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的藏经阁 · MinerU 解析内容

重读马克思:文本及其思想 第10卷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376 个 PDF 物理页 · 本页显示文件第 161–170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60

文件中的第 161 页 · 印刷页码:141

关于第一个观点,马克思认为如果要将劳动时间作为商品交换价值的计量尺度,就必然要“把不同的劳动本身化为无差别的、同样的、简单的劳动,简言之,即化为质上相同因而只有量的差别的劳动”①。抽象的一般劳动也就是一定社会中每个正常人都能完成的劳动,即简单劳动或非熟练劳动(unskilledlabour),复杂的劳动都可以换算为复合的简单劳动。②关于第二个观点,马克思认为交换价值代表了一种特殊社会关系,即以抽象劳动作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私有制使个人劳动成为私人劳动、个人产品成为私人产品,从而使劳动的社会性只有通过“个人劳动采取一般性这种抽象形式,或者个人产品采取一个一般等价物的形式”③才能实现;因此,在私有制条件下,(隐蔽在物的外壳之下的)抽象一般劳动是人与社会联结的唯一纽带④。关于第三个观点,马克思认为“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是劳动的一种特有的社会形式”,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关系是这种劳动的前提,而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则与社会形式无关。为了说明以交换价值为结果的劳动的特殊性,马克思举了裁缝的例子:一个裁缝的具体劳动可以生产出一件上衣,但生产不出这件上衣的交换价值;作为交换价值的抽象一般劳动“属于一种社会联系,这种联系不是由裁缝缝出来的”①。

第三章作为理论整体的“资本一般”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22-423.

②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换算问题是劳动价值论者必然要面对的理论难题。斯密认为,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换算比例可以通过商品交换时或者工资谈判时的讨价还价(即博弈)体现出来,因此没有专门再研究这个问题,也没有意识到通过价格博弈来解释劳动换算比例实际上是一种循环论证。李嘉图试图克服斯密的逻辑缺陷,认为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换算只影响工资水平,对于产品的自然价格(即价值)没有实质影响。相比之下,马克思的解决方式比斯密和李嘉图都要抽象得多。马克思认为简单劳动看起来是思维的抽象,同时也是“社会生产过程中每天都在进行的抽象”;也就是说,简单劳动不仅在理论上符合交换价值的概念规定(即同质的抽象劳动),而且资本主义生产也会将所有的劳动都现实地简化为简单劳动。在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生产中,“简单劳动构成资产阶级社会劳动总量的绝大部分”,而且那些复杂的劳动也会随着生产的发展被简化为单调的简单劳动。通过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生产,马克思在“1861—1863年手稿”中专门讨论了机器生产出现之后劳动的简化过程。总之,马克思没有刻意去解决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换算问题,因为他认为简单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现实的结果,复杂劳动终将被现实简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262.)

③同①426.

④在私有制达到顶峰的资产阶级经济制度下,个人不得不将自己的劳动化约为无质的劳动,并以这种抽象劳动为中介来获得与社会的关联,脱离抽象劳动之外的个人将丧失其社会性的地位。作为对比,在公社宗法制的生产中,“成为生产前提的公社…使个人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机体的一个肢体的机能”,个人的具体劳动直接就是满足公社需要的社会劳动;因此,在那里成为社会纽带的“是劳动的特殊性,而不是劳动的一般性”。传统社会中宗法关系瓦解之后,自然法传统成为重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社会纽带的主要思想资源。人与社会直接联系的传统社会瓦解之后,以斯密为代表的自然法传统为了重建社会秩序,主要是通过界定抽象法权进而建立“普遍人性一抽象法权一社会文明”的整体结构;德国的古典法学派批评了自然法学中抽象的普遍人性论,试图建立“民族精神一抽象法权一国家文明”的民族复兴道路。用劳动生产(而不是用抽象法权)来界定人与社会的抽象关系,是马克思与历史法学派乃至整个自然法传统的根本不同。通过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指出法权是由生产决定的,现代社会中联结人与社会的是“个人劳动一抽象劳动一社会劳动”的生产结构;作为抽象法权基础的自由只是劳动的自由,人作为人的自由实际上是被悬置甚至放弃了。

