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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余价值学说史 《资本论》第4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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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0 | PRINTED_PAGE=83

WG归流。例如资本家；在他对劳动者，土地所有者，和食利者的关系上，货币总是流回到资本家方面。就别一方面说，例如就劳动者说，只要他购买了商品，从而已经通过WGW，当中的行为就完成了。劳动者不断更新的，就是这种行为。他的发动，是不断以卖者的资格，不是以买者的资格实行。一切货币流通，在它只表示所得的支出时，都是这样。

举例来说，资本家自身每年会消费一定的数量。他把他的商品转化为货币，再把货币支出在那种用在断然的消费上的商品上面。这是W——G——W，所以没有那货币流回到他手里；这种归流，只在卖者方面发生，例如小商人。所得的支出，代置了这种小商人的资本。

在所得与所得之间，也能有一个交换，一个流通。屠户业者向面包业者购买面包；面包业者向屠户业者购买肉。他们两者都是消费他们的所得。屠户业者对于自己所消费的肉，面包业者对于自己所消费的面包，是不要支付代价的。他们各个在自然形态上，消费所得的这部分。但这种情形也是可能的，即：面包业者从屠户业者那里购买的肉，对于屠户业者，可以不代置资本，只代置所得。那就是，只代置他所卖的肉的这一部分，这一部分不仅代表他的利润，并且代表他利润中那当做所得而由他自己消费的部分。屠户业者由面包业者那里购得的面包，也是他的所得的支出。如果双方采取记账办法，那就只须有这一方或那一方支付当中的差额了；他们双方相互的卖买，有一部分会互相抵消。就这互相抵消的部分说，是没有货币流通发生的。但假设面包业者有差额要支付，而这种差额对于屠户业者又是代表所得。这样，他就会把面包业者的货币，支出在别种消费品上了。假设这等于10镑，他用这10镑付给裁缝师傅。如果这10镑对于裁缝师傅又是代表所得，他又会依类似的方法，把它支出。例如，他会用这种货币购买面包等等。由此，货币又流回到面包业者手里，虽然这不复是代置所得，只是代置资本。

还可以说一说。银行用来贴现或垫支的银行券，会流回到银行，但这种归流，和以上考察的货币归流，是全然不同的现象。在这场合，商品的货币化是被预料了(antizipiert)。商品在未卖出，甚至在未生产出来以前，就取得了货币形态。它也许已经卖掉而只换到一种汇票。但无论如何，它总是没有被支付，没有转化为货币。所以，无论如何，这种转化是被预料了。但它一经卖掉或应当已经卖掉时，货币就会在金和银的形态上，或是在本行的银行券（这样，它就从流通界退出了）的形态上，或是在别家银行的银行券（这样，这种银行券就须在银行业者间，被用来和本行的银行券相兑换，以致有两种银行券要从流通界退出，回到它们的出发点去）的形态上，流回到银行。并且，只要留在第三者手中的银行券拿回来掉换金或银，银行券就会流回来。如果这种银行券不拿去兑换，流通界的金银就会依比例减少。这样，放在银行准备库内的，将是金银，不是银行券了。但无论如何，过程总归是：货币的存在，商品的货币化，是被预料了。商品一经实际转化为货币，它就会第二度转化为货币的。它的第二次货币存在，会代替它的第一次货币存在，使它从流通界退出，流回到银行去。表示第一次货币存在的，和表示第二次货币存在的，也许是同一个银行券额。例如，银行券可以是以汇票为担保，而垫支于纺绩业者。纺绩业者的汇票，则是由织布业者那里得到的。纺绩业者用由这种方法得到的银行券，当做煤炭，棉花等等的代价来支付。这种银行券被用来支付种种商品代价时通过了种种人的手；这种种人结局是把它用在麻布上；由此，它到织布业者手里了。汇票到期，织布业者就用这个银行券，付给纺绩业者，纺绩业者再把这个银行券还给银行。商品在其预料的转化之后，第二度转化为货币时，那种货币可以恰好是第一次的货币，不一定要是另外的货币。所以，看起来，好像纺绩业者事实上没有一点好处，因为他把银行券借进来，在过程终末时，会再把银行券还给原发行者。这个银行券，在这时间，实际是当做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用的；纺绩业者一方面用它把债务偿付了，一方面又用它把再生产棉纱所必要的商品购买了，并且实现了一个剩余价值（那就是榨取劳动者)。他能用这种剩余价值一部分在货币形态上还给银行。这样，流回到他手里的货币，就比他支出的，垫支的，用去的货币更多了。

