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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 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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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210 | PRINTED_PAGE=201

第一节 自由主义

如果说从16世纪直至18世纪上半叶，包括工场、学校、医院和军队在内的整个西方社会都受制于把国家奉为治理理由、原则和目的的管治主义，都处于规章制度化的戒训社会中①，那么，18世纪中叶的自由主义则在尊重事物进程能自我调节的前提下，注重多边利益和效用原则，设法从内部来限制治理权力的实施，因而不同于基于国家理由的时时干预、处处干预且旨在使国力强大的管治治理实践。鉴于国家理由的管治总是发出抱怨“我们治理得太少”，自由主义则信奉一个原则“我们不该被过度治理”。福柯发现依据国家理由的治理实践暗含了最优条件下治理的最大化，而自由主义则从社会出发询问“对社会来说为何必须进行治理”，并努力基于真相问题的思考进行内部的自我制约。当然，福柯提请我们注意，自由主义的治理理由并未废除、否定国家理由，而确切地说“是国家理由展开的曲线中的一个拐点”②，“是国家理由本身内部并作为其组织原则的最弱国家的理由”③。福柯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只有阐发了与国家理由有很大不同的自由主义的治理体制、治理理由内部的经济真相问题的一般体制，才能把握奠基于人口及其相关要素和制度的“生命政治”。

第九章 正当合理地治理的原则和方法

①“我们处于规章的世界中，处于戒训的世界中”，见Michel Foucault，Sécurité，territoire, population,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71978,Seuil/Gallimard,Paris,2004,p.348。

②③ Michel Foucault, Naissance dela biopolitique,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8—1979,Seuil/Gallimard, Paris,2004, 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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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作为由重农主义者提出的新治理术，通过一种新的治理理由来批评管治国家的过度治理，用经济理由来为国家理由注入新内容，赋予国家理由新的形式，从而促使人们对国家的作用和功能进行重新定位。“政治家们的治理术会向我们提供管治，而我认为重农主义者的治理术则会将我们引导到现当代治理术的某些根本线路上去。”①如果说管治主义依据国家理由来治理一群群臣民，那么，自由主义则依据社会自然性理由来治理公民社会。而人们共同居住、生活、工作、生产和交换等就是福柯所说的社会自然性，人口的增加、减少、迁徙、变化以及人口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又构成了福柯所说的人口的自然性。国家在负责和治理集中体现出这些社会自然性和人口自然性特征的公民社会时，必须遵从和保障经济程序和人口程序的自然现象，而不再制定一整套随时随地普遍适用的僵硬的、无视自然程序的规章制度进行人为的、盲目的、随意的干预。尊重自由不仅是尊重个人的合法权利，而且还是治理术本身所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因素。“人们现在只要真正尊重自由或一些自由的形式就能好好进行治理了。”②社会、经济、人口、安全和自由是福柯所说的新治理术的五个要素。

福柯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来理解“自由主义”一词，它既不指一种单纯的经济学说，也不指一种单纯的政治学说，而是指要求治理理由根据治理对象的真实情况和自然性进行自我限制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换取得最佳限制效果的理论和实践。而自由主义治理理由所追逐的各种利益、多方利益，既是交换原则又是效用标准，自然就囊括了交换和效用这两个方面。18世纪法国重农主义者、英国功利主义者就是这样的自由主义者，他们都提出了聚焦于多方利益而非直接掌控人与物的新治理技术学(technologie)。无论是重农主义者，还是亚当·斯密，他们都设法摆脱重商主义的零和经济游戏，并通过市场自由竞争来确立对买卖双方都有利的自然价格。福柯所说的“自由主义”包括三个方面内容：自由市场、出于效用考量对治理进行限制、欧洲在全球经济市场中未受限制的发展地位，而法律与秩序、国家与市民社会，以及生命政治又是福柯所说的自由主义的三个论题。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① Michel Foucault, Sécurité, territoire, population,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1977—1978, Seuil/Gallimard, Paris,2004, p.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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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Ibid., p.361.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212 | PRINTED_PAGE=203

