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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与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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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10 | PRINTED_PAGE=291

问题具有一种客观价值，而理念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其对象。②“成问题的”所指的并不只是一种特别重要的主观活动，而且还是这些活动所投入的客观性的一个维度。③一个经验之外的对象只有在一种成问题的形式下才能被表象；这并不表示理念没有实在的对象，而是意味着问题之为问题就是理念的真正对象。康德提醒说，理念的对象既非虚构、假设，亦非理性的存在(être de rai-son):它是一个既不能被给予又不能被认识，而应当在无法被直接规定的情况下被表象的对象。康德喜欢说，作为问题的理念具有一种既客观[220]又未被规定的价值。未规定既不是我们认识之中的一种单纯的不足，亦不是对象中的一种缺陷；它是一种客观的、全然实定的，在视野或焦点的名号下已然在知觉中发挥着作用的结构。实际上，未规定的对象、理念中的对象有助于我们表象其他那些被它赋予了最大程度的系统统一性的对象(经验对象)。

第四章 差异的理念综合

291

① 这两个意象出现在辩证论附录(Appendice à la dialectique) 中,II,页 151 和页160(【译按】中译参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前揭，A644/B672,页507和A658/B686，页516)。

②【译按】参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前揭，B705，页529：“我仍然可以相对于感官世界、虽然不是就其本身而言，对这样一个不可理解的存在者、即一个单纯理念的对象加以假定。”

③【译按】除康德的理念学说外，德勒兹的“成问题者”概念的另一个主要思想来源是西蒙东的个体化理论。西蒙东在他的个体化理论中使用了“成问题者”概念，而他的“原创性就在于给这个传统上用来指思维主体的活动结果的概念赋予了客观实在性。实际上，在西蒙东那里，一切实在都有其成问题者，因为潜势者尚未被现实化而且要求被现实化。成问题者是一种构型(configuration)，以其为出发点，某物可以‘提出问题’并激起一种生成，这种生成被理解为问题的解决。例如，精神个体化的成问题者只能通过向心理—社会个体化的过渡才能得到充分解决”(Jean-Hugues Barthélémy，《西蒙东》，前揭，页220—221)。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11 | PRINTED_PAGE=292

从现象之质料的观点看来，假如理念的对象没有给予诸现象一种类似的统一性，理念就无法使知性的各种形式活动系统化。但这样一来，未规定只是理念的第一个客观环节。因为另一方面，理念的对象直接化为了可规定者：各种经验对象被理念赋予了统一性，作为交换，它们为理念提出了一种规定，这种规定可以与它们彼此间维持的关系“类比”，而理念正是通过与这些经验对象的类比才成为可规定者。最后，理念的对象本身抱有无限的完全规定(de-termination complète infinie)的理想，因为它确保了一种知性概念的特殊化。由于支配了一个无限的连续性场域，知性概念凭借特殊化而包含了越来越多的差异。

未规定者、可规定者与规定：差异

因此，理念呈现出了三个环节：它在对象上是未规定的，它相对于经验对象而言是可规定的，它相对于知性概念而言持有着无限规定的理想。理念在此明显重演了Cogito[拉：我思]的三个方面：作为未规定实存的我在、作为该实存在其下可被规定的形式的时间、作为规定的我思。理念正是Cogito[拉：我思]之思想、思想之微分。而且，Cogito[拉：我思]指向的是一个被贯穿它的时间由首至尾割裂了的分裂的我，就此而言，应当说理念是在这龟裂中麋集着，它们在这龟裂的边缘处不断地出现，不停地进出，并以无穷无尽的方式被组合。问题亦不在于填充不可填充之物。但是，正如差异立即重新统一并勾连了它所区分的东西那样，龟裂保留了它所割裂的东西，理念亦包含了它们的分裂环节。理念的任务是内化这龟裂及它的居住者，它的蠢动者。理念中绝不存在同一化与混同，但存在未规定者、可规定者与规定这三者的一种内部的成问题的客观统一性(unité objective problématique interne)。而这可能就是在康德那里没有得到充分展现的东西：根据康德的看法，这三个环节中有两个仍然是外在的特征(如果理念本身是未规定的，它只有相对于经验对象而言才是可规定的，并且221它只有相对于知性概念而言才会抱有规定的理想)。不仅如此，康德还使这些环节化身在了不同的理念之中：自我是未规定的，世界是可规定的，上帝是规定之理想。也许，应当在这里寻找后康德主义者们做出如下批判的原因：康德始终停留在制约的观点，而没能达到发生的观点。那么，如果独断论的错误始终是填充分割者，经验论的错误则是听任被分割者处于外在状态；从这种意义上说，批判中仍然存在着过多的经验论(而在后康德主义者那里则存在着过多的独断论)。视野或焦点，亦即作为差异之为差异发挥其集聚作用的场所的“临界”点，仍未得到确定。