第一篇 重农主义派：其先驱和同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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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1 | PRINTED_PAGE=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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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2 | PRINTED_PAGE=85

E.流通所必要的货币量

S向F购买10亿生活资料和10亿原料；F向S购买10亿商品，来代置他的“垫支”。所以，S有10亿的差额要支付，结果他要用他由P处获得的10亿来支付。魁奈好像把这10亿支付给F的事情，和向F购买10亿生产物的事情，混同了。

依照我们的计算，实际有20亿货币，已经够为这些目的了。(1)在货币形态上支付20亿的地租；(2)流通租地农业家30亿的总生产物（其中包括P的生活资料10亿，S的生活资料和原料20亿）和S 20亿的总生产物（其中10亿是供P消费的，10亿是供F在生产上消费的)，在S向F购买原料的最后一次购买上，S把货币付还给F。

【有两种情形是可能的〕：

S从P处受得10亿货币。他就用这10亿货币，向F购买10亿的生活资料。F又用这10亿货币，向S购买工业品。S再用这10亿货币，向F购买原料。

或者是，S用10亿货币向F购买原料，10亿货币向F购买生活资料。F用10亿货币向S购买商品。这样，有10亿流回到S手里，但这只因为我们假设，他除了由P处获得10亿货币，并有10亿待售商品之外，还有10亿货币，由他自己投在流通中。不是10亿货币在他和租地农业家间流通商品；依照假设，要有20亿才够。所以，有10亿流回到S手里了。S在卖买上给了租地农业家20亿货币。租地农业家向S购买10亿商品；对于这种商品，F是用他由S处获得的货币半数，付还S。

在第一场合，S分两期购买。第一次，他支出10亿；这10亿会由F那里流回到他手里；然后他再断然把这10亿给F，那是不会流回的。

在第二场合，S是一气向F购买20亿。当F向S购买10亿转来时，这10亿留在S那里了。流通所需的货币，是20亿，不是10亿。在第一场合，10亿货币，由两次流通，实现了20亿商品。在第二场合，这种实现却须有20亿货币流通一次。但租地农业家既然把10亿付还给S，所以，S所有的并不较前一场合为多。除却10亿商品，他须从目已的基金（在流通过程之前已经存在的基金），投下10亿货币，到流通内。这10亿是由他投到流通内，所以也流回到他手里。

第一篇 重农主义派：其先驱和同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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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3 | PRINTED_PAGE=86

大体说来，在第一场合，流通中的价值（如果货币是实在的货币）计40亿，其中30亿在商品形态上，10亿在货币形态上。流通的原来(就F而言）投在流通中的货币额，从来不比10亿更多，那就是，从来不比S应对F支付的差额更多。这是因为，在S第二次向F购买10亿以前，F会向S购买10亿。S可以用这10亿来支付他的差额。

在第二场合，S把20亿投在流通中。他是用这20亿购买F的商品。当做流通手段，这20亿在这场合是必要的；它会和等价值的商品相交换。但F会从S处购买10亿。于是，有10亿流回到S那里；因为，S必须支付给F的差额，不过等于10亿，不是等于20亿。他在商品形态上为F补充10亿，所以，F必须把10亿付还给他，好像F现在要无代价的，在货币形态上，把10亿支付给他一样。对于这个情形，我们可以留意考察一下。

就以上假设的30亿商品（其中20亿生活资料，10亿工业品）的流通说，有种种的情形是可能的。但在这里要考虑的，第一是，依照魁奈的前提，在S和F间的流通开始时，有10亿货币在S手里，10亿货币在F手里；第二，我们为例解起见，假设S除有由P处获得的10亿货币之外，还有10亿货币存在库里。

