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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没有货币发行银行,不必每天为贵金属储备操心,原因其实正是它并不需要。根据仓储的要求,必须利用迅速简便的手段,结清如潮水般涌来的大批应付款项,而不受现金暂时短缺的影响,也就是说,通过“划账”途径使大部分收支互相抵销。从这个角度看,阿姆斯特丹的银行系统与包括最现代化的热那亚交易会在内的各种归类型交易会本质相同,只是因从不间断而更加灵活迅速。据“银行记账员”的一份报告说,1772年危机前,像霍普公司这样的商行在正常时期每天都有“60至80笔银行走账”分别记在借方或贷方项下。313一名可信的见证人声称,1766年前后,经阿姆斯特丹银行划账的金额“每天达1000万至1200万弗罗林之多”。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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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方面,阿姆斯特丹银行不是信贷工具,因为存户不得透支,违者罚款。315信贷对任何商埠都不可缺少,对阿姆斯特丹更生命攸关,因为阿姆斯特丹所购买和仓储的大量货物应在几个月后转销别处,还因为荷兰商人对付外国商人的武器正是金钱,通过众多的贷款为购货和售货提供较多的方便。荷兰人其实是整个欧洲的信贷商人,这也正是他们繁荣兴旺的最大秘密。阿姆斯特丹的商行和大商人通过许多渠道(从最稳妥的贸易到肆无忌惮的投机)提供大量低息信贷,人们很难完全弄清楚其中的迂回曲折。但低息信贷在当时所谓“委托贸易”和“期票贸易”中的作用是清楚的,204这两项贸易在阿姆斯特丹分别以名目繁多的各种形式而出现。
委托贸易
“委托贸易”与个人贸易或所谓“自主贸易”恰好相反,这是为别人的利益经营商业。
在严格的意义上,委托(commission)是指“一名商人为从事商业而发给另一名商人的指令。发指令者为委托人,受指令者为代理人。委托可分代购、经销、银行委托(代办取款、收款、付款、交款等业务)和仓储委托(代办接货和发货的业务)等形式”。因此,“出售、购货、造船、检修、装备、拆卸、投保和受保均可实行委托”。316所有商业活动都通过委托办理,委托的情形也可有多种多样。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时甚至并肩行动;例如,一名批发商到某城市的手工工场直接采购(假定他在里昂或图尔选中一批丝绸),他拉着经销商与他一起配货,经销商给他指导,同他一起讨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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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贸易自古即已存在,不是荷兰的发明,但它很早和在很长时间内曾是荷兰的首要商业活动。317也可以说,委托贸易的各种形式在荷兰早已存在:平等的和不平等的,附属的和相互独立的。一名商人可以是另一名商人的代理人,同时又可以是他的委托人。
但在阿姆斯特丹,不平等正逐渐成为规律。有以下两种情形出现:或者荷兰批发商在国外正式委托代理人,后者执行他的指令,甚至为他充当捐客(在里窝那、塞维利亚、南特、波尔多等地便是这种情形);或者阿姆斯特丹批发商扮演代理人的角色,借助信贷把要求他协助购买或出售货物的商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荷兰商人天天给予“委托他们购买〔货物乃至有价让券〕的外国商人一笔信贷,供付款之用,这笔款子只是在发货后两三个月才能收回,因而购货人实际上得到四个月的信贷”。318对于发售货物,这种控制更加明显:当一名商人把一批货物发给荷兰的代理人,要他以某种价格售出时,代理人可给商人预付四分之一、二分之一乃至四分之三的货款319(与支付小麦定金和羊毛定金的老办法颇相似)。这笔预付款按一定利率计息,由出售货物的商人负担。
