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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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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40 | PRINTED_PAGE=430

A，在一定时间内流回，其间没有任何的媒介过程发生，除了金额A流出和金额A+↓A流回之间，有一个时间要通过。蒲鲁东先生就是在这个无内容的形态上，考察事物。这个形态，是在现实的资本运动之外，当做独立的运动进行的。这样，对于他，一切就成为不能理解的了。只要贷借的形态消灭了〔只要有买和卖〕，照他的意思，就不会再有超过额了。〔在事实上〕会因此消灭的，不过是超过额在两类资本家间的分割。但是，只要商品或货币能转化为资本，这种分割就能不断重新发生出来，并且必然会不断重新发生出来的。而在工资劳动的基础上，商品或货币就是能够转化为资本的。当然，如果商品和货币不成为资本，且就因此不能当做资本来贷放，它们也就不会和工资劳动相对待。但若当做商品和货币，它们不和工资劳动相对待，从而，劳动自身也不成为商品，那就是回归到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生产方法了。在这诸种生产方法上，劳动不转化为商品，却是大批表现为农奴劳动或奴隶劳动。但在以自由劳动为基础时，这种情形在劳动者自己就是生产条件的所有者时，才是可能的。自由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内部，是当做社会的劳动来发展了。所以，劳动者成为生产条件所有者云云，不外就是说，这些生产条件将属于社会化的劳动者，劳动者当做社会化的劳动者来生产，他们自己的生产成为社会化的生产。但若像蒲鲁东那样，想由一个派生资本形态的否定，来废弃工资劳动和资本的基础，同时并消除它们的“弊害”，那就真是幼稚了。

〔他的见解，展开在一个著作内，里面包含14封信，是巴斯夏和蒲鲁东1849年以来辩论的信。第一篇信是哲夫（Cheve'）写的，他是《民声》的一位编者。6封是蒲鲁东写的；7封是巴斯夏写的。书名为《无偿的信用巴斯夏君与蒲鲁东君的讨论》巴黎1850年。

在蒲鲁东看来，借贷有害，是因为那不是买卖。息借是“这种可能性，那就是，同一物品能不断地重新卖出，能不断地再要求价格，用不着放弃他所卖的财产的财产权”(第一信第9页)。使他陷于错误的事情是：这种“物品”（例如货币或房屋）不像在买卖的场合一样要变更所有者。但他没有看到，在交付货币时，他并没有得到等价；而在现实过程内，在交换过程的形态内和基础上，他就不仅会得到等价，并且会得到一个没有给付的超过额。物品的交换发生了，但没有价值的变动发生：同一〔个人〕所有的价值是照旧一样。在剩余价值出现的限度内，又没有交换发生。在商品和货币的交换过程再开始时，这个超过额已经被吸收在商品内了。蒲鲁东没有了解，利润从而利息怎样由价值交换的法则发生。他以为“房屋”，“货币”等等不应当做“资本”来交换，却应“依照成本价格(a prix de revient) 当做商品”来交换（第三信第 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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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41 | PRINTED_PAGE=431

“事实上，售卖帽子的帽制造业者，……会由此得到价值，不更多，也不更少。但贷放的资本家，不仅得回他的资本，毫无短少，并且会得到资本以上的东西，那就是，他所得的，会比他投在交换内的，更多。他会在资本之上，得到一个利息。”(第五信第69页)

蒲鲁东先生的帽制造业者，好像不是资本家，只是手工业者。

“因为在商业上资本利息会加在工资内，并和工资一道形成商品的价格，所以劳动者要买回他自已生产的东西，乃是不可能的。自食其力这样一个原则，在利息的支配下，包含着一个矛盾。”（第七信第105页)

在第九信（第144页至152页）内，勇敢的蒲鲁东把当做流通手段的货币和当做资本的货币混同了，并且说，在法国存在的“资本”，会提供160%。那就是，会对于10亿资本，在国债，押款等等形态上，提供16亿的年利息。10亿，便是“流通在法国境内的现金总额”。并且说：

