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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贝马斯作品集 交往行为理论 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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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30 | PRINTED_PAGE=124

就戏剧行为模式而言，参与者作为行为者，要想形成对待自身主体性的立场，参与者作为公众，要想形成对待其他行为者表现性表达的立场，就必须意识到，自我的内心世界受到了一个外部世界的限制。在这个外部世界中，行为者可以把规范的行为语境与非规范的行为语境区别开来，但戈夫曼的行为模式并没有预先规定，他对待社会世界所持的是一种符合规范的立场。他只是把合法的人际关系作为社会事实予以关注。因此，在我看来，有必要把戏剧行为归结为一个具有两个世界前提的概念，这两个世界就是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表现性的表达在展示主体性的时候，把它同外部世界隔离了开来；面对外部世界，行为者基本上只能采取一种客观化的立场。和规范调节行为不同，这种情况不仅适用于物理对象，而且也适用于社会对象。

根据这样的选择，戏剧行为也可以具备潜在的策略特征，但前提是行为者把观众不是当作公众，而是当作对手(Gegenspieler)。自我表现的范围从自身意图、愿望、情绪等的坦率交流，到行为者相互之间印象的恶意控制：

于是，我们一方面发现了表现者，他完全沉浸在他自己的游戏当中；他的确坚信，他所表现的现实印象就是真正的“现实”。如果公众和他一样相信他的游戏—这点看起来是很正常的，那么，至少一时只有社会学家或……会对表现的现实提出怀疑。另一方面…表现者也可能是间接地想对公众的信念施加影响，而且是为了其他的目的，结果导致他对他和他的环境所面临的看法无动于衷。如果表现者不相信他自身的角色，也不关心公众的各种看法，我们就可以说他是“玩世不恭的”。相反，如果表现者相信他自己的观念所唤起的印象，那么，我们就说他是“正直的”。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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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31 | PRINTED_PAGE=125

当然，人为控制并制造错误印象，和策略行为决不是一回事。戈夫曼研究了这种控制印象的技巧，包括从毫无恶意的断章取义到长期的信息控制。它始终离不开观众，观众误以为他要展示些什么，没有发现其中的策略特征。即便是策略性的自我表现也应当可以看作是一种具有主观真实性要求的表达。只有当公众单纯还根据效果标准对它加以判断的时候，它才不会再被说成是戏剧行为。于是，就出现了一种策略性的互动，在这种互动过程中，参与者在概念上使客观世界变得五彩缤纷，以至于其中不仅有目的理性行为者，而且也有善于表达的表现对手。

(3)“交往行为”概念导论

交往行为概念中所出现的是另外一个语言媒介前提，它所反映的是行为者自身与世界之间的关联。在这样一个概念构成水平上，合理性难题就进入了行为者自己的视野当中。到目前为止，合理性问题只进入了社会科学家的视野。我们必须澄清，在何种意义上，语言沟通可以被当作是一种行为的协调机制。策略行为模式也可以这样来理解，即互动参与者的行为虽然受到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利益算计的左右，并且被不同的利益阵营协调起来，但它们还是以言语行为为中介的。对于规范调节的行为和戏剧行为，甚至必须设定在交往参与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共识结构，而这种共识结构就其本质而言是语言意义上的。但这三种行为模式分别用不同的方式片面地理解了语言。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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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32 | PRINTED_PAGE=126

目的行为模式把语言当作是众多媒介中的一种。通过语言媒介，各自追求自身目的的言语者相互施加影响，以便促使对手形成或接受符合自身利益的意见或意图。这种语言概念的出发点是间接沟通的临界状态，它奠定了意向语义学的基础。155规范行为模式认为，语言媒介传承文化价值，树立起了一种共识，而这种共识不过是随着沟通行为的每一次进行而不断反复出现。这样一种文化主义的语言概念在文化人类学和内容比较具体的语言科学中有着广泛的影响。156戏剧行为模式认为，语言是一种自我表现媒介；陈述部分的认知意义以及以言行事部分的人际意义，与其表现功能比较起来都大打折扣。语言被等同于有特色的审美表达形式。157只有交往行为模式把语言看作是一种达成全面沟通的媒介。在沟通过程中，言语者和听众同时从他们的生活世界出发，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以及主观世界发生关联，以求进入一个共同的语境。这种解释性的语言概念是各种不同的形式语用学研究的基础。 158

