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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人之上:从石器时代到AI时代的信息网络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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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中央完全不干预人民的生活,也不提供类似治安这样的基本服务,这就不算是民主政体,而根本就是无政府状态。在所有民主政体中,中央政府都需要收税、养军队,而多数现代民主政体也至少会提供一定程度的医疗保健、教育与福利。然而,只要政府对人民的生活有任何干预,就需要进行解释。如果没有让人信服的理由,民主政府就应该让人民自行决定。

民主政体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相信人人都可能犯错,因此虽然会赋予中央一些重大决策权,但同时也会保留一些能够挑战中央权威的强大机制。套用美国前总统詹姆斯·麦迪逊的一句话,既然人会犯错,就需要有政府,而既然政府也会犯错,就需要一定的机制能够揭露并修正其错误,比如定期举行选举,保护新闻自由,以及让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三权分立等。

因此,所谓独裁,就是由单一中央信息枢纽决定一切;而所谓民主,则是有不同信息节点持续对话。这些节点常常会相互影响,但在大多数问题上并不需要真的达成共识,个人、企业与社群还是可以继续保持不同的思考与行为方式。当然,有些时候所有人必须保持一致,而不允许存在多样性。比如在<sub>2002</sub><sup>—</sup><sub>2003</sub>年,美国人对于是否入侵伊拉克有不同的意见,但最后还是只能做出一个决定,没办法让某些美国人私下和萨达姆保持和平、其他美国人向他宣战。无论好坏,入侵伊拉克的决定都需要由每位美国公民共同承担。在进行国家基础建设、定义刑事犯罪的时候也是如此。要是每个人都可以自 己铺设铁路网、对谋杀进行定义,任何国家都无法正常运作。

要对这样的集体事务做决定,就必须先举行全国的公共对话,再由民意代表(需经过自由公正的选举产生)做出选择。然而,就算已经做出选择,也应该有重新检视与修正的机会。虽然民主信息网络并不能改变之前的选择,但下次却能选出一个不同的政府。

多数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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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主定义为拥有强大自我修正机制的分布式信息网络,就会与民主等于选举这种常见的误解形成鲜明对比。选举是整套民主工具包的核心成分,但并非民主的全部。要是没有额外的自我修正机制,选举就很容易被操弄。而且就算选举完全自由公正,光是这样也不足以保证选举就是民主,因为民主绝对不是<sup>“</sup>多数独裁<sup>”</sup>。

假设有一场自由公正的选举,由<sub>51%</sub>的选民选出某个政府,而这个政府接着决定要把全国<sub>1%</sub>的选民送进死亡集中营,因为这些人信奉某个被憎恶的少数宗教。这算民主吗?显然不算。这里的问题,并不是说要有超过<sub>51%</sub>的某个特别多数才能允许进行种族灭绝。绝不是只要政府能得到<sub>60%</sub>、<sub>75%</sub>甚至<sub>99%</sub>选民的支持,就能让死亡集中营成为一个民主抉择。所谓民主制度,并不是只要占了多数,就能去消灭那些不受欢迎的少数族群,而是指一种对于中央权力有明确限制的制度。

假设<sub>51%</sub>的选民选出某个政府,接着这个政府就剥夺了其他<sub>49%</sub>选民(或者只是其中<sub>1%</sub>)的投票权。这算民主吗?答案一样是否定的,而且也一样,这不是个数字问题。剥夺政治对手的选举权,就会让民主信息网络的一大自我修正机制失去作用。选举这种机制的重点,是让信息网络有机会说:<sup>“</sup>我们错了,让我们再试试别的。<sup>”</sup>但要是中央能够恣意剥夺人民的选举权,就等于阉割了这种自我修正机制。

上面两个例子可能听起来很离谱,但遗憾的是它们都还真有可能发生。希特勒通过民主选举上台几个月后,就开始将犹太人与共产党人送进集中营;美国也有几届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剥夺非裔美国人、美洲原住民与其他受压迫族群的权利。当然,大多数对民主的攻击并不那么明显。从匈牙利总理欧尔班、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菲律宾前总统杜特尔特、巴西前总统博索纳罗、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等强人的履历就能看出,一个领导人可以怎样利用民主上位,接着再用权力来破坏民主。

