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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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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米汉(EileenMeehan,1984)认为,商业媒体不仅拥有商品信息和受众商品,也有商品收视率。她强调了“收视率和行业收视率如何符合商品信息的生产”(同上,217)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为此她回答了“大众传播工业生产什么商品?”(216)的问题。米汉(1993)说收视率有助于“确定网络可能要求和广告商为访问受众商品所必须支付的价格”(同上,387)。收视率有赖于所使用的衡量技术评定受众衡量行业如何极端地高估或低估受众规模。行业收视率会高度垄断,并且垄断资本家(如A.CNielsen)将制定衡量标准。行业收视率将倾向于衡量可能购买和消费大量商品的特定受众;因此,“商品受众和商品收视率完全是人为的和捏造的”(同上,389)。在此背景下,陈(Chen,2003)提出了虚拟受众商品概念。米汉(2007,164)强调“不是所有电视观众都是电视的商品受众,有些商品受众与其他相比更有价值”。理查德·麦克斯韦(RichardMax-well)提出了一个类似于米汉的观点,“生产反映在受众商品形式中的价值的人类劳动在哪里呢?我认为它可能位于行业收视率、广告和广播营销公司以及其他影像和信息产业领域”(Maxwell,1991,32)。史麦兹是正确的,就传播而言,生产性劳动不仅仅存在于生产领域,还存在于流通领域。商品拜物教会产生一种错觉,即受众被出售意味着他们创造了价值。约然·柏林(GöranBolin)基于米汉的观点得出结论:“史麦兹、杰哈利(Jhally)和莱文特(Livant),以及安德烈维奇(Andrejevic)的经验主义谬论认为统计数据代表了现实。”并且说,“不是受众而是统计学家在工作”(Bolin,2009,357;也见Bolin,2011,37,84)。这种论点可能太过绝对,因为它暗示受众不能被资本剥削。但毫无疑问,受众商品与制定受众价格的评级行业的崛起紧密相连。如果受众生产受众商品价值,评级行业制定这种商品的价格,那么,受众商品价值转换为价格就占据核心地位。随着商业互联网平台产生,受众率不再需要粗略估计,对用户活动和用户内容的长期监视可以定义出具有特定兴趣的精确定义的消费者群体。消费者属于哪个群体,广告就是针对这些群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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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米汉(2002)指出受众商品是按性别划分的:

(a) 销售广告的雇员往往是女性和低工资者。

(b)广告商和广告产业多基于某种假设,认为受众商品具有性别歧视价值观,所以“除了那些白人、年龄在18—34岁之间、异性恋、说英语的高端男性受众商品之外都会受到歧视”(Meehan,2002,220)。关注媒体中性别与阶级、父权制与资本主义、性与金钱的联系,是女权主义者和政治经济学家所面临的一项被忽视和共同关心的重要任务(Meehan and Riordan,2002)。瓦莱丽·斯蒂夫斯(ValerieSteeves)和珍妮特·瓦斯科(Janet Wasko,2002)指出,社会主义或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天然的盟友,但存在着一个对社会主义的偏离以及女权主义中父权制与资本主义联系兴趣的偏离。他们强调,女权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的一项重要任务不仅是注重性别和媒体的文字、符号及话语,而且要认识到“文字、符号和话语在塑造不平等结构方面的重要性”(Steeves and Wasko,2002,26)。

