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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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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50 | PRINTED_PAGE=146

圓可以.存在于銅或石或木，凡由各种不同材料所表現的事物，其材20料如銅，或木石，不是圓的怎是之部分，因为圓的怎是，可以脫离某1036b一材料而在另一材料上表現。倘人們所見的圓都是銅的，銅实际上仍不是形式的部分；然人們便不易將銅在圓的意念中消除，例如人的形式常表現于骨肉以及类此的部分；这些是否人的公式与形式的部分呢？不是的，那些都是物質；然而我們从未由別种物質5找到人，因此我們就难分离它們，以取得真确的抽象。

因为抽象被認为可能而常是不很清楚，所以有些人就提出圓与三角等不能以綫与延續体为界說，有如人不能以骨肉，雕象不能以銅或大理石为界說一样；于是他們將一切事物簡化为數，而指10称綫的公式卽“二”的公式。而那些提出“意式”这主張的人們中，有些認为二卽“綫本”，有些則認为二是“綫的公式”；因为他們說“通式与通式所示現者同”，例如“二”与“二的形式”应相同;但他們

15 在綫这問題上又不什么說了。③

跟着將是这样的結論，許多形式不同的事物，却屬于一个通式(毕达哥拉斯学派也得面对着这样的結論)，这也可能建立一个絕对通式以統概一切而否認其它諸通式为尙非真通式；然而这样，一20切事物均将归于一体。

我們會經指出，在定义問題上有些疑难，以及这些疑难的来由。欲將一切是事物簡化为通式而消除物質是无益的工作；有些事物确乎是某一特殊形式見于某一特殊物質或某些特殊事物見于某些特殊狀态。小苏格拉底④所常引的“动物”⑤之例是不健全

Z 11

1036b

①指毕达哥拉斯学派。

②指柏控图学派，可能是連柏拉图亦包括在内。

③参看卷H章三第一节。有些人認“綫本”自“二”，有些人認綫是“長度上的二”。④小苏格拉底（Socrates Junior)生卒不詳。其人屡見于柏拉图諸对話中、益与色埃德托为弟兄，井非老苏格拉底丝亲墅。参考柏拉图“色埃德托”147D；“詭寿家”218B;“政治家”275C；“埃比諾米”358D。

⑤参看1036a34—1036b7，所举“人”例，以人为动物之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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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51 | PRINTED_PAGE=147

25的；因为这引人离开真理，位人誤信，象圓可以脫离銅而存在一样.人也可以脫离其部分〈骨肉〉而存在。但这兩件事物是不相似的：动物是具有感覚的，不能摒棄了活动来界說动物，因此也不能不联系到他在某种狀态中的各个部分。在任何状态中或在某一个狀态  
30中的一只手不能統算是人的一个部分，只有那只活着的能工作的手才算是人的一个部分；假如是一只死手，那就不算是人的一个部分。关于数理对象，何以部分公式不能成为全体公式的一部分；例如半圓公式幷不包括在圓公式之内？这不能說“因为这些部分是  
5感性事物”；它們并无感性。然而这些也許拜无关系；因为有些不可見事物还是有物質的，实际上，每一事物，凡不仅为独立的怎是  
与形式，而却正是个体，这就总得具有一些物質。于是半圓虽不是一一般圓的部分，却如上所曾言及，①正应是个别圓的部分；因为物質有兩类，一类是可感觉的，另一是可理知的。  
5 这是清楚的，灵魂是原始本体，身軀是物質，人或动物是兩者的結合而被当作了普遍名詞，即便是苏格拉底的灵魂可以被称为苏格拉底，②苏格拉底或哥里斯可应有兩个含义，（有些人用这名詞来代表灵魂，有些人用这名詞代表综合实体；）但“苏格拉底”或“哥里斯可”若單純地指称某一个别灵魂或某一个别身軀，則綜合  
10 个体便相似于普遍性的結合。③

是否在这些本体物質以外另有一級物質，我們可否在这些本体以外另找到一級本体，例如数及类此的事物，这須在后再研究。④在某一含义上研究可感覚本体原是物学，卽第二哲学的工