141

PDF 物理页索引 161

文件中的第 162 页 · 印刷页码:142

通过马克思对上述三个观点的阐述可以看出,交换价值的所有规定都来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对交换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私有制的分析;因此,交换价值概念的辩证发展也就是私有制现实发展的逻辑再现,对交换价值完成形态(即资本)的逻辑演绎也就是对私有制最高形式(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理解。“第一分册”只阐述了交换价值的抽象形式,即以私有制社会关系为前提的交换价值;对交换价值完成形态(即资本)的阐述,是在“1861一1863年手稿”中才完成的,马克思在那里详尽叙述了自己为自己创造前提的“资本一般”。

明确了交换价值的规定之后,马克思提出了商品的一般概念即“商品一般”:“对象化在一种特殊使用价值中的一般劳动时间”②。“商品一般”是从最普遍的商品存在中抽象出来的,代表了商品的共性;与此同时,“商品一般”又是抽象的,它的全部规定都来自对现实商品的分析,因此并不能提供比现实商品更多的东西,不能实现对商品世界的真正理解。用黑格尔的术语来讲,“商品一般”所达到的只是“无概念的必然性”,还只是知性思维所得到的知识。古典经济学就是停留在了这样的知性思维上,古典经济学“通过分析来把它们(指不同形式的收入源泉——引者注)还原为它们的统一性,因为它(指古典经济学——引者注)是从把它们作为已知的前提出发的”③。通过合理地运用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没有将“商品一般”当作对现实商品世界的认识,而是通过分析“商品一般”概念的内在矛盾来寻求对商品的真正理解,由此便过渡到了对商品二重性及其内在矛盾的分析。

  1. 商品的二重性及其内在矛盾

将交换价值规定为一般劳动时间之后,马克思再次回到了关于商品二重性的讨论,从而指出了商品概念的第一个困难:如果仅仅从商品的概念出发,商品的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构成了一个互为前提的矛盾体。商品一方面作为使用价值是“特殊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作为交换价值又是“一般等价物,因而是每个人的使用价值、一般使用价值”①,这是商品概念中所包含的矛盾。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②同①441.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29.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360.

142

PDF 物理页索引 162

文件中的第 163 页 · 印刷页码:143

商品的交换过程,应该既是这些矛盾的展开,又是这些矛盾的解决,可是这些矛盾在交换过程中不能通过这种简单的方式表现出来。…我们首先遇到的困难是:商品要表现为交换价值,表现为对象化的一般劳动时间,就要先作为使用价值来转让,交给别人,而它们要作为使用价值来转让,反过来又以它们作为交换价值的存在为前提。②

例如,1码麻布之所以被称为商品,是因为麻布生产者将它想象成了可以交换其他使用价值的东西,麻布本身必须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才能与他人交换,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前提;但同时,当麻布生产者将1码麻布当作商品时,他实际上是将生产这1码麻布所消耗的特殊劳动当作了“一般劳动时间”③、当作了与麻布自然属性无关的交换价值,用这1码麻布可以交换到等量的其他特殊劳动生产出来的商品,交换价值又是使用价值的前提。因此,“商品一般”中的双重属性实际上是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的,商品概念的普遍确立要以这个矛盾体的解决为前提。

马克思提出商品的二重性并不是要以此为基础说明商品经济行为,而是要通过商品概念的辩证发展来探寻这一矛盾体得以实现的前提。这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与古典经济学的根本差别。对于商品而言,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实现都需要首先以对方的实现为条件,两个规定互为前提,构成了“一个相互矛盾的要求的总体”④。简言之,交换价值的实现要以使用价值的交换为前提,而使用价值的交换又要以交换价值的存在为前提,这个矛盾只有进入交换过程才能得到展开和解决。在商品的交换中,一种商品以另一种(或另几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来计量自己的交换价值,“把无限多种的使用价值当作自己的等价”①:如果1码麻布=1/2磅茶叶、1码麻布=2磅咖啡、1码麻布=8磅面包、1码麻布=6码棉布,那么这1码麻布的交换价值就体现为“1/2磅茶叶、2磅咖啡、8磅面包、6码棉布”,或“1/8磅茶叶+1/2磅咖啡+2磅面包+1/码棉布”②,或其他等价的数学形式。在交换完成之后,商品概念的矛盾性得到了部分解决,商品范畴的二重性摆脱了抽象性,获得了现实的存在。

第三章作为理论整体的“资本一般”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41.

