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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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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00 | PRINTED_PAGE=289

如果Ⅱ，Ⅲ，ⅣV只供140〔吨〕追加的供给，即市场依照每吨2镑会吸收掉的追加的供给，Ⅰ就会继续决定市场价值。

但情形并不是如此。市场上，将会有92÷吨的超过额，那是由第IⅣ级生产的。如果这是绝对超过市场需要的过剩生产，Ⅰ就会全部从市场退出，Ⅱ就必须像在B表一样，把资本的半数撤回，从而，也像在B表一样，是由Ⅱ决定市场价值。不过，这里假定了，如果市场价值低一点，市场就能把这92吨吸收。这个过程将怎样进行呢？IV，Ⅲ和+Ⅱ会绝对支配市场。那就是，如果市场绝对只能吸收200吨，它们就会把第Ⅰ级排在市场之外。

但我们先取实际的情形来说。在市场上，以前只有200吨，现在有292吨了。Ⅱ为要在市场上找到位置，将依照它的个别价值1镑出卖，并使个别价值等于2镑的Ⅰ，迫得退出市场。但因为照这个市场价值，292吨不能被吸收掉，所以Ⅳ和Ⅲ将会压迫Ⅱ，以至市场价值压下到1镑。依照这个价格，Ⅳ，Ⅲ，Ⅱ和Ⅰ，都会在市场上，依照这个市场价值把全部生产物吸收的市场上，找到地方来销售它们的生产物了。由于价格的下落，供给和需要归于平衡了。只要追加的供给在旧市场价值之内，超过了市场的限界，各个等级就自然会想要把自己的全部生产物送进市场，而把其他各等级的生产物排除出去。这只能以价格减低为手段的，那就是，把价格减低到这一点，以至全部都有销场。当然，如果价格减低这样多，以至第Ⅰ级第Ⅱ级等等必须在生产成本以下售卖，它们也会把资本从生产上撤回。但为要使生产物适应于市场，价格是不必要低到这步的，因此，资本全体就能依照这个新的市场价值，在这个生产部门，继续运用了。

但这又是很明白的，在这情形下，决定市场价值的，不是最劣的土地Ⅰ和Ⅱ，而是最优的土地Ⅲ和Ⅳ，从而，是最优等地的地租，决定较劣等地的地租。对于这种情形，斯托齐的正确的说明，就是这样。

Ⅳ会依照这个价格出售；依照这个价格，它的全部生产物可以在市场上销出，而把其他各个等级的压迫推开。这个价格便是1镑。如果它卖得更高，市场的限界就会狭隘起来，相互排斥的过程就会重新开始。

第二篇 地租

289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01 | PRINTED_PAGE=290

Ⅰ决定市场价值这一句话，只在如下的条件下是正确的，即：Ⅱ等等的追加供给，在Ⅰ的市场价值的限界之内，可以被市场吸收掉。如果更大，Ⅰ就会成为全然受动的，并由它本身所占的市场范围，唤起Ⅱ，Ⅲ，Ⅳ的反应，一直到价格这样收缩，以至市场扩大，足够容受全部生产物。于是，依照实际由IV决定的市场价值，IV除了绝对地租，还支付49镑差额地租；Ⅲ在绝对地租之外，还提供17镑差额地租；反之，Ⅱ不提供差额地租，且不支付绝对地租全部10镑，只支付它的一部分9镑。为什么呢？新的市场价值1镑，是在它的生产价格以上，但在它的个别价值以下。如果新的市场价值等于它的个别价值，它就会支付10镑的绝对地租，即个别价值和生产价格间的差额。因为它是在它的个别价值之下它所支付的实际地租，等于市场价值和生产价格间的差额，但这个差额，比个别价值和生产价格间的差额更小-所以它只支付绝对地租的一部分，是9镑，不是10镑。

在假设的情形下，Ⅰ不支付地租。为什么不呢？因为绝对地租，是等于个别价值和生产价格间的差额。差额地租是等于市场价值和个别价值间的差额。但在这场合，市场价值是等于Ⅰ的生产价格。Ⅰ的个别价值是每吨2镑。市场价值等于1镑。所以，Ⅰ的差额地租是=13镑-2镑=-镑。但Ⅰ的绝对地租是=2镑-1镑，那就是等于它的个别价值和它的生产价格间的差额=+镑。因为Ⅰ的实际地租是等于绝对地租（+古镑）加差额地租（一古镑），所以是等于0。所以，就Ⅰ而言，它是不支付差额地租，也不支付绝对地租，而只支付生产价格。它的生产物的价值是2镑；但它只卖1镑，所以是在它的价值以下或百分之8十。Ⅰ不能照更高的价格售卖，因为决定市场的，不是Ⅰ，而是Ⅱ，Ⅲ，Ⅳ。它不过要依照1镑的价格，提供一个追加的供给。