第一，就是在魁奈假设的场合，S用10亿货币向F购买10亿商品；F用由S处获得的10亿货币，向S购买10亿商品；最后S又用这样流回的10亿货币，向F购买10亿商品。有10亿货币留在F手里，那对于他，是代表资本。（实际，这10亿货币，是和由P处取回的10亿货币放在一起，俾在次年，重新在货币形态上支付地租，即20亿货币。有10亿货币在这里流通了三次，由S流到F，由F流到S，由S流到F，每一次都是为交换10亿的商品，合计30亿。如果这种货币自身也是有价值的，则在流通中，有40亿的价值。在这场合，这个货币是当做流通手段发生机能。但它会转化成F的货币，并在本质上成为F的资本，结局它也就是留在F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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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4 | PRINTED_PAGE=87

第二，货币只构成支付手段。向F购买20亿商品的S，和向S购买10亿商品的F，会互相抵账。结果，在交易上，S要在货币形态上支付一个10亿的差额。依然会有10亿货币归到F的库里，但那不是当做流通手段用的。对于他，那是资本的移转，因为对于他，那只代置一个在10亿商品形态上的资本。在流通中还是有40亿的价值出现。但这里没有三个10亿货币的运动，却只有一个10亿货币的运动；这个货币也只支付了一个和它自身相等的商品价值额。在前一场合，却支付了三倍于它自身的商品价值额。与第一场合相对而言，所省却的，是两个赘余的流通。

第三，F用他由P处得到的10亿货币，先以购买者的资格出现，向S购买商品10亿。他不把这10亿存储起来，预备支付次年的地租。这10亿货币现在是流通着。S现在有20亿货币（10亿得自P，10亿得自F)。他就用这20亿货币，向F购买20亿商品。现今在流通中，有50亿的价值（30亿商品，和20亿货币）。有一个10亿货币和10亿商品间的流通发生了，一个20亿货币和一个20亿商品间的流通发生了。在这20亿货币中，那以租地农业家为基础的10亿，流通了两回，那以S为基础的10亿，只流通了一回。现在有20亿货币流回到F手里，其中只有10亿货币是结清他的差额的，别一个10亿货币是由他自己投在流通中(因为在这场合，是他以购买者的资格，居发动地位)，现在，由流通，流回到他手里的。

第四，S用20亿货币（10亿得自P，10亿是由本人库内投到流通中去的)，一气向F购买20亿商品。F回过来向S购买10亿商品，所以有10亿货币流回到S手里；F依然保留10亿货币，当做他和S间的差额的清结。还是流通50亿的价值，有两个流通行为。

在这场合，10亿货币流回到S，但这10亿货币，是由他本人库内投到流通中去的，不是因为他曾售商品于P，得到的。

第一场合和第二场合，都只有10亿在货币形态上流通，不过在第一场合，是流通三次，在第二场合，只流通一次，只换一次手。这不过因为，在第二场合，假设已有信用发展，所以支付更为经济，而在第一场合，运动虽很迅速，但每次货币都以流通手段的资格出现，所以每一次都有两倍的价值出现在两端，一个在货币形态上，一个在商品形态上。第三场合第四场合，和第一场合第二场合不同；因为在第一场合第二场合，只有10亿，在第三场合第四场合，却有20亿货币流通。这是因为，在这二场合（在第三场合，是由S，他以购买者的资格，把流通过程结束；在第四场合，是由S，他以购买者的资格，把流通过程开始)，都同时有20亿商品，在流通中出现，并且是在这个假设下出现的，即：它们不是要有差额被支付，却是要立即被买去的。

第一篇 重农主义派：其先驱和同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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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5 | PRINTED_PAGE=88

