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国家
—作为国家政治规划以及自由劳动伊甸园的民主计划
毫无疑问,有计划的社会国家构成了实现这种模式的确定形式。①筹划的统一,对其实现所进行的程序性言说以及对整个运动的完善组织:这些在有计划的社会国家内有序运作的模式的要素。简言之,这个模式在这里发现了肯定性的构成上的实现,这种实现历史性地让其形象具有合法性,并且欢呼从最开始就随之而产生的劳动宪法化的过程——扩大形式、效率及法律上有效性,表明在劳动中存在着独一无二的价值,这种价值用来统一和指引社会的整个规范性活动。这里应该强调的是,随着资本在社会层面的发展,劳动一价值在决定价值增殖过程中的统一性完全得到了肯定。通过劳动而实现的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性在这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进行统一化筹划的强度。
这也有助于我们认识有计划的社会国家的法律现实。就其也是一个筹划而言,这个模式揭示了价值在社会世界中实现的机制。科学视界的一元论只能被呈现为价值发展的肯定性环境——道路上没有任何障碍。这种情况——即唯有通过劳动产生价值增殖的过程以及相关联筹划的普遍性—的第一个后果就在于由法律科学所直接理解到的如下事实,即劳动在这里被明确表征为一种旨在价值增殖和组织的集体性、社会性的机制。法律科学的整个视角也颠倒了:在此之前其目标是为了理解;现在是为了重构。因此,比如说,实质构成作为法律参照点,在劳动中违背常理地(à rebours)统一化了整个社会秩序——在这里被言说和表征为一般社会目的的表达。它从法律参照的模式被转化为政治行动的筹划,从用于理解的图式被转变为积极支持制宪权的宪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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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俄尼索斯的劳动:对国家一形式的批判
①我们在这里使用的计划、规划(programming)等术语可以相互替换,虽然有作者对它们进行了区分(在我们看来这毫无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