② 同①437.

③ 同①436.

④ 同①437.

143

PDF 物理页索引 163

文件中的第 164 页 · 印刷页码:144

  1. 一般等价物与商品概念的实现

不过,交换价值在商品交换中还是没有真正地实现自身,由此便出现了“商品章”中的第二个困难:商品的交换价值没有实现为一般劳动时间,而只是实现为特殊使用价值中的具体劳动。基于对交换价值的分析,马克思认为,商品应当“通过自己特殊使用价值的转让而表现为一般劳动时间的直接化身”,“取得一种直接用一切使用价值作自己的等价物来表现自己的能力”;但是在商品交换中,“对立着的只是特殊商品,只是体现在特殊使用价值中的私人劳动”③,交换价值只是表现为另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尽管商品的二重性实现了自身的现实存在,但交换价值在交换前却仍然只是一种纯粹的想象:一方面,“一般劳动时间本身是一个抽象,这个抽象本身对于商品来说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在这里,出发点…是私人的特殊劳动……一般社会劳动不是现成的前提,而是变成的结果”④。也就是说,商品之所以被当作商品,是因为商品生产者将它想象成了可以交换任何商品的一般商品,但在现实中这只能是一种想象,只有交换完成之后他生产商品的个人劳动才能转化为一般的社会劳动。

这样就产生了新的困难,一方面,商品必须作为对象化一般劳动时间进入交换过程,另一方面,个人劳动时间作为一般劳动时间的对象化,本身又只是交换过程的产物。⑤

C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33.

② 同①432.

③ 同①438.

④ 同①438.

⑤ 同①438.

144

PDF 物理页索引 164

文件中的第 165 页 · 印刷页码:145

例如,1码麻布、2磅咖啡、1/2磅茶叶、8磅面包可以相互交换,意味着它们分别对象化着等量的一般劳动时间;但是,对于麻布生产者而言,这个一般劳动时间只是一种想象,他认为自己的1码麻布能够换来2磅咖啡或1/2磅茶叶或8磅面包,至于他能够换来什么,完全取决于偶然性的因素。因此,在商品交换中,只有特殊商品和特殊商品的交换,“劳动时间可以说只是潜伏在这些商品中…商品只是被想象为一定量对象化一般劳动时间”①。商品要获得自己作为交换价值的现实形式,就必须使自己二重化,将自己设定为与自己不同的东西,表现为其他商品,也就是将自身的交换价值表现为“一个无限多的等式的总和”②:

1 码麻布=2 磅咖啡

$$
1 \xrightarrow [ 4 ] { 1 2 } \mathbb { M } \times \pi = 1 / 2 \xrightarrow [ 4 ] { 1 2 } \mathbb { M } \times \pi
$$

1 码麻布=8 磅面包

$$
1 \xrightarrow [ ] { 1 } ] { 1 + 1 } \xrightarrow [ ] { 1 } ] { 1 } = 6 \xrightarrow [ ] { 1 } ] { 1 + 1 } \xrightarrow [ ] { 1 }
$$

$$
1 \sharp \sharp \sharp \ast \# = \sharp \ast \sharp _ { \cdot } \ast \sharp _ { \cdot } \ast \sharp
$$

在这个等式的序列中,1码麻布的交换价值表现为想象中的其他商品,因此还只是一种理论的抽象。“只要把上面的等式系列倒置过来,一个特殊商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存在就从单纯的抽象变为交换过程本身的社会结果”③:

