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hema_version: "library-reader-v1"
source_type: "original_book"
title: "交往与社会进化"
author: null
edition: null
publisher: null
year: null
isbn: null
library_document_id: "ba5508dd-cbe1-4126-aea9-a8f0fad2633e"
source_sha256: "022a0aadaea2f86860899e90d4a24158623dcf0b282801bbd47497094a3abf2f"
pdf_physical_page_count: 28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_base: 0
range_start: 50
range_count: 10
html_url: "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ba5508dd-cbe1-4126-aea9-a8f0fad2633e?start=50&limit=10"
markdown_url: "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ba5508dd-cbe1-4126-aea9-a8f0fad2633e.md?start=50&limit=10"
previous_url: "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ba5508dd-cbe1-4126-aea9-a8f0fad2633e.md?start=40&limit=10"
next_url: "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ba5508dd-cbe1-4126-aea9-a8f0fad2633e.md?start=60&limit=10"
---

# 交往与社会进化

> 页码规则：PDF_PHYSICAL_PAGE_INDEX 是从 0 开始的权威文件物理页索引；PRINTED_PAGE 是页面中识别出的印刷页码，可能为空，二者不得混用。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50 | PRINTED_PAGE=21

1. 本质论者对被重构的规则系统之心理现实性的重建性语言学的断言是何等地强烈！我认为乔姆斯基确定的假设—即语法理论精确地呈示出内在的意向性质，后者足以使儿童去展开那指向语言捕获物的假说，去处理存在于环境中的语言学资料—似乎有些过头了。③在重建主义的概念方略中，那种显得更合理的假设——语法理论呈示了成年言说者的语言资质——已足够了。这种资质依次讲来乃是学习过程的结果，而学习过程可能(像皮亚杰认知主义方法意义上的认知发展那样）遵循某些理性的可重构模式。正如贝福尔所建议的，甚至这种论点都可以被减弱，以允许一般意义上非语言的感觉机制或非语言的认知系统对语法性规则知识的获得和应用所施加的限制，而不必放弃资质理论的范畴框架。

2.我不清楚心理语言学批评乔姆斯基资质理论的本质论内涵是在何种研究范例的混乱中发生的，只有在用以检验和证伪资质理论的方法得到澄清时，这个问题才能适当地加以讨论。我有一种印象，心理语言学的研究继续了经验-分析研究的传统，并且a limine否定了资质与施行(performance)之间的区别。

与超验释义学相对的普遍语用学

在提出有关重建性科学的想法，并通过重建语言学(及其两个方法论困难)的思考对之加以简约阐明后，我想进一步提出下列问题：存在于关于可能理解过程之一般的、不可避免的前提条件的普遍语用学之重建与超验分析的关系是什么？康德所谓“超验的”这个术语，意指研究乃是要辨认、分析经验可能性的先验条件，其含意本是一目了然的：除了与经验对象相联系的经验知识之外，还应假设有一种一般的、先于经验而存在的有关概念对象的超验知识，而这种--般的先验概念被显示为可能经验之有效条件的方法却不甚清楚。对下面这个命题的含义来讲，这里已经出现了不一致：“一般的可能经验的先验条件同时就是关于经验对象可能性的条件。”

第一章 什么是普遍语用学

21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51 | PRINTED_PAGE=22

对康德方案的分析式采纳(斯特温(Strawson)的工作就是一个类似的例子7导致某种关于超验的最简单的译解。每一个相关经验都被组织在一个范畴网络中，在任何其它相关经验中都发现有同样的内含概念结构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称这种可能经验的基础概念系统为超验的。这个概念否定了康德运用其超验演绎证明超验知识为正当的试图，也放弃了一种权力，这就是可能经验之概念对象在某种意义上要求客观有效性的证据的权力。这样，康德哲学中强烈的先验主义衰变为一种较弱的变体。从现在起，超验研究必须依靠认识主体的资质，该认识主体判断哪些经验可以称之为相关的经验，以便去分析这些材料，达到一般的、必要的范畴性先决条件；每个有关可能经验之基础概念系统的重建都必须被看作某种假说性建议，使之能接受新经验的检验。只有当有关重建的必然性、普遍性之断言不再被驳回时，我们才可以称在所有相关经验中重复出现的概念结构为超验的。在这种较弱的变体中，那种关于结构可以被先验地论证的主张确实销声匿迹了。