“利息蓄积的结果，货币资本，由交换到交换，会依利息的蓄积，不断流回到它的源泉去。由此，我们可以断言，它会不断由同一个人手里再贷出，并且这种再贷出，会不断把利益带回到同一个人手里。”(第150页)

因为资本是在货币形态上贷出的，所以他相信，货币资本即现金，有这种特别的性质。它应当完全卖掉，不应当贷出。换言之，像他欲有商品，但不欲它变成“货币”一样，在这里，他欲有商品，货币，但不欲它们发展成为资本。把一切空想的形态抽去，那就不外表示，小市民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不应发展成为大工业。

“因为价值不外是一种关系，并且一切生产物都必然要相互立在一种关系上，所以我们可以推论说，由社会的立场来看，生产物常常是价值，并且是确实的价值(valeursfaites)①。资本和生产物的区别，对于社会是不存在的。这种区别，全然是主观的，对于个人才是存在的。”(第十三信第250页)

第七篇 利润，利息与庸俗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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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42 | PRINTED_PAGE=432

德国的哲学名词（例如“主观的”）在蒲鲁东这样一个人手里，曾经引起怎样的祸害啊。社会的资产阶级形态，对于他，成了“主观的”。他有这个主观的从而错误的抽象：商品的交换价值，因为会表现诸商品间的关系，所以是诸商品间的一种关系，但不表现为一个有诸种商品和它保持关系的第三种物。这个错误的“主观的”抽象，便是“社会的立场”；从这个立场看，不只商品和货币是同一的，并且商品，货币和资本，也是同一的。从这个“社会的立场”看，每一头母牛都是灰色的。

最后，剩余价值也表现在这个格言的形态上：“每一种劳动都应提供一个超过额。”（第155页）在这里，是用这个诫律，极其庄严的，把剩余价值规定了。

附录二 路德论高利贷

路德（Luther）是生活在中世市民社会分解为近代市民社会诸要素——这种分解过程为世界贸易和金矿的发现所加速了——的时代。所以，他当然只能在洪水期前的〔形态〕—即生息资本和商业资本上，认识资本，已经强化的资本主义生产，固要在它的幼稚阶段，强力的，使生息资本服从于产业资本—在荷兰，在那里，资本主义生产是在制造业和大商业的形态上〔繁荣的〕，所以在那里，这是实际这样做了；在英格兰，这种过程也曾在17世纪，在一种极其素朴的形态上，被宣告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条件——但在转入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过渡中，承认“高利贷”（生息资本的古旧形态）为一个生产条件，为一种必要的生产关系，却是第一个步骤；后来，产业资本已经把生息资本征服时(18世纪，边沁)，它还承认它的权利，承认它是它的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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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蒲鲁东说，在法国商业界，人们把一个完全确实的价值，指为“valeurfaite”，从而把一个公认有支付能力的商号所发出，又同样为一个公认有支付能力的商号承兑并且背书的汇票称为“valeur faite”。大体说来，照他的意思，货币就是“valeurfaite”，因为它自身有担保的并且有国家的签字在上面。K.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43 | PRINTED_PAGE=433

