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hema_version: "library-reader-v1"
source_type: "original_book"
title: "社会的构成 结构化理论纲要"
author: null
edition: null
publisher: null
year: null
isbn: "9787300227504"
library_document_id: "98a6c6ef-8d0b-4a2a-9c10-0b5a4dd59268"
source_sha256: "d2d2528f5f54f916c3cd2143d3843991c72f4f6032465b6f4b4b5d82bdbec0aa"
pdf_physical_page_count: 461
pdf_physical_page_index_base: 0
range_start: 10
range_count: 10
html_url: "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98a6c6ef-8d0b-4a2a-9c10-0b5a4dd59268?start=10&limit=10"
markdown_url: "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98a6c6ef-8d0b-4a2a-9c10-0b5a4dd59268.md?start=10&limit=10"
previous_url: "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98a6c6ef-8d0b-4a2a-9c10-0b5a4dd59268.md?start=0&limit=10"
next_url: "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98a6c6ef-8d0b-4a2a-9c10-0b5a4dd59268.md?start=20&limit=10"
---

# 社会的构成 结构化理论纲要

> 页码规则：PDF_PHYSICAL_PAGE_INDEX 是从 0 开始的权威文件物理页索引；PRINTED_PAGE 是页面中识别出的印刷页码，可能为空，二者不得混用。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 | PRINTED_PAGE=2

社会的构成

能准确概括我的观点。即便说我从韦伯那里汲取了养料，其角度也不同于上述各位作者。目前看来，哈贝马斯笔下的韦伯很像是帕森斯式的韦伯(这或许很让人诧异)，他首先关注的是价值的“理性化”和被描述为普遍发展进程的“社会分化”。在这里，描述社会生活的切入点并不同于我愿从韦伯处借鉴的，即定位于具体情境中的行动者纷繁多样的实践与争斗，集团利益的摩擦与冲突，政治形态或国家的界域性和暴力。

帕森斯自视为一位“行动理论家”，将自己的社会科学论述称为“行动参照框架”(action frameofreference)。但我在他的书里找不到令我满意的行动概念(以及其他相关概念，特别是意图和理由)。这一点我另有详论(参见NewRulesofSociologicalMethoa(London:Hutchinson/NewYork:BasicBooks，1976)，第三章)。有些评论者认为，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帕森斯后期对功能主义和系统理论的强调掩盖了他自己早期对“唯意志论”的关注，其实这是因为唯意志论的观念从一开始就有缺陷。在帕森斯的思想里，唯意志论始终是与对“秩序问题”的解决联系在一起的，他把“秩序问题”理解为如何协调具有潜在破坏性的个人意志，要解决这一问题，有赖于行动者把社会统合（socialcohesion）所仰赖的共享价值观内化为动机。他倡导对行动进行描述，但这种主张掺入了将有关动机激发的某种“心理学”理论和有关社会系统结构性特征的“社会学”解释这两者打通的需要。我强调作为社会实践构成因素的社会行动者所具有的认知能力(knowledgeability)，可这里并没有为这种认知能力的概念留出多少进一步发展的余地。在我看来，所有深受帕森斯影响的观点，都未能令人满意地处理这一问题，而它正是本书中我所理解的社会理论的关注核心。

今天还颇多受惠于帕森斯的人，即便不把自己看作功能主义者，在不同程度上拒绝帕森斯思想中的功能主义倾向，也依然继承了绝大多数功能主义讲法中的其他观念，比如迷恋“价值共识”或符号秩序，却忽略了社会活动里那些更为凡俗、实际的方面；往往认为社会就像生物有机体一样，是可以轻易辨别出来的统一体：以及偏好具有进化论倾向的理论。我认为，这些强调都会严重误导人们，我们应对其持有充分保留的态度。诚然，有一些学者目前正致力于推陈出新地发展帕森斯的工作，尤其是卢曼和哈贝马斯，他们的著述的成熟程度与内在意义不容置疑。然而我认为，发展更早确立的那些非帕森斯式结构社会学，摒弃帕森斯主义的新近翻版，都很有必要。

