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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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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0 | PRINTED_PAGE=77

许多哲学家讨论过这一问题，他们认为为了保持和平，一种优势力量必须在场。黑格尔完全没有采取这种讨论问题的方式。他认为法的概念自身在其范围内就能变得越发展和越全面。法在下一层次的更高形式，不仅是对某人自身权利的关注，而且是对法本身的关注，这种关注甚至存在于没有立即显示出某人利益的地方。这种观念是怎样辩证形成的呢?在基本的相互报复情形中不存在任何矛盾而只有冲突，并且，将这些报复假定为无止境的这里没有什么矛盾。只有当对法自身的关注开始呈现时，矛盾才会产生。

显然，让所有当事人始终“在法中”是不可能的，所以每个人于其中都可自由声称并捍卫自己权利的环境，是与法的体系的要求法能够实现于现实之中相矛盾的。明显地，存在前进至法的下一个更高级范畴“道德”（黑格尔是这样称谓的）——的“拉动力”。然而，事情远比这复杂，因为如果这种关注被归于参与争斗的行动者，那么他们自己的意识就变得矛盾了(换句话说，如果整体被视作内在于每一阶段诸要素中而非过程的外在参照的话)。因为如果每个人都声称要报复对法本身的侵害，那么他们就要宣称他们的理由是正义的，但正义是具有普遍性的，这种普遍性超越了特定人们在声称他们自己要求时所具有的具体利益，而在这里每个人在他们自己的情况下都既扮演法官又扮演陪审团，并且他们追捕罪犯的企图也无法与他们复仇的主观动机区别开来。这也许可以被看作给出一个“推动力”以解决这个矛盾，即通过寻找一个方案而将之安排妥当。黑格尔总结如下：

第4章 体系辩证法

77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1 | PRINTED_PAGE=78

要求解决在这里扬弃不法的方式和方法中所存在的这种矛盾(像在其他不法情况下的矛盾一样)，就是要求从主观利益和主观形态下，以及从威力的偶然性下解放出来的正义。……在这里首先存在着对这样一种意志的要求，即虽然是特殊的主观意志，可是它希求着普遍物本身。但是这种道德的概念不仅仅是被要求的东西，而且是在概念的运动本身中显现出来的。①

在此要理解的重要事情是，尽管辩证的发展内在于有待探究的内容，然而，无论一个人是否把范畴结构视作体系中发展的或后退的方面，诸转变总是概念上的必然性。这就是道德概念在其中被要求的意义。正如上面所提到的，这种运动代表质的飞跃。尽管对于抽象地纠正不和情形中出现的不法的范畴层次来说存在结构性的趋向，但是这种趋向却不能仅凭自身超越这一命运。把黑格尔这里的转变解释为一个准因果叙述(a quasi-causal story)—在这个叙述中参与不和情形的行动者被假定为意识到作为道德结构性特征的结果的道德要求是错误的。他们也许意识到，也许没有。但这是毫不相干的。与此相关的是，正是一种理性要求，才使新范畴活跃起来。

个体对他们权利的要求以及关注做正确事情的道德意识，是国家法的合法体系的任何连贯表述的双重预设，而这也是黑格尔体系性方法的一个结果。这也显示出了体系辩证法的一般特征：没有什么东西丧失，每一个“被否定的”命题都保存在被谈论概念（在这里即是“法”的概念）的更具综合性的实现形式中。

78

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① G. W.F. Hegel,The Philosophy of Right,§103,1967.[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δ103，108页。该中译本将英译本中的crime或wrong均译为“不法”。——译者注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2 | PRINTED_PAGE=79

货币的必然性

对于我们的第一个来自《资本论》的后退性基础运动的例子，我们来看一看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如何导致货币的产生。根据马克思的说法，这一矛盾存在于商品自身之中且已在简单价值形式中得到表达。然而，如果有人把这种商品关系视作物物交换，这是有问题的，因为在物物交换关系持存过程中很难看到任何矛盾的存在。只有当商品被灌输进一种普遍性即价值这是作为商品参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整体网络的结果而出现的时，商品中才存在矛盾。在《资本论》第1章中马克思的观点是，价值为了克服它与使用价值的矛盾必然要求货币的发展。