阿姆斯特丹的代理人就这样为客户提供商业资金。1783年的一份文件320提供了很好的证明,该文件涉及西里西亚的一种被称作“普拉梯依”(platilles)的麻布(麻布原来的产地为绍莱和博韦,西里西亚后来从事仿造,用波兰的优质亚麻制造价格更加低廉的产品,从此再无竞争对手)。“普拉梯依”麻布向西班牙、葡萄牙和美洲出口,中转商埠主要是汉堡和阿尔托纳。“也有大量麻布运抵阿姆斯特丹。制造商在本地或邻近商埠不能把货物全部销出时,便把货物发往阿姆斯特丹,因为他们在那里很容易取得相当货物价值四分之三的贷款,只消支付微薄的利息,以便等待有利的出售机会。这种机会还相当多,因为在荷兰的殖民地,特别在库拉索,普遍使用这种麻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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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贷配合下的委托贸易促使大批货物—不论是麻布或别的商品拥向阿姆斯特丹,货物必定驯服地追随信贷指定的方向。到了18世纪下半叶,由于阿姆斯特丹的仓储能力有所衰退,委托贸易大受损失;举个假想的例子,在波尔多购买的货物从此可以直接运往圣彼得堡,不必在阿姆斯特丹停留,尽管贸易所需的资金由阿姆斯特丹提供(没有资金,什么生意也做不成,或至少很难做成)。委托贸易的衰退使尼德兰的另一活动“部门”日益变得重要,即完全属于金融业务范围的所谓“期票”贸易;在阿卡里亚斯·德·塞里奥恩的时代,人们普遍地说期票贸易属于“银行”业务的范围,321当时“银行”一词指的是一般的信贷。阿姆斯特丹仍是“出纳仓库”,322荷兰人则是“全欧的银行家”。323
这种演变其实也很正常。查理·金特尔伯吉324对此作了很好的说明。他写道:“某个水陆码头很难保住作为商品流通枢纽的垄断地位。除风险和资金等因素外,这种垄断建立在有关商品供求的信息十分灵通的基础上。但商品信息传播十分迅速,中心市场的贸易因而被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换所代替。德文郡的哔叽和利兹的普通呢绒不再需要经阿姆斯特丹转口,而可直接运往葡萄牙、西班牙或德意志。荷兰的资金仍很充裕,但贸易有所衰退,并逐渐从为商品交换提供金融服务转变为在国外开展银行和投资服务”,一个巨大的信贷金融市场的利益毕竟比从事货物买卖的贸易市场更加持久。我们已经十分清楚地看到,热那亚在15世纪实现了从商品到银行的这一过渡。伦敦将在19和20世纪完成这一过渡。“期票”贸易在阿姆斯特丹的兴旺正好说明,银行的霸业最为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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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期票的缘由
萨瓦里解释说:“所谓承兑期票,就是在期票下方署名,承认自已己是有关借款的主要债务人,并以自己的名义保证按期偿还。”325如偿还日期由期票签发人确定,承兑人仅作副署;如偿还日期并未确定,承兑人除副署外还应填上日期,所填的日期确定今后的偿还期限。
这里并没有任何新鲜的东西:期票贸易中涉及的无数汇票很早就是在欧洲到处流通的信贷工具,这些汇票现在如积云般聚集在荷兰的上空,这当然并非事出偶然。汇票确实仍在“所有商业票据中居首位,是最重要的票据”,相比之下,不记名本票、记名本票和货值本票只起次要的和地区性的作用。在欧洲的所有商埠,“汇票作为现金在商业中流通,并且始终比现金多一层好处,就是说,通过向别人转让326或背书而扣除贴现率”。327转让、背书、贴现、发汇和展期328使汇票在商埠之间,在商人之间,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在商人、客户、贴现银行(荷兰不用escompteur一词,而用discompteur,该词在法国也曾通行,并且为萨瓦里·台布吕斯龙所采纳)乃至在商人与其开户银行之间不知疲倦地旅行。因此,为了真正抓住问题,必须像试图弄懂荷兰体系的当时人一样,以惊奇而钦佩的眼光,看到问题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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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消费过程缓慢,不能在一天之内完成,由于商品的生产和运输相当缓慢,甚至商务指令和汇票递送也很缓慢,由于广大客户和消费者只能慢慢从自己的财产中抽出为购买商品所需的现金,批发商因而必须通过签发期票,实行赊销和赊购,直到用现金、商品或另一种票证偿还为止。意大利商人在15世纪已用背书和反签汇票等方式试行这个办法,在17世纪更在“连锁契约”(pactedericorsa)329的范围内予以推广,并因此引起了激烈的神学争论。但这些初期的进展与18世纪的票证泛滥丝毫不能相比:票证竟达流通中的“实在”货币的四倍、五倍、十倍乃至十五倍。泛滥成灾的票据有时反映商人的殷实家产和惯常做法,有时则反映我们所说的“通融票据”(荷兰人称之为Wisselruiterij)。330