2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1 | PRINTED_PAGE=3

各个重要方面超越了他。

《社会行动的结构》还开创新路，将经过完善的功能主义与自然主义观照的社会学融合起来，明确指示了社会理论所应具有的形态。帕森斯在后续著作中进一步详尽阐发了这些观点。他强调，虽然人的行动具有非常独特的性质，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逻辑框架还是大体相同的。由于帕森斯是在美国治学立说，所以，虽说他总想表明自己的思想以欧洲社会理论为源泉，却只是巩固了美国社会学的主宰地位。因为涂尔干、韦伯和帕累托都只是被视作“行动参照框架”概念发展进程的先驱，有待帕森斯及其同事们充分阐释这一概念。社会学理论的源泉也许主要是在欧洲，但该学科进一步的深入完善则已在很大程度上转为大洋彼岸的使命。令人费解的是，在抬高自身的同时，代价却是忽视美国早期本土思想对社会理论的重要意义：帕森斯自己日后也承认，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G.H.米德(G.H.Mead)只是匆匆带过。无论如何，时至今日，出自美国的社会理论或“社会学理论”的教科书，虽然仍是以经典的欧洲思想家起笔，但随即都力图告诉人们，社会理论此后在欧洲便陷入了停滞，任何后续进展都纯属美国人的功劳了。

然而，即使在由帕森斯著作直接引发的争论范围之内，一部分最重要的参与者也来自欧洲。马克思主义在那里的影响，一向要比它在美国思想文化中的地位重要得多，而批评帕森斯学说的人当中最富洞察力的那些学者，他们获取灵感的来源除了韦伯(尽管他们对韦伯的解读与帕森斯大不相同)，更有马克思。达伦多夫(Dahrendorf)、洛克伍德(Lockwood)、雷克斯(Rex)，以及持有类似立场的其他一些学者，他们对帕森斯著作中的理论意涵所持的态度，比起美国本土那些对帕森斯持激进批评态度的学者(C·赖特·米尔斯[C.WrightMills]和稍后的古尔德纳[Gouldner]）来说，要严肃得多。前面这些人认为，帕森斯的著作的确有它的重大价值，但却忽视了那些在他们看来正是构成马克思理论基本范畴的现象（如阶级分化、冲突和权力），因而带有片面色彩。他们自己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期望在帕森斯式的和马克思主义的概念之间能达成某种融合。而这一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内部也有许多重大创新，比如有的学者重新开始关注“青年马克思”，有的学者力图融合马克思主义和现象学，后来又有些学者尝试将马克思主义与结构主义结合起来。不过，就那些自称“社会学家”的学者而言，即使有些就身在欧洲，也并不熟悉这些进展。那些自视兼具社会学家与马克思主义者两种身份的人，往往会接受功能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基本假设，这正是争论之所以能建立起相当的共识基础的原因之一。

引言

xiv

XV

3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2 | PRINTED_PAGE=4

到了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这一共识基础突然产生了明显裂痕，并且迅速发展成一道鸿沟。这些知识上的分歧无疑也含有同样多的政治成分在内。但无论它们源出何方，都极大地消解了一切有关应该如何探索社会理论的既存共识。取而代之的是一大堆彼此对立而令人无所适从的理论视角，没有一种能够重新牢固地确立所谓“正统共识”(orthodoxconsensus）曾经享有的显要地位。那些社会学工作者们开始意识到，在社会理论的实质方面，其实从来就不存在许多人意想中的那种程度的共识。像符号互动论这样的一些思想传统，虽说并未动摇正统共识的牢固地位，但一向拥有广泛的支持；在这一时期里，人们开始认真地对待其他一些在很大程度上独立发端于社会科学主体之外的思想流派，包括现象学和法兰克福学派哲学家们的批判理论；而一些已显颓朽之态的传统则又重获生机。虽说韦伯曾受解释学传统影响，并将该传统的主要概念“理解”(verstehen）纳入自己的著作，可绝大多数与社会学有所关联的学者绝不会将“解释学”(hermeneutics)纳入自己的术语体系。但不管怎样，社会思想中的解释学传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与现象学的结合，重归理论前沿。最后，其他还有一些思想类型，比如日常语言哲学，也以各种方式汇入了社会理论。