除了交往行为模式的语言概念之外，三种其他语言概念的片面性表现在：它们各自所代表的交往类型都是交往行为的临界状态，具体而言，第一种是间接沟通，参与者眼里看到的只是自己的目的；第二种是共识行为，参与者只是把已有的规范共识付诸实现罢了；第三种是与观众相关的自我表现。它们都只是分别揭示了语言的一种功能，即或发挥以言表意效果，或建立人际关系，或表达经验。相反，交往行为模式贯穿于由米德的符号互动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概念、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概念以及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等共同开创的不同的社会科学传统，并且充分注意到了语言的各种不同功能。正如人类学方法论以及哲学解释学所表明的，这里存在着这样一种危险，即社会行为被还原为交往参与者的解释活动，行为与言语以及互动与会话混为一谈。事实上，语言沟通只是协调行为的机制，它把参与者的行为计划以及参与的目的融合成为一种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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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33 | PRINTED_PAGE=127

我在这里想暂时导入交往行为概念。但我仅限于阐明：

(a）独立行为（selbständigeHandlungen)的特征;

(b)行为者在交往过程中与世界之间的反思关系。

(a）论独立行为（行为·身体活动·操作活动）的特征

为了避免一开始就错误地定义交往行为概念，我想先来描述一下言语行为的复杂层次，因为言语行为同时表达了一种命题内涵，提供了一种人际关系，并且表现了一种言语者的意向。通过分析，我们将会看到，这个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正因为如此，我认为有必要指出一点，即语言分析哲学所提出的服从规范的概念过于粗浅了一些。如果我们从抽象的服从规则的角度来理解语言常规，并用一种可以还原为规则意识的行为意图概念来解释语言常规的话，那么，交往行为的三重世界关联就会丧失，而这一点对我来讲是至关重要的。 159

我所说的行为只是这样一些符号表达，依靠它们，行为者至少与一个世界（但一般都是与客观世界）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这一点在我们上面讨论的目的行为、规范调节行为以及戏剧行为中看得很清楚。我把行为与身体活动以及操作活动区分开来，因为身体活动和操作活动只是行为的连带现象，具有次要意义，也就是说，它们可以通过进入一种游戏实践或学习实践而获得行为的独立性。这一点在身体活动中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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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34 | PRINTED_PAGE=128

从世界中可以观察到的变化角度来看，行为表现为一个有机体的身体活动。这种受到神经中枢控制的身体活动是行为的基础。通过活动，行为者改变着世界中的事物。当然，我们可以把一个主体进入世界的活动(工具行为)，与一个主体表现意义的活动(交往行为)区别开来。无论是哪种情况，身体活动都在世界中带来物理上的变化；一种是因果性的变化，一种是具有语义学意义的变化。行为者具有因果性意义的身体活动包括：直起身子，张开双手，抬起胳膊，伸展双腿等；具有语义学意义的身体活动则有：喉、舌、唇等在发声时的活动；演奏钢琴时摇头、耸肩以及手指的活动；写作和绘画时手的活动等等。

丹托(A.C.Danto）认为这些活动都是基本行为(basic actions)。160由此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主要观点认为，身体活动不是行为进入世界的基础，身体活动本身就是原始的行为。161根据这种观点，一个复杂的行为可以“通过”展开另一个行为而得以进行：比如“通过”转动开关，我开灯；“通过”抬起右臂，我打招呼；“通过”用力踢球，我射门。这些例子说明，行为是可以“通过”一种基本行为而展开的。基本行为自身的特征在于，它不能再通过其他的行为而获得展开。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行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通过身体活动而付诸实现，但这仅仅限于：当行为者遵守技术行为规则或社会行为规则的时候，才能连带完成一些行为。连带完成意味着，行为者的意图是实现一种行为计划，而不是其行为得以实现所依赖的身体活动。162身体活动是行为的一个