强人破坏民主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就是攻击民主的自我修正机制,常常是从法院与媒体下手:剥夺法院的权力或是安插亲信,试着关停所有独立媒体,并四处安插自 己的吹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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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法院无法再以法律手段制约政府,媒体也只能乖乖重复政府的台词时,所有敢于反对政府的机构或个人都可能被抹黑成叛徒、罪犯或外国间谍,进而遭到迫害。各种学术机构、市政当局、非政府组织与私人企业,要么会被解散,要么会被政府控制。到了这个阶段,政府已经能够任意操弄选举,比如将高人气的反对党领袖送进监狱,阻止反对党参与选举,在选区划分上动手脚,或是剥夺选民的选举权。人们到法院控诉这些反民主行为,只会被政府精心挑选的法官驳回。如果记者与学者批评这些行为,就会遭到解雇。能够留下来的其他媒体、学术机构与司法机构,则会盛赞这些行为实为必要之举,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国家及其所谓的民主制度不受叛徒或外国间谍的侵害。这些强人通常不会真的走到最后一步<sup>——</sup>把选举彻底废除,而是会将其留下作为一种仪式,为政权提供合法性,也保留民主的表象。

那些强人的支持者,常常并不认为这是个反民主的过程。如果有人告诉他们,选举胜利并不代表拥有无限的权力,他们会真心感到困惑。他们反而会觉得,要是有人想对民选政府的权力进行任何制衡,那才是不民主。然而,民主并不是说代表多数就能为所欲为,而是说所有人都应该自由平等。民主这个制度,是要保障所有人都能拥有某些自由,就算其他人占了多数也无法剥夺。

毫无疑问,在民主政体,多数人的代表有权组成政府,在许多领域推行自 己喜欢的政策。要是多数人想要战争,国家就会走向战争。要是多数人想要和平,国家就会走向和平。要是多数人想要加税,税率就会上升。要是多数人想要减税,税率就会下降。无论是外交、国防、教育、税收还是其他政策,种种重大决定都掌握在多数人的手中。

但在民主政体中仍然有两类权利受到保护,并不是多数人说了算。第一类就是人权。就算有<sub>99%</sub>的人想要消灭剩下<sub>1%</sub>的人,民主政体也不会允许,因为这侵害了最基本的人权<sup>——</sup>生命权。其他属于人权这一类的权利,还包括工作权、隐私权、迁徙自由与宗教信仰自由等。这些权利保障了民主的去中心化本质,只要不伤害别人,各人的日子怎么过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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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重要的权利则是公民权。公民权是民主游戏的基本规则,保障着民主的自我修正机制。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投票权。要是能允许多数人去剥夺少数人的选举权,民主只要经过一次选举就会画上句号。其他属于公民权类别的权利,还包括新闻自由、学术自由与集会自由等,这些权利保障了独立媒体、大学与各种反对运动,让它们能够挑战政府。而这些也正是强人想染指的关键权利。虽然有时候确实有必要改变国家的自我修正机制(比如扩大选举权、规范媒体、改革司法),但这种改变必须是多数阵营与少数阵营双方有广泛的共识才行。如果只是稍微占了多数,就能够单方面改变各种公民权,那么当局就能够轻松操弄选举,摆脱所有的权力制衡。

人权与公民权还有另一项值得一提的重点:这两种权利除了会限制中央政府的权力,还会对中央政府有一些积极的要求。民主政府不仅自己不能侵犯人权与公民权,更要主动保障这两项权利。以生命权为例,民主政府会被要求负起责任,保护公民免受犯罪暴力的侵害。如果某个政府不杀人,但也不努力保护公民不被杀害,这只是无政府状态,而非民主。

人民vs真理

当然,在每个民主国家,人权与公民权的界限都会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就连生命权也会有其限制。包括美国在内,一些民主国家仍保留了死刑,剥夺部分罪犯的生命权。而且每个国家都会允许自 己有宣战的特权,也就是会派人去杀戮与被杀。所以,生命权的界限究竟要定在哪里?至于哪些权利该归属于这两类,也有着持续且复杂的讨论。谁能决定宗教自由算不算基本人权?使用互联网又该不该算公民权?还有动物的权利呢?甚至人工智能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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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都无法在这里得到解决。人权与公民权都是存在于主体间的约定,是人类的发明而非发现,是出于历史的偶然,而不是出于普遍的理性。不同的民主政体所列出的权利清单就可能有所不同。至少从信息流的角度来看,定义某个制度是否民主的两个条件就是中央的权力是否有一定限度,以及这个制度是否有健全的机制能修正中央的错误。民主信息网络认为人人都会犯错,就算是选举胜出的那些人或者属于多数方的选民也不例外。

