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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俄尼索斯的劳动对国家-形式的批判 · 第 95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10 · 第二章

书名
狄俄尼索斯的劳动对国家-形式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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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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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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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这部宪法面世15年之后,宪法解释的“气候”已经有了根本转变。如果仍有人可以在宪法序言中侦查到误导性的“北风”(breeze from the North),那他就过于敏感了;如果仍有人对修辞学家重复已经毫无意义的宣言而感到气愤,那他就太易怒了。

第三章 宪法中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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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第三条第二款:“共和国有责任消除在经济和社会秩序方面限制公民自由和平等,妨碍人格全面发展和全体劳动者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活动的一切障碍。”第四条:“共和国承认所有公民均享有劳动的权利,并创造有助于实现该权利的条件。”意大利宪法的完整英文翻译,见阿尔伯特·布劳斯汀(AlbertBlaustein)和吉斯波特·弗朗兹(Gisbert Flanz)主编的《世界各国宪法》(Constitutions of the Countries of the World)第八卷。

②在支持这种阐释的作者中,参见朱塞佩·阿扎里蒂(Giuseppe Azzari-ti),《新宪法与旧法律》(“La nuova costituzione e le leggi anteriori”),第 82 页及其后;卡洛·塞雷蒂(CarloCereti),《宪法学教程》(Corso di diritto costituzio-nale),第112页;埃米利奥·克罗萨(Emilio Crosa),《宪法学教程》(Corso didiritto costituzionale),第 82 页;以及巴拉多雷-巴列里(Giorgio Balladore-Pal-lieri),《宪法权利》(Diritto costituzionale),第 353页。