$$
\begin{array} { r l r l } & { \sum \frac { q \hat { x } _ { j } } { q \hat { x } _ { j } } \frac { \mu _ { j } } { | q | } \eta \frac { \mu _ { j } } { \hat { x } _ { j } } \frac { 1 } { \hat { x } _ { j } } = 1 \ \frac { q \hat { x } _ { j } } { q \hat { x } _ { j } } \beta \hat { x } \hat { \mathcal { H } } } & & { 1 \ \frac { q \hat { x } _ { j } } { q \hat { x } _ { j } } \frac { \mu _ { j } } { | q | } \frac { \mu _ { j } } { \hat { x } _ { j } } \frac { 1 } { \hat { x } _ { j } } } \\ & { 1 / 2 \ \frac { q \hat { x } _ { j } } { q \hat { x } _ { j } } \frac { \mu _ { j } } { \hat { x } _ { j } } \psi \frac { \mu } { \hat { x } _ { j } } \frac { 1 } { \hat { x } _ { j } } } & & { 1 \ \frac { q \hat { x } _ { j } } { q \hat { x } _ { j } } \frac { \mu _ { j } } { \hat { x } _ { j } } \psi \pm \frac { 2 } { 2 } \ \frac { q \hat { u } _ { j } } { q \hat { x } _ { j } } \beta \hat { \mathcal { H } } } \\ & { \delta \frac { q \hat { x } _ { j } } { q \hat { x } _ { j } } \frac { | q | } { | q | } \frac { \mu _ { j } } { \hat { x } _ { j } } = 1 \ \frac { q \hat { u } _ { j } } { q \hat { x } _ { j } } \beta \hat { \mathcal { H } } \hat { x } \hat { \mathcal { H } } } & & { 1 \ \frac { q \hat { x } _ { j } } { q \hat { x } _ { j } } \frac { | q | } { | q | } \frac { \mu _ { j } } { \hat { x } _ { j } } = 1 / 8 \ \bar { q } \frac { q \hat { u } _ { j } } { j | \hat { x } _ { j } } \frac { \mu _ { j } } { \hat { q } | } } \\ & 6 \frac { q \hat { u } _ { j } } q \ \end{array}
$$

如果其他所有的商品都用一定数量的麻布来计算自己的交换价值,那么“对象化在麻布本身中的劳动时间就直接变成在一切其他商品的不同量上均等地表现出来的一般劳动时间”④。通过换算为一定量的麻布,不同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不同量的同种物品(即麻布);一般劳动(或一般劳动时间)就摆脱纯粹的抽象性,在具体的物上体现出了自身的规定性,即同质的可计量的劳动。商品生产者只要将他的产品换成一定量的麻布或其他一般等价物,也就实现了商品的交换价值,将自己的特殊劳动转化为一般劳动。一般等价物可以全面地交换到其他商品,也就意味着其他商品可以通过一般等价物来实现自己的交换价值。例如,咖啡生产者只要将他的2磅咖啡换成1码麻布,就已经将自己生产咖啡的特殊劳动转化成了一般劳动,因为其他商品生产者也愿意用他们的产品来交换麻布,咖啡生产者用这1码麻布可以很容易地交换到他所需要的商品。“一切商品都用一种特殊商品来计量它们的交换价值,这种分离出来的商品就变成交换价值的最适当的存在,交换价值的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存在”①。

第三章 作为理论整体的“资本一般”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38-439.

② 同①439.

③ 同①439.

④ 同①440.

145

PDF 物理页索引 165

文件中的第 166 页 · 印刷页码:146

随着一般等价物的出现,商品自身的矛盾完全解开了,马克思再次回顾了商品辩证发展的逻辑过程。最初,商品表现为“商品一般”,即“对象化在一种特殊使用价值中的一般劳动时间”②;“商品一般”一方面是商品的本质规定,另一方面也蕴含着本身无法克服的矛盾。为了克服自身的矛盾,“商品一般”将自身的性质赋予一种特定的商品,并将其设定为一种独立的商品与其他商品发生关系,这种特定的商品就是一般等价物。商品概念将自身二重化为两个相互对立的范畴:商品和一般等价物。一般等价物也是商品,但它是具有一般性的商品:

这个分离出来的商品除了它作为特殊商品所具有的特殊使用价值以外,还获得了一种一般使用价值。它的这种使用价值本身是形式规定性,就是说,是从它在交换过程中由于其他商品对它的全面行动所起的特定作用产生的。③

一般等价物的使用价值也随之二重化了,它的使用价值一方面要满足人的自然需要,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还要满足“从交换过程本身产生出来的一般需要”,满足由社会关系产生的一般需要,即纯粹作为交换价值的一般劳动时间。通过设定一般等价物,普通的商品“作为特殊商品同一个作为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对立起来”④,凝结在普通商品中的一般劳动时间就表现为一定量的一般等价物。以一般等价物为中介,商品生产者把他们的商品都当作交换价值来对待,茶叶商将他生产的茶叶想象成一定量的麻布,面包商也将他的面包想象成一定量的麻布;通过与一般等价物交换,商品生产者相互之间把各自的劳动也理解为一般的社会劳动,茶叶和面包的生产者都将对方的劳动看作生产麻布的劳动。

C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40.

