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对其进行重新塑造?
我们应该指出,所有这些的确发生了。资本无法一直哀叹异化;它必须沿着统一化的道路前进,因为其自身存在的前提唯有赖于这种统一化。我们因为不能它揭示自己的存在前提而去指责其天真;它必须推动所有的经验,哪怕是对抗性的经验,走向完成。因此必须快速找出资本主义对流动性的利用。角色也必须有所改变:作为对在社会层面构成且潜在具有不服从性的劳动力所提出的外部要求的回应,流动性必须成为资本自身生命的一个环节。资本必须沿着具体劳动所表达的同样的流动性,并且根据后者,来对自身进行再结构化。它必须让自己迅速向产生自其物质基础的提议开放。另一方面,我们不是已经看到,国家同样的、完善的法律模式想要在其抽象的统一体中推行最大化的流动性吗?表明上的理论要求现在成为实践上的必然性(见罗斯,《法源理论》,第366页及其后)。
然而,所有这些听起来还非常概括化。我们现在必须考察这个统一化的过程如何逐步展开,从否定开始,但同时又承认它并对其进行重估。让我们通过提出对劳动权利的普通实例化来考察这个过程,同时注意到这种实例化的一般有效性和这种“特殊权利”发展的趋势性力量。劳动力社会化的进程越是深入地展开,劳动权利就越是更为直接地指向国家。
从这个角度来看,穿越劳动权利的道路(我们在这里以极为图式化的方式来提及一个悲剧性地充满责任与斗争的进程)与穿越一系列否定的进程的是一样的—从劳动权利的首次宣示,到拓展自由工作权的需求,以及从劳动契约化的积极工具的基础,到对劳动民主筹划的定义。①踏上这条道路的人也是被迫的,后来又对其进行否定和遏制,以期让其得到控制和遏制,并且在权力的一般规划中发生作用。这种论断可能看起来是悖论性的。如果我们仔细考察就会看到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们肯定会面对一系列关于具体劳动的权利的积极论断。举例来说,的确,“工作权”最开始具有的是消极内容,意味着工人拒绝自由交换的资本所具有的盲目机制,而不是号召工人参与生产机制的积极内容。所谓的自由工作的权利首先意味着拒绝将工人作为机器的零件进行使用,意味着工人拒绝被安排进作为盲目过程的生产中去,而不是去探索具体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流动性中的能力资格。然而,从权利和权力的角度来看,这些权利只是表达了前面所提到的积极内容,并且在其中,它们积极功能被作为创造劳动力自由市场的必要要素,其定义被视为适用于发展需求。
第三章 宪法中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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