在运动中最有趣味的一件事是：在第三场合，会有10亿货币流回到F，在第四场合会有10亿货币流回到S，虽然在第三场合和第四场合，都有10亿的差额要付给F，并且在第三场合，不会比10亿更多，在第四场合也不会比10亿更少。当然，在这里，相交换的，是等价物，而我们说差额时，这所谓差额，也不外指那在货币形态上而不在商品形态上支付的价值等价(Wertäquivalent)。

在第三场合，F投10亿货币到流通中，而由此从S处取得一个商品等价或10亿商品。但S却从他那里购买值20亿货币的商品。F第一次投下的10亿货币，会流回到F手里，因为有10亿商品从他那里取去。他对于这10亿商品，就由那由他支出的货币，得到他应得的支付。他又在第二个10亿商品的支付上，得到第二个10亿货币。货币差额是于他有利的，因为他一般只用10亿货币购买商品，但却有20亿商品从他那里被购去。

在第四场合，S一气投下20亿货币到流通中，从F那里取去20亿商品。F再用那由S自身支出的货币，从S那里购去10亿商品，因此，有10亿货币流回到S手里了。

在第四场合，S所给于F的，事实上是10亿商品即商品形态上的10亿货币，和货币形态上的20亿货币，所以总共30亿货币，但他只从F那里得到20亿商品。所以，F会有10亿货币送还到S手里。

在第三场合，F所给于S的，是20亿商品，即在商品形态上的20亿货币，和货币形态上的10亿货币，所以总共30亿货币；但他也只从他那里得回10亿商品即10亿货币，所以S会把20亿货币返还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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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① 考茨基原版是F，那显明是笔误或排印上的错误。——译者。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6 | PRINTED_PAGE=89

其中10亿是用F投在流通内的货币返还，10亿是S自已投在流通内的。

在这二场合，S得到20亿商品，F得到10亿商品加10亿货币。这10亿货币，就是货币差额。在第三场合，会有10亿货币流回到F手里；但这种货币所以会流回，不过因为他投在流通中的货币，比他在商品形态上，从流通界取出的，更多。第四场合的S，也是这样。

在这二场合，S都有一个10亿的货币差额，要在货币形态上支付，因为他已从流通界取出20亿商品，但仅把10亿的商品投入。在这二场合，F都有一个10亿的货币差额，可以在货币形态上得到；因为，他投入20亿商品到流通界，但只从流通界取出10亿商品；第二个10亿商品，是必须用货币来偿付于他的。结局能在这二场合变更所有者的，只是这10亿货币。因为，虽然有20亿货币在流通中，但10亿货币必定会流回到把这种货币投到流通中去的人手里，不管投入这10亿货币的，是F（他会从流通中受得10亿的货币差额)，还是S(他只要支付10亿的货币差额)。

在第三场合，会〔在商品总量流通所必要的货币总额之上〕有10亿货币，出现在流通中。因为，F既先以买者的资格出现，依照当前的情形，他当然要把货币投在流通中。虽然在第二场合，只有10亿，但在第四场合，则如上所述，有20亿货币加在流通中。因为在这场合，S是以买者的资格出现。一气购买了20亿商品。在这二场合，买者卖者间流通的货币，都可以只等于一方结局必须支付的差额。S或F超过此额所投下的货币，都会被付回给他们。

假设是F向S购买值20亿货币的商品。情形也会是这样。F先把10亿货币给与S,交换他的商品。S又向F购买值20亿货币的商品。这样，以前的那10亿，会流回到F手里，此外还加上10亿。F再用10亿货币向S购买，这10亿再回到S手里。在过程结束时，F有值20亿货币的商品和10亿货币，这10亿货币，在流通过程开始以前，原来就是他所有的。S也有20亿商品和10亿货币；这10亿货币，也同样是S原来有的。F的10亿货币和S的10亿货币，不过当做流通手段，调换了它们的位置；然后，它们当做货币(在这场合，还是当做资本)，流回到它们双方的出发点。假设二者都是当做支付手段用，他们就会把20亿商品和20亿商品对销，会互相抵账。在他们当中，会没有一个铜板流通。

第一篇 重农主义派：其先驱和同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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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7 | PRINTED_PAGE=90