路德是胜过蒲鲁东的。贷借和买卖的区别，没有使他错误；在这二者上面，他承认同样有高利贷存在。但他的论驳最使人注意的地方，是：资本利息的生成，是他的主要的攻击点。

这里要考察的第一个著作是他的《论商业和高利贷》1524年，《路德全集》第六篇，威吞堡1589年(这部书是在农民战争的前夜写成的)。

在那里，他说到了商业（商业资本）：

“现今，商人间流行一种怨声，因为他们经商时时有被贵族或劫盗(我们看到，为什么商人会和国君站在一边来反对农民和骑士——M.)绑去、殴打、讹诈和劫夺的危险。如果他们是为正义而忍受这种种苦痛，这种商人就是圣民了。……但商人既曾在全世界行了大的非义，和非基督教的劫掠罪，甚至在他们自己中间也曾经这样做，那么上帝再使他们由非义得来的大财被夺去劫去，并使他们自己被杀害，被拘囚，又有什么可怪呢？……国君其实应当用合法的权力严厉处罚这种不合正义的交易，并提防着，使臣民不致无辜受这种商人的凌辱。因为国君不这样办，所以，上帝使用骑士和盗贼，假他们的手，来处罚那种多行非义的商人。上帝是把这种骑士和盗贼，当做恶鬼来使用的。他曾经用恶鬼使埃及及全世界发生痛苦，或以敌人加害于他们。他是借一个人的手，来打击别一个人，虽然骑士和商人一样是强盗。不过强盗在一年内仅劫掠一次或两次，且仅劫一个人或两个人，商人却是天天劫掠全世界。”（第296页)

“……照爱苏的话，你们国君，已经和强盗同伍了。偷一个古尔登或半个古尔登的人，被你们绞杀，但你们却和那些大胆无忌劫掠全世界的人，串通一气。大盗杀小盗这一句话，仍然是适用的。罗马元老院议员加图（Cato）说得好：小偷坐牢枷，大盗携金银穿锦绣。但上帝最后会说什么呢？他曾假埃宰居尔的口说过，他会把国君和商人，把一个强盗和别一个强盗混在一起，好像把铅和铁混在一起一样。一旦都邑被烧毁，则既无国君，也无商人了。我怕，这个日子已经不远了。

第七篇 利润，利息与庸俗经济学

433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44 | PRINTED_PAGE=434

(第 296 页)

《论富人与贫民的福音》一书（威吞堡1523年)，也是值得注意的：

“我们对于富人决不可从他的外表去看，因为他穿有羊皮衣，他的生活很阔绰，并且好像很友善的，他极其巧妙地把他的恶狠性隐蔽起来了。因为在福音面前，他是犯了奸淫罪，杀人罪，劫掠罪，不敬罪，以及世人或理性所责难的罪行。他和一星期断食二次但实际和别人一样不断食的伪善者，是生活上一样不敬虔的。”

这里要考察的第三种著作是《致僧侣书，反高利贷》威吞堡1540年（未记页数）。这部书说明了商业（买卖）和贷借。路德没有像蒲鲁东一样，为形态上的差别所蒙蔽。

“在15年前我曾写一篇文章反对高利贷，因为它已经非常蔓延，我并不希望它有什么改良。但自此以后，它变成非常傲慢的了，它已无须担忧会被归到恶德，罪过，或不名誉那一类去，它已经变成纯粹的美德和名誉而被赞赏了，好像它曾对人民提供伟大的眷爱和基督教的服务一样。在不名誉变为名誉，恶德变为美德的今日，我们要怎样办呢？辛尼加(Seneca)曾以自然的理性说道：Deest remedii locus，ubi,quae vitia fuerunt，mores fiunt。德意志今日已经有可厌的贪欲和高利贷，要扑灭了。……先说贷者。在人贷出货币，并对此要求或取得较多或较好的东西时，那就是高利贷，是应当被咒诅的。高利贷者会从贷出的货币每百取五，或六，或更大的数目。他们懂得这样做，并且在贪欲或财神面前，成为礼拜的侍者。……关于谷物，大麦，及其他许多商品，我们也应该说，一个人如果对此要求更多的或更好的报酬，也就是高利贷，是偷窃或是劫夺财产。贷的意思是：我把钱财器具，在他需用时，或我能够并且愿意时，给予其人，并且，他会依照一定的时间，照我给他的原样返还我。要像借盘碗，锡壶，床铺，衣服给别人一样，借货币和货币价值。对于这个，我不应该取什么……

“由购买也会做成高利贷。但现在要一口咬去，那就嫌太多了。我们必须先从一点，即从贷借的高利贷业着手，待我们把这个制伏以后（即就是在最终审判日之后——M.)，我们再向购买上的高利贷算账罢。