自由主义就是要求治理理由进行自我限制。针对国家治理在对内关系上的无限目标，福柯发现了对国家理由所作的两种限制：以往神学、法律实施的是对国家理由进行的外部限制，而从18世纪中期开始的新治理术的治理理由根据自己的目标、遵循在所有情况下总是有效的一些原则并按照治理实践的运作情况自行做出了内部限制。鉴于外部限制是法律为君主权力设置界限，聚焦于君权的合法性与否问题，反对君主滥用权力，内部限制则是治理者运用政治经济学进行自我限制关注的是治理实践的成功与否问题，反对治理过度，追求适度治理和治理实践的合理性。在此，福柯对政治经济学作宽泛理解，指的是能确保一个国家强盛富有的所有治理方法，并且其基调应该是较少治理，而不是指关于生产和财富流通的严格分析这样一种狭义理解。这种对治理权力进行的内部限制，这种尽可能治理得少的技艺并未废除或扬弃国家理由，而是从内部增强和提炼了国家理由，从而维护、发展和完善了国家理由。如果说16世纪至18世纪初，政治哲学的基础问题是国家的宪政问题，那么，从18世纪末直至今天，政治哲学的基础问题就是治理的节制性(frugalité)问题，就是要用尽可能少的治理干预来使具有自然机制的市场运转，也就是自由主义的问题。

当然，福柯也不忘提醒我们，市场自由与国家公共权力的制约、政治经济学与公共法这两者之间还是从属关系，只不过公共法的重心在不同时期发生了转移而已。如果说在18世纪中叶以前，公共法的重心是确定君权合法行使的界限，那么从18世纪末起，公共法的重心就是通过两个途径对国家公共权力的实施进行司法限制。一是革命性的道路，卢梭式的或法国大革命式的道路，它基于生而自由的法权思想，提出了权利的合法性和不可让与性问题，从而确定治理权力的边界。一是激进主义的功用性道路，从治理实践本身出发，依据治理干预的效用性边界来规定治理的权限。功利主义是一种治理的技术学，而完全不是一个思想体系。福柯发现这两条道路对法律作了不同理解。第一条道路把法律看作集体意志的表达，第二条道路则认为法律是区分开国家公共权力干预空间与个人独立空间所产生的结果。与此相应也有两种自由观。第一条道路把自由看作行使某些让与或不让与权利的自由，而第二条道路则把自由看作被治理者之独立于治理者。这两种法律观、自由观体现了19世纪甚至20世纪欧洲自由主义的含混特征：既不互斥甚至还汇通，但又互异。