不支付地租这个事实，只能由如下的事实去说明：市场价值等于它的生产价格。

第一，这个事实是Ⅰ比较更不丰饶的结果。Ⅰ不得不做的，只是照1镑的价格，供给60吨追加的煤炭。假设Ⅰ不是用100镑资本提供60吨，却是用100镑资本提供64吨，比第Ⅱ级只更少1吨，则在

290

剩余价值学说史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02 | PRINTED_PAGE=291

Ⅰ上面，只要资本93镑，来供给60吨了。Ⅰ1吨的个别价值，在这场合，是1镑。它的生产价格是=1镑。并且，因为市场价值=1镑，所以市场价值和生产价格间的差额=镑。60吨计算，地租等于6镑。

所以，假设其他一切事情不变，不过Ⅰ比现在更丰饶=☆，I就还会支付绝对地租的一部分，因为在市场价值和它的生产价格之间，还有一个差额存在，虽然这个差额，比它的个别价值和它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更小。在这场合，最劣的土地只要比现在更丰沃了，就仍会提供地租。如果Ⅰ绝对的说比现在更丰沃了，则与Ⅰ相比较，Ⅱ，Ⅲ，Ⅳ就相对的变得更不丰沃了。它的和它们的个别价值之间的差额，就更小了，所以，它不提供地租这件事，一样要归因于这个事实，即：它没有绝对的更丰沃，Ⅱ，Ⅲ，Ⅳ也没有相对的更不丰沃。

但第二，假设Ⅰ的丰度是已定的，100镑资本生产60吨。如果Ⅱ，Ⅲ，IⅣ，尤其是Ⅳ（它以新竞争者的资格，出现于市场上），不仅与Ⅰ相对的，并且绝对的，但更不丰沃了，Ⅰ就会能够提供地租，虽然这不过是绝对地租的一部分。但因为市场依照1镑的价格，才吸收292吨，所以，当市场价值提到1镑以上时，市场所吸收的吨数就会更小，比方说，只吸收280吨。但每一种高于1镑（即Ⅰ的生产成本）的市场价值，都会为Ι提供一个地租，那是等于市场价值减Ⅰ的生产价格。

所以我们也能够说，就因为Ⅳ是绝对丰饶的，所以Ⅰ不提供地租。因为，在只有Ⅱ和Ⅲ在市场上竞争时，Ⅰ会提供地租，并且，只要Ⅳ上面100镑的投资所生产的，是80吨，不是92吨，那就令IⅣ出现了，就令供给增大了，Ⅰ也会继续提供地租，不过所提供的地租是更小的。

第三，我们曾经假设，100镑资本支出的绝对地租=10镑=资本的10%，或生产价格的☆，所以农业上100镑的资本的价值，会提供120镑的生产物，在此际，有10镑是利润。

我们不要以为，当我们假设有100镑资本支出在农业上，并且1劳动日等于1镑时，就是有100劳动日被支出了。一般说来，如果100镑的资本等于100劳动日，那就无论这个资本是投在什么生产部门，〔这100劳动日的生产物的价值〕，都不会〔等于100劳动日〕。假设金1镑是等于12小时的1劳动日，并且这就是标准的劳动日，那我们第一就要问，劳动是依什么比率被榨取的？那就是问，在12小时中，劳动者要为他自已劳动几小时？要劳动几小时，来再生产他的工资的等价，又有几小时要无报酬为资本家劳动？换言之，资本家只购买但不支付的劳动时间(那就是剩余价值的源泉，是资本增殖的源泉)，有多大？如果这个比率是50%，劳动者就是为自己劳动8小时，无报酬为资本家劳动4小时。在等于1镑的12小时中，8小时为资本家代置工资，4小时为资本家构成剩余价值。如果工资是13先令，剩余价值就是6先令。或者说，资本支出1镑，就会有剩余价值10先令。所以，资本支出100镑，就会有剩余价值50镑。所以，用资本100镑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是等于150镑。一般说，资本家的利得，是由生产物内的无给劳动的售卖，构成的。正常的利得，就是由这种无给劳动的售卖生出的。