苏特·杰哈利(Sut Jhally1987,第二章)提出,达拉斯·史麦兹的受众商品概念过于含糊不清。杰哈利说广告商把受众的观看时间作为商品购买,他的核心假设是,人们应该把“观看时间视为媒体商品”(同上,73)。“当受众观看商业电视时,这是在为媒体工作,既生产价值,又生产剩余价值”(同上,83)。他认为电视网购买了受众的观看力(同上,75)。杰哈利提出受众的观看时间是节目时间,而广告观看时间是剩余时间(同上,76)。受众的工资就是上演的节目(同上,85)。“上演的节目即观看力的价值是受众的工资,是传播产业的可变资本”(Jhally andLivant,1986/2006,36)。问题是,在一个以货币和资本为主要结构的社会中,观看时间是否可以被视为一种工资的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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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不同意杰哈利的观点,电视观众获得的薪水是电视节目,必要劳动时间是观看无广告的节目,而剩余劳动时间是观看广告。你不能靠看电视生活,所以看电视不能等同于工资。在这个问题上,戈兰·柏林(GöranBolin)认为,“也许可以说受众得到的是电视节目,但如果受众在工作,并且如果他们的工资是娱乐节目,那么他们怎么进一步转换成薪水呢?普通观众无法因为观看娱乐节目或其他电视节目的经历而购买食物”(Bolin, 2005, 297;Bolin, 2011, 37)。

不如说,所有观看商业电视的时间都是剩余劳动时间。在“数字劳动”的辩论中,有些人持有的观点与杰哈利的论点相关联。他们认为“脸书”(facebook)并未剥削使用者,因为他们获得了免费访问该平台的权利作为其“工资”。这与杰哈利的观点有差异,因为其坚持剥削和剩余价值的概念。但这两种观点都忽略了货币是资本主义最重要的结构,在赋予所有者的权力方面,货币凌驾于所有其他结构和关系之上。因此,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货币具有“社会独占权……在商品世界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Marx,1867c,162;译者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6页)。

正如马克思(1844)所认识到的,人类是一个需要吃饭和交往才能生存的自然和社会存在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类生存的许多手段是通过商品和货币的形式组织起来的:只有在你能够购买商品的情况下,你才能获得许多必要的生存手段。要做到这一点,你需要得到钱。对大多数人来说,这种情况迫使他们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以便赚取可以用来购买生存资料的工资。传播手段是生存资料的组成部分,如果它们被组织成为公共品或共享品,传播手段就可以逃离货币形式,人们不必为了获得它们而付费。有些传播手段,例如大多数电影和流行文化,都是作为商品出售的。人们只能通过为商品付费或试图根除商品形式(例如,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才能获得访问权。像“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这样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传播手段的访问,但不出售访问权和内容。它们并没有位于商品形式之外,而是将用户的数据商品化。作为对数据商品化的回报,“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为用户提供了一种交流手段。作为对用户的回报、这些手段可以被视为仁慈的商品(in—kindgoods),而允许公司获取和商品化用户的个人数据。如果用户和平台之间的关系是以现代雇佣关系的形式组织起来的话,那么用户就会得到工资,作为他们数字劳动力商品化的回报。他们可以用这笔钱购买各种生存资料。与这种货币支付不同的是,“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用户没有获得一种通用的交换媒介,而只是一种特定的传播手段。通过给予用户访问他们平台的权力,“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没有提供一般的生存手段,访问平台只是获得了一种特定的交往手段,但这种手段的使用为平台的利润利益服务。这并不是说我主张向广告资助的企业互联网平台的用户付费,我宁愿主张创造非商业、非盈利的替代方案,完全逃避、扬弃和与商品形式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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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指出的是,“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向用户提供的交往手段并不是简单的生存手段(不应该被分析成这样),它们其实是为了价值和利润的创造提供的生产手段。这种情况起因于社交媒体用户同时具有技术服务消费者和数据、商品、价值和利润生产者的特征。“脸书”(facebook)网提供的消费或交往手段并非简单的生存手段,在这一消费过程中,所有用户在其全部消费时间内都为“脸书”(facebook)和“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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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tter)创造了价值,获得服务是一种工资形式这种论点是不恰当的。如果一个人用部分薪水买了一听可乐喝了,他在喝可乐的过程中并没有创造价值(因此也不会给可口可乐带来利润);相反,要喝可乐,就得付钱,这样可口可乐才能实现其货币利润。消费并不直接为公司创造价值在“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上,服务的消费过程需要所有的在线交往和使用时间。所有这些时间不仅是再生产时间(即再生产劳动力的时间),同时也是生产由“脸书”(facebook)和“推特”(twitter)提供给广告客户的数据商品的劳动时间。在消费过程中,用户不仅仅再生产了劳动力,而且生产了商品。所以对于“脸书”(facebook),Youtube和“推特”(twitter),所有消费时间都是商品生产时间。