第九章 正当合理地治理的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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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最终是要考察人权的革命道路与被治理者独立性的效用估算这两者如何结合在一起。从19世纪初起，人们设法依据治理的效用性来对国家公共权力进行司法限制。这第二条道路(效用的道路)愈来愈覆盖法律道路而成为主流道路，它既体现了欧洲自由主义历史的特征也体现了西方国家公共权力历史的特征。财富需要交换，市场成了交换的场所和真言化的场所；国家公共权力需要效用，人们以效用原则为参照指数来衡量其干预力度。把这两者整合在一起，这是18世纪中晚期以后治理理由进行自我限制所要依据的基本原则。而最能体现此种整合的范畴就是多边利益，因为利益既是交换原则，又是效用标准。福柯断定：“治理实际上就是通过多种利益，操控它所想要的一切：个人、行为、言语、财富、资源、财产、权利等。”①新的治理只关注作为政治现象的各种利益，从而不同于以往君主和大臣的权力之直接控制人和物。从18世纪开始，贝卡利亚倡导的温和刑罚原则也是基于效用原则，惩罚性的治理理由唯一可以操控的就是惩罚犯人对于被害人、对家庭、对社会有何种利益、多大利益。“自由主义的根本问题是：在一个正是交换决定了物品真实价值的社会中，治理的效用价值以及治理的所有活动的效用价值是什么？”①经济治理应该遵守放任自由这样一种自由主义。我们只有弄清楚与国家理由相对立的自由主义的治理体制，才能把握奠基于人口的生命政治。治理实践与真相机制的对接点就在于市场是治理所干预的首要对象，是形成真相的场所和机制。福柯发现在18世纪中期以前，市场是公平、公正的场所，但从18世纪中期起，市场不再是或不应该是公正化的场所，因为人们无法改变市场的自发的自然的机制。人们只有任由市场自行运转时，才能形成围绕产品价值波动的真实价格。市场应该成为真相的揭示者，是真言化的场所，是对治理实践进行证实一证伪的场所。市场应该告诉我们与治理实践相关的真相。福柯推而广之，认为市场、忏悔室、精神病学制度、监狱，都从不同角度涉及一种从一开始就相关于权利历史的真相历史。这种真相历史涉及真言化体制的谱系，而无关于真相或谬误的历史，无关于意识形态的历史。福柯要分析优先体现在话语之中的权利和真相的关系，要揭示出在满足哪些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关于癫狂、犯罪和性的话语是可真或可假的。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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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Michel Foucault, Naissance de la biopolitique, Cours au Collège deFrance, 1978—1979, Seuil/Gallimard, Paris, 2004, 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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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柯看来，无论是在对内关系的无限目标上，还是在对外关系的有限目标上，一个新的欧洲在18世纪中期崛起了：欧洲不再是帝国式的加洛林式的欧洲，也不再是平衡的传统欧洲，“而是一个集体富足的欧洲，一个作为集体经济主体的欧洲”②。正是在此意义上福柯断言18世纪治理技艺的特征与其说是一种自由主义，还不如说是一种比自由主义更为宽泛的自然主义。因为“事实上，重农主义和亚当·斯密等人所谈的自由，更多是经济过程之自发性的、内在的和固有的机制，而不是个体所承认的法律自由。甚至在更是一位法学家而非经济学家的康德那里，我们也看到永久和平不是由法律而是由自然来保证的”③。但福柯又认为，就重农主义强调所有治理都应遵守种种自发的经济机制而言，这种自然主义也还是一种自由主义。只不过在这种自由主义中，对治理的限制并不是通过法律层面上的尊重个人自由和权利，而是通过经济学分析的明证性来进行的。18世纪的自由是安全配置得以运转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以一种更确切和特殊的方式，自由并非别的什么东西，而只是安全配置得以确立的相关物”①。这样的自由不再是赋予人的豁免和特权，而是人和物之流通的可能性、流通的能力。对人进行治理有这样一个根本性的指导思想:作为调节的权力只能通过并依赖每个人的自由才能运转。福柯更倾向于在自然主义意义上来理解自由主义，也不认为始于18世纪中叶的自由主义治理术要比以往基于国家理由的管治治理术来得更温和、更宽容、更灵活。

第九章正当合理地治理的原则和方法

① Michel Foucault, Naissance de la biopolitique, Cours au College de France, 1978—1979, Seuil/Gallimard, Paris, 2004, p.48.

②Ibid., p.56.

③ Ibid., p.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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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自由主义

福柯并不想研究从18世纪到20世纪自由主义的全部的、普遍的、连续的历史，而是探讨自由主义在20世纪的主要规划设想，也就是探讨把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主义当作共同敌人的德国新自由主义和美国新自由主义。福柯把魏玛共和国、1929年经济危机、纳粹主义兴衰、战后重建等视为德国新自由主义的社会、政治、经济和历史背景，把欧肯(W.Eucken)、伯姆(F.Böhm)、罗普克(W.Röpke)、艾哈德(L.Erhard)当作主要的德国新自由主义者，而把罗斯福新政及其批判、战争期间的干预计划以及经济社会规划中的国家干预主义和联邦政府的发展壮大看作美国新自由主义的三个主要的批评靶子，关注西蒙斯(H.C.Si-mons)、舒尔茨(T.Schultz)、贝克尔(G.Becher)、明塞尔(J.Mincer)这样的代表人物。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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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Michel Foucault, Naissance de la biopolitique, Cours au Collège de France, 1978—1979, Seuil/Gallimard, Paris, 2004, p.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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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概述了19世纪中期以来自由主义政策在德国遭遇了来自以下五个方面的阻力：李斯特 $( \mathrm { I . i s t } )$ 的贸易保护主义经济政策，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主义，“一战”期间直至1933年实行的计划化和中央集权化经济，凯恩斯类型的经济统制论，以及综合以上四种要素的民族社会主义的经济政策。德国新自由主义设法在阻碍自由主义发展的上述五个要素中找出反自由的经济一政治常量(即资产阶级社会国家化地、技术化地管理经济)，并发现纳粹主义的组织结构、政党和元首制原则实际上只是延续和强化了其声称所要反对的、与反自由主义相联系的国家主义之大众社会、单向度社会、权威社会、消费社会和景观社会，以期通过确立和发展市场经济来为国家提供正当性并掌控国家。20世纪30年代美英面对严重蔓延的经济危机而对市场进行的经济干预构成了福利政策的重要措施。如罗斯福在经济萧条、失业严重情况下所实施的福利政策，其实就是通过威胁到自由并额外增加经济成本的经济干预主义来保障劳动自由、消费自由和政治自由。而当时西方国家为了保障自由以对抗民族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而采取的经济和政治干预机制本身实际上同样损害了这种要加以保障的自由。20世纪上半叶德国和美国的新自由主义对这种最终引发治理术本身危机的自由主义治理术作了反思、重估和考察。福柯虽然认为自由主义危机与资本主义危机有联系，但他否认自由主义危机是资本主义危机在政治领域中简单的直接的反映，而是把它视为18世纪所设计的治理术的总体配置的危机。

