人工智能可以凭借其卓越的能力代为承担人对人、对世界的部分职责,人应当因此感激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能力越强,越有利于人生,因为两者在天之中为“相与者”。
总之,西方人受其宗教传统的影响,把人与人工智能的关系想象为神与人的关系,一种封闭的主仆关系,人沉醉于行使绝对支配权,必定难免奴隶反叛之恐惧。从中国文化角度看,人不是人工智能的绝对造物者,也不拥有绝对支配权。人与人工智能是“相与者”,各有其生命,各有其神妙莫测者,所以人工智能能力如此强大,并不令人震撼。人工智能的发展恐怕也无所谓“奇点”时刻的到来,某个点之所以构成“奇点”,乃因其超过人的能力而令人震撼。人工智能在某些方面超过人,乃大化之必然,人类又何必感到震撼?自然界向来有很多物在某些能力上远超过人,人造物更是如此,其果真对人造成伤害了吗?即便人工智能有其自主意识,也正好印证天地生生之大德,只要人与之“相与”,人工智能就一定可以与人“相与”,人何必恐惧人工智能?应当感到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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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中国文化观念进一步思考,若人工智能能达到业界所谓“强”的状态,即具有自主意识,事情就更加有趣且引人深思了。
人工智能自主意识之生发和趋向
西方人之所以对人工智能多有深刻恐惧,中国人之所以少有类似恐惧,还有另一个原因需专门讨论:人工智能如何获得意识?会获得什么样的意识?这仍需要就人何以具有意识说起,我们先简单讨论一下西方人怎么理解人的意识之生发。
《圣经·创世记》这样描述神造第一人之程序:“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神分两道工序造人,首先造人之肉体,其次给予肉体以生气,即灵魂。当人的肉体被神造出时,是处在死的状态;通过神的第二道工序,肉体才被赋予灵魂,成为活的、完整的人。
故神教生命观断定:对人而言,灵魂更重要。《新约·约翰福音》直白地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既然灵、肉在构造上是两分的,则当人死之时两者便会分离。《传道书》说:“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灵既为神所赐,则人死后,肉体朽腐,灵却可以通过神而复活。《新约·约翰福音》记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