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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幸运地出生于一个资本不再稀缺的世界<sub>,</sub>这意味着利用我们的知识来满足每个人的需求是一种道德责任<sub>。</sub>全民基本收入通过赋予人们经济自由,让他们从仅依赖工作的循环中解脱出来,并加速了让人们得以获得这些令人难以置信的知识的知识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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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信息获取渠道<sub>,</sub>加速知识的创造与传播
在数字时代<sub>,</sub>
生产与分发一份副本的
边际成本基本为零<sub>,</sub>
对数字信息的所有限制
都是人为加上的<sub>。</sub>
想想看,每当你想阅读一本书、聆听一首乐曲或查看一篇学术论文时,只需轻按按钮即可实现。在复制和传播信息代价昂贵的过去,这种场景都是天方夜谭。早期手工抄写书籍时,仅少数人能够接触书,它们不仅珍稀昂贵,而且容易出错。直到20世纪末,将书籍、音乐唱片等物品传递到人们手中,通常还需要耗费巨大的生产成本和分发成本。
在数字时代,生产与分发一个副本的边际成本基本为零,对数字信息的所有限制都是人为加上的,主要是增加系统的成本,人为设置稀缺性,尽管它们实际上是丰裕的。比如,我们已经花费了数十亿美元来阻止人们复制和共享数字音乐文件(CBS News,2001)。
那么,为什么我们要花钱让信息变得不容易获得呢?在信息只以模拟形式存在的时候,复制和分发它的成本构建了一个基于信息稀缺性的经济和社会体系。唱片公司需要挖掘音乐人才,租用昂贵的录音室,推广音乐,以及制作和发行实体唱片。收取唱片费用是为了覆盖成本并获取利润。而现在,个人可以在电脑上制作音乐并免费分发,固定成本大幅降低,每次收听的边际成本为零。在这种新环境下,按唱片、单曲或收听次数收费的商业模式,以及为维持这一模式而必须采取的版权保护措施,已经变得毫无道理。尽管音乐产业进行了激烈的反抗,但我们今天的收听体验要么是免费的(即依靠广告支持),要么是基于订阅服务。不管哪种方式,每次收听的边际成本都接近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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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音乐行业已经取得了这样的进展,但为了维持我们熟悉的唯一模式,我们默认了许多其他人为设置的信息访问限制。然而,为了真正进入知识时代,我们应当追求更大的信息自由度。历史上已有类似前例:在印刷术问世之前,故事和音乐通过口耳相传或手工抄写——当时,对谁可以讲某个故事或表演某首歌并没有限制。
需要明确的是,信息并不等同于知识。举例来说,信息包括全球计算机每天产生的数量庞大的日志文件,其中许多可能从未用于分析。我们事先无法知晓哪些信息将成为知识的基石,因此保存尽可能多的信息,并提供尽可能广泛的访问可谓明智之举。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如何扩大信息自由,这是促进我们向知识时代过渡的关键步骤之一。
互联网的可触达性<sub>:</sub>数字化知识循环的关键推动力
尽管有些人嘲笑互联网,认为它相较于电力或疫苗之类的创新而言,只能算得上一个小小的创新,但他们显然错了。互联网允许全球任何角落的人了解电力或疫苗的工作原理。若撇除人为设置的信息流动限制,互联网实际上已经提供了将全部人类知识接入并分发给全人类的手段。因此,它是数字化知识循环的关键推动力。接入互联网是获得信息自由的核心之一。
目前,超4.5亿的人群已接入互联网,且每年在以数亿人的速度不断增长(Kemp, 2020)。这样迅猛的增长得以实现,是因为接入成本显著下降。一部性能强大的智能手机制造成本不足100美元,而且如果市场具有竞争性,在一些地区4G带宽的价格可以低至每GB 0.1美元(Roy, 2019)。即便是为世界范围内偏远地区的居民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成本也在变得更低,因为无线网络的成本在下降,卫星容量在增加。例如,有一个项目就在着手以每个社区不到10000美元的成本连接墨西哥农村社区(Rostad, 2018)。同时,在美国等高度发达的经济体中,诸如MIMO无线技术等正在进行的技术革新将进一步降低城市人口稠密区的带宽成本(“MIMO”,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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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即使是相对较低水平的全民基本收入,也足以覆盖互联网的接入成本,只要我们持续创新,并维持高度竞争和有适当监管的互联网接入市场。这也是一个可用于说明三种不同的自由相互强化的实例:经济自由让人们得以访问互联网——这是信息自由的基础;如我们稍后所述,要将其用于促进知识循环,还需要心理自由。
我们致力于实现互联网接入普及化的同时,也必须关注网络上信息流通的局限性。我们尤其应该反对政府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对互联网施加的限制。两者的限制都是人为的,是由一系列与信息自由的必要性相悖的经济和政策考量所驱动的。