第二篇 地租

291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03 | PRINTED_PAGE=292

但第二个问题是：资本的有机构成是怎样？由机械等等及原料构成的资本价值部分，不过会在生产物内再生产出来，再现出来，是保持不变的。对于资本的这个成分，资本家是必须依照价值支付的。这个成分，是当做确定的前已决定的价值，出现在生产物内。他所使用的劳动，却会全部加在生产物的价值内，会全部被他购买，虽然他只对其中一部分实行支付。假设劳动的榨取率是像上面假设的那样，同量资本的剩余价值量就依存于资本的有机构成。如果资本a=80c+20v，生产物的价值就=110，利润等于10（虽然有50%的无给劳动，包含在其内)。如果资本b=40c+60v，生产物的价值就=130，利润=30，虽然其中也只包含50%的无给劳动。如果资本c=60c+40v，生产物的价值=120，利润=20%，虽然其中也包含50%的无给劳动。总资本的构成是80c+20v，〔剩余价值率50%〕，平均利润=10%。我们假设，农业资本的构成是=60c+40v，或假设，投在工资（活劳动）上面的部分，在它的构成中，比在其余一切产业部门所支出的资本总额中，是更大。这表示劳动的生产力，在这个部门内，还滞留在更低的发展阶段。当然，在某一些农业部门内，例如在畜牧业内，构成可以是90c+10v。v：c的比例，比在产业总资本内，可以是更小的。但决定地租的，不是这个部门，而是真正的农业，即生产主要生活资料（如小麦）的农业部门。在其他诸部门，地租不是由投在它们本身内的资本的构成决定，而是由投下来生产主要生活资料的资本的构成决定。

292

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不待说，我们说农业资本的构成时，土地价值或土地价格是不包含在内的。后者不外是资本化的地租。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04 | PRINTED_PAGE=293

资本主义生产之单纯的存在，是以这件事为前提，即：生活资料的最大要素，是植物栽培，而不是畜牧。不同诸部门的地租相互间持有什么比例，是一个次要的问题，在这里，是我们不关心的，考察之外的问题。

如果绝对地租等于10%，那就假定了，〔在剩余价值率为50%时〕，非农业资本的一般的平均的构成=80c+20v，农业资本的一般的平均的构成=60c+40v。

现在要问，在农业资本有另一样的构成，比方说，50c+50v或70c+30v时，D表所假定的情形，即Ⅰ不支付地租的情形，将会受怎样的影响？在第一场合，生产物的价值=125镑，在第二场合=115镑。它的构成和非农业资本构成不同所引起的差额，在第一场合，是等于15镑，在第二场合，是等于5镑。那就是，农业生产物的价值和生产价格间的差别，在第一场合，比前提上假设的差别，更高50%，在第二场合，比前提上假设的差别，更低50%。

如果在第一场合100镑的价值会生产125镑，则在A表，对于Ⅰ，1吨的价值是等于2↓镑①。并且，这是A的市场价值，因为在A表，是第Ⅰ级决定市场价值。但对于ⅠA，生产价格依旧是1镑。依照前提，292÷吨〔在D表〕只有照1镑的价格，可以卖掉。所以，这不会引起任何差别。在农业资本的构成比例为70c+30v，或农业生产物的价值和它的生产价格间的差别只等于5镑，只等于原假定的半额时，也是这样。

所以，如果假设生产价格，从而，非农业资本的平均有机构成(80c+20v）为不变的，则农业资本的构成是更高还是更低的问题，〔对于D表，是不会引起任何差别的，虽然这种差别，对于A表，是极重要的，会在绝对地租上，引起50%的差别。

第二篇 地租

293

①原稿上写着2镑。K.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05 | PRINTED_PAGE=294

我们再设立相反的前提：农业资本的构成，依旧是60c+40v，但非农业资本的构成变动了。假设非农业资本的构成，已经不是80C+20V，而是70c+30v或90c+10v。在第一场合，平均利润=15镑或比原来假定的情形更高50%。在别一场合，〔是等于〕5镑，或比原来假定的情形更低50%。在第一场合，绝对地租等于5镑。所以这对于ⅠD的场合不会引起任何差别。在第二场合，绝对地租是等于15镑。这对于ⅠD的场合也不会引起任何差别。所以，对于ⅠD的场合，这一切是无关系的，虽然对于A，B，C和E诸表是极重要的，即对于绝对地租和差额地租的绝对的决定，是极重要的；在这诸场合，新的等级，沿向上线或沿向下线的，都只供给市场价值依旧时必要的追加供给。