但是，上述变更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几乎不可能与原方案相容的结果：人们再也不能排除下列可能性，我们关于可能经验之对象的概念只有在偶然性边界的条件下才可能成功地运用，而这种偶然性边界条件迄今为止已经被自然的永恒性、有规律性所履行了；人们再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可能经验的基础性概念结构已经在种系发生的意义上得到发展，并且在每一个正常的个体发生过程中、在每一个可以被经验地加以分析的过程中屡屡再生；人们甚至不能不认真考虑，某种先验的经验——这是把它作为相对物描述而言——只有对于特定的人类学意义上的、深深扎根的行为系统来说，才是有效的，每一个这样的行为系统都使一种特定方略的客观现实化成为可能。由C·S·皮尔士开创的、以超验性为定向的实用主义试图表明，在经验和工具性行为间存在着这样一种结构性联系。而起源于狄尔泰的释义学则试图—与上述先验的经验正好相对——对某种附加的先验理解或交往行为作出适当评判。

22

国外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研究丛书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52 | PRINTED_PAGE=23

从某种转形了的超验哲学(阿佩尔意义上的)的角度看，由于对康德方案的分析式采纳而招致的两个弃绝(经验构成概念的弃绝和关于有效性问题之明确处理的弃绝）似乎更加剧了。在我看来，保留某种强烈的先验主义绝不要求将自身限制于关于可能经验之条件的逻辑-语义学分析，如果我们放弃超验主义的概念—指这样一种主体，它完成综合并与其建构知识一起，从所有经验中迁移出来——这并非意味着我们不得不否定有关可能经验对象概念之应用的普遍语用学分析，即关于经验构成的研究；也绝不会产生像放弃某种超验演绎计划时所呈现的结果：人们必须将有效性问题移交给其它研究领域，例如科学理论或真理理论。当然，存在于可能经验的客观性与陈述真实性之间的关系看起来比康德式的假定还略有不同。我们现在可以用论证式兑现有效性要求的超验研究来代替那种先验的证明，这些有效性要求至少隐含地与哲学推论化证明相联系。

在我看来，能否将这样一种对有关交往的一般的、不可避免的假设前提即先决条件(在这个场合，指论辩性言语的先决条件）的研究称作超验的，这并不仅仅是一个术语问题。如果我们想使达到理解的过程(言语)隶属于某种以一般的、不可避免的先决条件为指向的重建性分析，并且是用认知过程中已经实现的同样方式，那么，超验哲学模式就将无可辩驳地建议自身，特别是鉴于语言和行为理论还没有〔尽管有洪堡(Humboldt)存在)发现它的康德。自然，只有当人们在心中拥有上面提到的超验哲学的较弱的变体之一时，求助于这种模式才是可理解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佩尔提出“超验释义学”或“超验语用学”以表明其研究方案的特征。我想提出两点理由来说明我在采纳阿佩尔的用法时何以踌躇不决。

第一章 什么是普遍语用学

23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53 | PRINTED_PAGE=24

1.我认为：只要是从经验过程的角度来看待理解过程的超验研究，那它就是合理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才去谈论交往性经验。在作为交往过程的参与者去理解另一个言说者的话语时，听者(就像感受现实的某一部分的观察者那样)拥有某种经验。从这种比较性侧度出发，具体的话语将与经验对象相对应，一般性话语则与一般性对象（即在可能经验对象意义上的一般对象）相对应。正如我们分析自己的一般性对象的先验概念、即分析有关任何相关感觉的概念结构一样，我们也能分析自己的一般性话语的先验概念、即分析有关可能理解情境的基础性概念或概念结构。一般性话语的先验概念使我们在正确的话语中运用句子，像意义和意向性、言说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动作用)、人际关系以及其它类似的概念，都可以归于这个概念性框架之内。