关于电视、电台和报纸的分析性问题,史麦兹和杰哈利必须面对的问题是,消费这些媒介是一种相当被动的活动。因此,他们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论证这种行为也会生产剩余价值。杰哈利的分析是,对于电视而言,观看时间作为商品销售等同于说观看者越多,产生的广告利润就越高。这种分析是可行的,但在互联网世界里情况却不同:在这里,用户不是被动的观察者,在一定程度上他们是内容的积极创造者。广告商不仅对用户上网的时间感兴趣,而且对在这段时间内创造的产品一用户生成的数字内容和在线行为感兴趣。用户的数据关于他们上传的数据、社交网络、他们的兴趣、人口统计数据、他们的浏览和交互行为的信息被作为商品出售给广告商。与杰哈利分析的电视世界相反,在互联网上,用户的主体创作物被商品化了。因此,史麦兹的原始说法认为,受众本身其主体性和主体创造性活动的结果—被作为商品出售。互联网是个主动的媒介,在那里,信息的消费者也可能是信息的生产者。因此,就“脸书”(facebook)和其他社交媒介来说,最好称互联网产消者商品化(Fuchs,2010b)。但是,电视现在也变得数字化,且更具交互性,因此受众商品化会实时发生,并且利用消费者档案和新的商业形式(如电视商务、普适商务)更进一步地推进商品化(Andrejevic,2009,McGuiga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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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特·卡拉韦(BrettCaraway,2011)认为受众不是商品,因为“受众的活动不是在资本家的直接控制之下发生的。也不清楚受众劳动的产品是否与受众相异化”(Caraway,2011,697)。资本主义利用市场的力量强迫工人们出售他们的劳动力:如果你不为工资而工作,你就不可能生存下来。雇佣劳动是被物质性身体暴力的威胁所胁迫(这一威胁是死亡,因为无法购买和消费商品),而受众劳动被意识形态暴力所胁迫(这一威胁是减少社会接触,因为缺少维系社会关系必要的媒体信息和传播能力)。受众处于资本家的意识形态控制之下,资本家控制着传播手段。例如,如果人们停止使用“脸书”(facebook)和社交网站,他们可能会错过某些社交机会。他们可以拒绝成为“脸书”(facebook)的员工,就像雇员拒绝为工资而工作一样,但他们可能会因此而在社会上处于社交劣势。商业媒介迫使个体使用它们,它们越具有垄断力,就越容易胁迫媒体消费者和用户。

工作者的受众产品对那些有广告间歇特色节目较为关注。受众关注的焦点是广告商支付给商业媒体经营者的钱。受众自己无法控制其注意力,因为其并未拥有、创造或控制商业媒体;相反,他们的劳动和注意力都被异化了—其他人,也就是企业媒体和他们的广告客户定义与控制的节目时间。这同样适用于“脸书”(facebook)网和其他商业用户生成内容的网站,对用户劳动生成内容和转换数据进行监视并出售给广告客户,从而获得特定目标群体的访问。商业社交媒介平台的用户无法控制和拥有他们的数据,数据被异化了。创造受众商品的劳动被剥削了,因为其创造了价值和被别人拥有的产品,这同时也构成了一种异化过程。数字劳动在意识形态上是被胁迫的。被胁迫、剥削和异化使受众劳动者本身成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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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