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必须记得选举并不是找出真相的方法。选举只是要在各方冲突的欲望之间做出裁定,以此来维持秩序。选举所确定的,只是多数人想要什么,而不是真相是什么,而且人们常常就是不愿意面对事实。所以民主信息网络还是需要保留一定的自我修正机制,才能保护真相不受大多数人意愿的影响。

比如,<sub>2002</sub><sup>—</sup><sub>2003</sub>年,经过<sup>“</sup><sub>9</sub>·<sub>11</sub><sup>”</sup>事件,小布什政府在讨论是否应该入侵伊拉克时,就声称萨达姆正在研发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还说伊拉克人民渴望建立美国式的民主,欢迎美国前去解放。当时这些论点胜出了,于是在<sub>2002</sub>年<sub>10</sub>月,美国人民选出的国会代表以压倒性多数批准入侵伊拉克。这项决议在众议院以<sub>296</sub>∶<sub>133</sub>的多数(<sub>69%</sub>)通过,在参议院也以<sub>77</sub>∶<sub>23</sub>的多数(<sub>77%</sub>)通过。而在<sub>2003</sub>年<sub>3</sub>月的战争初期,民调发现这些议员的意见确实与广大选民一致,当时美国公民有<sub>72%</sub>支持这项入侵行动。美国人民的意愿十分明确。

但事实证明,真相与美国政府的说辞及大多数人的信念并不一致。随着战争发展,众人发现伊拉克并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许多伊拉克人也并不想被美国人解放或建立美国式的民主。时至<sub>2004</sub>年<sub>8</sub>月,新的民调结果显示,美国人有<sub>67%</sub>认为这次入侵是基于错误的假设。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美国人已经承认入侵伊拉克大错特错。

在民主国家,只要占了多数,就完全有权做出发动战争等重大决定,当然也可能犯下重大错误。然而就算占了多数,至少也应该认识到自己仍有可能犯错,并保护少数人也能支持与宣传一些不受欢迎的观点,毕竟有可能到头来发现那些少数人的观点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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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再举一例,假设一位有魅力的领袖被控贪腐,其忠实支持者显然希望这些指控并非事实。但就算大多数选民都支持这位领导人,也不能就此阻止法官调查指控,找出真相。科学的情况与司法有些类似。虽然大多数选民有可能不愿相信气候变化的现实,但并不能因此就认为他们有权力左右科学事实或阻止科学家去探究、发表一些他们不愿面对的真相。环境研究部门不同于国会,其该做的并不是反映多数人的意愿。

当然,民主国家在制定关于气候变化的政策时,最重要的仍然是选民的意愿。光是承认气候变化的现实,并不等于知道如何应对。我们总会有各种不同的选项,而挑选其实是个意愿问题,而非真相问题。选项一可能是立刻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就算使经济增长放缓也在所不惜。这可能会让今日的人利益受损,但能让<sub>2050</sub>年的人免于更严峻的挑战,能让岛国基里巴斯不会被淹没,也能让北极熊躲过灭顶之灾。选项二则可能是一切如常。这代表着今日的人会好过一点,但会让下一代的生活变得更加艰辛,基里巴斯将被淹没在海平面下,北极熊与许多其他物种可能会灭绝。如何选择是个意愿问题,所以该做出决定的是所有选民,而不是少数专家。

但选举时不该出现的选项就是隐藏或扭曲真相。如果多数人确实不想顾虑未来世代或其他环境考量,一心想要在目前大举消耗化石燃料,这些人也绝对有权投票支持这样的做法。但即使是多数民意,也无权通过法令声称气候变化就是骗局,要求辞退所有相信气候变化的教授。我们确实能够选择自 己想要的,但不能否认这种选择的真正意义。

当然,学术机构、媒体与司法制度本身也可能出现贪腐、偏见或错误。但如果要求它们都服从政府,很有可能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在发达社会,政府是最强大的机构,因此也最想扭曲或隐藏令人不悦的事实。要让政府来监督对真相的探索,就像让狐狸来看守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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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找出真相,最好还是用另外两种方法。第一,学术机构、媒体、司法制度都具有自我修正机制,能用来对抗贪腐,修正偏见,揭露错误。在学术界,同行评议机制常常比政府官员的监督更能有效找出出版物中的错误,因为学术晋升靠的就是揭露过去的错误、发现未知的事实。而在媒体界,因为靠的是自由竞争,要是A媒体出于私心不想曝光某桩丑闻,就有可能被B媒体捷足先登。在司法界,法官要是受贿,就有可能像其他公民一样受到审判与惩罚。