然而，与“可能经验的对象”这一表达相应的“可能理解的情境”的表达表明，获得在交往过程中我们所拥有的经验，对于交往过程为之服务的目标、即达到理解来说，乃是第二位的东西。言语的一般结构必须首先从理解的角度而不是从经验的角度进行研究，一旦我们承认这一点，那种超验哲学(不管它是如何被设想的)的平行物就退回到幕后背景中了。支撑着超验哲学的一个基本观念乃是——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说——我们是从恒常的观点出发去构造经验并使之客观化。这种客观化在一般性对象中显示自身，而一般性对象在每一个相关经验中又必须被事先假定，这些对象可以作为基础概念系统依次得到分析。然而，我没有发现任何上述观念的对应物，而只有根据这些对应物，有关交往的一般性前提条件的分析才可以被完成。如果我们遵循康德的基本想法，即经验乃是被构成的，那么话语则至多是衍生的。这样一来，以理解过程为对象的超验研究就不得不另择它途了—可能是深层和表层结构模式，但不会是经验构造的认识论模式。

24

国外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研究丛书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54 | PRINTED_PAGE=25

2.不但如此，采用超验的这种表达似乎将隐匿与先验论绝交，尽管这种绝交已经在同时实现。康德曾不得不把经验分析从超验分析中果决地分离出来。如果我们现在是在关于经验的一般的、不可避免的前提条件之重建(这些经验可以被认为具有客观性)的意义上理解超验研究，那么，这里当然保留了重建性分析与经验-分析性分析之间的区别。但是存在于诉诸先验知识和诉诸后验(posteriori)知识间的不同却变得模糊不清了，一方面，有能力言说者的规则意识，对他们来讲乃是一种先验知识；另一方面，关于这种知识的重建又要求有由经验的言说者担负的询问——即语言学家自身要努力获得某种后验知识。有能力言说者隐含的知识与知识的语言学表述的明确形式间有着极大的不同，后者不可能依赖于个体语言学家关于他自身言语直觉的反思。在构造和检验假说、估价竞争中的不同重建计划、收集和选择材料等等过程中使用的程序，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理论科学中运用的程序。那种可以上溯到资料结构上的不同（一方面是可观察事件，另一方面是可理解符号)、以及可以上溯到规律和规则结构上的不同的方法论方面的区别，并不足以将语言学从经验科学的领地中驱逐出去。

这一点对于个体发生学的理论来说，尤其是正确的。这类理论——像皮亚杰的认知发展心理学——乃是把资质(以及被重建的资质的发展模式）的结构性描述与涉及因果机制的假设连接起来。乔姆斯基和皮亚杰提供的范例已经导致了一种研究类型，与其说它决定于规范分析与经验分析的古典式分离，不如说它决定于它们二者间的特殊结合。因此，超验的这种表达-—人们用它表示与经验科学的区别——既便是在不存在误解的情况下，也不适于说明像普遍语用学这类研究的特征。术语问题的背后还隐藏着系统性的问题，系统性问题涉及迄今为止仍未被完全搞清的重建类型中非法则性的经验科学的性质。现在，我不得不把这个问题暂且搁置一旁。无论如何，那种试图缩小本来是极有趣味的方法论方面的差别，并试图在统一化科学方案的意义上译解它们的作法，似乎没有什么成功的希望。

第一章 什么是普遍语用学

25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55 | PRINTED_PAGE=26

2

在言语行为理论的讨论中，已经产生了某些观念，它们可以成为普遍语用学基本假设的基础。然而，我选择和讨论这些观念的普遍-语用学的角度，又将导致这样一种译解：它们在若于重要的方面，与奥斯丁(Austin)和塞尔(Searle)的有关理解确有很大不同。

普遍语用学的三个方面

言语-行为理论之基本的普遍语用学倾向乃是在下列事实中得以表现的：它对言语的要素单位(话语)主题化的态度类似于语言学对语言的单位(句子)主题化的态度。重建性语言分析的目标在于对这样一类规则的清晰的描述：有能力言说者必须遵从这些规则，以便于构造语法性句子并用一种可接受的方式言说它们。言语行为理论与语言学共同负有这项任务。语言学是从每一个成年言说者都拥有某种内在的重建性知识(在其中，他的构造语句的语言学规则资质得到表征)的假设开始的；言语行为理论则以相应的交往性规则资质(即在言语行为中使用语句的资质）为假想前提，并进一步假设了交往性资质恰恰具有同语言学资质同样普遍的核心。这样。一个有关言语行为的理论将精确地描述成年主体所掌握的基本规则系统——所谓掌握，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他们能将在话语中恰当使用语句的条件付诸实现，而不管这些语句可能属于何种特定语言，也不管这些话语可能被置于何种偶然性关联域。

