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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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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0 | PRINTED_PAGE=36

幼稚的成分常常比理知成分佔优势。有些人，除非講演者以数学語言說教，他們就不傾听，有些人則要求他举实例，还有些人則但愿他以詩为証。有些人要求一切都說得精密，另有些人則以精密为厌忌，因为他們自身粗疎，精密的言語于他們的思想联系不上，10或則因为他們拿精密当作煩瑣。精密是具有一些煩瑣性質的，因此在商業上和辯論上都被輕視。

所以人們必須先已懂得而且习知各式辯論的方法，因为各門知識与修学方法兩者均需要艰鉅的功夫，这不能在研究各种專門  
15学术中，同时又教授以修学的方法。并不是所有的問題都要求高度的数学精密，精密只是超物質問題上有此需要。全自然假定着具有物質，自然科学便不需要过度精密的方法。我們必需先  
20研究自然是什么，再进而考察自然科学所討論的是些什么。[以及研究事物的原因与原理是否屬于一門或几門学术。]②

α3

995 a

①参看“尼哥馬可倫理学”卷一章三，“解析后篇”卷一，章十三、十四。

②末一子句与995b5-6那一子句相似，盖被重复傳抄而誤植干此。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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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B)三®

章一

25 我們于所习学术应列举所拟最先討論的主題。这些包括各家哲学諸原理以及前人所未省察到的任何观点。凡愿解惑的人宜先好好地怀疑；由怀疑而发为思考，这引向問題的解答。人們若不見  
30有“結”，也无从进而解脱那“結”。但思想的困难正是問題的癥結所在；我們在思想上威到不通，就象被鎮鍊缚住了;捆結着的思想，也象縛住了的人，难再前进。所以我們应將疑难預为估量；因为欲  
35作研究而不先提出疑难，正象要想旅行而不知向何处去的人一样。若不先作說明，各人也无从揣測自己能否在一定时間内找得所寻  
95b 求的解答；問題的究竟虽則对先已研究过的人是清楚的，对于起疑的人則幷不清楚。又，对于一个事例，已得聞兩方面論辯的人当然就較善于辨別其是非。

5 第一个問題曾在我們的“导論”中有所涉及。这是—(一）原因的探索屬于一門抑或数門学术，（二）这样一門学术只要研究本体的第一原理抑或也該研究人們所凭依为論理基础的其它原理(例如可否同时承認而又否定同一事物以及其它类此諸通則)；

10（三）如果这門学术專研本体，是否所有本体可由一門学术来总括或需数門共商；若为数門，則各門是否相关极密，而其中是否有的就該称为智慧，其它的則給予別的名称。（四）这也是必須討論的

15一題——是否只有可威覚本体才算实际存在，或另有其它与之一

①卷(B)三与卷（A）一相嘟接。参看卷A末句。所列举之疑难問題以后分别在E-I, MN 各卷中論及。Γ 1004a 33, I 1053b 10, M 1076a 39, 1076b39, 1086a 34,b15 均提及此卷，称为“諸疑难篇”(éν rois dtaoρμxoιv)。

37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2 | PRINTED_PAGE=995 b / 38