合法也罢,不合法也罢,这些票据必定向阿姆斯特丹集中,然后再分散,重新集中,反复循环,就像血液随着心脏的搏动,贯穿整个欧洲的商业系统。顺应这一潮流的商人往往从中得到不可替代的方便。1766年前后,从“意大利和皮埃蒙特”趸批生丝,然后倒卖给法国和英国制造商的批发商,很难能不使用荷兰的信贷。他们从意大利“第一手”购买的生丝必定用现金结清,当他们向制造商交货时,却“按一般惯例”,不得不同意赊账,“为期两年左右”,以便制造商把原料转化为成品,供销售之用。331由于等待的时间很长,汇票往往需多次展期。这些批发商因而成为欧洲众多的“流动”商人的一部分,他们“签发汇票,由他们的客户〔当然是荷兰人承兑,他们依靠承兑客户的帮助,能就地取得资金,第一批汇票到期时,他们又签发新的汇票或让客户签发汇票”。332汇票一签再签使债务不断增加,时间长了,这种信贷方式便相当昂贵,但对收益特别丰厚的这一“贸易部门”来讲,倒也还能够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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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贸易和信贷活动依靠无数汇票的众多交叉运动而得以展开,但仅仅使用票证,机器仍不能转动。必须不时备有现金,供波罗的海贸易和远东贸易之用,同时也为了装满荷兰商人和贴现银行的钱柜,贴现银行的工作就是把票据换成现金,或把现金转为207票据。荷兰的贸易支付几乎始终处于顺差地位,现金并不短缺。据说,英国于1723年运往荷兰的现金达5666000英镑,其中金银各占一半。333逐日运达的现金有时数量惊人。那不勒斯驻海牙领事1781年3月9日写道:“从德国和法国转到荷兰来的货款数量之多,令人咋舌。其中从德国运来的金币达100多万,334改铸为荷兰的杜加;从法国运交阿姆斯特丹几家商行的金路易达10万。”335他又补充说:“汇款的理由是汇率目前对荷兰十分有利”,其说话的口吻似乎是为我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提供所谓“最佳点标准”336的例子。在天天从事观察的人的眼里,阿姆斯特丹的现金总额一般比票证少一些。但在商业运动中一旦出现偶然故障,现金很快便冒了出来。1774年12月末,3371773年的危机已告结束,但其阴影尚未扫除,就在那时候,传来英属美洲出现新动乱的消息,阿姆斯特丹的市面于是十分萧条,“现金空前膨胀,当汇票被某些商行接受时,贴现率为2%,甚至1%,这就证明商业的死气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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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资本的大量积累才使通融票据的风险投机成为可能,才使人们在某项商业活动显得有利可图时,能够自动地、方便地使用通融票据;除了荷兰经济的繁荣和优势外,这种票据没有任何保障可言。瓦西里·列昂捷夫最近就美国今天制造的大量美元和欧洲美元所说的话,我以为,可适用于18世纪的以上情形:“事实是,在资本主义世界里,国家乃至有胆识的企业家和银行家都使用或滥用铸造货币的特权。美国政府尤其如此,它长期让不可兑换的美元充斥其他国家。它之所以能够这么做,根本原因是它有足够的信用,有充足的实力。”338阿卡里亚斯·德·塞里奥恩曾以自己的方式说过类似的话:“阿姆斯特丹的10名或12名头等批发商聚会研究一项银行业务[信贷业务],他们当场能够让2亿多弗罗林的纸币在全欧流通,并且比现金更受欢迎。没有一国的君主能办到同样的事……这种信贷使10名或12名批发商能够放手地在欧洲各国施加影响。”339由此可见,今天的跨国公司过去早有不祧之祖。
举债之风盛行,资金使用不当