其次的问题是：

这个D场合，实际是可能的吗？或者，这个情形，果如里嘉图所说，是通例的情形吗？这个情形，只能在如下两个条件下，成为通例的情形：第一，是在农业资本等于80c+20v，即等于非农业资本的平均构成，从而，农业生产物的价值与非农业生产物的生产价格相等的场合。但这同时由统计证明了是不正确的。农业不生产性相对地更大的假定，在任一场合，都比里嘉图的假定——农业不生产性会累进地绝对地增加——更为合适。

里嘉图在论价值的第一章，假定在金银生产上，资本有平均的构成（不过在那里，他只说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对于这点，我们要加以“纠正”。在这个前提下，这些矿山常常只能有差额地租，决不会有绝对地租存在。

但这个前提，又是立足在别一个前提上：由较丰沃矿山供给的追加供给，比市场价值依旧时必要的追加供给，常常是更大的。但我们绝对不能明白，为什么相反的情形会不能发生。

差额地租的存在，已经证明了，不变更已定的市场价值，一个追加的供给已经是可能的。因为，ⅣⅣ或Ⅲ或Ⅱ，不依照Ⅰ的市场价格（不管那是怎样决定的)，不依照那和它们的绝对供给量相独立而决定的市场价值售卖，就不会提供差额地租。

294

剩余价值学说史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06 | PRINTED_PAGE=295

如果D场合所假定的诸关系常常是通例的，D场合就必须常常是通例的。那就是，如果Ⅳ，Ⅲ，和Ⅱ，尤其是Ⅳ的竞争，会不断强迫Ⅰ依照生产价格，即在价值以下，减去绝对地租的全额，来售卖它的生产物。Ⅳ，Ⅲ，Ⅱ有差额地租存在这一件事，证明了，它们依以售卖的市场价值，是在它们的个别价值以上。里嘉图假设，就Ⅰ而言，情形不能是这样；他会这样假设，不过因为他假定绝对地租是不可能的；他认为绝对地租不可能，又因为他假设价值和生产价格是相同的。

我们拿C场合来看。在C场合，有292÷吨，依照1共镑的市场价值，找到销路。并且，我们也和里嘉图一样从IⅣ出发。在只须有92十吨时，Ⅳ会依照每吨1镑的价格出售，那就是，用资本100镑生产的商品，会依照120镑的价值出售，从而会提供10镑的绝对地租。为什么Ⅳ要在它的价值以下，依照它的生产价格，来售卖它的商品呢？在有Ⅳ存在时，Ⅲ，Ⅱ，Ⅰ，是不能和它竞争的。Ⅲ的单纯的生产价格，已经立在使IV提供10镑地租的价值之上；Ⅱ和Ⅰ的生产价格还更是如此。所以，就令Ⅲ等等是依照生产价格售卖它们的生产物，它们也不能够加入竞争。

我们假定，只有一级—不管那是最优级，还是最劣级，是Ⅳ，是Ⅰ，是Ⅲ，还是Ⅱ，这对于理论是全然没有关系的——假定这个等级是原始（elementarisch）存在的，那就是，和一般可以利用并且能够在这个生产部门被吸收的一定的资本和劳动量比较而言，相对原始存在着的，从而，假定它对于现存的劳动量和资本量之相对无限制的活动范围，不会成为任何限制。那就是，假定没有差额地租存在，因为没有别种自然丰度不等的土地会被耕作。我们再假定没有土地所有权存在。很明白，绝对地租也不会存在。又因为依照前提，没有差额地租存在，所以一般说，也不会有地租存在。但这是一个同义异语。因为绝对地租的存在，不仅以当做前提的土地所有权为前提，且正好是这种当做前提的土地所有权，是已经由资本主义生产的行动受到限制和修正的土地所有权。

这个同义异语，不能把问题解决，因为我们以上，正是由农业上有土地所有权，足以阻碍商品价值化为生产价格的资本主义均衡化过程，来说明绝对地租的形成。如果我们把土地所有权的行动废止，把资本在这个活动范围内的竞争将会遇到的这种抵抗，这种特别的抵抗废止，我们自然也就把地租存在的前提废止了。此外，如卫克斐尔德君在他的殖民理论中极妥当指示的，一方面假设有发展了的资本主义生产，另一方面又假设没有土地所有权存在，也是自相矛盾的。在这场合，工资劳动者将从何处生出呢？