1037a

Z11

1037a

①见于1035a30-b4。1035b1的“凈匾”郎1037a3的“一般匾”。

②参看1036a16-17，卷H 1043b2-4。

③这里的語意是：普遍性的人是普遍性灵魂与身軀之結仑、苏格拉底是这个灵与这个身軀之結合。

④参看卷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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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52 | PRINTED_PAGE=148

15作，我們为了这一問題也得試着为可威覚本体的性質作一决定；自然学家不但立該闡明物質，也該懂得公式所表現的本体，而且应更重視公式。至于公式中諸要素如何成为定义的各部分以及何以定义为一公式，(因为明显地事物合于整一，但这有各个部分，又如  
20何成为一体？)关于这問題，必須在后再研究。①何为怎是与何以怎是能独立自存，先已作成通例而为之普遍說明。②又，何以有些事物其怎是的公式包含其定义的部分，有些则不包含？我們說过物質部分持不存在本体的公式之中（因为它  
25們是综合实体的部分，不是那本体公式的部分；但是这里，公式或有或无，以物質論，則物質无定型，就沒有公式，以原始本体論就有一本体公式——例如人，有灵魂为公式—因为本体是形式所寄，  
30形式与物質兩者就結合为綜合实体。③例如“凹性”就是这类形式之一，凹性与鼻結合就成为一个“凹鼻”，而見其“凹鼻性”);物質部分只存在于综合实体，例如一个凹鼻或加里亞則其中存在有物質。④我們說过事物本体与其怎是有时是一样的；这在原始本体中  
37b确乎是这样，例如在原始曲綫上，曲率卽曲綫的怎是。(所謂“原始”本体我的意思就指那些不再包含物質为之底层的本体。)但是，凡具有物質本性的，或其整体包含有物質的事物，則其怎是与它們本身就幷不相同；偶然的粽合如“苏格拉底”与“文明的”，其怎是与他本身也不相同；因为这些只是偶然的会合于同一事物。⑤

章十二

現在讓我們先討論在“解析”中沒有討論到的有关定义各事

Z 11

1037a

①見于本卷章十二及卷H章六。

②見本卷，章四。

③見此章及前章。

④見本卷，章五。

⑤見本仓，章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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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53 | PRINTED_PAGE=149

项；①其中所列問题②对于我們研究本体时是有益的。我指这問  
10題：一一例如人，說以“兩脚动物”为其公式，而以“人为兩脚动物”作定义，这些从何获致其結合？“动物”与“兩脚的”何以合成为一.而不为多？在“人”与“白”的例，当一詞与另一詞不相屬对，兩詞是被当作“多”看待的；当它們兩相結合，人这主詞就具有某一屬性；  
15这样就合成为一，而我們就有了“白人”。另一方面，如“人与兩脚”之例，一詞与另一詞拌不互相容受；科屬拜未被認为已参加于差異(因为科屬所由区分的諸差異具有对反的性質，科屬参加差異就將是同一事物参加于諸对反中)。而且即便算作这科屬参加于諸差  
20異，同样的辯論还得应用上去，因为人在动物科屬中有許多差異，例如，“有足”、“兩脚”、“无羽”。何以这些不成为多而还归于一？这不是为了这些統都于一事物身上出現；照这原則一一事物将因所有的屬性之归一而成一。这許多項屬性必須在定义上归一；因为定  
25 义是單独的公式；幷是本体的公式，所以这必然是某一个别事物的公式；因为按照我們的主張，本体是“一”，并是“这个”。

我們必須考察由于分类法所造成的定义。除了基本科屬与其30差異而外，定义中就再不用别的了。其它諸科屬只是那基本科屬，次第附加，糍續区分出来的諸差異而已，例如其先为“动物”，其次038a“兩脚动物”，再次“无羽雨脚动物”；依次类推，可以包括更多的項目。一般說来，包括多項或少項，幷沒分別，—少項或只兩項也无分别；倘为兩項，則其一为科屬，另一为差異<品种>;例如“兩脚动物”，“动物”为科屬，“兩脚”为差異。

5 假如科屬絕对不能脫离“屬内品种”而独立存在，或是它只能作为物質而得其存在(例如声韻是科屬，是物質，其差異則为品种，为音注)，定义就显然是包含了差異的公式。

①参考“解析后編”卷二，章三十，十三。 ③同上，97a29.