按照设计,互联网的理念中没有地理概念。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构建互联互通的网络的方式(因此得名),而不管所连接的机器位于何处。所有地理上的限制都是人为施加的,通常代价很大。这些壁垒将互联网置于政府的控制之下,限制了信息自由。例如,多年来人们在土耳其无法访问维基百科。
进入知识循环不应受制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经济激励
政府用以维护互联网地理边界的设备,也被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用来从消费者那里获取更多利润,其中的方式包括付费优先级和零费率,这些做法扭曲了用户的访问过程。要明白为什么它们会成为问题,我们需要稍微了解一下相关的技术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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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购买互联网服务时,你实际上是在为一定带宽的连接付费。假设它提供每秒10兆比特的速率并且你完全使用这个连接60秒,那么你将会下载或上传600兆比特的数据,这相当于在数字音乐平台Spotify或SoundCloud上下载15~25首歌曲(每首歌按3~5兆字节计算)。数字信息的惊人之处在于,所有字节都是平等的。不论是访问维基百科还是浏览小猫图片,你已为这个带宽付了费,理应自由地使用它探索任何你所想要了解的人类知识领域。然而,这一原则并不能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带来最大的利润。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们会试图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供应商的支付能力区分不同类型的信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首先安装了可以识别数据源的设备,然后他们可能会向YouTube或奈飞之类的公司收费,以便使其内容相对于其他来源的流量获得“优先权”。另一个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中常见的操纵方式是所谓的零费率,其中一些付费服务不受月度带宽数据上限的限制。如果这样的行为被允许的话,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还将进一步侵犯用户隐私:2017年早期,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了一项允许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出售其历史浏览记录等的用户数据的政策(Wenger, 2017b)。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监管部门提出了一个被称作“网络中立”的方案。虽然听起来平淡无奇,但实际上它触及的是信息自由的核心。我们接入人类知识的途径不应受制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经济激励。尽管我们可以考虑转换至另一家提供中立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但在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在美国,宽带互联网服务往往不存在真正的市场竞争。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这些地区或是享有垄断地位(往往是监管机构授予的),或是仅存在由少数几家运营商构成的小型寡头市场。比如,在我居住的纽约市,只有一家宽带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随着技术的逐渐进步,像无线宽带这样的新技术可能会使市场变得更加有竞争性。但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们仍需要相关监管来阻止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限制我们的信息自由。世界各地的人都有这种担忧:2016年,印度就对Facebook提出的一项补贴互联网接入的计划提出了反对,该计划中Facebook服务将获得流量优先权,并且印度还彻底禁止了零费率的做法(Vincent,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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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机器人潜能<sub>,</sub>拥抱用户权利
当你能够上网时,你需要软件来链接众多的信息来源。1989年,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发明了万维网,他定义了一个开放的协议——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允许任何人发布和访问信息(“蒂姆·伯纳斯-李”,时间不详)。伯纳斯-李的这一设计,使得任何人都能开发兼容该协议的软件,即网页服务器和浏览器。许多人响应他的号召,包括马克·安德森(Marc Andreessen)创立的网景(Netscape)浏览器,还有许多开源或免费的网页服务器和浏览器应运而生。