大卫·赫斯蒙德夫(David Hesmondhalgh,2010,280)认为,“史麦兹的说法是不成熟的、还原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完全低估了资本主义的矛盾和斗争”,这种说法“完全失去了其与务实的政治斗争的联系”。同样,对于当今史麦兹的受众商品理论和其在数字媒体应用中的批判,卡拉威(Careway,2011)提出,“史麦兹的理论代表了一种片面的阶级分析,这种分析低估了工人阶级的主体性”(696),“不讨论薪金斗争、商品抵制及消费者安全”(700),因此成了“受众商品盲目崇拜”,此时,“我们不过都是资本主义这台机器上的齿轮而已”(700)。卡拉威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批判与他所宣扬的“在新媒体环境下创造能量的居住地”相吻合(706)。这使他的分析与亨利·詹金斯(HenryJenkins)这样的“社交媒体决定论”者不相上下,即“网络已成为消费者参与的网站”(Jenkins,2008,137),而媒体如今已成为“参与性文化”的中心(Jenkins,2008)。这些批评是基于对史麦兹的不知情或故意选择性解读,而忽略了他对替代媒体即受众商品化的对立物的关注。他的分析更多地意味着有必要推翻资本主义以使社会人性化,并推翻资本主义媒体制度以使媒体人性化。

达拉斯·史迈兹并没有忽视人类创造替代性未来的能力,这一点可以从他从事替代性传播制度研究的想法中得以证明。对史麦兹来说,政治主体性是一种革命者的主体性,旨在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建立一种替代性媒体制度—像赫斯蒙德夫和卡拉威这样的批评家忽视了史麦兹的这一观点。

20世纪70年代初,达拉斯·史麦兹在他的文章《自行车之后是什么》中谈到了中国的传播问题(Smythe,1994,230—244),他借鉴“大字报”的形式思考如何以民主的方式组织广播系统。他认为“每一个接受者能够提供声音或声音加图像的反应的双向系统……双向电视系统就像是电子的大字报系统”(同上,231—232)。这种想法与汉斯·马格努斯·恩岑斯贝格尔(Hans Magnus Enzensberger,1970)的解放的媒体使用的观点、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1934,1936/1939)的读者或作者观点以及贝托尔特·布莱希特(Bertolt Brecht,1932/2000)在他的广播理论中的替代广播概念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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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提出了一个由基层群众控制的媒体系统的思想,史麦兹将这一思想应用于电子媒体,从而形成了替代性电子媒体的概念。赵月枝(Yue-zhiZhao,2011)指出了史麦兹的文章和他关于中国替代性非资本主义传播体系思想的重要性。她强调,在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主导下(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建立以非资本主义逻辑为基础的传播和社会的重要性受到了史麦兹的启发。赵月枝(2007a)认为,史麦兹“在中国寻求替代资本主义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产物的背景下”,提出的“自行车之后是什么”的问题,“希望中国能够避免走资本主义发展的老路。”

赵目枝认为,尽管史麦兹在很多方面都错误的评判了中国20世纪70年代的政治形式,但他的干预将会继续“为中国提供有用的看法,不仅分析了改革期间中国的发展和ICT的部署,还分析了后毛泽东时代中国的发展策略及其可持续性的康庄大道,为此提供了一个出发点”(同上96)。今天有关达拉斯·史麦兹式的中国的媒体,人们不禁会问:移动电话之后是什么(Zhao,2007a)?对于“自行车之后是什么”的问题,史麦兹的回答是:中国应该建立一个有利于“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反对为个人、私人所用的商品和服务”的媒体结构(Smythe,1994,243)。ICT将不仅为资本主义目的服务,而且“本质上”会是社会化的,且具有“替代性用途”,这包括集体的政治行动(Zhao,2007a,96)。中国ICT的现实会显示这些技术既作为控制手段又作为抗议手段的对立性质。