“高利贷的贵族们说：好朋友，像现在这样，我已经对我的邻人，尽了一个大的服务，我已经每百抽五，或六，或十的，贷给他了。他感谢我这种贷借，把它当做是一件特别的恩惠。向我问安，并自愿的，毫无勉强的，对于每100古尔登，送我5个，或6个，或10个古尔登。我取了这个，就是高利贷，就是坏了良心么？……任你怎样傲慢粉饰罢，总不要把心思放在这上面，要牢记着圣经上的话：在贷借中，不应取更多或更好的。若有人，他取的，比他给的更多或更好，那就是高利贷，那是和偷或抢一样，不是为邻人服务，而是妨害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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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45 | PRINTED_PAGE=435

“名为服务名为善行的事情，对于他的邻人，不必就是服务，就是善行。奸淫的男女是相互服务，相互满足的。骑士帮助犯罪的人在大路上劫抢，或劫夺土地家室，也是对他服务。罗马教徒不把我们全体弄得淹死，烧死，杀死，关在牢里老死，却让我们当中有一部分人生存，仅把我们这一部人逐出，或夺去我们所有的东西，也是罗马教徒对我们的一种服务。恶魔对于侍奉他的人，也曾有种种极有价值的服务，帮助，劝告，造成了富的大的有力的君主。……总之，在世界上，随处都有大的显著的日常可见的服务和善行。……依照诗人们的记述，独眼巨人波利菲谟和奥利塞相约，要和他交朋友，那就是，要先把他的同侪吃掉，最后才吃他。是啊，这也是一种服务，一种善行了。

“这种服务和善行，现今已在贵族和平民，农民和市民间伸张了，蔓延了，巩固了，它造成荒年，造成昂贵的稻麦，并使人们必须有的一切物昂贵之后，揩一揩嘴说：人必须有他必须有的东西，我对人们服务了，但我还能这么富有。因此，神也被欺骗被愚弄了。……人都成了天真无邪的。……现今，再没有谁从事高利贷，心怀贪欲了，也不再卑鄙无耻了，世界已经成了神圣的世界，每个人都为他人服务，谁也不会加损害于人了……

“所以，谁贷了，但由此得回更多的或更好的，他就是以高利贷者的资格，在神面前，犯了罪。如果这算服务，那也是在困人的恶魔面前，虽然穷的没有办法的人是需要这种服务的。并且，不把他全然吞灭，也算是一种服务或善行了。……如果他没有钱，他就会对你服这种务，并且必定会对你服这种务的。”(即支付高利—M.)

由上所述，我们知道，在路德的时代，高利贷已经极盛行，并曾经当做“服务”（萨伊·巴斯夏）来辩护。我们还已经发现了竞争论或协调论：“每一个人都为别人服务。”

第七篇 利润，利息与庸俗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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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46 | PRINTED_PAGE=436

在古代世界的更兴盛的时期，高利贷是禁止的，那就是不许有利息。以后。它在法律上〔被认可了】。极盛行了。在理论上，利息本身不善的见解，常常〔支配着〕，(例如在亚里士多德的场合）。在基督教的中世纪，它成了罪恶，是“诫律上”禁止的。

路德〔在高利贷问题上面〕还保持正统的异教见解。高利贷异常扩张了，一方面因为政府有货币的需要，一方面因为商业和制造业发展，因为生产物有化为货币的必要。并且，它的市民权利，也已经被人主张了。

荷兰为高利贷提供了最早的辩护。高利贷也就在那里最早近代化，并被屈服在生产资本或商业资本下面。

在十七世纪的英格兰，论争点已不复是高利贷自身，而是利息的大小；它对信用的支配关系。创立信用形态的要求〔开始了】。强制的规定。

十八世纪。边沁。自由的高利贷，当做资本主义生产的要素被承认。

论当做损失赔偿的利息

路德又说：

“这种情形是能够发生的，或常常发生的：我，汉斯，借给你，巴尔兹，100古尔登，条件是这样，米凯尔到了，我就必定要把它收回，如果你迟延了，那就对不起。米凯尔到了，你没有还我这100古尔登。法官把我关起来，或用别种方法处罚我，直到我支付的时候。我被拘在那里，饮食都不周全，受了大的损失。这完全是因为你迟延的缘故，以至这样加害于我。这时，我必定要怎样办呢？我的损失是因为你迟延拖欠才发生的，你迟延拖欠一日，我就要受一日损失，吃一日亏。在这里，这种损失要由谁负担或者赔偿呢？这种损失在我有一口气时，是我所不能堪的。