开放的协议加上自由软件的组合,意味着无须许可即可发布内容和完全的用户控制。如果你想要在网上添加一个页面,只需下载一个网页服务器,在连接到互联网的电脑上运行它,再用超文本标记语言格式(HTML)添加内容。自然而然,网页上的内容如雨后春笋般激增。不管是想上传宠物猫的照片,还是分享你研究项目的最新进展,无须经过学术出版商的审查,你都可以直接操作。
访问网页的用户则可以完全自主决定自己的浏览内容。按照超文本传输协议的定义,浏览器是作为“用户代理”替用户访问网络的。想要查看服务器传送过来的原始HTML代码?只需右键点击屏幕,选择“查看页面源代码”即可。只想阅读文本?指示浏览器关闭所有图片功能即可。想在提交网页表单的同时保存副本?创建一个脚本,让你的浏览器自动在本地存储所有提交的表单信息即可。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平台开始主导网络,这限制了早期用户曾享有的自由和独立性。比如,我最近在Facebook上尝试查找自己以前在朋友的主页发的帖子,却发现无法搜索所有发表过的帖子,我只能逐个翻阅每位好友的时间线,试图回忆自己曾在何时何地发表了内容。虽然Facebook拥有所有数据,但它们没有开放搜索功能。无论这是不是它们故意设定的,问题在于,用户只能按照Facebook希望的方式来体验它。如果你不喜欢Facebook算法对你的新闻源所做的排序,那也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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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如果你在Facebook上的每一个动作都通过你能控制的软件程序(一个机器人)进行,你可以让它自动完成Facebook为删除旧帖子而设置的烦琐步骤。如果你始终在使用这样的机器人,它也会持续在你的个人数据库中存储所有的帖子,你只需下达指令,就能轻松搜索存档。如果我们都用机器人来与Facebook互动,并且对新闻推送的优先级有意见,我们可以请求朋友通过他们的机器人直接给我们发送状态更新,由此我们便能够创建个性化的信息源。这在早期的网络是完全可行的,这是由开放协议决定的,但在现今智能手机上这些专有且封闭的应用程序构成的环境中则无法实现。
虽然这个例子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机器人在网络世界中的潜在影响非常深远。以优步和Lyft等公司提供的即时打车服务为例,司机们都知道,每家公司都有自己专用的应用程序。他们要么在一部手机上运行两个应用,要么像一些司机那样使用两部手机,但因为应用程序的封闭性,他们无法利用手机的计算能力来评估不同报价。如果他们能使用可以代劳的机器人,就能够同时在这些服务市场中竞争,获得更有利的条件。
利用机器人,司机可以自定义接单标准,比如评判佣金是否低于某个阈值。机器人能协助他们只接受收益最大化的订单。拼车公司就不能再收取过高的佣金,因为新的网络会出现,引发价格竞争。作为乘客,使用机器人意味着你能同时比较不同服务的价格,并选择特定行程中最低价格的服务。
我们也可以用机器人来作为反垄断监管的替代工具,来对付科技巨头,如谷歌和Facebook,这样我们就不必放弃利用其庞大网络的优势。这些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来自广告,而现在消费者在移动设备上无法屏蔽广告。但如果用户可以操控移动应用,加入广告拦截功能,就如同他们在网页浏览器上所能做的一样,情况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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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抨击广告拦截,认为它是对新闻业的打击,预示着独立网络的末日,但这是一种悲观的观点。早期的互联网充满了个人发布的无广告内容,是企业的加入带来了在线商业模式,包括付费订阅和广告。随着Facebook和Twitter等具有强大网络效应的平台出现,导致了网络内容的中心化,内容要么是在各大平台上生成,要么被转移到了需付费才能访问的区域。
广告拦截在某种程度上是用户行使权利的表现,这是件好事。正如2015年纽约一位法官裁定的那样,出租车公司无权要求保护其商业模式免受拼车服务的影响(Whitford,2015),依靠广告获得收入的出版商也一样。虽然广告拦截可能在短期内会对出版商造成不利,但从长远来看,它将鼓励内容生产者通过直接向终端用户收费(例如,通过订阅或众筹)的方式增长。
为了削弱网络的中心化力量,我们应当通过移动应用程序的用户代理来赋予用户权利,正如之前在网页上所做的那样。用户之所以在移动设备上没有同样的权利,是因为本地应用将我们局限于使用我们的感官来与服务互动。我们不能利用智能手机的计算力来代表自己与应用交互。应用程序控制着我们,而不是我们控制着应用程序。像网络浏览器那样,移动用户代理可以执行各种操作,诸如屏蔽广告、保存服务的响应副本、允许用户同时使用多项服务。帮助用户的关键不在于拆分那些庞大的科技公司,而在于赋权给个人,使用可代表他们来执行的代码。