Z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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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54 | PRINTED_PAGE=150

然而，这还需在差異中再区分出差異；例如“有脚”是动物科屬  
10的一个差異，而“有脚动物”还得当作一科屬，再进而求其差異。假如要說得真确，我們不能說有脚类的一部分有羽毛，另一部分无羽毛(假如我們这样說这就显見缺乏才識)；我們应該再把脚区分为有蹄与无蹄；因为蹄式之別才是脚式的差異。这种分类过程繼續  
15进行直至无可再分为止。这样有多少差異就有多少脚种，而有脚动物的分类数目也相等于这种差異的数目。若然如此，最后的差異就該是事物的本体与其定义；我們在定义中說明一事物，所用詞  
20語总不可以重复，达到了最后差異就无可添附了。重复实际是常遇到的；当我們說“动物有脚，而是兩脚的”，也就是說“有脚，有兩脚的动物”，这样跟着分类的进行，我們的說明也一再重复一差異有多少級，重复也就得有多少回。  
25 于是，假如逐級进求差異中的差異，达到了最后一級差異一这就是形式与本体；然而我們若用偶然素質来作区分，例如將有脚类分别为白的与黑的，那么，差異將是跟这样的偶然分别那么繁多了。所以定义是包含諸差異的公式，或者按照真确的分类方法，卽  
30是最末一差異。我們倘把这分类法所得定义的次序逐級顛倒过来，就可以明白什么是多余的重复了，例如說人是“一个兩脚动物而有脚的”，这里說兩脚，那么“有脚”便成多余。但在本本中，这就說不上次序，一要素与另一要素彼此間那有先后之别？关于分类法  
35 所制定义，我們在第一次陈述其性質时就此为止。①

章十三

1038b 讓我們回到原来研究着的本体問題。有如底层与怎是与兩者之粽合实体原来均称本体，普逼性事物也称为本体。我們已講过其中之二，怎是②与底层；③关于底层之所以为本体者，其义有二：

Z13

1038a

①亞斯克来比謂此章訂正柏拉图学派于“定义”問題上未尽通达之处，

②见本卷，章四至六，十至十二， ③見本卷，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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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55 | PRINTED_PAGE=151

或为(一)个体，如动物为彼諸屬性所凭依之底层：或为（二）物質，  
5即完全实現所凭依的底层。有些人認为普遍性事物的十足含义，也就是原因与原理；因此讓我們也將这一点作一番討論。似乎任何“普遍性名詞”皆不可能称为一个本体。每一事物的本体其第一义就在它的个别性，一一屬于个别事物的就不屬于其它事物；而普  
10遍則是共通的，所謂普遍就不止一事物所独有。那么这普遍性將在其所共通的諸事物中，專举那一个个别事物指为其本本，或是所有共通各事物都作为普遍性的本体，或是全都不算；但这总不能成为所有各事物的本体。它若作为某一个别事物的本体，則别个事  
10物也將取以为本体；因为事物之本体与其怎是为一一者，它們本身亦必合一。

又，本体是不作为一个主題的云謂的，是普遍質性則常用为某些主題的云謂。

但，普遍性虽不能象怎是一样成为本体，也許可以試作这样看法：例如“动物”可以示現于“人”与“馬”。于是人馬間的共通性就10明显地是一个怎是的公式。而且这个卽便不包含本体中所有一切的公式，这总也可算是一个公式；象“人”是示現于个人中的本体-样，普遍性也总得是某些事物的本体；例如“动物”这普遍性，就該是一切适宜于示現这动物性者为之本体。

又，这是荒謬而不可能的：例如个体或本体可由若干部分来組25 成，却認为它不可以由几个本体，或几个个体来组成，只可由一些素質来粗成；于是素質原非本体，却因此就將先于个体亦卽先于本体了。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事物之秉賦无論是在公式上，或在时間上，或在成坏上均不能先于本体；如果先于本体，它們就都可以脱离本体了。又，苏格拉底将包含一个本体中的本体①了，这样，这將