“在这里，只把世间的法律的观点当做问题（我们必须把神学问题丢开)，你巴尔兹已经有义务，要在100古尔登之外，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把我弄成这个地位，那是你应负责的，像你有意要损害我一样。从理性和自然法看，你也应当把这一切付还我，包括原本和这种损失二者。……在法律书上，这种损失，用拉丁语，是称为interesse(利息）。并且，这种贷借当然也不是高利贷，而是对于邻人的一种正当的可敬的服务和善行。……除了这种损失，还能有一层，那就是，当你巴尔兹不在米凯尔到时把100古尔登还我，在一种购买上面阻碍我，使我不能购买一个花园，田地，房屋，或任何种可以便利我或养活我，并且便利或养活我的儿孙的东西时，你就由你的迟延拖欠，给了我损失，并妨碍我，使我再没有机会把它买到了。如果我把这100古尔登留在身边，不借给你，我就可以用其半数纳于法官，半数来购买那个园地了。现在我贷给你，你要弥补我两重损失，一方面因为我不能支付，他方面因为我不能购买。损失要分成两部分。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二重利息，一方面与我所受的损失相当，他方面与我所抛弃的利益相当。………因为损失或利息已经成为通行的，这样的贷借已不会在商业上发生了。对于他们，高利贷已全无理由。但他听见汉斯在100古尔登的贷放上受了损失，而要求相当的赔偿时，就急速跑进来，对每100古尔登，课以两重的损失赔偿，一方面赔偿不付的损失，一方面赔偿交易停止的损失，好像每100古尔登都自然会发出两重损失一样。所以，无论何时，只要有100古尔登，他就可以把这100古尔登贷放出去，并借口两种实际上不曾受到的损失，而要求赔偿。……你既然为一种实际不会受到的（捏造的M.）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计算的损失，从邻人那里取得货币，来作利息，来作赔偿，所以，你是高利贷者。这种损失，依法律家说来，是不真实的想像的利害关系。这种损失，是各个人为自己打算而想像出来的。……你不能说，你已因不能购买或不能支付之故，受了损失。……否则，那就是由一个不存在的事物，造出事物来，并使一个不确实的事物，变为绝对确实的事物了。这种高利贷，不会在数年之内，把全世界吞下去么。……贷者必须要求赔偿这件事，只是他偶然受到的不幸，并不是他愿意的。但实际的情形不是这样，却宁说正好相反。在这里，他们总是想牺牲他们的贫苦的邻人，害人利已来蓄财致富，并一点不担忧虑，一点不冒危险，一点不受损失，坐下来，靠别人劳动，来度奢侈放荡的生活。我是坐在火炉后面，把我的100古尔登放出，让它在国内为我搜集钱财。但因为这100古尔登，仍旧是像在我钱袋里一样，不过贷出去，所以，我是一点危险不冒，一点忧虑不担的。朋友，想想看，有谁不愿这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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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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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利润，利息与庸俗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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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48 | PRINTED_PAGE=438

“贷钱是如此，贷谷，贷葡萄酒之类的商品，也是如此。有这样两种损失可以意外发生出来。但这种损失，并不是就这种商品说自然会发生，而只会偶然发生，并且除非它真正发生，那是宁可不当做损害计算的。在没损害时也要求并且受取赔偿，我们就知道，那是高利贷，是不正当的了。……世界是一定有高利贷，有贪欲，有僭妄，有卖淫的事，通奸的事，一定有杀人的人，一定有偷窃。渎冒神明，和各式各样的罪行。……一定有高利贷，但高利贷者是可悲的……