第二篇 地租

295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07 | PRINTED_PAGE=296

大约类似的情形，在殖民地上发生了，虽然当英国殖民开始时，土地是由政府赠与，从而，有法律上的土地所有权存在，当北美合众国规定只要用大约1美元就可以要求1英亩土地，从而，土地依照一种便宜得不得了的价格出卖时，政府也在事实上设立了土地所有权。

这里，有两层是要加以区别的：

第一，是真正的殖民地，例如在北美合众国，澳大利亚等等。在这里，从事耕作的殖民者大众，虽然从母国携来了相当大的资本，但并不是资本家阶级，他们的生产也不是资本主义生产。他们多少是自耕的农民，对于他们，主要的问题，是生产自己的食料，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他们的主要生产物也不变为商品，不是为商业而生产的。他们会把自身消费额以上的生产物余额卖掉，用它们和输入的制造品等等交换。殖民家中别一个较小的部分，则住在海边，通航河道边等等，并形成一些小市镇。在这里，也不能有资本主义生产成为问题。然即在资本主义生产渐渐形成，以致对于自耕的自有其田的农民，生产物的售卖以及由这种售卖得到的利益，成为决定的事项时，在土地与资本及劳动相对而言原始地显得充分的限度内，从而，在实际上尚有无限制的活动范围的限度内，殖民的第一种形态也还会继续存在，生产也还不依照市场，依照一定市场价值所有的需要来调节。这种殖民家们在他们本身的直接消费以上所生产的一切东西，会被投到市场上来，其售价只要会在工资以上，对他们提供一些东西就行，他们是，并且有一个很长的时期依然是〔那种〕多少已经照资本主义生产方法进行生产的〔农家〕的竞争者，并使农业生产物的市场价格不断落在它的价值以下。〔在那里，〕耕作最劣等地的农业家，只要能够赚到平均的利润，或在售卖农场时能够收回所投下的资本，就会大大满足，因为这并不是最通常的情形。所以在这里，有两重本质的事情纠缠着：第一，资本主义生产尚未在农业上有支配作用；第二，土地所有权虽已在法理上存在，但在事实上不过稀疏存在着，严密说来，只能算是土地占有权。换言之，虽然土地所有权已经在法理上存在，但考虑到土地对劳动和资本的原始关系，它还是不能在农业转化为资本活动范围的过程中对资本提出阻力。和非农业的产业不同，土地所有权对于这种投资是会提出这种特别的阻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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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08 | PRINTED_PAGE=297

在第二类殖民地—那自始就是为世界市场而生产的商业投机内，有资本主义生产出现，虽然那只在形式上是如此，因为在那里，有黑奴排斥自由工资劳动，从而排除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他们是用黑奴经营事业的资本家。他们导入的生产方法，不是由奴隶制度发生，只是在奴隶制度上面接枝的。在这场合，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是一个人。土地对于资本和劳动的原始的存在，不会对于投资，从而，也不会对于资本的竞争，提出任何的阻力。在那里，也没有和土地所有者不同的租地农业家阶级。在这种关系继续的限度内，没有什么，会妨碍生产价格对于市场价值的调节。

这一切前提，都和绝对地租于以存在的前提，没有关系。绝对地租于以存在的前提是：一方面，有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另一方面又有土地所有权，不仅在法理上存在，并且在事实上对资本提出阻力，在资本的前面，保卫自己的活动领域，并只在一定条件下，把这种活动领域交给资本。

在这诸种事情下，虽然只有Ⅳ，或只有Ⅲ，或只有Ⅱ，或只有Ⅰ被耕作，但还会有一个绝对地租存在。资本要在这唯一存在的〔土地】等级取得新的活动领域，是必须支付地租的，换言之，农业生产物必须依照价值售卖。并且，也只有在这诸种事情下，我们才说到农业上（即真正的自然要素或原生产上）投下的资本和非农业上投下的资本二者间的比较和差异。

但其次的问题是：

如果我们是从Ⅰ出发，那很明白，Ⅱ，Ⅲ，Ⅳ在它们只供给旧市场价值所容许的追加的供给而依照Ⅰ所决定的市场价值售卖时，就会在绝对地租之外，比例于各自的相对丰度，提供一个差额地租。但若我们是从Ⅳ出发，就好像有几种异论会是可能的。

第二篇 地 租

297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09 | PRINTED_PAGE=298

那就是，我们会看到，在Ⅳ依照它的价值1镑出售时，会生出一个绝对地租。在D表，Ⅲ（向下线次一位的等级）的生产价格〔1=1镑〕，比IV的会提供10镑地租的价值〔1=1镑〕，是更高的。所以，就令Ⅲ是依照生产价格售卖，也没有竞争或减价求售的事，在这里成为问题。如果Ⅳ不再能满足需要，需要额已超过92÷吨，价格就会提高。就如上的场合而言，Ⅲ要能依照它的生产价格而以竞争者的资格出现，每吨必须已经涨价镑。现在要问，Ⅲ果真会这样出场么？