荷兰的繁荣造成了资金过剩,这使荷兰反而陷于困境;向欧洲各地的商人提供信贷,仍不足以吸收全部过剩资金,荷兰于是也向各近代国家放债,近代国家恰好擅长耗费资金,虽然未必能如期偿还。在18世纪的欧洲,到处都有闲散资金难以找到出路,即使有出路,条件也很苛刻,王公们不用开口要求,只需稍加示意,热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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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日内瓦和阿姆斯特丹的富翁就把钱送上门来,恳请他们收下。1774年春经济不景气刚结束不久,阿姆斯特丹敞开放贷的大门:208“荷兰人今天给予外国人种种借款方便,几位德意志王公为此决定接受他们的美意。梅克伦堡-施特雷利茨亲王刚派来一名经纪人,商讨一笔50万弗罗林的借款,息率为5%。”340与此同时,丹麦王室又成功地获得了为数200万的一笔借款,从而使王室欠荷兰的债务达到1200万。
金融业的这种突飞猛进究竟是正常的演变,或者像某些喜好道德说教的历史学家所讲的那样,是一种畸形发展?早在16世纪下半叶,资金过剩的热那亚曾走过同一条道路,专一向天主教国王放款的“旧贵族”(nobilivecchi)逐渐脱离了积极的商业活动。341阿姆斯特丹竟然重蹈覆辙,抛开“仓储贸易”的实际利益,追求食息取利的空幻希望,甚至以其资金推动伦敦的繁荣,使伦敦在竞争中稳操胜券。事情虽说是这样,但阿姆斯特丹确实别无选择。16世纪末富有的意大利也别无选择。当时不可能阻止北方的崛起,甚至连一丝一毫的可能也没有。不管是正常演变或畸形发展,金融业的蓬勃高涨似乎预示着成熟阶段的到来,这是秋季即将来临的信号。
无论在热那亚或在阿姆斯特丹,息率过低表明,通过正常渠道,资金在当地将得不到使用。阿姆斯特丹因银根过松,借贷利率便像1600年前后的热那亚一样,下降到3%,甚至2%。34219世纪初棉纺织业急剧发展后的英国也是同样情况:银根过松,甚至在棉纺织业也赚不了太多的钱。英国于是只能向冶金工业和铁路交通进行巨额投资。343荷兰的资本没有这样的机遇,因而每当借款利率高于当地利率时,资金便向外流,有时流向很远的地方。后来伦敦的情况则并不完全如此;20世纪初,经过神奇般的产业革命以后,伦敦再次因资金过剩而在当地使用不完。如同阿姆斯特丹一样,伦敦把资金送往国外,但它出借资金却往往采用向国外出售英国工业品的形式,从而反过来又促进了国内的经济发展和生产。这后一方面与阿姆斯特丹毫无共同之处,因为阿姆斯特丹只有商业资本主义,却没有蓬勃发展的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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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如此,对外放贷的业务开展得还是相当兴旺。荷兰从17世纪起就已从事这项业务。344到了18世纪,特别在阿姆斯特丹开放对英贷款的市场后(至迟从1710年起),借贷这个“行业”大大扩展。在18世纪60年代,各国纷纷向荷兰借款,其中包括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萨克森选侯,巴伐利亚选侯,再三举债的丹麦国王,瑞典国王,俄国的叶卡特琳娜二世,法兰西国王,甚至汉堡市(当时还是荷兰强劲的竞争对手),最后还有正在进行独立战争的美国起义军。
筹集债款的过程就是人们熟知的老一套:商行同意以债券形式345把借款投放市场,债券在交易所标价后即开始征集认购者,认购债券原则上公开进行。因为,如果借款有可靠担保,有时征集尚未宣布,债券几乎已被认购一空。息率相当低,勉强比通用的同业拆息高一至二个百分点。5%已被认为很高。但在多数情况下,借款必须提供担保,如土地、公共收入、首饰、珍珠、宝石等。1764年,346萨克森选侯把“价值900万的宝石”交阿姆斯特丹存放;1769年,347叶卡特琳娜二世交来了皇室的传家钻石。其他抵押有汞、铜等大量库存商品。此外,主持借款的商行有“溢价”可得,这对它几乎是一种额外收入。1784年3月,“独立的美洲”商谈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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