但是，我再一次强调，没有货币交换依然能顺利进行，这无论如何是没有任何矛盾的：物物交换是一个在历史上和人类学意义上完全被证实了的现象。但物物交换并不必然发展成货币体系。然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却试图证明货币的必然性。马克思的证明基于这样的事实：“商品的交换过程包含着矛盾的和互相排斥的关系”①。这一矛盾的产生仅仅是因为马克思在讨论中假定了商品要发展成价值的承担者。正是基于这样的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章中才认为价值形式是“有缺点的”(defective)或“有缺陷的”(deficient)。价值形式是有缺陷的，因为价值的存在没有充分表现在被考虑的前三种形式中，而仅仅充分表现在货币形式中。因此，货币的起源不是主要基于“前进的”观点，相反，它主要基于“回溯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假定了价值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并且接下来，通过确立商品诸关系的欠发展表现的不充分性，货币被证明是(这一阶段上）价值的最充分实现。一旦“货币”范畴被承认，价值就获得了比在简单商品关系中更牢固的基础。

第4章 体系辩证法

79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124页。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3 | PRINTED_PAGE=80

如果人们一开始(通过从交换关系世界中的分析性抽象）把价值归于单一的商品，那么因为价值具有纯粹社会现实，所以人们就立即在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创造了矛盾。①既然孤立的商品缺乏“与它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②，那么，这样的商品就只能显现为特殊的使用价值，但与此同时，这样的商品也要求实现使用价值的普遍否定性，因为那是价值被社会地建构的方式。③如果价值不能显现在孤立的商品中，那么尽管“本质必定要表现出来”④（黑格尔语)，但事实上价值并不能真正地存在于这种情况中。因此，通过上面所说的商品找到将作为价值的自身与作为使用价值的自身区别开来的方法，即将这一价值表达为他者而非自身，那么人们可以说：由于这一矛盾要被取代于是才产生“需求”(demand)。这种情况要求另一种商品作为它价值的等价物。马克思正确地看到，在这种简单关系中作为把其他一切商品排除在外的特殊商品的货币胚胎是“自为存在的价值”，它将商品价格中的充分价值形式反映到商品上。

注意到以下一点是重要的，即整个观点被概念驱动着：对有意义的价值概念来说，货币是必需的。在马克思的准因果叙述中，下述说法是无迹可寻的：商品交换者由于他们的处境结构而具有一种发明货币的趋势。如果内在于商品中的价值仅在通往更高的范畴—货币的辩证运动中才能实现，那么这样的商品自身就具有矛盾的特征。要解决这些矛盾，既不能废除商品，也不能丢弃商品，而只能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巩固商品的发展，“创造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①。而且，货币自身被证明是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矛盾统一体在更高层次上的具体化。每一次进一步具体化都是如此。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资本主义是否能最终解决这一矛盾？或者，无论资本主义如何改变自身，它都无法与自身和解吗?资本主义将耗尽它“发展的空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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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61\~62页。

②同上书，66页。

③同上书，50\~51页。

④G.W.F.Hegel,The Encyclopaedia Logic,§131，1991.[德]黑格尔：《小逻辑》，§131，276页。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4 | PRINTED_PAGE=81