对于这种情形，我们要换一个方式来陈述。就主要的农产物而言，供给不足所引起的价格增加，比供给之算术的减少，会超过许多。至少，就这种主要的农产物来说，要使IⅣ的价格提高到Ⅲ的个别价值1号镑，需要尽可不必依照75吨来增加。但若Ⅳ腾贵到1号镑了，Ⅲ依照这个市场价值（和它的个别价值相等的市场价值），就会能够支付一个绝对地租，Ⅳ还会能够支付一个差额地租了。要之，只要需要增加了，则因在这场合，支配市场价值的就是Ⅲ的个别价值，所以Ⅲ会能够依照它的个别价值售卖。土地所有者放弃地租的理由，似乎是全然没有的。

但假设，Ⅳ的市场价格不过腾贵到1镑，即腾贵到Ⅲ的生产价格。或者，为要使问题更加令人注目起见，假设Ⅲ的生产价格是等于1镑=1镑。这样，它就不过比IⅣ的生产价格=14镑，更高最镑。Ⅲ的生产价格必须是更高的，因为它的丰度比Ⅳ的丰度更小。现在Ⅲ能够被开发，而与IⅣ（它是在Ⅲ的生产价格以上售卖）相竞争么？需要或是增加，或是没有增加。假设在前一场合，Ⅳ的市场价格会涨到它的价值以上，涨到1镑=1镑以上。这样，在一切情形下，Ⅲ都会在它的生产价格10“镑以上售卖，就令不会有绝对地租的全额由此生出来。

或者，需要是没有增加。在这里，又有两种情形是可能的。Ⅲ的竞争，只能在Ⅲ的耕者同时就是它的土地所有者这个条件下出现。对于以资本家资格出现的他，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可以做障碍，做阻力，因为他对于这种土地，不是以资本家的资格去支配，而是以土地所有者的资格去支配。它的竞争，会强迫Ⅳ，在向来的价格1“镑以下售卖，甚至在1镑的价格以下售卖。IV有随时把Ⅲ逐出市场的能力。因为要做到这样，它只要把价格降到它本身的生产成本，那是比Ⅲ的生产成本更低的。但若市场因Ⅲ所引起的价格低落而实行扩大了，又怎样呢？那或是，市场如此扩大，以致虽有新加入的75吨，Ⅳ依旧能够把它的92吨销去；或是，没有这样扩大，以致IⅣ和Ⅲ的生产物，有一部分成为多余的。在后一个场合，因为是由Ⅳ支配市场，IV将会把〔价格〕压下，致使Ⅲ的资本缩小到限界之内，那就是，使投在Ⅲ内的资本，只有这样多，以致IⅣ的生产物可以全部被吸收掉。但若依照1“镑，全部生产物就能卖掉，并且因为Ⅲ会依照这个价格售卖这个生产物的一部分，IⅣ将会不能在这以上的价格售卖。但这是唯一可能的情形，在这情形下，一时的过剩生产，不由需要的增加引起，但会导向市场的扩大。这个情形是可能的，不过因为就Ⅲ而言，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是一个人—从而那是以这件事为前提：土地所有权不当做与资本对立的权力，因为资本家自已就是土地所有者，并在资本家之前，牺牲土地所有者。但若土地所有权会当做土地所有权而与Ⅲ内的资本相对立，为什么土地所有者没有地租可得，也情愿把土地让人家耕作，为什么在Ⅳ的价格未提高到Ⅲ的生产价格以前，他就要把土地让人家耕作，就毫无理由可言了。只要涨价程度还是很小，则在每一个从事资本主义生产的国家，Ⅲ都会失却资本活动舞台的资格，除非在那里没有任何地租可以在其他形态上提供出来。Ⅲ在它提供一个地租，IV的价格高在Ⅲ的生产价格以上，从而，Ⅳ在它的旧地租之外还提供一个差额地租以前，是无论如何不能被开发的。但跟着需要的进一步的增加，Ⅲ的价格也会腾贵起来，到它的价值为止，因为Ⅱ的生产价格是在Ⅲ的个别价值以上的。只要Ⅲ的价格超在1镑以上，从而Ⅱ也提供一个地租，Ⅱ就会被耕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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