所以，当做流通手段，在相互以买者和卖者资格相对待的二个当事人间流通并且流回的货币，能够在三种情形下流通。

第一，所供给的商品价值互相抵消。在这场合，货币会流回到垫支货币入流通界并且把流通费用和资本一同支出的人手里，例如，如果F和S两方面，各从对方购20亿商品，但由S把运动开始；这样，他就会用20亿货币向F购买商品。F把这20亿货币付还他，并由此从他那里购去20亿商品。所以，和交易之前一样，交易之后，S还是有20亿商品和20亿货币。或如上述，是双方依均等的部分，把流通手段垫支；这样，他们两方各自投在流通中的货币，将会流回到各自手里；那就是，10亿货币流回到F，10亿货币流回到S。

第二，双方交换的商品价值不能相抵。这样，会发生一个要用货币支付的差额。假设商品流通，像以上的第一场合，只会有支付差额的货币出现在流通界，只有这样大的货币额在两方面流来流去。那么，这个货币额最后就会归到最后可以收受这个差额的卖者手里。

第三，双方交换的商品不能相抵；有一个差额要支付；但商品流通在这个形态下进行，以致流通的货币，必须比支付差额所必要的货币更多；在这场合，这个差额以上的货币，会流回到垫支这种货币的人手里。在第三场合，是流回到受得这个差额的人手里；在第四场合，是流回到支付这个差额的人手里。

在第二项下，在差额收受人最先以购买者资格出现时，货币才会发生归流。(劳动者和资本家的场合，就是这样。）如果是对方先以购买者资格出现，货币就会更换它的所有者。

这一切，当然都只发生在这个前提下，即：一定的商品额，在相同二人间被买被卖。当中各个人是交替以买者和卖者的资格，和别一方面相对立。反之，假设30亿商品是平均分配在诸商品所有者A，A'，A"（卖者）之间，而与他们相对，有购买者B， $\mathrm { ~ B ~ } ^ { \prime }$ ，B"。这样，如果三次购买是在同时并在同地发生，那就须有30亿货币，所以结局诸A将各有货币10亿，诸B将各有商品10亿。如果诸次购买是在时间上继起的，则在商品的形态变化互相交错，以致一部分人兼做买者和卖者时，就令不是像以上所说一样，是与同一的人相对待，而是对这个人表现为买者，对那个人表现为卖者，相同的10亿货币也会推动好几个10亿的商品。例如：（1）A把值10亿货币的商品售于B；（2）A用这10亿货币向 $\mathrm { ~ B ~ } ^ { \prime }$ 购买；(3)B'用这10亿货币向 $\mathsf { A } ^ { 1 }$ 购买；(4) $\mathsf { A } ^ { \mathsf { I } }$ 用这10亿货币向 $\mathrm { B } ^ { \parallel }$ 购买；(5) $\mathbb { B } ^ { \mathfrak { n } }$ 用这10亿货币向 $\mathsf { A } ^ { \mathfrak { l } | }$ 购买：这个货币在六个人中间换了五次手，流通了值50亿货币的商品。假使只有30亿商品要被流通，我们就有：（1）A向B购买值10亿货币的商品；(2) B 向 $\mathsf { A } ^ { \prime }$ 购买值10亿货币的商品；(3) $\mathsf { A } ^ { \sf I }$ 向 $\mathtt { B ^ { \prime } }$ 购买值10亿货币的商品。这是在四个人中间换三次手。其余可以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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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8 | PRINTED_PAGE=91

以前说明的情形，和我们以前说明的法则，不相矛盾。这个法则是：“在货币的流通速度为一定，商品的价格总额为一定时，流通手段的量是一定的。”(《经济学批判》第一辑第85页)。

