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还不够。在这里主体性成为,且不得不成为这一过程的重中之重。存在于共产主义可能性之内的,是大量开始得到解放的需求和欲望。马克思表示说,从个体来看,我们只能获得关于它们的“粗略”重构(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私有财产与共产主义》一章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共产主义》一章)。然而,我们能够集体性实现的唯一真实的重构要通过斗争。获取斗争的领域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总体性,也不可能指引人们认识到关键的得到实现的需求。参与斗争首先意味着内化对于毁灭的消极需求。工资是斗争的领域,这种斗争在各个层级都被重提,能够开启需求和欲望的爆炸性潜能。只有在这里,量才能转化为质,革新、倡议以及不安的渴望才能释放出来。我们的任务不是预见未来,而是指认出实现未来所依赖的矛盾。因为有了个体所无法取得的广度和强度,人民群众知道如何进行生产。因此,“反对国家的社会工资”并不是战略,而是对斗争领域的实际指认,这种指认基于改良主义和权力之间无法解决的矛盾的规定性之上,也是在如下理论上的确定性中,即任何一个开放且有意识的阶级斗争在今天就直接是且必然是争取共产主义的斗争。在公共支出的领域,围绕相对工资所展开斗争的旧战术开启了通向共产主义战略的提议。今天,每一个由斗争所构建的大众空间都只能是一个突破口,借由这个突破口,那些被服务于资本主义积累的社会生产模式所遏制和压迫的充满欲望的群众崛起了。每天我们都能看到:这些欲望是多么丰富,多么强烈;它们力量的表达是多么迫切,多么振聋发聩!所有这些都要归功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形式、剥削的社会化以及资本主义对社会关系进行非理性化过程的重要性和总体性。然而,也要归功于更广大的劳工大众一方对普遍剥削的反抗和认识。工资是这样一种范畴,在这个范畴中,资本以根本性的形式掌握和神秘化无产阶级政治的、社会的、历史的以及人的方面所组成的复合体。今天,资本的任务被限于去调节工资,或者其很大部分是这样,以公共支出的形象出现。这里首要的是,矛盾会再度爆发——社会工资对抗国家的矛盾。
第五章 国家与公共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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