资本的矛盾

把《资本论》作为辩证法因需要重构既定总体而呈现出的辩证法予以解读的最清晰例证是，马克思在“总公式的矛盾”这一节中所指出的转向生产。

在《资本论》前几章中，马克思探讨了简单商品流通与为货币所中介的商品流通。现在很清楚的是，在价值的简单流通观念中不存在矛盾。聪明的商人通常能够成功地贱买贵卖这种观念实际上也不存在矛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运气、判决或欺骗的手段靠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得的价值增殖只具有偶然性)。那么，为什么马克思认为转向生产对于解决这些矛盾是必然的呢?它只能从资本概念被现实化的需求中产生。这种需求仅仅基于如下假定才能得到支持，即这一工作的目标是解释正在发展中的资本主义，探究资本主义在它所有存在条件中再生产自身的潜力，并辨识资本主义发展中任何不可克服的矛盾。它在这一点上以如下观点为前提，即资本被界定为自我增殖的价值，在其中剩余价值由于其形式而必然积累至资本。正是基于这个假定，马克思才表达出如下关键性矛盾：“因此，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②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对价值生产者即劳动力的购买。然而，这里存在一个未经验证的先决条件，即存在劳动力市场。但是马克思在引进劳动力概念以解决上述矛盾时并没有对之进行任何解释。这不是因为马克思没有意识到他正在做这样的假设，而是因为，他仅仅简单地宣称对自由劳动力的起源问题没有理论兴趣!①没有什么比他这个“宣称”更能显示其辩证法的本质了。他不认为自由劳动力源于作为其结果的流通的辩证法，相反，他说如果辩证法要继续前进的话，那么资本的概念就要求自由劳动力的先在性。他继续前行!但是这个问题却被永远搁置了。这种从一开始就作为前提的资本存在条件(《资本论》后半部分中显示出这种前提是历史性发展的偶然结果)是在后来由于资本关系的发展才确立自身的。②现在我们就明白马克思为什么对先于资本关系的劳动力市场的起源问题不感兴趣了，资本存在的条件是作为资本的结果而被推导出来的，资本“假定”了自己的条件。

第4章 体系辩证法

81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124页。

②同上书，193页。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5 | PRINTED_PAGE=82

再没有什么比这个例子更能清楚明白地证明，《资本论》是对内在于整体的相互条件的叙述，而非对从原初条件到更高级条件的准历史发展过程的叙述。马克思没有为资本关系的发展提供任何具有准因果特点、意在表明资本主义如何产生比如在货币流通条件下对某些人来说存在着开始“用钱生钱”并使直接生产者屈从于这些目标的结构性趋向的观点。相反，如果价值增殖要得到保证，那么马克思的辩证法就是关于劳动剥削必然性的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个用概念建立起来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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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197\~198页。

②同上书，665\~667页。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6 | PRINTED_PAGE=83

有机的体系

尽管自由劳动力的发生学起源吸引不到来自体系辩证法观点的兴趣后者关注的是共时性诸因素的关系，但马克思对自由劳动力的起源还是有历史的兴趣的。因为马克思总是不厌其烦地指出，资本主义起源不能在作为自然前提的自由劳动力基础上予以解释。相反，从生产工具中区分出工人的劳动力是非自然的，这一点需要根据先前历史做出特殊的解释。然而，这个过程在它的结果中消失了，体系性观点对之不产生任何兴趣，因为体系自身再生产出它存在的这种条件。

正是由于精准地关涉（双重的）自由劳动力(doublyfreela-bour)的历史发生，马克思才注意到辩证法必须明确自身的界限。让我们审视下面这个有趣的段落：

但是经济生产的这个历史发展阶段自由工人就是这一阶段本身的产物是资本本身生成的前提，并且更是资本本身存在的前提。资本的存在是在社会的经济形态形成上所经历的长期历史过程的结果。这一点肯定地表明，叙述的辩证形式只有明了自己的界限时才是正确的。对简单流通的考察向我们揭示了资本的一般概念，因为在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内部，简单流通本身只是作为资本的前提和以资本为前提而存在的。对资本的一般概念的这种揭示并没有使资本变成某种永恒观念的化身，而是表明，资本如何在现实中，只是作为必要形式，必然同创造交换价值的劳动，同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结合在一起。①

第4章体系辩证法

83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398页。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7 | PRINTED_PAGE=84

然而正如我所主张的，就体系辩证法对有机总体的“内部作用”的探究而言，没必要进入到前资本主义的历史中。在探究有机总体的“内部作用”的努力中，体系辩证法表明体系的所有前提如何被体系假定。但现在我要补充的是，有两个前提因而有待被确定。我们可以看到，这是内在于马克思自己对资本总体的洞见的。这里引用一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相关段落：

如果说，在完成的资产阶级体制中，每一种经济关系都以具有资产阶级经济形式的另一种经济关系为前提，从而每一种设定的东西同时就是前提…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生成为总体的。①