同存在；而其它这些〈非威覚本体>只有一类，抑有数类，如相信通式与数学对象的人所揣想者，在可威覚事物与这些本体之間还有本体。对于上述这問題，又必須詳察，(五)是否我們的研究限于本  
20体，或亦旁及本体的主要屬性。还有“相同”与“有别”，“相似”与“不相似”“对反”，以及“先于”〈先天〉与“后于”〈后天>和其它①—辯証家們以通俗前提作辯論开始时，常試为查考的这些名詞—  
25 这將是誰的業务对于这些悉予詳察？又，我們必須討論这些名詞的主要屬性，不仅要問它們各是些什么，更須查詢每一事物是否必有一个“对成”。又，(六)事物的原理与要素就是科屬抑为其部分，即事物所由組成而亦可析出的各个部分；若为科屬，則是否应为每  
30一个别事物所归隶的最高科屬，例如“动物”或“人”，亦卽以离品种愈远而統屬愈广之級类为原理，(七)我們更必須研究而且討論在物質之外，是否别有“由己”因果，而且这类因果是否只有一种，或  
35 可有多种；又在綜合实体以外是否另有事物(我所謂粽合实体就指物質連同凭物質为之表明的事物)，或是在某些情况中，粽合实体②以外可以另有事物，而在另一些情况中就沒有，而这些情况又  
96a究屬如何。又，（八）我們請問原理在定义上和在底层上其为数或为类是否有定限；(九)可灭坏事物与不灭坏事物之原理是否相同；这些原理是兩不灭坏，或是可灭坏事物的原理也是可灭坏的。又5（十)最难决最迷惑的問題：“元一”与“实是”是否并无分别，正如毕达哥拉斯学派及柏拉图所主張，确为現存事物的本体；抑或这些并非事物之本体，而恩培多克勒所說的“友”，又或另一些人說的“火”，又一些人④說的“水”与“气”才是事物的底层？又，(十一)  
10 我們請問第一原理是普遍性的，抑有类于个别事物，以及(十二)它們是“潛能”抑为“实現”，还有它們的所謂潛能与实現是对动变来說的呢，抑另有含义；这些問題也將显示許多迷惑。又(十三)“数”与“綫”与“点”与“面”是否具有本体的含义？若为本体，它們又是  
15 否結合于可感覚事物之中，抑与之分离？关于上述各端不仅难得真实的結論，卽欲將所有疑难一一明白列敍也不很容易。①

B1

995 b

①这些名詞見于本書卷4。又見于“命題”。

②“综合实体”(σúvoλov)参看卷H,章八。

③指希巴索(Hippasus)与赫拉克利特主以火为万物原始。希巴索略迟于赫氏。

④指泰勒斯主水，阿那克西米尼与第欧根尼(Diogenes)主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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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二

(一)我們最先提到的問題是研究所有各項原因屬于一門抑或20数门学术?如果各項原理幷非对成，怎能由一門学术来認取各項原理？

还有許多事物，它們拌不全备四因。一个动变原理或性善原理怎能应用于不变事物？每一事物，如其自身或其自性是善的，則  
25 自己就是一个終极，而成为其它事物所由生成而存在的原因；为了某一終极或宗旨，这就將有所作为；有所作为方可見其动变；这样，在不变的或具有本善的事物上，动变无可作为，动变原理也不能应用。所以，数学絕不应用这一类原因来作証明，也沒有人用—  
30“因为这个較善或那个較惡”——这样一类理由来解答数学問題；实际上沒有人在数学中提到这类問題。为此之故，詭辯派，如亞里斯底浦，常常譏諷数学，他認为以艺术而論，卑微莫如木工与鞋匠，  
35犹必以“做得好”或“做得坏”为評比，可是数学家就不知道宇宙内何物为善，何物为惡。

996b 但，各类原因若須有几門学术，一类原因归于一門学术，則我們將試問那一門最是我們所当研求，或那一門的学者最为高尙？同一事物可以全备諸因，例如一幢房屋，其动因为建筑术或建筑师，

996 a

B2

①第一章13項問題均在下文重提：(一)見于本卷996a18-b26；（二）996b26-997a 15;(三)997a15—25;(四)997a 34—998a19;(五)997a25-34;卷Γ,1003b 22—1005a 18;(六)本卷998a 20—b14;998b 14-999+ 23;(七) 999a 24—b24;(八)999b24—1000a 4;(九)1000a5—1001a 3;(十)1001a 4—b25;(十)1003a5—17；（十二)1002b32—100315；卷，章六；(十三）1001b26—1002b11。罗斯譯本分为十四主題，第六题分成兩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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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极因是房屋所实現的作用，其物因是土与石，其本因是房屋的定义。从我們以前对于这問題的討論①来判断，四因都可以称为智慧的学术。至于其中最高尚最具权威的，应推极因与善因之学，終