292

差异与重复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12 | PRINTED_PAGE=293

※

微分

正如我们将自在之差异与否定性对立起来那样，我们将作为差异之符号的“dx”(Differenzphilosophie[德：差异哲学])与作为矛盾之符号的“非A”对立起来①。矛盾确实是在最大的差异一方找寻理念，而微分则有坠入无限小(infiniment petit)的深渊的危险。不过，这种提问方式并不妥当：将符号dx的价值与无穷小(infinitésimaux)的实存捆绑在一起是个错误。但是，以拒斥无穷小为名而否认符号dx具有任何存在论的或认识论的价值同样也是个错误。在对微分学的旧式阐释、亦即所谓的不规范的或前科学的阐释中存在着一种应当从其无穷小的粗糙外表中解脱出来的宝藏。要严肃地对待符号dx必须抱有许多真正的哲学天真与欢乐：但康德放弃了，甚至连莱布尼茨都放弃了。在微分哲学(philosophie différentielle)的隐秘历史(histoire ésotérique)中，有三个名字闪耀着灿烂的光辉:迈蒙——这位犹太哲学家以一种对微分学的莱布尼茨主义再阐释而悖论性地为后康德主义奠定了基础(1790)；弗龙斯基(HoënéWronski)—这位杰出的数学家设计出了一个同时具备实证主义、弥赛亚主义和神秘主义性质的体系，这一体系内含着一种对微分学的康德主义阐释(1814);波尔达—德穆兰(Bordas-Demoulin)—他在反思笛卡尔之时对微分学做出了柏拉图主义阐释(1843)。这里的哲学财富不应因现代的科学方法而牺牲掉：一位是微分学的莱布尼茨，一位是微分学的康德，一位是微分学的柏拉图。微分哲学的一般原则应当成为一种严格阐明的课题，并且它丝毫不取决于无限小。符号dx222同时作为未规定者、可规定者和规定登场。这三个方面对应着三条形成了充足理由的原则：与未规定者 $( d x , d y )$ 对应的是可规定性原则；与可被实在地规定之物 $\left( { \frac { d y } { d x } } \right)$ 对应的是相互规定原则；与被现实地规定了的东西$\left( { \frac { d y } { d x } } \right)$ 的值对应的是完全规定原则。简而言之，dx就是理念——柏拉图式理念、莱布尼茨式理念或康德式理念，是“问题”及其存在。

第四章 差异的理念综合

293

①【译按】关于德勒兹对微分学的哲学阐释，参Henry Somers-Hall,《黑格尔、德勒兹与表象之批判——否定与差异的辩证法》(Hegel, Deleuze, and the Critique of Represen-tation, Albany, NY: SUNY Press, 2012) ,页 161—186。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13 | PRINTED_PAGE=294