第二,由于有许多不同的独立机构会通过各种方式来寻求真相,这些机构也就能够彼此制衡、修正。举例来说,如果龙头企业成功贿赂了足够多的科学家,想要以此突破同行评议机制,调查记者与法院完全可以揭露这个事件,惩罚违法者。如果媒体或法院受到系统性种族主义偏见的影响,那么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就该站出来,揭露这些偏见。这些机制没有哪一项会万无一失,但人类机构本就不是万无一失的,政府肯定也不是。

民粹主义的攻击

如果你觉得这一切听起来很复杂,那是因为民主本来就是复杂的。<sup>“</sup>简单<sup>”</sup>是独裁信息网络的特征,因为这种网络就是由中央决定一切,其他人只需默默服从。像这样的<sup>“</sup>独裁独白<sup>”</sup>,人们很轻松就能听懂;而相较之下,民主则是一场多方对话,许多人会同时发声,要听懂并跟上这样的对话就没那么简单了。

此外,民主最重要的那些机构制度常常都是官僚主义的庞然大物。虽然公民很爱追各国王室或总统府的生物戏剧,但讲到国会、法院、报纸与大学如何运作,要理解来龙去脉实在没那么容易。这也就让强人有机可乘,他们很容易对相关机构制度发动民粹攻击,瓦解各种自我修正机制,将全部权力抓在手中。我们在序言中曾经简单讨论过民粹主义,解释它会对天真的信息观带来怎样的挑战。而我们在这里要再谈一谈民粹主义,除了进一步了解其世界观,也谈谈为什么反民主的强人会如此热爱民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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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ulism”(民粹主义)一词源自拉丁文populus(意思是<sup>“</sup>人民<sup>”</sup>)。在民主政体,人们认为人民是政治权威的唯一合法来源,也只有民意代表有权宣战、立法和增税。民粹主义虽然也相信这项民主的基本原则,却不知道从哪里得出一个结论,即觉得这里的意思是应该由单一政党或单一领导人垄断所有权力。民粹主义就像施展了一套奇幻的政治炼金术,根据看似无可挑剔的民主原则,发展出一套追求无限权力的极权主义。事情究竟是怎么发展成这个样子的?

民粹主义者最奇妙的一项主张是只有他们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在民主政体,政治权力只能归于人民,而如果只有民粹主义者才能代表人民,自然所有的政治权力就应该归于民粹主义政党。如果是其他政党赢得选举,可不代表那个政党赢得了人民的信任、有权组建政府,而肯定是胜选被偷走了或人民被欺骗了,投票结果并没有表达出人民真正的意志。

该强调的是,许多民粹主义者真心相信这一套,而不只是将其作为宣传手法。就算在整体选票中只拿到极少的票数,民粹主义者仍然可能相信只有他们才能代表人民。与此类似,在英国,CPGB(英国共产党)的大选得票率从未超过<sub>0.4%</sub>,却仍然坚称只有自 己才真正代表劳工阶级。他们声称,数以百万计的英国劳工都是因为<sup>“</sup>虚假意识<sup>”</sup>才没把票投给CPGB,反而投给了工党甚至是保守党。他们说资本家控制了媒体、大学与其他机构,使劳工阶级受骗上当,投下违背自身真正利益的一票,而唯有CPGB能够看穿这场骗局。民粹主义者的想法也十分类似,他们觉得人民的敌人欺骗了人民,才让人民投下了违背真实意志的一票,而唯有民粹主义者才能代表人民的真实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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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民粹主义信条的一个基本要素,就是没有把人民看作一群拥有不同观点与利益、活生生的人,而认为人民就是一个神秘而统一的实体,只有单一的意志,也就是<sup>“</sup>人民的意志<sup>”</sup>。对于这种半宗教的信念,或许最恶名昭彰,也最极端的表现,就是纳粹的座右铭<sup>“</sup>EinVolk,ein Reich,ein Führer”(意为<sup>“</sup>一个民族,一个帝国,一个领袖<sup>”</sup>)。在纳粹意识形态看来,整个民族或全体国民只有一个单一的意志,而唯一的真正的代表就是他们的领袖。他们认为,对于人民的感受与需求,这位领袖的直觉绝对不会出错。要是有某些德国公民不同意这位领袖的看法,并不代表这位领袖错了,而是因为这些异见分子都来自图谋不轨的外部团体(犹太人、共产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并非人民。