10极与本善具有慧性，一一万物同归于終极而复于本善，其它学术只是它的婢女，必須为之附从而不能与相違忤。但照先前关于本体的討論②則事物之怎是为最可知的原理，而式因便应最接近于知慧。因为人們可以从許多方面認知同一个事物，凡是以事物的“如此如

15此”而認取一事物的人，較之以其“不如此不如此”而認取事物者，其为認識宜較充分；以事物之如此如此来認取事物的一类人，又須有所分别，凡获知事物之“怎是”者于認識事物最为充分，至于那些凭量，或質，或自然所加或所受于此事物之其它事項来認取事物的

20人不会有最充分的認識。又，于一切其它諸例，我們意为对于每一事物，卽便这是可得为之証明的事物，也必須得知其怎是而后才能認識其存在，例如說何謂“使<長方形>成方”，答复是，“在<長方形的>長短边上求得一个适当中数《作为正方的边〉”；其它一切情况也相似。我們知道了动变来源也就知道动作与变化及每一动变的  
25发展；而这有異于終极，也相反于終极。那么，这些似乎該得有几門学术来分别研究几类原因®。

(二)但說到实証之原理和原因，它們是否属于一門或数門学术原为可爭論的問題。我所指实証原理就是大家都据以进行証明的一些通則，例如“每一事物必須肯定或否定”，以及“事物不能同

B2

936 b

①参考卷A,982a8—19.

②参考同卷982a30一b2。

③396a 18-b20 可参考卷K,1059a 20—23(其中 996a 21—b 1 可考1059a34一38).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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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时存在而又不存在”；以及类此的前提。問题是，实証之学与本体之学应屬同一門学术，或不同的学术，如果兩者不是同一門学术，則我們应追求那一門学术。这些主題說是应屬于一門学术未必合  
35 理；为要闡明这些內容，有何理由使之專屬于几何或其它任何一門  
97a学术？若說不能屬之于一切学术，而又可以屬之于任何一門，那么对于这些主題在本体之学上之所認識者便与在其它学术中所認識的幷不相殊了。同时这又怎样才能有一門研究第一原理的学术？我們現在固然知道这些通則实际是什么（至少在各門学术中正把5 它們当作熟識的定理在运用着);但是如果具要成立一門实証之学專研这些，这就將有某些底层級类，有些是可証明的，有些則是无可証明的通則(因为一切通則均須先得証明是不可能的)；实証須先有某些已定前提凭作起点，以为某一主題証明某些事物。所以，凡由此得到証明的一切事物將必归屬于可証明的一个級別；因为  
10一切实証之学是凭通則来求証的。

假如本体之学与通則之学有所不同，雨門学术应以何者为先，何者为主？通則是一切事物中最普遍的公理。如果說这不是哲学家的業务，又將有誰来詢問它們的真伪呢？①

15 (三)一般說来，是否一切本体归于一門学术或分屬数門？如須分屬数門，則那一类本体該屬之于哲学？另一方面来說，要一門学术管到一切事物又不是确乎可能的；因为这样，一門实証之学就得处理一切屬性。每一門学术的业务各依据某些公認通則，考察  
20某些事物的主要屬性。所以，有各級类的事物与屬性就有各級类的通則与学术。主題屬于一类知識，前提也是一类，无論兩者可以归一或只能分开；屬性也是一类知識，无論它們是由各門学术分別研究或联系各門作粽合研究。②  
25 (五)①又，我們是否只研究本体抑应併及它們的屬性？試举例以明吾意，倘一立体是一个本体，綫与面亦然，同一門学术的業务是否应該知道这些丼及其各級屬性（数理之学就是为这些屬性提出証明的)，抑或讓后者分屬于另一門学术？如果屬于同一門学  
30术，本体之学也將是实証之学；但事物的怎是照說是无可实証的。若为另一門，則研究本体諸屬性者，將是一門什么学术？这是一个很难决的疑問。