凭借着这些发展，欧洲又重新成为对社会理论作出创新贡献的中心(亦见第1页注①)。显然，大量更有意思的理论工作正在那里展开，其中绝大部分的工作语言还不是英语。欧洲的社会理论不仅富于生机，而且素有斗志。但上述这些变动又带来些什么呢？在昔日的正统共识丧失它曾享有的中心根基之后，社会理论似乎已陷入无可救药的混乱之中。不过，透过对立理论争相发言的一片吵嚷，我们仍然能够透过表面的混乱，辨别出某些共同主题：其一，绝大多数介入讨论的思想流派都强调，人的行为具有主动性和反思性(但也有些值得注意的例外，比如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这就意味着，它们一致舍弃了正统共识的某种倾向，不再将人的行为视作行动者既无法控制也无法领会的力量的产物。其二，它们还认为，在阐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认知能力和语言的角色至关重要(在这一点上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也不例外)。语言的使用嵌入日常生活的具体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这些活动。其三，人们认识到，经验主义哲学在自然科学中的地位正不断削弱，这种趋势对社会科学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不仅仅意味着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差异比正统共识的倡护者们所深信的更为巨大，而且，就我们现在看来，有关自然科学的哲学也必须将社会理论新兴学派所关注的那些现象(尤其是语言和意义的阐释)纳入考察范围。

社会的构成

xvi

4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3 | PRINTED_PAGE=5

本书所阐发的结构化理论，关注的正是这三组核心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结构化”(structuration）这个术语虽然在它的法语源语境中并不是那么别扭，但它怎么说也不太可爱。我始终未能想出一个更招人喜欢的字眼来表达自己想要陈述的观点。在发展和完善结构化理论概念体系的同时，我并不打算提出一种潜在的新正统来取代旧的正统。不过，对于正统共识的缺陷，对于上述各种相互融汇中的理论发展的意义，结构化理论都给予了敏锐的关注。

为避免对这里所用的术语产生什么疑惑，我想强调指出，“社会理论”这个词涵括了我认为各门社会科学所共同关注的那些论题。这些论题的宗旨是探讨人的行动与行动中的自我的性质，研究应该如何从概念上理解互动及其与制度的关系，努力把握社会研究的实践意涵。另一方面，我所理解的“社会学”并不是有关人类社会整体研究的一门通用学科，而只是社会科学的一门分支，只关注“发达的”或现代的社会。从学科门类上作这种概括区分，只是表明知识上的分工，别无他意。诚然，是有些原理和概念专门面向工业化社会，但这并不等于说，我们能够建立某种在概念和关注点方面与更具普遍性的社会理论截然分别的所谓“社会学理论”。换句话说，我们充其量可以把“社会学理论”看作更为普遍的社会理论的一门分支，但它不能保有充分独立的身份。本书的行文的确具有明确的社会学倾向，但这只是因为我试图集中讨论与现代社会有关的专门材料。但作为一本有关结构化理论的导论性著作，本书相当程度上也旨在勾勒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理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才成其为“理论”。也就是说，它主要关注的是对人的能动作用(agency)和社会制度的理解。

引言

xvii

5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4 | PRINTED_PAGE=6

“社会理论”这一用语虽说谈不上什么精确具体，但毕竟非常有效。如我所示，“社会理论”虽然包括对涉及哲学的论题的研究，但它却并不主要是一种哲学的探求。如果实际研究社会科学的人不直接引入哲学问题，那么社会科学将丧失自己的方向。然而，我们固然要求社会科学家对哲学论题保持敏锐的关注，但这并不等于说将社会科学托付给或许会声称它本质上是纯思辨而非经验性事业的人。社会理论的任务之一，就是对人的社会活动和人类行动者（“agent”——译者按：以下为行文简便起见，“agent”一般与“actor”通译为“行动者”，详见译后记）的性质作出理论概括，而且这样的理论概括是能有助于经验研究的。就主要的关注点而言，社会理论与广义上的社会科学一样，都是阐明社会生活的具体过程。诚然，哲学论争会有助于这一关注，但这并不等于假定，在这些论争盖棺论定之前，我们就不能开展具有切实意义的社会研究。正相反，从原则上说，社会研究的展开理应对哲学讨论有所启迪，反之亦然。我认为，有一种倾向尤其错误，即过于坚决地将社会理论引向高度概括的抽象认识论问题，似乎社会科学中要取得任何有价值的进展，都必须先明确解答这些问题。

我们还有必要就社会理论中的“理论”再说几点。我想与人们经常赋予社会科学中“理论”的某些意义保持相当的距离。有一种观念受自然科学里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的某些讲法的影响，认为只有能够表述为通过演绎而相互关联的一系列法则或概括的“理论”，才是名副其实的“理论”形式。这种观念曾在某些认同正统共识的学者中盛行一时，不过今天已经不再得到广泛的支持。人们业已证明，即使是在自然科学中，这种观念的适用范围也是极其有限的，充其量也就是能在自然科学的一些特定领域里得到证实。任何想要将这种观念运用于社会科学的学者都必须认识到，（迄今为止）根本就没有什么理论；理论的建构只是一项有待遥远的未来实现的远大抱负，而不是社会科学目前实际所能追