在上例一，10亿货币流通三次，商品计等于30亿货币。所以，流通的货币 $\begin{array} { r } { \Xi = { \frac { 3 0 | \zeta \mathcal { G } \cdot \mathcal { H } \Xi \mathcal { E } \cdot \Xi \mathcal { B } | } { 3 \mathcal { K } \cdot \partial \mathcal { H } \cdot \partial \Xi } } = 1 0 } \end{array}$ 亿货币；但流通的速度不同。20亿货币流通一次，那就是10亿货币+10亿货币。在这20亿货币中，只有10亿会再流通一次。20亿货币，流通30亿商品的；20亿货币的半数，流通10亿商品或商品的。一方的10亿货币流通两次；别一方的10亿货币，只流通一次。10亿货币流通两次所实现的商品价格 $= 2 0$ 亿货币；10亿货币流通一次所实现的商品价格 $= 1 0$ 亿货币；二者合计=30亿商品。与流通的商品相关而言，什么是货币的流通速度呢？这20亿货币已实行1次的流通（好像全额先实行一次流通，其后又有半数实行一次流通) $= \textstyle { \frac { 3 } { 2 } }$ ，实际是 $\begin{array} { r } { = \frac { 3 0 1 \zeta \theta \Gamma \theta \cdot \circledast \theta \cdot \zeta } { \frac { 3 } { 2 } \arctan } = 2 0 } \end{array}$ 亿货币。

货币流通的速度，在这里，是怎样决定的呢？

第三场合第四场合和第一场合相比较，流通速度不同，是由这样发生的：〔在第一场合〕，每次流通的商品的价格总额，不更多也不更少于流通商品总额的价格总额的。那总只有值10亿货币的商品流通。反之，在第三场合和第四场合，却是一次流通20亿商品，一次流通10亿商品，即一次流通现有商品量的 $\lvert \frac { 2 } { 3 }$ ，一次流通现有商品量的3。就因为这个理由，故与零售商业比较，大商业需有较大的铸币流通。

第一篇 重农主义派：其先驱和同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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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09 | PRINTED_PAGE=92

我们讲过（见《经济学批判》第一辑“货币的流通”)，货币的归流指示了，购买者会变成售卖者，不管他是不是卖给他所由以买的人。但若这是发生在相同诸人间，那就会有曾经引起许多错误（例如在特斯杜·德·托拉西的场合）的现象发生。买者变成卖者的事实，表示有新的商品必须售卖。于是，发生商品流通的连续性一与商品流通的不断的更新(第一辑第73页)，是同意义的—从而表示再生产。不过，例如在工厂主对劳动者的场合，买者也能变成卖者，但不表示再生产的行为。和能够称做再生产的情形比较，这种情形只是这种归流的反复(Wiederholung）的连续性而已。

货币的归流，如果指示资本复归到货币形态的转化，便必然会指示一个变化的终了，并在资本照原样继续进行时，指示一个再生产的再开始。在这场合，和在其他一切场合一样，资本家先是卖者（WG)，然后成为买者(GW）；他的资本，必须在G形态上才可以再和他的各种再生产要素交换；在这里，W代表种种再生产要素。GW，表示货币资本转为生产资本或产业资本的转化。

再者，我们讲过，货币回到出发点的归流，指示了这一点，即：一系列买卖的货币差额，对于开始这个过程系列的买方，是有利的。

第一个买者F用10亿货币向S购买。S用20亿货币向F购买。这里有10亿货币流回到F手里。就其余10亿说，那不过在S和F之间，发生了单纯的货币移转。

最后，不表示差额支付的货币归到出发点的归流，在（1）支付的差额互相抵消，从而没有差额要在货币形态上支付的场合，和(2）没有这种抵消，从而有一个货币差额要支付的场合，都能够发生。看一看以上解说的情形。在这一切场合，比方说，F是不是与同一的S相对待，是不成问题的。在这里，与F相对的S和与S相对的F，是代表他所卖于对方和他从对方买到的东西的全数（和差额支付会在货币归流上表示出来的例，全然是一样的)。在这一切场合，货币都流回到垫支货币入流通界的人手里。像银行券一样，它实行它的任务之后，就流回到它的发行人手里，在这里，它只是流通手段。上述诸资本家，相互间付来付去。它也就这样，流回到它的支出者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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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学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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