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空间(像戏剧空间、绘画空间或建筑空间)似乎不再像发现一个先在的、“真实的”外部空间,倒像用一个“地道的”精神空间覆盖一个自然空间。这些哲学模式不再是可以接受的。社会空间把自己表现为一种实际模式的实现。作为一种产品,社会空间是按照一群专家、技术权威手中的操作指令制造出来的,而这些专家、技术权威本身代表了特定的利益,同时代表了一种生产方式,社会空间不是设想为一个完成的现实或一个抽象的整体,而是作为成为现实过程中的一组可能性。这种理论既考虑了这种组织模式(同一一分割一分层)的特殊性,也考虑了生产方式在一个时刻的历史现象。在这个时刻,人们认为空间表达是一种公正的实证知识,实际上,因为空间涉及和包含了战略,所以,空间并非单纯的。人们客观地计划空间;通过实践手段,物质性地作用于空间。所以,没有地地道道或纯正的空间,只有生产出来的空间,按照一般社会结构内某种特殊群体发展起来的一定模式(也就是生产方式),生产这个空间。这个理论还考虑了一般社会空间、建筑空间、日常空间、交通空间和设施空间等多种空间之间的对应关系。
列斐伏尔的异质空间概念[完全不同于福柯(Foucault)的异质空间概念]确定了有限的可能性社会空间,在这种空间里,“不同的东西”不仅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确定革命途径的基础。这种“不同的东西”不一定源于一个有意识的计划,更有可能源于人们的感觉、感受,人们把“不同的东西”表达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寻找到的意义。这种实践到处创造着异质空间。我们并非一定要等待一场大革命再去构造这样的异质空间。列斐伏尔的革命运动理论恰恰是颠倒过来的:当完全不同的异类群体,哪怕就是一个短暂的瞬间,突然发现集体行动有可能创造出根本不同的东西时,在“怦然进发”的时刻,“不同的东西”自发地一起出现了。
日常生活批判(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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