可量化性与可规定性原则

火的理念将火当作一个能够增长的单一的连续总量而将其归摄到自身之下。水银的理念则将它的对象当作一个贵金属的液态连续体而将其归摄到自身之下。但是，假如连续当真应该与理念及其成问题的运用有关，这是以“它不再由种种从感性直观甚或几何直观那里借取而来的特征来界定”为条件的——当人们谈到中间值的插入、无限的插入级数或永远不是可能的最小部分的部分时，连续仍然是由感性直观或几何直观的特征所界定的。只有当人们为连续性规定了一个理念性原因(causeidéelle)时，连续才真正属于理念。连同其原因一并被理解的连续性形成了纯粹可量化性(quantitabilité)元素。可量化性不能与直观的定量(quantum)和作为知性概念的变量(quantitas)混为一谈。而表现它的符号也是全然未规定的：严格地说，dx对x来说是无，dy对y来说是无。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这些零[无]的含义。作为直观对象的定量始终拥有特殊值(valeurs particulières)；即便它们被统一在了一种分数关系(rapportfractionnaire)中，每个定量仍然保留了独立于这种关系的值。作为知性概念的变量具有一种一般值（valeurgénérale)，就变数可以容纳无限多的特殊值而言，“一般性”在这里指的是可能的特殊值的无限性。但是，始终应当存在一个特殊值，它负责表现其他特殊值并代表后者：圆的代数方程 $x ^ { 2 } + y ^ { 2 } - R ^ { 2 }$ =0便属于这种情况。但对于意味着“圆周的或对应函数的普遍”的 $y d y + x d x = 0$ 来说，情况便不再是这样。为了“普遍与普遍的出现”，dx与dy的零表现了定量与变量、一般值与特殊值的消灭。波尔达一德穆兰的阐释的有力结论便是:在 $\left( \frac { d y } { d x } \right) \supsetneqq \nwarrow 0$ 中被取消的并不是微分[223]量，而只是单个物(individuel)与函数中的单个比[关系](波尔达所理解的“单个物”同时是特殊值与一般值)。人们已经从一个种类过渡到了另一个种类，就像是过渡到了镜子的另一边；函数已经失去了自身的变化部分或变异性质，它所表现的只是不变者与抽取出不变者的运算。“在函数中被取消的是变化者，而且通过这种取消，我们可以放眼不变者之外”。①简而言之，极限(limite)不应当被构想为函数的极限，而应当被构想为真正的分割(coupure)、一个存在于函数自身中的变化者与不变者的界限(limite)。因此，牛顿(Newton)的错误在于将微分等同于零，莱布尼茨的错误在于将微分等同于单个物或可变性(variabilité)。这样一来，波尔达已然接近了微分学的现代阐释：极限不再将连续变数(variable continue)和无限逼近(approximation infinie)的观念假设为前提。与此相反，正是极限的概念为连续性奠定了一个静态的、纯粹理念性的新定义。并且，为了自身能够得到界定，极限的概念内含的只是数——或更确切地说——数中的普遍。而确定这一包含着(戴德金[Dedekind]意义上的)“分割”的数的普遍的本性是现代数学的任务：从这种意义上说，正是分割构成了数的逼近属(genre prochain)、连续性的理念性原因或纯粹可量化性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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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重复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14 | PRINTED_PAGE=295

第四章 差异的理念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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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Jean Bordas-Demoulin,《笛卡尔主义或科学的真正革新》(Le Cartésianisme ou lavéritable rénovation des sciences, Paris，1843),卷 IⅡ,页 133 以下和页 453 以下。—虽然勒努维耶(CharlesRenouvier)对波尔达的论题抱有敌意，但他却对其作出了全面、深刻的分析，参：《哲学批判》(La critique philosophique, 6° année， 1877)。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15 | PRINTED_PAGE=296

可质化性与相互规定原则

尽管dx、dy相对于x、γ来说是全然未规定的，但它们彼此之间却完全可以相互规定。所以，可规定性原则对应着未规定者。普遍并非虚无，因为按照波尔达的表述，存在着“普遍之比[关系]”。无论是在特殊值中还是在一般值中，dx与 $d y$ 都是全然未分化的(indifférenciés)，但它们却在普遍之中被普遍完全地微分了(différentiés)。 $\left( { \frac { d y } { d x } } \right)$ 这一比[关系]既不是在直观中的特殊定量之间被确立起来的分式，也不是变量或代数量之间的一种一般比。严格说来，每个项只能在它与另一项相关联时实存；它不再需要甚至不再可能表示一个自变数。因此，相互规定原则(principededétermination réciproque)现在要对应于比[关系]的可规定性。正是在一种[224]相互综合中，理念设定并展开了它的综合功能[函数]。因此，最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微分比[差异关系]在什么形式下才是可规定的？首先是在质的形式(forme qualitative)下，微分比差异关系]表现了一种在本性上不同于原函数的函数。当原函数表现曲线的时候 $\frac { d y } { d x } = - \left( \frac { x } { y } \right)$ 则表现了由曲线的切线与x轴所形成的角的三角切线；人们一直强调这种差异或这种包含在微分之中的“函数变化[功能转换]”的重要性。同样地，分割指的是那些在本性上不同于有理数系列诸项的无理数。但这只是第一个方面；因为表现着另一个质的微分比「差异关系仍然和那些与这个质(例如切线)对应的个别值或量的变化联系在一起。因此，它本身是可微分的，并且仅仅表现了理念引发一个理念之理念的强力。因此，与某个质相关联的普遍不应当同它与另一个质相关联时依然拥有的单个值混为一谈。在其普遍函数功能中，它不单表现了这另一个质，而且表现了纯粹可质化性元素。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理念将微分比[差异关系]当成了对象：它从而对变异做出了整合[积分]，但完全不是作为一个被假定为恒常之物的比[关系]的可变规定(“可变性[variabilité”）,而是作为比[关系自身的变异程度(“变异性[variété]”)，与其对应的就有曲线的正负级数。如果理念消除了可变性，这是为了那种应当被人们称为流行(variété)或繁复体的东西。作为具体的普遍，理念对立于知性概念，而且它所拥有的内涵比它那宏大的外延更为巨大。对理念之普遍综合(理念之理念，等等)做出界定的正是比[关系的各个程度的相互依赖，以及在终极情况下，各种比[关系之间的相互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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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重复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16 | PRINTED_PAGE=297