“二战”后，德国在资源分配、价格平衡、储蓄程度、投资选择和充分就业等问题上采取一种凯恩斯主义的干预政策，通过国家计划来实行德国战后经济重建，以实现避免欧洲法西斯主义这一社会目标。然而，在联邦德国尚未成立的1948年，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委员会就有人宣扬经济自由主义，呼吁放开价格机制，倡导市场经济，既要求经济摆脱国家干预的束缚，又注意避免无政府主义。国家在经济、政治生活领域内的职能、范围和限度，总之，国家的正当性受到了质疑和重新思考。“二战”后德国重建由于没有了历史的权利和法律的正当性，所以，只能诉诸经济自由的保障。“二战”后德国重建的当务之急是要把国家的正当性奠基于确保经济的自由运转之上。福柯是说战后德国的立国之本是经济，而非法律，也非历史。国家的起源和长久不变的谱系始于一种旨在确立和维护经济自由的经济制度，一种比法律正当性更真实、更具体、更直接的去接受和参与自由经济游戏的政治共识。国家导源于经济制度，经济为国家提供正当性，而国家又保障经济。经济自由的存在和实践为国家提供基础，经济通过产生政治符号使得权力的结构、机制，以及正当化得以运转。“经济是公共法的创造者。”①而财富得以增长、国家得以发展以及战败历史得以遗忘，这三者又合力推进经济自由。经济自由和经济强国就是当时德国最大的政治。德国社民党在1950年前后的态度明显不同，从重申阶级斗争和生产资料社会化转变到保护自由经济和生产资料私有化，以至于在1963年时完全进入德国新自由主义治理术的经济一政治游戏中去了。无论是基督教民主派，还是德国社会主义，总体上都认识到奠定国家正当性的基础、国家获得国际认可的基础就在于运用治理术来发展德国的市场经济和效用经济。福柯敏锐地洞察到，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之所以会皈依作为治理理念和实践的新自由主义，而不仅与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决裂，也与凯恩斯主义经济相决裂，就是因为该党清醒地认识到经济比处于历史一法律框架内的国家更为根本。

第九章 正当合理地治理的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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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217 | PRINTED_PAGE=208