当然,纳粹是个极端的案例,绝不是说所有民粹主义者都可能是隐性的纳粹,都可能有种族灭绝的倾向。然而,许多民粹主义政党与政治人物就是不愿接受<sup>“</sup>人民<sup>”</sup>可能包含了许多不同的意见、许多不同的利益团体等诸多含义。他们一心认定真正的人民只有一个意志,也深信只有自 己才能代表这种意志。相较之下,他们的政治对手就算得到大多数民众的支持,也会被说成是<sup>“</sup>外来的精英阶层<sup>”</sup>。

按照这种逻辑,到底要怎样分辨某个人算不算是<sup>“</sup>人民<sup>”</sup>?这个问题再简单不过:只要支持领袖的,就算是人民。德国政治哲学家扬-威尔纳·穆勒认为,这就是民粹主义的决定性特征。要判断某人是不是民粹主义者,就看他是否声称只有自 己能够代表人民,并声称那些不同意他的观点的人(国家官僚制度、少数群体甚至多数选民)肯定都是为虚假意识所迷惑,或者根本不是真正的人民。

这就是民粹主义对民主构成致命威胁的原因。民主虽然认同人民是权力的唯一合法来源,但在民主制度看来,人民从来就不是一个统一的实体,也就不会有什么单一的意志。无论是德国人、委内瑞拉人还是土耳其人,各国人民都包含了许多不同的团体,有许多不同的意见、意志与代表。任何团体(甚至是代表多数的团体)都无权将其他团体排除于<sup>“</sup>人民<sup>”</sup>的概念之外。必须这样,民主制度才能是一种对话。想进行对话,前提是有许多声音都能得到认同。要是只能有一种声音得到认同,就不可能有对话,而会是由单一的声音主宰一切。因此,虽然民粹主义可能口 口声声说自 己坚守<sup>“</sup>人民的权力<sup>”</sup>这项民主原则,但实际上却让民主失去意义,并且试图追求独裁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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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主义还有另一种破坏民主的方式,虽不太明显,但同样危险。民粹主义者在声称只有他们能代表人民之后,开始声称人民不但是政治权力的唯一合法来源,更是所有权力的唯一合法来源。于是,只要有任何机构制度的权威不是来自人民意志,就会被说成反民主。这样一来,自称是人民代表的民粹主义者不只是要垄断政治权威,更是要垄断所有类型的权威,并且控制媒体、法院与大学等机构制度。通过把<sup>“</sup>人民的权力<sup>”</sup>这项民主原则发挥到极致,民粹主义摇身一变,成了极权主义。

事实上,虽然<sup>“</sup>民主<sup>”</sup>的意思是政治领域的权力来自人民,但并不代表其他领域的权力就不能有其他来源。比如前文谈过,在民主制度当中,独立的媒体、法院与大学都是重要的自我修正机制,能够保护真理与真相,就算是多数人的意愿也无法颠倒是非。生物学教授之所以说人类是从猿类演化而来的,是因为有证据能够支持这种说法,而不会在意多数人是否喜欢。记者如果曝光某位高人气政治人物收受贿赂,只要他能在法庭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不管大多数民众是否愿意相信这项指控,法官都可能将这位政治人物送进监狱。

对于有些机构高举客观真理之名、凌驾于所谓人民意志之上,民粹主义者会怀疑这些机构,觉得这些机构就是精英分子为了争取不合理权力放出的烟幕弹。于是,民粹主义者开始质疑<sup>“</sup>追求真理<sup>”</sup>的行为,并主张<sup>“</sup>只有权力才是唯一的现实<sup>”</sup>(正如我们在序言所述)。这样一来,只要有任何独立的机构制度反对他们,民粹主义者就会试图削弱或侵占这些机构制度的权威。结果就产生了一种黑暗而愤世嫉俗的观点,这种观点觉得整个世界就是一座丛林,而人类就是一种只迷恋权力的生物,所有社会互动都是权力斗争,所有机构制度都是只为自 己人谋求利益的集团。在民粹主义者的想象当中,法院在意的并不是公平正义,而只是维护法官的特权(没错,法官常常大谈公平正义,但这不过是为自 己夺取权力的伎俩);报纸关心的也从来不是事实,只是在散播假新闻来误导人民,好让记者与背后的金主受益;就连科学机构也不是为了找出真理与真相,那些生物学家、气候学家、流行病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与数学家,都是另一种利益团体,会为了私利而牺牲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