26

国外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研究丛书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56 | PRINTED_PAGE=27

在资质理论题目下研究语言应用的计划，要求修正资质与施行(performance)这两个概念。乔姆斯基是这样理解上述概念的：它们使得句子的语音学、句法学、语义学诸方面的性质都在语言学资质重建框架内得到研究，而话语的语用学性质则留给了语言学施行理论。这样一种概念化导致了如下的问题：交往性资质是否不属于某种混合概念？我最初曾将语言学与普遍语用学的区分建立在语句与话语的惯常区分的基础上，根据语法规则，对语句的构造不同于根据语用学规则对语句的运用，这些语用学规则两个重要构成一般性言语情境的基础。但是这种区分带来了下列两个重要问题：

(1） 言语的普遍结构——它对所有独立于特定关联域的话语都具有共同性—能否通过普遍的句子结构被适当地决定？如果能，那么拥有某种语言可重建性的语言学资质的言说者，将同时掌握可能理解的情境，并被言说句子的一般性能力武装起来。但这样一来，有关不同于语言学资质的一般交往性资质的假设，就无从得到证实。

(2)句子(或单词)的语义学性质，就意义的应用理论而言，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与可能的典型运用的情境相关才会被解释？若如此，则句子与话语间的区分将成为不贴切的，至少就语义学理论来说是这样（只要，总而言之，话语的充分典型的关联域被加以考虑）。一旦存在于句子的语言学分析与话语的语用学分析间的区别依稀难辨，普遍语用学的对象领域就将面临崩溃的

第一章 什么是普遍语用学

27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57 | PRINTED_PAGE=28

危险。

对问题（1）（言语的普遍结构能否通过普遍的句子结构被适当地决定?)，我将同意——当然带有相当的限制条件—-这样一种论断：一个言说者，在将刻意而就的语句变换为以达到理解为指向的行动时，仅仅实现了那句子结构中所固有的东西。但这并没有否定语法性句子的构造与在某种可能理解的情境中该语句运用之间的区别，也没有否定有能力言说者在每一个场合不得不使之满足的诸普遍性先决条件之间的区别。为了言说一个句子，言说者必须满足交往的一般性假设前提；甚至当他满足了与句子使用时已经被给与的结构相吻合的先决条件时，他也可能只是很好地构造了句子本身而没有同时满足特别指向交往一端的先决条件。这种情形通过诉诸与现实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每一个语句都首先通过言说行为而被嵌入——可以变得十分清晰可辨。要被言说，一个句子必须和下列诸方面发生联系：（1)已被假定是事物现存状态的外在现实；（2）言说者愿意在公开场合作为自己的意向而表达的内在现实；（3)作为合法的人际关系而获得主观际承认的规范现实。这样，一个句子将被置于若干有效性要求之下。有效性要求没必要、也不可能作为非情境的语句、作为纯粹的语法性构造物为句子提供满足。一个符号系列如能根据语法规则系统GL而被很好构成，它就可以被“当作”某种自然语言的语句L。从语用学的角度看，一个句子的合语法性意味着：当句子被某个言说者言说时，对所有已经掌握GL的听者来说都是可领会的，可领会性对语言来说乃是所有普遍性要求中能够被内在地得以满足的唯一的一个要求。陈述性内容的有效性则不同，它依赖于被陈述的命题是否提供了一个事实(或被提及的陈述性内容的存在性先决条件是否被持有)；一个被表达意向的有效性依赖于它是否与言说者实际意向的东西相对应；一个被实施的话语的有效性则依赖于这个行动是否与被认可的规范背景相一致。鉴于语法性语句使可领会性的要求得到满足，一个成功的话语必须满足三项附加的有效性要求：（1)对参与者来说，它必须被认为是真实的，就它所呈示的某种东西而言；(2)它必须被认为是真诚的，就它表达出言说者意向的某些内容而言；（3)它必须被认为是正确的，就它与社会认可的期望相一致而言。

28

国外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研究丛书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58 | PRINTED_PAGE=29