通过超越康德之概念与直观的二元性，迈蒙对《纯粹理性批判》做出了根本性的修正。概念与直观的二元性使我们诉诸于可建构性的外在标准，并使我们止步于可规定者(作为纯粹所予的康德式空间)与规定(作为被思者的概念)的外在关系。二者借助于图型而相互适应这一事实依旧使一种单纯外在的和谐的悖论进一步深入到[225能力学说之中：将先验的审级还原为单纯的制约，放弃任何发生性的要求正是由此而来。因此，差异在康德那里仍然是外在的，因而是不纯粹的、经验性的，是中止于构建之外在性的，是存在于可规定的直观与规定性的概念“之间”的。迈蒙的过人之处便是表明制约的观点对于先验哲学来说为何是不充分的：差异的两个项应当被同等地思考——这就是说，可规定性本身应当朝着相互规定原则不断迈进。知性概念虽然清楚地认识到了相互规定(例如，在因果性或相互作用之中)，但它们的这种认识仅仅是纯然形式的和反思的。作为实在对象之生产的源泉，各种微分比[差异关系]的相互综合是浸淫于可质化性之被思环境(élément pensé de la qualitabilité)中的理念的质料。由此产生了种三重发生：作为认识的实在对象的差异被生产出来的质的发生；作为差异之认识条件的空间与时间的发生；作为认识自身之差异或区别之条件的概念的发生。物理学判断因而倾向于确保自身相对于数学判断的优先地位，而且广延的发生与充满它的各种对象的发生密不可分。理念显现为各种理念性联系（liaisonsidéales)——亦即可被相互地规定的发生元素间的微分比[差异关系]——的系统。Cogito[拉：我思]恢复了一种微分的[差异的]无意识(inconscient différentiel)或纯粹思想的无意识之全部强力，这种无意识不但内化了存在于可规定的自我与规定性的我之间的差异，而且还将某种未思之物置入了思想自身之中。如果没有这种未思之物，思想的运用将始终是不可能的、空洞的。

第四章 差异的理念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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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17 | PRINTED_PAGE=298

迈蒙写道：

例如，当我说“红色与绿色有差异”时，作为纯粹知性概念的差异不应被视为各种可感的质的关系(不然的话，康德的quidjuris[拉：权利问题]仍旧是悬而未决的)。它要么像康德的理论所说的那样，被视为可感的质的空间(空间是先天形式)关系，要么像我的理论所说的那样，被视为可感的质的微分(这些微分是理念)比「差异关系]……某一对象产生的特殊规则，或者它的微分样式，使该对象成为了一个特殊对象，而不同对象间的各种关系则来自于它们的[226]微分比[差异关系]。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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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重复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18 | PRINTED_PAGE=299

为了更好地理解迈蒙阐述的这种非此即彼的取舍，我们先看一个著名的例子：直线是最短的距离。“最短的”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要么从条件约束的观点出发，将其解释为按照概念对空间进行规定的想像力之图型(被界定为可与自身的所有部分重合的直线)——在这种情况下，差异仍然是外在差异，它通过一种建立在概念与直观“之间”的建构规则而被具体化。要么从发生的观点出发，将“最短的”定义为理念，它超越了概念与直观的二元性，内化了直线与曲线的差异，并在一种相互规定的形式下、在积分之极小条件的规定中表现了这一差异。“最短的”不再是图型，而是理念；或者说，它不再是一个概念性图型，而是理想性图型。数学家韦埃尔(Houël)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指出，最短的距离根本不是一个欧几里德式概念，而是阿基米德式概念，不是数学概念，而是物理学概念。最短的距离与穷竭法密不可分，并且它所发挥的作用更多地是通过直线来确定一条曲线的长，而不是对直线进行规定—“人们不自觉地运用着积分学”。①

第四章 差异的理念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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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Salomon Maïmon,《论先验哲学》(Versuch über die Transzendentalphilosophie, Vosed.，Berlin， 1790)，页 33。—参Martial Guéroult的重要著作《迈蒙的先验哲学》(Laphilosophie transcendantale de Salomon Maimon，Alcan, 1929,关于“可规定性”与“相互规定”的，页53及以下，页76及以下)。