社会的构成

xviii

6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5 | PRINTED_PAGE=7

求的事业。

虽说即使现在也仍有人恪守这种观念，但它与我眼中社会科学可以追求或理应追求的东西相去甚远，本书正文将充分展现个中缘由。然而，这一观念尚有种不那么强硬的说法，仍能博取相当多人的追随，所以即便在这篇引言的背景下，我们也须给予它比较详尽的讨论。这种较为温和的说法认为，社会理论中的“理论”本质上必须由概括判断组成，才能具备说明性的要旨。由此观之，大多数被认为是“社会理论”的东西只不过是些概念框架，而不是（如理想中的那样）由某种普遍化的“说明性命题”(explanatory propositions)构成。

这里必须区分两种问题。一种关系到社会科学中的说明的性质。我认为，说明无疑具有情境性，是对追问的澄清。那么，也许人们会认为，社会科学中唯一合适的追问就是非常普遍化的那种，因此也只能通过诉诸抽象的概括予以解答。可是，这样的观点并不值得称赏，因为它无助于澄清社会科学家（就此处而言，或许兼及自然科学家）所做大多数工作的说明性意义。要解答有关“为什么”的问题，大多数并不需要某种概括，逻辑上也并不必然意味着非得诉诸某些概括来支撑。这类看法在哲学文献中已近老生常谈，我无意继续深究。至于我将为之辩护、并将在本书中详尽阐发的第二项主张，所引出的争论则要多得多。它认为，给出概括归纳并不是社会理论的根本目的。倘若那些倡导“理论即说明性概括”（theory as explanatory generalization）的人过分狭隘地限定“说明”的实质，就不能充分深入地探求社会科学中的概括实际如何，又应当怎样，从而错上加错。

概括容易走向两个极端，当然，其间可能会有形形色色的细微差别。有一些概括之所以有效，是因为行动者在实践其所为时，自己就以某种形式知晓并采用了它们。事实上，虽说社会科学观察者或许真的赋予这些东西新的话语形式，但并不是非得去“发现”这些概括。其他还有一些针对具体情境或情境中的某些方面的概括，行动者自己对此并不清楚，却也有效地依照这些概括来“行动”，而与行动者可能相信自己在依循的内容无关。我称有些人为“结构社会学家”，他们似乎只对第二种意义上的概括感兴趣：有些人宣称社会理论中的“理论”理应由说明性概括构成，其实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然而，对于社会科学而言，这两种意义上的概括的重要性不相上下，并且彼此由于对方的存在而显得不那么站得住脚。有些概括是关于行动者“碰到”了些什么，它们所适用的具体情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行动者们具有认知能力，可以学会“让”什么“发生”，其结果是社会科学对于它的“研究主题对象”产生转换性的影响(这从逻辑上来讲是完全可以的)。但由此也同样可以推出，事实上，发现“法则”，即第二种类型的概括，只是许多种关注中的一种，社会科学还有其他许多同样重要的理论要旨，首先是提供一些概念手段，用以分析行动者行事时在多大程度上了解自己为何如此，尤其是当他们没有自觉地意识到（即可以借助话语形式给出）自己对行事缘由的了解，或是在其他情境下缺乏这样的自觉意识时，情况就更是如此。这些工作基本上是阐释性的，但却是社会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理论”中所说的“理论”，并不只是甚至也可以说主要不是—系统地阐述（第二种类型的）概括；至于在“社会理论”名下发展起来的概念，也并非个个都能纳入这样的概括。恰恰相反，我们在考虑这些概念的时候，必须联系其他那些有关行动者认知能力的概念，因为它们之间有着不可回避的关联。