997a

B2

①996b26—997a15，参看1059a23—26，答案見予卷Γ,章三。

②997a15-25，参考1059a25-29，答案見于卷Γ，1004a2-9及卷E,章一。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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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又，是否只有可威觉事物存在抑或另有其它事物？本体35只有一类，或可有若干类，如有些人認为数理所研究的通式及間体297b也是本体？通式是原因也是独立的本体，这涵义我們曾在初提及这名詞时說过；⑧通式論的疑难甚多，其中最不可解的一点是說物質世界以外，另有某些事物，它們与可威覚事物相同，但它們是永5在的，而可感覚事物則要灭坏。他們不加詮释地說有一个“人本”，一个“馬本”，一个“健康之本”，——这样的手續犹如人們說有神，其狀是人。或謂神的实际就是一个永恆的人，而柏拉图学派所說10的通式实际也就是一些永恆的可威覚事物。

又，在通式与可或覚事物之外若涉及兩者的間体，我們又將碰到許多疑难。明显地，依照同样的道理，將在“綫本”与“可威觉綫”以外，又有“間体綫”了，它类事物亦复如此；这样，因为天文学既是

15数学中的一門，这將在可威覚的天地以外别有天地，可威覚的日月以外(以及其它天体)别有日月了。可是我們怎能相信这些事物？假想这样的一种物体为不动殊不合理，但要假想它正在活动也不

B2

997 b

①第二章及以下各章中各节号碼是譯者对照第一章所提各問題次序編列的。希碳文本无此号碼。全書其他各节括弧內号碼均譯者所加。

997a 25—34, 105929—34,其答案参看 1003b22—1005a 18。

③“我們說过”(λγóμer)，亞里士多德以柏拉图学派身份发言。又本卷第六章1002b15，参看卷A,章六，章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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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可能。——光学与乐律所研究的事物相似；由于同样的理由，这些都不能离可感觉事物而独立。如果在通式与个別事物之間还有可咸覚事物与感覚間体，則在动物之本与可灭亡动物之間显然地当  
25 另有动物。也可以提出这样的問題—我們必需在現存事物的那一类中，寻找間体之学？倘几何之同于地形测量的只有这一点，后者所量为可見事物，前者所量为不可見事物，那么医药学以外显然也得另有一門学术为“医药之本”与“个别医药知識”之間的間体；  
30其它各門学术依此类推。可是怎能如此？这样，在可見的“健康事物”与“健康之本”間另有“健康”。同时，地形測量是在計量可見而亦是可灭坏的量度，那么在可灭坏事物灭坏时，学术也得跟着灭坏。这个也不能是确实的。

35 但，从另一方面說，天文学不能研究可見量度，也不能研究998a我們头上的蒼穹。一切可見綫都不能正象几何上的綫（可見直綫或可見圓形，都不能象儿何学上的“直”与“圓”)；普罗塔哥拉常說“圓与直綫只能在一点接触”，而一般圓圈与一直杆不可能只是一5点接触的，他常以此否定測量家。①天体的运动与其軌道②也不会正象天文学所拟的那样，星辰也不会正象星辰学家所制的符号那样性質。現在有人这样說，所謂通式与可見事物兩者之間体就10存在于可見事物中，拜不分离而独立；④这論点是多方面不可能的.但列举以下一些就足够了：說只有間体在可見事物之中而不說通式也在其中，这是不合理的，通式与間体实际是同一理論的兩部

997 b

B2

①此节所引普罗塔哥拉(Protagoras)語可能見于“論数理对象”(HeìτüvMa9ημaτe)，此書失傳；書名冕于第欧根尼“拉尔修”(Diogenes，I.)“列傳”卷九，“亞里士多德本傳”所附“書目”。