这要如何实现呢?一个可能的方法是要求公司,如优步、谷歌和Facebook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API)公开他们的功能,而不仅仅是通过应用程序和网站。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是机器人用来执行操作的工具,比如替用户发布动态。Facebook和Twitter等公司都提供了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尽管它们的功能往往很有限。而且公司有权随时关闭机器人接口,即使是用户已授权代表他们行动的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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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我不能为自己编写代码,让它代表我与Facebook交互呢?毕竟,Facebook的应用本身就是用应用程序编程接口与Facebook的服务器进行通信的。但问题在于,为此我需要破解Facebook的应用,以找出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的调用和验证方式。不过,在美国有三部法律规定了这一行为是非法的。首先是《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的反规避条款,其次是《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CFAA),第三是通过在终端用户许可协议(EVLA)或服务条款(TOS)上点击“我接受”,即表示我接受Facebook施加的限制。这三种情形中的最后一种是民事案件,但根据前两种法律的刑事定罪可判处强制性监禁。
如果我们愿意消除这三个法律障碍,通过破解应用程序来访问系统将成为可能。或许有人会说,这些法律是为了解决重要问题而制定的,但这并不完全确切。《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反规避条款是为了创建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以执行版权保护而设立的,你对此的看法取决于你对版权的看法,这是我们将在后面探讨的主题。而《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的适用范围,可以在不限制其起诉欺诈和滥用功能的情况下大幅缩减,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公司通过许可协议或服务条款强加的使用限制。如果我只执行了那些在公司的应用程序内部可采取的操作,但恰好是通过我自己选择的程序来执行的,这为什么会被视作违规行为呢?
然而,你可能会质疑:公司不需要保护他们用于加密通信的加密密钥吗?所谓的“僵尸网络”不正是那些臭名昭著的分布式拒绝服务(DDoS)攻击背后的黑手吗?它们通过大量的计算机网络向一项服务发起众多请求,以致服务不可访问。的确,世界各地有很多受感染的机器被用于不良目的,包括机顶盒和家用路由器。但这只说明现行法律在阻止非法机器人行为上收效甚微。因此,公司开发了自己的技术基础设施来应对这些问题。
我们应该如何防止恶意代码伪装成机器人?首先,可以开放源代码允许人们进行检查,以确保它按所宣称的内容执行任务。然而,开源并非唯一的解决方案。一旦允许合法地使用机器人,许多由大公司主导的市场将面临由小型初创企业带来的竞争,他们代表终端用户构建、操作和维护这些机器人。这些公司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建立和维护与客户的信任来竞争,就像保险经纪人代表客户与保险公司打交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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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化机器人代理意味着会对目前占主导地位的公司的收入造成压力。我们可能担心它们会放慢对基础设施的投资,但由于更多的资金将流向竞争对手,其中存在着相互对抗的作用力。例如,如果优步的抽成(他们收取的乘车费用的百分比)从25%被竞争对手压到5%,公司的估值或许会从900亿美元降至100亿美元,但仍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且有足够的资本投入有能力实现这一成就的竞争性企业里。
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应该限制机器人。代表我行动的机器人应该有权限访问我本人可以访问的所有功能,但它不应有权做我无法做的事情,例如伪装成另一个用户或访问其他人的私人信息。
无须依赖于禁止泛用机器人代理的法规,公司可以用技术手段限定机器人的访问权限。
即便认可了机器人的好处,你也许仍有疑问:我们该如何实现这个目标?答案是,我们可以从小处做起。我们可以在纽约等城市进行实验,由市政当局控制按需运输服务的运营规则。他们可以明文规定:“如果你想在这里运营,必须允许司机通过程序来与你的服务互动。”考虑到城市的市场规模,我坚信这些服务提供商会同意的。最终,我们可以规定所有拥有超过某特定用户数量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包括所有的社交网络,甚至是像谷歌这样的大型搜索平台必须提供应用程序编程接口。
要理解这种方法的可行性,我们不妨看看英国的开放银行和欧盟的支付服务指令,它们要求银行为账户提供应用程序编程接口(Manthorpe, 2018)。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授权第三方服务,例如账单支付和保险,而不必在另一家公司开设新账户。这极大地降低了转换成本,并使金融服务市场更具竞争性。在美国,参议员马克·沃纳(Mark Warner)和乔希·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