引言

xix

7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6 | PRINTED_PAGE=8

社会理论中所谓的“语言学转向”，以及后经验主义科学哲学的兴起，所激起的绝大多数争论都显著表现出认识论偏向，换言之，都执迷于相对主义、证实、证伪之类的问题。诚然，对认识论问题的关注或许的确有它的重大意义，但这会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忽略社会理论更为“本体性”的关怀，而后者正是结构化理论的主要关注点。我认为，社会理论的探求者们首先应该关注的，是重新构造有关人的存在与行为、社会再生产与社会转型的概念，而不是愈益沉溺于认识论争论，在究竟是否能系统地阐述历来被视作“认识论”的东西这种问题上纠缠不清。从这一角度来说，社会理论中根深蒂固的客体主义(objectivism）和主体主义（subjectivism）这一二元区分，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涵。客体主义是标志正统共识的第三种“主义”，另两种是自然主义和功能主义。帕森斯虽说用了“行动参照框架”这一术语，但在他的理论框架中，客体（即社会）无疑支配着主体（即具有认知能力的行动者)。至于其他那些观点可以归入正统共识的人，在这方面则还远不如帕森斯来得完善精细。受解释学或现象学影响的那些人通过攻击客体主义以及结构社会学，可以彻底揭露那些观点中的重大缺陷。可是他们自己却反过来一头扎进了主体主义，而主体和社会客体之间的概念区分的裂痕还依然如故。

社会的构成

xx

8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7 | PRINTED_PAGE=9

我们必须从概念上把这种二元论(dualism）重新构建为某种二重性(duality)，即结构的二重性，这一假设正是结构化理论的基础。虽说结构化理论承认“语言学转向”的重要意义，但它并不是解释学或解释社会学的某种翻版。尽管它承认社会并不是主体个人的创造物，但和结构社会学的任何观念都相去甚远。话说回来，在概念阐述中要协调考虑到人的能动作用和结构的要求，这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本书第一章将略述这些观点，并在其后的行文中作进一步的阐发。这种阐发将直接引向其他一些重大主题，尤其是对时空关系的探究。各种形式的社会行为不断地经由时空两个向度再生产出来，我们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才说社会系统存在着结构性特征（structuralproperties)。我们可以考察社会活动如何开始在时空的广袤范围内“伸展”开来，从这一角度出发，来理解制度的结构化。如果将时空观融入社会理论的核心，就意味着重新思考隔断社会学与历史学、地理学的某些学科分野，这其中历史学的概念与分析方法尤其关乎宏旨。确切地说，本书其实是对马克思那里时常被引用的一段名言的深切反省。他指出，“人们（或让我们直接用人类”这个词）创造历史，但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①。这话说得不错，他们就是这样创造着的。可当我们把这表面上没什么毛病的见解运用到社会研究中去时，引发出的问题又是多么纷繁复杂！

引言

xxi

①这段以论战姿态出现的话可见《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起首段落。马克思认为，对历史茫然无知的人，会不由自主地、有时甚至是以闹剧的形式重复它。以下是原文的确切表述：“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当人们好像刚好在忙于改造自己和周围的事物并创造前所未闻的事物时，恰好在这种革命危机时代，他们战战兢兢地请出亡灵来为他们效劳，借用它们的名字、战斗口号和衣服，以便穿着这种久受崇敬的服装，用这种借来的语言，演出世界历史的新的一幕”。(中译文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5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中译注）

9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8 | PRINTED_PAGE=10

在如此阐发结构化理论时，我毫不迟疑地从五花八门的源泉汲取想法。在某些人看来，这种做法表现出一种令人无法接受的折中主义，但我从未发现这样的异议有什么力量。在地位业已确立的思想传统里展开工作，当然是轻松自在；考虑到那些超脱于任何一种单一传统的人，目前会面临的途径是如此繁杂，或许就更能这么说了。然而，既定观点所带来的自如感很容易成为怠于思索的遁词。如果观念确实具有重大的启迪，那么，更重要的任务不是穷究它们的根源，而是进一步磨砺这些观念，展示它广泛的用途，哪怕所应用的框架可能迥异于原先孕育它们的那种。例如，我承认对主体的去中心化（decentring of the subject)是结构化理论的基本诉求，但并不认为这意味着主体性将消逝在符号的虚空之中。恰恰相反，在我眼里，无论是主体的构建，还是社会客体的构建，其根基都在于紧密渗入时空中的社会实践。我也承认，“语言学转向”，尤其是由解释现象学和日常语言哲学所带动的那种“语言学转向”，具有重大意义，但同时认为这一术语有一定的误导作用。对于社会理论而言，最重要的进展与其说是转向语言自身，不如说是对言说过程(saying）（或表意过程[signifying]）与行为之间的相互关联有新的认识，从而有了一种新颖的实践（praxis）观。这条新的途径有两点主要标志，一点是由海德格尔激发的解释学和现象学的重大转变，另一点则是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创新。但是，我们要想遵循这条途径作进一步的深入，恰恰需要彻底摆脱诱惑，切忌盲目追随这其中任何一位思想大师。