鉴于人们通常把新自由主义视为或是亚当·斯密经济学说的勉强复活，或是针对索尔仁尼琴的那种国家权力的普遍干预所采取的掩护手段，或是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所揭露的商品社会得以确立的手段，福柯则断定这三种从经济、政治和社会的角度来分析和批判新自由主义的模式实际上都轻视了新自由主义问题(“是弄明白如何以市场经济原则为模式来调控政治权力的总体运作”②)，都忽视了新自由主义的独特性(市场经济并非放任自由，国家要对经济生活作积极的、必要的和适度的干预，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① Michel Foucault, Naissance dela biopolitique, Cours au Collège deFrance, 1978—1979, Seuil/Gallimard, Paris, 2004, p.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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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Ibid., p.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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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18世纪自由主义关注的是如何为了维护经济自由而制约已确立的并具有正当性的国家之过度治理，以较少的治理来获取较多的国家利益，而德国新自由主义则致力于在经济自由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新国家，使得经济自由能具有一种国家化的功能和作用，经济自由能切实地奠基德国这个国家的正当性。德国新自由主义就这样从新的视角提出新的问题从而对国家与经济、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作了全新的诠释。由于国家的内在缺陷、不合理及其对市场经济的损害，所以德国新自由主义所倡导的市场自由不仅不受制于国家的界定和监督，反而还成了对国家自始至终的存在和活动作内部调控的原则。鉴于18世纪自由主义关注的是让国家划定并监督市场经济的自由空间从而尽可能减少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危害，而德国新自由主义则主张具有内在缺陷的国家不仅不能干预毫无缺陷的市场经济，而且还该由这种市场经济来监督国家。由于德国新自由主义不再是简单鼓吹放任经济自由，而是确信市场经济可以充当有缺陷国家的原则、样式和范式，确信市场经济能为国家的权力和社会组织形式带来形式化，确信市场经济能为改造国家或社会提供资讯，所以，福柯断定20世纪自由主义并不是对18世纪自由主义的复活、继承和发展，而是改造了传统自由主义理论。“秩序自由主义对传统自由主义理论作了一些转移、转变和翻转。”①在新自由主义看来，传统自由主义的市场原则，无论是18世纪之重交换，还是19世纪之重竞争，其逻辑结果和政治结果都是作为自然主义天真(naiveténaturaliste)的放任自由。但新自由主义不同于19世纪自由主义之处就在于它并不把竞争视为一种自然的呈现、自然现象、自然游戏，而是把作为市场本质的竞争看作各种不平等之间的一种形式游戏，一种形式机制，一种形式化原则。由于新自由主义明确主张治理必须始终伴随市场经济，“应该为了市场去治理，而不是因市场而去治理”①，从而完全翻转了由18世纪自由主义者所定义的那种关系。治理的目的是为了有成功的市场，而为了达成这个治理的目的，就必须有恰当的治理术、治理技艺。新自由主义就是这样的治理技艺。鉴于以往的自由主义区分能干预和不能干预、能行动(agenda)与不能行动(nonagenda)的治理性质问题，而奉行放任自由的经济政策，新自由主义则关注在治理要成功产生出市场的前提下来限制治理术，倡导积极的、干预的经济政策，认为市场经济的关键不是不要干预，而是如何干预，为何干预，干预到何种程度的问题。

第九章正当合理地治理的原则和方法

① Michel Foucault, Naissance de la biopolitique, Cours au Collegede France, 1978—1979, Seuil/Gallimard, Paris,2004, p.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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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最要紧之处就在于要弄清楚如何以市场经济原则为模式来调控政治权力的总体运作。新自由主义把市场既看作目的，又看作原则样式。新自由主义诉诸一系列社会政策对市场经济实施有力的、连续的、积极的干预，它所憧憬的与其说是像重农主义那样的经济治理，还不如说是社会治理。市场经济与社会干预在新自由主义那里并非势不两立，社会政策的制定并不是为了对抗市场经济，而是为了使市场成为可能。社会调节的原则只能是市场。社会政策是作为市场经济在历史和社会方面的可能性条件，作为竞争机制得以运转并消除反竞争机制的条件。德国新自由主义所治理的社会并非商品社会和消费社会，而是生产社会、企业社会和竞争社会。这个企业社会“所要构建的经济人，也不是交换之人、消费之人，而是企业之人、生产之人”②。福柯很重视把市场、竞争和企业看作社会形塑力量。而由于企业社会必定相关于以司法制度为公共服务原则的社会，因而企业社会与司法社会是同一个现象的两个面。于是，德国新自由主义的社会政策坚持两个重要方针：按照企业模式来塑造社会；再定义依据竞争型市场经济来调节的社会所必需的法律制度，建设法治国家(Rechtsstaat)。随着作为生产者的经济人的崛起，国家因自己并不知晓与经济有关的所有现象而不再是、也不该是经济领域中普遍的知识主体了，而只是确保经济人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进行经济游戏的保障者罢了。德国新自由主义探索革新资本主义之路，就是确定新型的法治国家的职责在于为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进行形式上的经济立法，而从不提出具体的经济目的，更不参与具体的经济决策和经济过程。

从“解剖政治”到“生命政治”——福柯政治哲学研究

① Michel Foucault, Naissance de la biopolitique, Cours au College de France. 1978—1979,Seuil/Gallimard,Paris, 2004, p,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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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Ibid., p.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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