在思考这个段落时，我强调“属于”与“创造”之间的真实差别。它们涉及资本的非常不同的“存在条件”。一个人可以恰当地谈及“器官的创造”，在那里涉及的是像工厂体系(在其中劳动的实际从属是得到保证的）一样的“本土”形式。可以说，这些资本作为其自身而产生。十分不同的是作为资本存在的必要条件的那些“器官”，资本遭遇它们，使它们屈从于自己的目的，并把它们纳入特殊价值形式之下。这些存在条件对资本来说是历史地既定的，之后就被置于资本之下。资本存在之历史的既定条件的这种实例是双重自由劳动力的出现。但是，一旦资本在它自身的基础上运行，这种被预先假定的劳动力就沦为了资本的一个要素，至少在如下的意义上是这样的，即劳动参与到资本主义再生产的亚流通中，以便其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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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236\~237页。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8 | PRINTED_PAGE=85

自由的特征能够被内在地再生产。

总结一下：这些例子表明，黑格尔和马克思所使用的体系辩证法研究的是既定整体的内在形式之间的概念性联系。范畴诸层次的序列建立起来，在其中，更成熟的形式为早期形式提供基础。这种逻辑不能以任何方式依赖于最初产生体系基本条件的历史发展，因为这些条件就是在逻辑序列内部表达和建立的。①逻辑序列对应于对象的内在诸关系，探索确保整体再生产的相互确证性形式。

《资本论》中的历史例证

我主张把体系辩证法从关于历史顺序的考虑中分离出来，毫无疑问，我也建议对《资本论》第1卷的最后一部分也就是“原始积累”部分进行严格的、历史性的解读，这种解读不同于对《资本论》前半部分的解读，因为《资本论》前半部分是按照范畴发展的逻辑组织起来的。有人可能会认为历史材料的引进是反对对《资本论》进行逻辑解读的证据，但是在我看来观点的动力还是严格地逻辑性的。我将用不同的方式对这个材料进行解释。

首先，应该注意到《资本论》第1卷的前三篇几乎是以流通和价值增殖为主题的严格体系。仅仅第8章讨论工作日问题，存在着关于为工作日而斗争的扩展性历史讨论。在我看来，这个讨论完全是说明性的(illustrative)，并且没有发展这个观点。必须为工作日的长短而斗争这一点可以从资本关系的概念中推导出来，但是对马克思来说如此详细地说明这一点无论如何都是不必要的。

其次，大量历史讨论是在《资本论》第1卷的第四篇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中的。这里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内在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这一概念的是，资本必须持续不断地革命化生产力，但在英格兰某一时期，动力织布机变革棉纺织业仅是对这一趋势的纯粹说明；另一方面更为重要，因为它涉及新概念的发展。劳动实际地从属于资本是劳动形式地从属于资本的一种补充。①这是工场手工业转变为机器大工业的背景，这一背景仅在技术条件下是无法得到解释的。②我通过区分概念的真相（truth）与概念的现实解释这一点。资本必须再生产自身和积累自身，这是这一概念的内在要求，在这个过程中，资本试图克服各种阻碍，使得资本参与其中的物质现实尽可能完美地符合它的要求。但是，资本要做到这些需要时间，即把资本世界的无障碍流通和增长变成现实是需要时间的。资本对立面的那一极即劳动，事实上顽强反抗着资本强加给它的大量时间。因此，尽管“实际的从属”范畴逻辑地暗含在资本概念中，资本概念被要求完善该范畴，但事实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一系列革命仍然被要求为资本霸权的维系创造必要条件。

第4章 体系辩证法

85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451\~453页。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9 | PRINTED_PAGE=86

最后，标题为“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的一章是以一些关于英格兰和爱尔兰的历史事实结尾的，但是这一章被马克思明确标识为“例证”(illustration)。

总结一下：一般来说，《资本论》逻辑地使用历史材料，它表明内在于概念的确定倾向如何展现在现实中。

辩证法：肯定的与批判的

我说过，每一个更高层次的范畴都更加真实，因为它与更早的、更简单的、更抽象的范畴相比要更加全面。接下来似乎是这样的：体系辩证法必然具有一种肯定性的特征，在其中所有范畴都依据这些范畴在整个体系中所处的位置而获得合法性，整个体系通过理解这些范畴而担保了它们的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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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583页。

②同上书，425\~426页。

下一段：[继续读取](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44d73a0d-6bfb-41d9-850e-a0b0cd3fe629.md?start=110&limit=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