在此我谨简要概括本书的脉络。我在第一章中勾勒了结构化理论所牵涉的主要概念，从第二章开始较具体地展开本书的论述。我在这一章中讨论了意识、无意识和日常生活的构成。作为能动者或行动者我交替使用这两个术语—的人在行事时有能力理解他们之所为，这正是他们之所为的内在特征。社会活动的具体情境有一个特点，就是人类行动者的反思能力始终贯穿于日常行为流中。但这种反思性只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于话语层次。行动者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及其缘由的了解，即他们作为行动者所具有的认知能力，大抵止于实践意识（practicalconsciousness)。所谓实践意识，指的是行动者在社会生活的具体情境中，无须明言就知道如何“进行”的那些意识。对于这些意识，行动者并不能给出直接的话语表达。贯穿本书的一个主题便是实践意识的重要意涵，必须把它与意识(话语意识[discursiveconsciousness]）和无意识区分开来。我承认，认知和动机激发过程中的无意识特征是很重要，但我并不认为我们可以满足于这些因袭成见。我采纳了经过改造的自我心理学（egopsychology)，但力图把它与例行化概念(routinization）直接联系起来，我认为它是结构化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

社会的构成

xxii

xxiii

10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9 | PRINTED_PAGE=11

惯例(routine)(依习惯而为的任何事情）是日常社会生活的一项基本要素。我在使用“日常社会生活”这个词的时候，是严格依照它的字面意义，而不是那种经现象学普及的较为复杂我认为也较为含糊—的意涵。“日常”这个词所涵括的，恰恰是社会生活经由时空延展时所具有的例行化特征。各种活动日复一日地以相似方式进行，它所体现出的单调重复的特点，正是我所说社会生活循环往复的特征的实质根基。(我想通过这种循环往复特征揭示的，是社会活动结构化了的特征经由结构二重性，持续不断地从建构它们的那些资源中再生产出来。)社会生活日常活动中的某些心理机制维持着某种信任或本体性安全（ontologicalsecurity）的感觉，而这些机制的关键正是例行化。惯例主要体现在实践意识的层次上，将蓄势待发的无意识成分和行动者表现出的对行动的反思性监控（reflexive monitoringof action）分隔开来。加芬克尔(Garfinkel)的“信任实验”(experiments with trust)来自琐碎的背景，但它在所涉及的那些人身上激起的焦虑反应却是异乎寻常的强烈。我想，原因正是在于：那些表面上微不足道的社会生活日常习俗，恰恰主导着对无意识紧张本源的制约，以免让它过多地困扰我们清醒的生活。

定位在时空之中的行动的情境性特征，活动的例行化，以及日常生活的重复性，以上这些现象把对无意识的探讨与戈夫曼(Goffman)有关共同在场(co-presence)的分析联系在了一起。戈夫曼的著作虽说是才华毕现，但人们却往往认为其中的理论意旨也许有些无关痛痒。原因在于，人们首先是把他看作社会学的某类叙事者（raconteur)，其行文无非是一种社会学化的闲谈，见解失之肤浅，只是博人一笑，本质上不甚大气；或者是因为他所描绘的只适于现代社会的中产阶级社会生活：在这个冷漠猜忌的社会里，充斥着不关心道德问题的角色扮演者。这些批评都有几分道理。面对这些攻击，戈夫曼确实有些难以招架，因为他不愿充分系统地阐发自己观点的深意。而当他真正展开详细的论述时，又总是把日常社会生活中的仪式与对高等动物行为学式的描述扯在一块儿，并借用后者的术语来阐明这些仪式。这样做或许的确能给人以启示，但却不是把自己的工作与社会理论问题联系起来的最有用的手段，因为他并没有对自己所叙说的内容加以理论上的解释。他的工作缺乏对动机的论述，这是与社会理论问题之间的一点差距，上述第二种批评意见根据的主要便是这一点。而我将力图揭示出，通过联系例行化与无意识来分析动机，便可以更充分地挖掘戈夫曼著作中系统性的一面。戈夫曼对信任与交往技巧（tact)的强调显然回应了自我心理学中的某些主题，为我们理解日常生活中，人们对日常接触流(fluxofencounters）的反思性监控，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手段。

引言

xxiv

11

下一段：[继续读取](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98a6c6ef-8d0b-4a2a-9c10-0b5a4dd59268.md?start=20&limit=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