1038b

Z13

①“本体中的本体”(oiσi0iσiα)所指兩个本体，一为普遍性的人，一为苏格护这个人；于是这将是“人中的苏格拉底”或“苏络拉底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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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成为兩事物的本体。一般說来，假如人和这样的普遍性事物作为本体，而它們公式中的諸要素都不是任何事物的本体，这也就不能离个别品种或任何其它事物而独立；試举例以明吾意，沒有“动物”可脱离某种类的动物而存在，动物公式中任何其它要素也不能独立自存。

35 于是，假定我們从这样立坊来看問題，这就明白了，沒有一个普遍質性可称为本体；原来是这样的，沒有一个共通云謂可以指示1039a一个“这个”<个别>，共通云謂只能指示一个“如此”〈普逼》。

如其不然，許多疑难將跟着发生，尤其是“第三人”。①

以下的考虑也可使結論明白。一个本本不能由若干完全实現  
5的本体来組合；“兩个实是”永不能成为“一个实是”，虽則“潛存的兩是”可以成为“一是”(例如“双”是潛在地兩半所組成；完全实現时各半就各自作为“一”而合成独立的“双”)。所以假如本体为一.这不能是若干本体所組成;德謨克利特說得对，一物不能由兩物制  
10出来，兩物也不能由一物制出；因为他認为本体与它的“不可分割物”〈原子〉相同。②这就明白了，假如真象有些人所說，③数是諸一的粽合，那么这道理于数也可适用；因为“兩”非“一”；其中每一單位也都不是完全实現的“一”。

然而我們的結論包涵有一个疑难，因为一个普遍性只能指示15一个“如此”，不能指示一个“这个”，我們就假定本体不能由普遍性事物組成，而且我們又假定了本体不能由各已完全实現了的諸本

Z13

1089 à

①見于卷A，章九990b17。敘利安諾謂亚氏此节井未詳列充足理由以否定柏位图学派之說。

②原子(ätoμα)参看“說天”303a6;“成坏論”325335。德謨克利特此語与普罗塔哥拉名言“无不生有”及亞氏物学变化通則“物必有所由来，亦必有所达成”等語综合起来，由近代科学术語来作表白，就成为“物恆等(或“物常住”，律”与“能恒等律”或“物能恆等律”。

③泰勒斯曾謂“数出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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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为之組成，則所有本体将均非組合，以至于本体将不能有任何公式。我們前曾說过，①惟有本体可作單純的定义，这本为大家所週知的；可是照現在的看法，甚至于本体也不可能有定义。于是：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有定义；或是照某种講法可有定义，而在这里的講法，定义就不可能成立。关于这些，以后可以講得更明白些。②

章十四

从这些事实看来这也明白了，那些人主張意式为能够独立自  
25存的本体，而同时又以通式为科屬与其差異所組成，应該遭遇什么些后果。因为，假如通式存在，“人”与“馬”中均有“动物”存在，这兩“动物”或即为一动物，或其数非一。在公式而論，則兩者明显地是同一个公式；因为你在这一动物上所用这公式，也可适用于那另一个。于是，假如有一个人本〈絕对人>，那是一个独立的“这个”.  
30其組成部分如“动物”与“兩脚”就必然也是若干都能独立自存的“这个”，拜且也各自成为本体。于是动物就和人一样〈也得有一个“絕对动物”>。

現在(一)假如“馬”和“人”中的“动物”是同一个动物，好象你1039b和你自己一样，那么（甲）这一动物如何能分别存在于許多动物种类之中，这“动物”(通式>怎能避免其本身之被切开？

又(乙)若說这是动物通式参与于“兩脚”与“多足”类中，則有一不可能的結論將跟着发生；通式本是整一而且是“这个”，但这里它就必須同时包含相对以至于相反的秉賦〈如“兩脚”与“多足”>。5若不参与于其中，則所謂动物之“有足”或“兩脚”之間將是怎样的关系？也許这兩事物是“安置在一起”或“相接触”，或是“被混和”了的？然而所有这些說法都是謬誤的。

但，(二)試假定“每一品种的通式是各别的”。于是，这就实际

1039a

Z14

①参看1031a11—14。

②以后见于本卷，章十五；卷H，章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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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58 | PRINTED_PAGE=154