自然，我们可以使语句的表层结构特征同一化，语句的表层结构对话语的三种一般语用学功能(呈示某些东西、表达某个意向、建立某种合法人际关系)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陈述性语句可用于呈示事物的现存状态(或在非断言性言语行为中间接地提及它们)；意向性动词、情态、语气形式以及其它等等，可用于表达言说者的意向；施行性短语、“以言行事”的表征物一类，则可用于建立言说者与听者之间的人际关系。这样一来，言语的一般结构也在句子的结构水平上得到反映。可迄今为止，由于我们一直把句子当作某种语法性构成物，当作不同于语句在句子中得以言说的言语情境的东西来考虑，致使一般的语用学功能并没有能“占据一席之地”。例如，要构造一个语法性句子，对有能力言说者来说，只需满足可领会性的要求即可，而语言学家则必须掌握相应的语法规则系统，我们把这一点称作他的语言学能力，而且这种能力可以通过语言学的方式加以分析。然而，运用这种能力去进行交往则是另一回事，交往只有进行语用学分析才是适宜的。我通过“交往性资质”这个术语所理解的，正是以相互理解为指向的言说者把完美构成的语句运用于现实之中，并使二者相吻合的能力，它包括：

1.选择陈述性语句的能力：通过这种选择，或是被陈述命题的真实性条件，或是被提及命题内容的存在性先决条件，被假设得到了满足，从而使听者能够分享言说者的知识。

2.表达言说者本人的意向的能力：所用的语言学表达呈示出

第一章 什么是普遍语用学

29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59 | PRINTED_PAGE=30

被意向的东西，使听者能够相信言说者。

3.实施言语行为的能力：该行为与被认可的规范或被接受的自我-影象相一致，使听者能够在共同具备的价值取向中认同言说者。

在这些决定并非依赖于特定的认识性先决条件，以及改变关联域就将导致一般性语句中渗入呈示、表达和合法性人际关系等普遍语用学功能的程度度内，上面三条所表述的东西，正是我所谓的交往性资质，为此，我才提出了普遍语用学的研究建议。

普遍语用学中发展最充分的乃是与话语的呈示性功能相联系的那一部分，如陈述性语句的应用。从弗莱格到杜姆特(Dum-met)，这个规范语义学的古典领域早已经历过一番逐鹿。@说它是一个普遍语用学的研究对象，可以从下列事实中窥见一斑：陈述的真实性价值受到了系统的注意。谓词理论并没有研究一般性语句(就像语言学所作的那样)，而是研究了语句呈示事实的功能，这种分析首先指向谓词运用的逻辑以及那些使我们诉诸对象的表达。当然，普遍语用学的这一部分对于交往理论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从普遍语用学的角度出发，关于意向性的分析，关于认可性内容的讨论以及有关私人言语的论争，就它们理清了话语的表达性功能而言，不过仅仅是开始。言语-行为理论最终将是要提供普遍语用学中与话语的人际功能相联系的那一部分研究的出发点。

对于问题(2)(句子或单词的语义学性质，就意义的应用理论而言，是否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与可能的典型运用的情境相关才会被解释?)，人们可从下列事实中发现很多与我关于使普遍语用学概念化的提议相联系的困难，这个事实就是：通常的语义学并非能很好地适应于涉及句子的语言学分析与涉及话语的语用学分析之间的区分。到达语用学理论，有着许多不同途径和方式，如以语言学为定向的意义理论试图系统地把握语言表达的语义学内容。但在转换生成语法框架中，关于句子的表层结构的解析不是从语义学深层结构出发，就是依赖进入句法结构的语义学设计，这条途径导致了构造某种一般语义学表征物的结合性系统。词汇语义学继续运用了类似的方法，它通过对意义关系的规范分析，澄清了给定词汇的意义结构。上述语言学途径的弱点在于：它们仅仅是通过种特殊的方式引进句子应用的语用学侧度。然而，由维特根斯坦的工作发展起来的意义的应用理论表明，语言学表达的意义只有参照可能运用情境才能得到鉴定。

30

国外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研究丛书

下一段：[继续读取](https://workshop.closeclaw.top/api/ai/read/ba5508dd-cbe1-4126-aea9-a8f0fad2633e.md?start=60&limit=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