② 同①441.

③同①441.

④ 同①441.

146

PDF 物理页索引 166

文件中的第 167 页 · 印刷页码:147

综上所述,“第一分册”中“商品章”的内容就是对“商品一般”的逻辑叙述:“商品一般”是商品的抽象的一般规定,通过在商品交换中设定一般等价物,“商品一般”克服了自身的抽象性,并将自身的规定性在现实中实现出来。只有完成了这个逻辑过程之后,商品概念才能克服自身的矛盾,全面地展现商品背后的形式规定和社会关系,而不是将商品单纯地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物。上述从抽象到现实的逻辑过程“不只有理论的、抽象的意义,而且同时反映出从直接的交换关系,即简单的物物交换的本性中产生出来的困难”①;在现实的交换中,如果没有一般等价物的产生,物物交换同样是不可能普遍化的。

  1. 一般等价物向货币的过渡

作为商品交换的结果,交换价值采用了一般等价物的形态;不过交换价值在一般等价物中还没有获得自由的形态,“还直接和使用价值结合在一起”②。一般等价物可以是任意的商品,但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来做一般等价物。作为交换价值的现实形式,一般等价物应当具备一般劳动(时间)的所有属性,如可以任意分割、可以与任何特殊商品交换;但是作为商品,一般等价物仍然没有摆脱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二重性,可能无法实现交换价值的所有属性。一般等价物的使用价值可能无法任意分割,也可能不被所有人需要,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所以,随着交换的扩大,交换价值会在越来越高的程度上要求作为交换价值表现出来,摆脱使用价值的限制;最终结果就是出现一种完全符合交换价值规定性的商品,这种商品“可以任意分割”且分割之后“各部分是同质的”,也就是作为货币的贵金属,“贵金属最富于这些属性”③。因此,马克思认为:

第三章作为理论整体的“资本一般”

①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5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43.

③ 同②442.

147

PDF 物理页索引 167

文件中的第 168 页 · 印刷页码:148

货币既然不是思考或协商的产物,而是在交换过程中本能地形成的,所以曾经有过各种极不相同的、或多或少不适合的商品交替地执行过货币的职能。……如果说它们不是满足当前需要的物品,那么它们是财富的最重要的物质组成部分,这就使它们比其余的使用价值更具有一般性。……物物交换的逐步扩大,交换次数的增加,进入物物交换的商品种类的增多,发展了作为交换价值的商品,促进了货币的形成,从而对直接的物物交换起着瓦解的作用。①

从商品到货币的过渡是商品交换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交换价值必然会采用的现实形式。

在以社会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中,交换价值是由特殊社会关系产生的并已物质化了的社会属性,其本质规定都来自以私有制为特征的社会关系;商品和货币是交换价值不同程度的现实表现形式,从商品到货币的发展在理论上反映为交换价值不断实现自身规定的过程。因此,货币不是为了方便交换而选定的特殊的物,“货币的起源在于商品本身”②。在扬弃了一般等价物(商品)的二重性之后,交换价值采用了货币(贵金属)作为自身的物化形式,于是马克思的经济学也从“商品”的逻辑演绎过渡了到“货币”的逻辑演绎。

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明确指出,由商品出发的价值规定并不能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的经济现象:

只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并且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产品才全面地采取商品形式,——这是因为全部产品都必须转化为交换价值,并且产品生产的各个要素本身要作为商品加入生产——产品才全面地成为商品。因此,商品的规律应该在不生产(或只是部分地生产)商品的生产中存在,而不应该存在于以产品作为商品存在为基础的那种生产的基础上。③