上將有无尽数的事物，其本体为“动物”；因为“人”以“动物”为彼所10具諸要素之一，非由偶然。又“絕对动物”將成为“众多”(子)在每一品种中，“动物”將成为这品种的本体；因为这品种就跟着“动物”而取名；如其不然，說是另有别的要素为之本体，“人”將出于这另一要素，亦卽另一科屬了。又(丑)所有組成为“人”的諸要素均將成为諸意式。因为意式不能成为一事物的意式而又作另一事物的

15本体(这是不可能的)；于是示現于每一动物品种中的“动物”將是“絕对动物”。又，每品种中之动物通式由何衍生，怎样可由“絕对动物”衍生这一“动物”？这一“动物”的怎是就是它的动物性，又如何能存在于“絕对动物”之外？

又，(三)在可感覚物事例上这样的結論以及更荒誕的結論都得跟着出現。假如这些后果是不可能的，那么有些人所主張的可20感觉事物之通式显然不应独立存在。

章十五

本体有“综合实体”与“公式”兩类（我意指一类为包括物質的公式，另一类为一般性的公式)，前一类本体能够灭坏(因为它們也能生成)，但公式拜无灭坏过程也无灭坏，因为这也沒有生成过程(所創造的只是这幢个别房屋，“一般房屋”幷无生成)。公式的成  
25立与否并不依傍生灭过程；因为上面已說过，①沒有一人生育公式，也沒有一事物制造公式。为此故，可感觉的个别本体不能有定义，也不会有証明，因为它們所具有的物質，其本性可以成“是”，也可以不成为是。为此故，它們所成就的个体都是可灭坏的。于是，  
30若說真理的証明与認識必需是一致的認識（認識不能有时是認識有时是不識，这样不一致的認識只能算是意見，意見可以認为“这

Z15

1039b

①人所生育的人或制造的事物均为综合实体(个体>而非公式，見本卷章八。这里重复說明通式不能离物質面独立，通式定事物之形而无創造性；生灭成坏须在综合实体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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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59 | PRINTED_PAGE=153

是如此”，也可以認为“这不如此”；至于証明就不能随意变更)，那1040a么个别可威覚本体应是无定义也无証明的。因为正在灭坏的事物，当它在我們的感觉中消失之后，有关的認識也就模糊了；虽則灵魂中所保持的公式未变，定义与証明也跟着消失：这样，当一个5定义制造者来界說任何个体，他將自認他的定义必然常被推翻；因为要界說这样的事物是不可能的。

也不可能界說任何意式。因为，照意式論者所持，意式是一个体，可以独立自存；而公式必得用些名詞来組成；为事物制作成定  
10义的人必不可以擅創一个新宇（因为这样的字大家不認識)，然一切已公認的字都是代表一类事物的类詞；这些字所能界說的实际不止一个个体，而是与其它个体所共通的事物。例如有人为你作一定义說“你是一个白的或瘦的动物”，或其它类似的詞語，实际上  
15都是別人也可通用的定义。如果有人說，所有屬性分而言之应得屬于許多主題者，合而言之却就專屬这一主題，我們的回答：第一，它們也得公屬于諸要素;例如“兩脚动物”屬于“动物”也屬于“兩脚”。(至于永存要素①，这更屬必要，因为要素是組合体的部分，也是先于組合体的：假如“人”能独立自存，“动物”与“兩脚”也应能独  
20立自存。或兩都能够，或兩都不能。若兩都不能，則科屬不能离各个品种面存在：若兩都能够，則諸差異也將独立存在。）第二，我们又必回答，“动物”与“兩脚”在实是上先于“雨脚动物”；而事物之先于其它者，在其它灭坏时，并不灭坏。

又，假如諸意式是由諸意式組合的(因为組合要素必然較組合25体为簡單)，意式的組合要素(例如“动物”与“兩脚”)应該可以成为許多个体的云謂。如其不然，它們如何能被認識？这样，一个意式就只能表征一个事物。然而这又被認为是不对的一每一意式可

1040a

Z15

①永存要素指“意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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