“一切贤明的异教徒，都严厉责斥高利贷。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一卷内曾说，高利货是违背自然的，因为他无论何时都是取多于与。由此，一切德行的手段和衡度都被废止了。……夺取，偷窃，或劫掠别人的人，被指为无耻，被称为盗贼，要受缢杀的处分，但高利贷者是一个外表好看的盗贼，他坐在椅子上，所以我们称他为椅盗。……异教徒由其理性之光，得达出高利贷业者为四重盗贼和杀人犯的结论。但我们基督教徒却尊敬他们，为他们的货币而崇拜他们。……吸尽他人的营养，强夺他人的营养，劫盗他人的营养，那正是犯着使人饿死，使人破灭的大杀人罪。安闲自适坐在椅子上的高利贷业者就是这种大罪犯。他们应当自上绞首台，他们劫夺了多少古尔登，就应该有多少大鸦啄食他。并且如果他们身上有充分的肉，也就该有许多大鸦去撕他，割裂他……”

说到高利贷，生息资本，那里又说①：

“我曾听说过，现今在莱比锡市每年要取去30古尔登，那就是每 100要取去30的利息；在牛伦堡市还要多一点，那就是每100要取去

438

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 这一段引语，在原稿上是记着录自《论商业和高利贷》（见第587页)。《资本论》第三卷下册第150页，也是这样记着。这是错的。全段系引自《致僧侣书》。所以，我在这里必须由原稿的上下脉络，寻出并颠倒和这里有关的各种注释。——K.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49 | PRINTED_PAGE=439

40的利息，是不是更多，我不知道。可耻呀，真不知有止境呀。……现今，有100佛洛林（Floren）的人，每年取40的利息，这等于每年吃一个农民或市民。有1000佛洛林的人，每年取400的利息，这等于每年吃一位骑士或一个富有的贵族。有10，000佛洛林的人，每年取4000的利息，这等于每年吃一位富有的伯爵。有100，000佛洛林的人，每年取去40，000的利息，这等于每年吃一位富有的亲王。有1，000，000佛洛林的人，每年取400,000的利息，这等于每年吃一位大国王。他不须拿他的人身或商品冒任何的险，他不要劳动，他不过坐在炉边，烘苹果吃。一个椅盗坐在家里，可以在10年内，把全世界吃尽。”

在这里，路德告诉我们，高利贷资本是怎样由市民(小市民和农民)，骑士，贵族，国君的破灭，而成立的。一方面，有城郊住民，农民，手工匠，简言之，小商品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和生产手段，流到他手里。这种种人，在他们把商品转化为货币以前需要货币来实行支付，并购买生产手段等等。另一方面，是由占有地租的土地所有者，从而，是由那种浪费的奢侈的富，成立。所以，高利贷会发生二重的影响，第一是形成一个独立的货币财产，第二是占有生产手段，那就是破坏旧生产手段的所有者。在这限度内，高利贷是产业资本诸前提的形成上一个有力的手段，是使生产手段和生产者分离的有力的手段。这是和商人一样的。二者有共通点：他们都会形成独立的货币财产，那就是，使常年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和生产手段，和年劳动的蓄积，在货币要求权形态上，蓄积在他们手里。实际存在他们手里的货币，一部分不过是常年的常年蓄积的货币贮藏的一小部分，一部分不过是流动资本的一小部分。说它们会形成货币财产，就是说，年生产和年所得的大部分会归到它们手里，并且，那还不是以自然形态，而是以转化的货币形态，归到它们手里。所以，在货币不是自动的当做现金流通，不是存在运动中时，就是在它们手中蓄积着；一部分说，流通货币的蓄水池是在它们手里；对生产的权利名义，还更是存在并且蓄积在它们手里，不过这种权利名义，是表现为对那种已转化为货币的商品的权利名义，表现为对货币的权利名义罢了。从一方面说，高利贷是封建财富和财产的破坏者。在另一方面，它又是小市民小农民的生产的破坏者。简言之，是生产者依然当做生产手段所有者来表现的一切形态的破坏者。

第七篇利润，利息与庸俗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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