128

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35 | PRINTED_PAGE=129

因素，但不是行为本身。

作为非独立行为，维特根斯坦用他的规则概念和服从规则概念所阐明的操作活动(Operation)与身体活动的地位是相似的。

思想活动和言语活动永远都只能在其他行为中连带完成。它们至多可以在行为的准备实践中获得独立一比如，一位拉丁语教师在课堂上用主动态的例句，来讲解被动态的转型。

这也说明，社会游戏模式具有特殊的启迪作用；维特根斯坦主要是用象棋来解释其操作规则的。当然，他没有发现，这种模式的价值十分有限。我们完全可以把计算或言说看作是一种实践，而且是通过算术规则或（各种语言的）语法构成的，这就和下象棋用公认的游戏规则是一样的。但是，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这就和连带完成的胳膊活动与依靠同样的胳膊活动而完成的体操运动有所不同是一样的。我们用算术规则或语法规则，建立起符号对象，比如演算或命题；但它们是不能独立存在的。通常情况下，我们是用演算或命题来完成其他的行为，比如完成家庭作业或发出命令。通过一定的操作活动而形成的东西多少是具体的，可以用是否符合规则或是否完整来加以评判；但和行为不同，它们不能用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正确性等来加以判断；它们由于只是作为其他行为的基础，所以才与世界建立起一种联系。操作活动与世界毫无关系。

此外，这一点还表现在：操作规则可以用来确定一个通过操作而形成的结构在多大程度上已经具备完整形状，这就是说，它可以让人们理解这样一个结构，但无法解释这个结构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操作规则可以告诉人们随手涂写的符号是命题、测量还是计算，一定情况下还可以告诉人们计算的是什么。一个人在计算，而且算得很准确，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为什么要这样计算。如果想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搞清楚行为规则，比如说，学生写这个纸条的目的是要解答数学作业。运用数学的演算规则，我们可以证明1，3,6，10，15………21，28这个数列是可以成立的，但我们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要把这个数列写在纸条上。我们所解释的是符号结构的意义，但不能对其事件做出合理的解释。操作规则没有解释力量；因为，和遵守行为规则不同，遵守这些操作规则并不意味着，行为者与世界中的事物建立起了联系，并且把和推动行为的理由紧密相关的有效性要求当作行为的指南。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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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36 | PRINTED_PAGE=130

(b)交往行为与世界之间的反思关系

以上考察应当可以阐明，我们为何不能像对待语法命题那样，来分析对于交往行为具有构成意义的沟通活动，而沟通活动正是依靠语法命题才得以完成的。对于交往行为模式来说，语言只有在语用学的层面上才具有如下意义，即言语者为了运用命题达成沟通，而与世界建立起联系，但不是通过直接的方式，而是通过反思的方式，这一点和目的行为、规范调节行为以及戏剧行为都有所不同。言语者把三个世界概念整合成一个系统，并把这个系统一同设定为一个可以用于达成沟通的解释框架。而在其他行为模式中，三个世界概念要么单独出现，要么成双出现。言语者不再是直接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或主观世界中的事物发生联系，而是用其表达的有效性可能会遭到其他行为者的质疑这一点来对自己的表达加以限制。沟通充当的是协调行为的机制，但这仅仅表现在，互动参与者通过他们所要求的有效性，即他们相互提出并相互认可的有效性要求达成一致。为了让一个可以批判检验的要求生效，言语者通过他的“表达”至少与一个“世界”发生关联，并利用如下事实来要求对方拿出合理的立场：行为者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可以得到客观评价的。交往行为概念把语言设定为沟通过程的媒介，在沟通过程中，参与者通过与世界发生关联，并且彼此提出有效性要求，它们可能被接受，也可能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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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37 | PRINTED_PAGE=131

这种行为模式设定，互动参与者可以把我们迄今为止所分析的行为者与世界之间三种关联中潜藏的合理性力量动员起来，以便实现相互共同追求的沟通目标。撇开符号表达的完整性不谈，一个追求沟通的行为者必须和他的表达一起提出三种有效性要求：

—所作陈述是真实的（甚至于只是顺便提及的命题内涵的前提 实际上也必须得到满足);