达拉斯·史麦兹从根本上关注商品化和受众劳动的过程,这体现在他对受众商品范畴的创建上。尽管他对于一些文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持批判态度,但他对受众商品的关注与意识形态批判和另类媒体的重要因素同在。而且他深切地关心为获得更好的世界和民主传播而进行的社会斗争。史麦兹的工作与政治密切相关:例如,他与工会合作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为支持卫星、公共服务广播和价格实惠普遍的电视访问权的公有而提供证据并进行研究;还公开反对公司媒体控制和垄断(Yao,2010)。同时作为一名公共知识分子,他参与有关新世界信息和通讯秩序的辩论(同上)。因此,在赵月枝看来,认为史麦兹与政治斗争无关的观点,无论是务实的还是不实际的,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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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特·瓦斯科(2005,29)声称,“随着广告商支撑的媒体私有化现象越来越广泛,受众商品的概念开始被许多政治经济学家和其他传播理论家所接受”。近年来,这种趋势呈上升趋势,且对达拉斯·史麦兹的著作的兴趣有所复苏,特别是有关商业“社交媒体”用户是否是工人且被剥削的问题。蒂齐亚纳·特拉诺瓦(TizianaTerranova)通过提出免费互联网劳动概念而对数字劳动的辩论作出了早期贡献,她提出,“自愿和无酬并存、享受和被剥削并存,免费网络劳动包括建立网站、修改软件包、阅读和参与邮件列表以及在MUDs和MOOs建立虚拟空间”(Terranova,2000,33)。特拉诺瓦把免费劳动的概念和非物质劳动的自治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概念相联系,但却没有考虑把它与达拉斯·史麦兹的受众商品概念相联系。

我曾在自己的作品中强调,史麦兹的受众商品概念非常适合描述当代互联网上企业平台剥削用户活动的情况,在这方面,我创造了“互联网产-消者商品”的概念(Fuchs,2012a,2011a,2011b,2010b,2009)。文斯·曼泽罗勒(VinceManzerolle,2010)基于此分析并立足史麦兹的著作,研究了移动互联网的产消者商品化。在分析中,他使用了移动受众商品的概念。玛莉索·桑多瓦尔(Marisol Sandoval,2012)以实证的方法分析了互联网产-消者商品化的现实性,发现所分析的网络平台90%以上都使用了定向广告、监控以及用户数据的商品化。一项合法保障互联网产-消者商品化的条款和政策的定性分析表明,它们具有“迷惑性、误导性、是意识形态的甚至是操控的。……它们试图造成一种印象,让人认为这些平台唯一的目的就是给用户提供吸引人的、高质量的服务和经历,使其能产出用户自己的媒体内容并且与朋友交流。这种平台由商业公司所拥有的事实被隐藏了,而那些商业公司的目的是通过销售用户信息和为广告提供空间而提高他们的利润”(Sandoval,2012,16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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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特·莫斯可(2009)在讨论史麦兹的受众商品概念时提出,“那些准确测量和监控每一笔信息交易的信息数码系统现在被用来提炼将观众、听众、读者、电影迷、电话和电脑用户信息提交给广告商的过程。……这是对以前提供大量受众的系统的受众商品化的一个重大改进,这种重要的改进方式被应用于如今包括互联网的每一种传播媒介,像“脸书”(facebook)这样社交网站提供关于用户的详细信息(同上,137)。格雷厄姆·默多克(2011)指出,由谷歌这样的商业平台组织的互联网礼品“表明礼品关系更普遍地融入了商品经济”,这意味着“剥削的加剧”(同上,30—31)。现在,文化和传播的政治经济批判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将会是“为数字时代公共文化共享”而辩护(同上,37)。

尼克·迪尔-维斯福特称史麦兹的分析如今已经获得了可信度,因为“家里监控的程度倾向于工作场所的经历,马克思所描述的自动工厂里被雇佣的‘守门人’的活动与他或她在电视机前度过的无酬观看时间’紧密联系”(Dyer-Witheford1999,119)。交互系统将能够“汇编消费者行为的综合概况”,有助于“按品味和收入更加准确地定位有差异的消费者”(同上,118)。至关重要的是,史麦兹也会“经常假设资本对受众力的有意剥削是完全成功的”(同上,119),并表示,像网络盗版和另类媒体等活动都试图打破资本的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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