【译按】德勒兹在《襞：莱布尼茨与巴洛克》(Le pli. Leibniz et le baroque，Paris，Ed.Minuit，1988)中亦讨论了迈蒙的微分哲学：“所有的意识都是阈限。人们无疑应当说明阈限在某一具体情况下为何会呈现出这样或那样的具体形态。不过，如果人们把诸阈限视作一个个意识最小量的话，微知觉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比可能的最小量更小。就此而言，微知觉就是无限小。在每一个类那里，被选择的都是那些进入到各种微分比[差异关系]之中的微知觉，它们因而制造了那在被考察的意识的阈限处出现的质(例如绿色)。因此，微知觉并不是意识知觉的各个部分，而是它们的先决条件或发生元素，是“意识的微分”。作为第一位回归莱布尼茨的后康德主义者，迈蒙指明了这样一种知觉的精神自动作用的全部结果，若在这一点上将他与费希特进行比较的话，他显然走得更远：不是知觉假定了一个能够刺激我们的对象和那些我们在其下可以被刺激的条件，而是诸微分的相互规定引起了作为知觉的对象的完全规定和作为条件 dx的时空的可规定性。迈蒙重建了一种主体性内部发生方法，从而超越了康德式约束方法：存在于红色和绿色之间的不仅有一种外部经验性差异，更有一种内部差异概念，这样一来，某一对象产生的特殊规则，或者它的微分样式，使该对象成为了一个特殊对象，而诸不同对象的各种关联则来自于它们的产生规则或微分比差异关系]’。物理对象与数学空间这二者都指向了一种知觉的(微分的与发生的)先验心理学。时空不再是纯粹的所予，它们变成了主体中微分比[差异关系的整体或中枢；对象本身不再是经验与料，而是变成了存在于意识知觉中的这些比[关系]的产品”(页117—118)。

## PDF_PHYSICAL_PAGE_INDEX=319 | PRINTED_PAGE=300

潜势性与完全规定原则(级数形式)

最后，微分比[差异关系]呈现出了第三个元素，亦即纯粹潜势性(potentialitépure)元素。乘方(puissance)是相互规定的形式，根据它，每一个变量都被视为另一个变量的函数。而微分学同样只考察这样一些量：其中至少有一个量拥有比其他的量更高的幂。微分学的第一步无疑包含着方程的“降幂去潜势化](dépotentialisation)”(例如，人们用 ${ \frac { d y } { d x } } = { \frac { ( a - x ) } { y } }$ 来替换 $2 a x - x ^ { 2 } =$ $y ^ { 2 }$ 。但是，类似的情况在先前两种形态中已经存在了—quantum[拉：变量]与quantitas[拉：定量]的消逝是可量化性元素出现的条件，而去质化作用(disqualification)则是可质化性元素出现的条件。按照拉格朗日(Lagrange)的阐述，这一次是降幂[去潜势化]作为条件约束了纯粹潜势性，它通过使如下情况成为可能做到了这一点:将一个变数的函数展开为「227]由i(未规定量)的乘方以及这些乘方的系数(x的新函数)构成的级数。通过这种方式，这一变数的展开函数可以与其他变数的函数进行比较。纯粹潜势性元素出现在了初始系数或初始导数之中，因此其他导数和级数的所有项显现为种种相同运算的重复结果：然而，最关键的问题恰恰在于规定这一独立于i的初始系数。正是由此，弗龙斯基介人了那同时针对着拉格朗日(泰勒级数)与卡诺(Carnot)(误差补偿)的阐述的争论。针对拉格朗日，他反驳道：所谓的辅助方程之所以不准确不是因为它们包含着dx和dy，而是因为它们取消了某些与dx和dy同时消逝的增补量：也就是说，微分学的本性不但没有被卡诺的阐述解释清楚，而且还被它假定为自身的前提。依照一种在弗龙斯基看来刻画出了“先验哲学”的种种特征的、严格的算法的观点，上述判断同样适合于拉格朗日级数。在拉格朗日级数那里，间断系数只有通过那些组成它们的微分函数才能获得意义。如果知性当真提供了一种“间断求和”，这种求和仅仅是量之生成(génération)的质料；只有那属于理性之理念的“渐进”或连续性才构成了量之生成的形式。所以，微分虽不对应任何被生成的量，但它们却是“量之认识的发生”和“构成了量之质料的间断性的生成”或“诸级数之构成”的无条件的规则。①正如弗龙斯基所说，微分是“一个理想性差异”，没有它的话，拉格朗日的未规定量就无法施行人们期待它完成的那种规定活动。就此而言，微分是纯粹乘方[强力]，正如微分比[差异关系]是纯粹潜势性元素。

300

差异与重复

① Jules Houël,《对初等几何基本原则的批判性论考》(Essai critique sur les principes fondamentaux de la géométrie élémentaire, Gauthier-Villars, 1867),页 3、页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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