—与一个规范语境相关的言语行为是正确的（甚至于它应当满足的规范语境自身也必须具有合法性)；

—言语者所表现出来的意向必须言出心声。

也就是说，言语者要求其命题或实际前提具有真实性，合法行为及其规范语境具有正确性，主体经验的表达具有真诚性。从中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再次看到行为者与世界之间的三种关联，它们和社会科学家迄今所提出的行为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并且又和交往行为概念一起被纳入到言语者和听众自己的视角当中。行为者本身在寻求共识，衡量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而且依据的是言语行为与行为者通过表达而与之建立联系的三个世界之间是否吻合（fit-misfit）来加以衡量。这样一种关系分别存在于表达与：

—客观世界（作为一切实体的总体性并使真实的表达成为可能）之间；

—社会世界（作为一切正当人际关系总体性）之间；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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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138 | PRINTED_PAGE=132

—以及主观世界（作为只有言语者才特许进入的经验的总体性)之间。

任何一种沟通过程都发生在文化前理解的背景上。整个背景知识都是没有问题的；只有互动参与者用于解释而使用并表现出来的部分知识才要接受检验。参与者自身可以通过协商，对语境加以明确，因此，就新语境所展开的每一次协商，同时也明确了关于生活世界的表现内容。

对语境的明确造就了一种秩序。依靠这种秩序，交往参与者对三个世界中行为语境的不同因素进行归整，并把它们与先前分析的生活世界中的实际行为语境结合起来。一个特殊的问题在于：对方语境的明确与自身语境的明确是有一定的距离的；因为在合作解释过程中，没有哪个参与者能垄断解释权。对于双方来说，解释的任务在于，把他者的语境解释包容到自己的语境解释当中，以便在修正的基础上用“世界”对“我们的生活世界”背景下的“他者的”生活世界和“自我的”生活世界加以确定，从而尽可能地使相互不同的语境解释达成一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一种解释在常规情况下都必定会带来十分肯定或明确的结论。肯定性和明确性在日常交往实践中实际上是例外。比它们更加具有现实意义的是人种学方法论所描述的交往图景，其中充满了疑问不清，需要反复加以修正，而且只有在瞬间才能实现沟通。在此沟通过程中，参与者所依靠的前提是不明确的，因而值得提出疑问，他们不断地尝试着一个又一个偶然获得的共同性。

为了防止出现误解，我想重复一下，交往行为模式并没有把行为和交往等同起来。语言是一种交往媒介，它用于沟通，而行为者通过相互沟通现实行为的协调一致，追求各自的目标。因此，目的论结构是一切行为概念的基础。163但是，社会行为概念之间的差别在于，它们着手协调所有参与者的目的行为的方式各不一样:要么是以自我为中心相互介入，算计得失（这种情况下冲突和合作随着利益格局的变化而交替出现）；要么根据文化传统和社会化，在社会一体化层面上就价值和规范达成共识；要么是在公众与表演者之间建立起一种信任关系；再就是在协作解释过程中达成沟通。不论如何，目的行为结构的前提都在于，行为者具有确立目标和实施目的行为的能力，对完成其行为计划也充满了兴趣。不过，只有策略行为满足于单纯解释目的行为的特征，相反，其他的行为模式关注的则是：行为者追求一定目的的条件，实际上就是他者能够把他的行为与自我“联系”起来的合法性条件、自我表现条件或通过交往达成共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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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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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往行为中，解释工作是协作过程的基础，也是协调行为的机制；交往行为并非源于通过解释而实现的沟通活动。如果选择S所完成的言语行为作为一个分析单位，而对于这个言语行为，至少有一位互动参与者会采取肯定或否定的态度，那么，我们就可以阐明交往行为的协调条件，为此，我们规定好了，一位听众理解言语内容的涵义究竟意味着什么。164但是，交往行为表现了一种互动，这种互动可以用言语行为来加以协调，但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

4.社会科学中的意义理解问题

我们在探讨社会学行为概念时遇到了合理性问题。我们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考察理解社会行为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就会看到合理性问题的另一面。社会行为的基本概念和社会行为的理解方法是联系在一起的。不同的行为模式所设定的行为者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各不相同；行为者与世界之间的这些联系，不仅对于行为合理性方面具有构成意义，对于解释者（比如社会科学解释者）解释这些行为的合理性同样具有构成意义。原因在于，有了一个形式的世界概念，行为者就可以获得共同的立场，这些立场从行为者自身的视角出发，超越了直接参与者的范围，并且要求对于外面进入的解释者也同样具有有效性。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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