商品形式中的价值以及价值规律只是最抽象的规定性,是人们对历史现象的抽象,而不是发挥作用的现实规律。价值的具体规定性只有在其抽象性被完全克服的时候才能被呈现出来,在此之前,商品形式和货币形式的抽象价值理论都不能实现对资产阶级社会的认识,价值的抽象规律只存在于“不生产商品的生产”中。这种抽象规定与具体规定的矛盾和对立,是马克思“资本一般”理论的突出特点。政治经济学家仅仅是对价值的性质进行研究,因此无法区分价值的哪些性质是不发挥作用的抽象规定,而哪些性质是具有本质作用的具体规定。在他们看来,价值的各种规定都具有同样的有效性,并各自以自己的理解为依据互相攻击。马克思用“资本一般”理论的逻辑结构呈现了价值从抽象到具体的全过程,从而也就将价值的各种规定性区分开来;相应地,只有实现了具体规定的价值(即资本形式的价值)才具有现实的解释力,所有抽象的价值规定(即商品形式和货币形式的价值)都只能是空想和庸俗的观点。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42-444.

② 同①458.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77.

148

PDF 物理页索引 168

文件中的第 169 页 · 印刷页码:149

二、简单流通与货币的形式规定

在“第一分册”的第二章“货币或简单流通”(简称“货币章”)中,马克思叙述了货币在商品简单流通中获得的形式规定。“货币章”的论述具有更加严密的辩证形式,分三个逻辑环节阐述了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以及“作为两个规定的统一体”①的实在的货币,而且每一部分的阐述又分别包含着三个更为具体的逻辑环节。

  1. 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

货币的第一个形式规定是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货币的全部规定都来自商品的物物交换,是商品所有者头脑中想象的一般价值形式。在进入具体叙述之前,马克思“为简化起见,到处把金作为货币商品”②。在“价值尺度”部分,货币的形式规定体现为金作为交换价值一般形式的逻辑演绎过程:(1)作为商品的金;(2)作为价值尺度的金;(3)作为价格标准的金。

作为货币的金首先是一种商品。它只是被当作一般等价物分离出来,成为一般劳动时间的直接化身;各种商品的所有者将各种特殊商品都想象为一定量的金,从而将彼此的特殊劳动当作一般劳动,将商品当作对象化了的一般劳动时间。在这个规定上,货币与其他的一般等价物没有本质差别,只是体现为一个更长的等式①:

第三章作为理论整体的“资本一般”

①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5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58.

149

PDF 物理页索引 169

文件中的第 170 页 · 印刷页码:150

1吨铁=2盎司金

1夸特小麦=1盎司金

1英担摩哈咖啡=1/4 盎司金

1英担钾碱=1/2盎司金

1吨巴西木材=1½/2盎司金

Y量商品=X盎司金

金之所以可以与所有的商品进行交换,是因为它们都是商品,都是对象化在一种特殊使用价值中的一般劳动时间。商品与金的交换关系实际上就是相互作为一般劳动时间的化身彼此发生关系,而且“正是这个使商品彼此表现为交换价值的过程中的关系,把包含在金中的劳动时间表现为一般劳动时间”②。金(或其他贵金属)是最适合用来表现一般劳动时间的商品,因为它的物理属性恰好符合一般劳动时间的形式规定:一方面,金是“同质的东西,只能表现量的差别”;另一方面,金具有“使用价值的耐久性”,从而可以“经常处在交换过程中”③。当所有商品都通过金来表现它们的交换价值的时候,也就意味着金可以用其他一切商品来表现自己的交换价值;金因此成为一般劳动时间(即交换价值)的物化形式,可以作为一般劳动时间去交换任何特殊劳动的产品。以金为中介,商品生产者将彼此的产品都看作交换价值,同时也就“赋予金以一般等价物的或货币的形式”④。

当一切商品都按照一定量的金来计量自己的交换价值,那么金就获得了新的形式规定:作为价值尺度的金。当用金来计量商品交换价值的时候,“商品和金之间的真正尺度是劳动本身”⑤,商品和金的这种关系仍然是从物物交换中产生的。金作为价值尺度的特殊性只在于,商品不再用无限长的等式来想象自己的交换价值,而是用一个唯一的等式将自身表达为交换价值,也就是表达为价格。

C

“资本一般”与政治经济学批判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459.

② 同①.

③ 同①442.

④ 同①460.

⑤ 同①460.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