②xes字根出于滾动，可作圆軌道解；亦可作螺旋运动解。

③“符号”(σnμεiα):巴比偷所傳星象学，黄道十二宫星座均以符号代表之，如白羊γ春分(3月21)，巨蟹夏至(6月21),天平秋分2(9月22)，摩羯冬至古(12月21)。④这論点出于一个半毕达哥拉斯、半柏拉图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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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又照这理論来講，在同一地位就該有兩个立体，若說間体就在15那个动变的可見立体之中，这就不能说间体为不动变的了。究屬为什么目的，人們必須假定有間体存在于可見事物之中，象我們前已述及的同类悖理將跟着出現；天地之外將别有天地，只是这一天地还与原天地在同一位置，而并不分离；这是更不可能的。①

章三

20 (六)关于这些論題作确当的陈述是很难的，此外是否应以一事物的科屬抑或不如以其原始組成为事物的要素与原理，这样的問題也是很难說的。例如各种言語均由字母組成，通常都不以“言25 語”这科屬通名，而以字母为要素与原理。在儿何上有些命題不証而明，而其它的一切命題或多数命題的証明却有賴于这些命題，我們称这些命題为儿何的要素。还有，那些人說物体为几种元素或30一种元素組成，其意也在以組成部分为物体的原理；例如恩培多克勒說火与水与其它为組成事物的元素时，他幷不以这些为現存事物的科屬。此外，我們若要考察任何事物的素質，我們就考查其各  
198b部分，例如一張床，我們懂得了它的各个部分及其合成，就懂得这床的性質了。从这些論点来判断，事物之原理不应在科屬。

可是，若說我們要凭定义認識每一事物，則科屬是定义的基5本，亦必是一切可界說事物的原理。事物依品种而題名，人能認知此品种即便認識了这事物，而認識品种必以認識科屬为起点。至于那些人以“一”与“是”②，或“大与小”③为事物之要素，其意就在10將原理看作科屬。

但原理不能用兩个不同的方式来說明。因为本体只能是一个

B3

998 a

①997a34—998a19，参看1059a38—b21，其答案可参考卷，章六至十，及卷M, N.

②指学派与柏拉图(参看996a6)。

③指柏拉图(参看卷 A 987b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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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49 | PRINTED_PAGE=45

公式；而以科屬来取定义就不同于以其組成部分来說明事物。①

再者，如以科屬为原理，則应以最高的科屬，抑应以最低的品15种为之原理？这也是可以引起爭論的。如果認为愈普遍的总是愈近于原理，則明显地，最高科屬应为原理；因为这些可以作一切事物的云謂。于是，全部事物如可分多少基本科屬，世上就將有多少20 原理。这样，实是与元一均将是原理与本体，因为这些是一切事物的最基本云謂。但无論“”或“是”又都不可能或为事物的一个独25 立科屬；因为科屬中各个差異必須各自成“一”并成“是”；但科屬脫离其所涵有的各个品种，就不应該涵有其间差异的云谓；那么如果“一”或“是”作为一个科屬，其中所有差異均不会成“-”而为“是”可是若把原理作为科屬，則一与是倘不是科屬，也就不能成为原理，又諸間体包括其差異一直到最后不可复为区分者为止，在理30論上应为科屬；但实际上，这个，有些或被認为是科屬，有些則未必是。此外差異之可称为原理，也幷不减于科屬，甚至可說更接近于原理；如果差異也称为原理，則原理的数目实际將成为无尽，尤其99a 是我們所假定为原理的科屬愈高則所涵的差異也愈多。

但是，如以元一为更近于原理，而以“不可再分割者”为一，所謂不可分割者就指每一事物在数量与品种上为不可分割而言，于是凡不可再分割的品种就应先于科屬，而科屬則可以区分为若干  
5 品种(“人”不是个别諸人的科屬)，那么，这应是作为最低品种的不可分割物，为更近于元一。又，凡有先天与后天分别的事物必与其所先所后的事物相联系(例如“二”若为列数中的第一个“数”，各个品种数以外便不能別有一个科屬数；相似地各样品种“图形”以  
10外也不会别有一个科屬“图形”；这些事物的科屬倘不脫离其品种而存在，其它事物的科屬也应如此；要是有可分离而独立的科屬，

999a

998 b

B3

①998a20—b14答案见于卷Z,章十、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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